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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锡鼓

      锡鼓
    有一个名叫安娜·白朗思琦的女子,一天到晚忙着在她的马铃薯田里种植马铃薯。她整日都在田里,不是把乱糟糟的马铃薯藤整理好,就是坐在田边生起一个火,煨马铃薯。无论什么时候,安娜都穿上她的裙子们,那即是说,一共穿四条裙子。安娜每天都穿上四条裙子。
    你别以为安娜穿的是一条裙子、三条衬裙,不是的,她穿的四条裙子都是上街的裙子,而且每天依着不同的次序穿,今天的次序是一二三四,明天的次序是二三四一,依此类推,每天轮替;所以,她虽然老穿四条裙子,裙子的次序可不一样;只有裙子的颜色是不变的,因为条条裙子都是马铃薯色。
    其实,安娜还有第五条裙子,这条裙子是后备。每到星期五,安娜就会换一条裙子,把换下来的裙子洗干净,到了星期六挂在厨房的窗口吹晾,干了就取下来熨好。经过一个星期的忙碌,又是家务,又是煨马铃薯,又是洗衣熨衣,又是饲牛挤牛奶,到了星期六,安娜就把自己整个人浸在浴桶中好好地洗擦一顿,然后起来,裹进大花毛巾里,对着四条裙子细细看。最后,把磨得最没色彩的一条裙子用足尖踢开,穿上其他的三条,加上那条洗得干干净净的裙子。星期日上教堂时,安娜的裙子们又重新编排起一二三四的次序。
    安娜的这一批裙子兄弟(裙子,在德文中是天生男性的性别,遂成为兄弟了)都是些宽阔的裙子,又多褶,又长及脚跟;当风吹来时,裙子们像气球般膨胀起来,平日安娜走路,裙子也都飒飒作响。当她坐下来,要花不少时间,才能把那堆裙子整理妥当。安娜为什么要一穿穿四条裙子,只有她自己才能够解释,不过,她大概从来没有想到,她的这些裙子后来却救了一个人,而那个人,再也不愿离开她的裙子,就一直跟着她回家,拜倒马铃薯裙下。
    安娜·白朗思琦是根塞·格拉斯[君特·格拉斯(gunter grass)]《锡鼓》[《铁皮鼓》(tin drum)]中的一个奇异人物,她就是小说里面那个只要一尖叫起来就能连教堂窗花玻璃也震碎的主角的祖母。小说里的第一节《阔裙子》就是写她的裙子。
    《木偶奇遇记》可以搬上舞台,格林童话的《大拇指汤姆》可以搬上舞台吗?读格拉斯的《锡鼓》,才知道在德国,《大拇指汤姆》也可以在舞台上演出。
    《锡鼓》里的奥斯卡,跟着妈妈上剧院去看舞台剧,那次演的是《大拇指汤姆》。剧团的编导很聪明,整套剧演下来,主角汤姆并没有出现,因为他不过只有大拇指那么大,人们怎么看得见他呢,所以,在舞台上,他是隐形的,不过,他很活跃,大家可以听到他的声音,导演只暗示他的存在,让一大群人追赶他,让其他演员的对话来表示他到了那里。譬如:这一阵,他坐在一匹马的耳朵里;这一阵,爸爸把他卖了给两名流浪汉,而他就在流浪汉的帽子上昂视阔步;这一阵,他在牛的肚子里,等等。最后,汤姆的母亲剖开狼肚皮,救出了汤姆,这时,汤姆喊道:哦,爸爸,我曾经在一个老鼠的洞里,在一只母牛的肚子里,又在一头狼的胃里,现在,我将跟你们住在一起了。
    电影《锡鼓》并没有拍摄这次看舞台剧的事件,其实,格拉斯写这一段细节有所隐喻。奥斯卡到了三岁躯体就不再长大,他实在是一个“大拇指汤姆”般的人。看完舞台剧后,格拉斯对奥斯卡母亲的反应写道:看见她用手帕掩住鼻子。在接着的圣诞假期中,她不断拥抱自己的孩子,称他为我小小的可惜的大拇指汤姆。
    奥斯卡去看舞台剧,是在他震裂了剧院的玻璃窗之后,本来,他还想震碎剧院内的华丽水晶灯,恰巧那时他看见母亲喝完了咖啡来找他,于是才从高塔上下来。当他坐在剧院中看《大拇指汤姆》时,抬头看见那灯如此美丽,觉得幸而没有把它震碎。
    在高塔上,奥斯卡为什么尖叫呢?绝不是因为有人要拿走他的锡鼓。他所以尖叫,要震碎一些玻璃,完全由于那时候剧院的玻璃窗浴在黄昏的阳光中,闪闪生光,这美丽的景象使他产生毁灭的冲动。于是,他感到快乐,感到骄傲。但坐在剧院中时,他却又觉得美丽的水晶灯还是保留了下来的好。
    奥斯卡住的地方,是一座四层楼的房子。没有学校可进的奥斯卡整日就在楼梯上打鼓,上下梯级。梯级一共有一百多,每到楼梯转角,鼓声响得更起劲。奥斯卡在十九户住客的门口用鼻子嗅气味,看看他们晚餐吃什么食物。屋檐下住着米先生,他养了四头猫,他喜欢吹喇叭,常常喝醉酒。奥斯卡和他交上了朋友,作为击鼓的合奏者。他俩的演出,使所有的猫都跑上瓦面。不过,他俩的听众仍有瓦片、烟囱和鸽子。
    楼下的蔬果商人格里夫,有一些书本,包括歌书、历险故事和体育杂志,当奥斯卡拿起书本来看,他则说:不要碰那些书,你又不会看,如果要玩耍,马铃薯和卷心菜多得是。其实,奥斯卡倒真的想看看书。
    雪弗莱太太住在面包铺楼上,一个人,没有小孩。可能由于太喜欢小孩,所以整天缝缝织织,做了一大堆小孩的衣服。家中又有洋娃娃,刺绣的桌布和许多花边蝴蝶的东西。奥斯卡在她的家中看到了书,不过,代价就是要替她穿那些她缝制的各种小孩衣物。雪太太家中其实也没有什么书,奥斯卡选了勒斯普田和歌德。就这样,雪太太成了他的老师。勒斯普田是个《十日谈》中教士般的人物,老是被一群只穿黑袜子不穿其他的妇女缠绕着,最后,人们用毒酒毒食物杀他,还要用手枪来结果他,在冰上凿一个洞,把他塞入尼华河。奥斯卡喜欢这个人物,喜欢书内的狂欢故事,不过,读多了这个人的故事,他必须读读歌德。
    艾纳思有时到雪太太家来,大家一起吃蛋糕,奥斯卡吃得特别多,所以,在那些日子,他一点儿也没有长高,却是愈长愈胖了。雪太太依旧读那个圣彼得堡人的故事,读不了三行,就和艾纳思吱吱笑个不停,她们在沙发上的躯体也愈靠愈近。母亲说:你真的相信奥斯卡一点也不懂吗?雪太太说:别傻了,你才不知道教他多难,教来教去都不懂,他永远也不能够读书的。你看,他还把书一页一页撕掉哩。事实上,奥斯卡把一页一页的书纸带回家躲起来悄悄看哩。
    打鼓,对奥斯卡来说,是很重要的。他整天打鼓,问它许多问题,譬如:卧室中的灯泡是四十瓦还是六十瓦的光度?事实上,对于灯泡的光度,他出生的那一刻已经注意到了。
    奥斯卡的母亲在家里产子,那时候,她正在家中的店铺里,把砂糖分别一磅或半磅包装,肚子忽然作痛,也赶不及上医院去,家人就去把助产妇找了来。奥斯卡进入这个世界第一眼看见的是一个六十瓦光度的灯泡,所以,他认为奥斯兰灯泡广告用了圣经的话语(让那里有光,那里就有了光)一直是最佳的宣传标语。
    刚生下来的奥斯卡外表虽然是个婴孩,可是他早已心智成熟,留意倾听父母的说话。父亲说:是个男孩,长大了可以掌管店务。母亲倒不怎么理店铺,只说:哦,我知道会是个男孩的,虽然我有一次曾经说会是个女孩。对于母亲的话,奥斯卡认为,他年纪这么幼小,已经认识了所谓妇人的逻辑了。但奥斯卡注意的还有一句话,母亲说:到他三岁大,他可以得到一个玩具鼓。
    奥斯卡一面听父母的话,一面观看和倾听一头飞进了室内的飞蛾,一头不大不小毛茸茸的飞蛾,在两盏六十瓦光的灯泡中间飞来飞去,伸展了双翼,投下影子,使室内的物体在影子下颤抖起来。使奥斯卡印象特别深刻的,不是光和影,而是飞蛾与灯泡之间的对话。飞蛾仿佛在匆匆倾吐自己的知识,好像这些话是他最后的忏悔,好像他以后再也没有机会和光源交谈了。
    对于奥斯卡来说,飞蛾是在打鼓。他听过兔子、狐狸、老鼠打鼓。青蛙会鼓起风暴,啄木鸟会把隐藏的小虫鼓击出来。人类则有各种鼓,他们敲打面盆、煎锅、茶壶等等。世界上有鼓手,作曲家作曲,配以弦管乐器或节奏乐器合成协奏曲。比较起来,奥斯卡认为,其他的鼓声都及不上飞蛾,他的乐器只是两盏普通的六十瓦灯泡。他认为,非洲土族具有天生的节奏感,灵感也许源自非洲飞蛾。奥斯卡以东欧飞蛾的标准来赞誉他出生时见的飞蛾,称它为自己的老师。
    现在的小孩子第一天上学去,父母们会特别忙碌吗?为他买一个新的书包,在书包内放两条葱?《锡鼓》内写小孩子第一天入学,要拍照留念。学校里有一名摄影师,专门替六岁新入学的小孩拍照,背景是黑板,黑板上写着“我的第一个上学日”,事实上,做母亲的比小孩还要兴奋,喜欢拍照的也是她们,黑板上的字,也只有她们才懂,至于小孩子,要过一年后才知道黑板上写的是什么字。不过,拍照是热闹的,小孩子背着书包,手抱糖果纸袋,姑姑姨姨叔叔舅舅一大堆都站在一起拍照。
    奥斯卡第一天上学,景况不大好,老师一面读时间表,他一面打鼓。老师读:星期一,宗教、写作、算术、游戏。他咚咚地打鼓,老师又读:星期二,算术、书法、唱歌、自然。他又咚咚地打鼓,老师于是生气了。其实,依据奥斯卡的说法,老师没有明白他的意思。他打鼓,是表示意见,他的情绪都用鼓声来表达。譬如说,他听见算术和地理,分别都打了四下鼓,因为两个字的字音是四拍。至于写作,两拍,所以他打两下鼓,宗教,打三下。老师当然不明白他的意思,叫他把鼓解下来,奥斯卡大叫,连课室的玻璃和老师的眼镜片都震碎了。以后,他再也没有上学了。母亲总是埋怨父亲:都是你,把地窖的门打开了没关上,才让奥斯卡跌成这样。做父亲的也就没话好说了。
    奥斯卡只上过一天学,就没有到学校去了,在家里,他整日打鼓,在楼梯上走上走下。他也不和别的小孩玩,后院本来是许多小孩游戏的地方,但自从他被那群顽童党灌了一次加工特制的杂锦汤之后,更加不敢涉足了。幸好母亲常常带他出外,他才可以在外面逗留一段长时间。每到星期四,母亲会带奥斯卡入城购物,如果鼓打破了,就到马可斯的店里去买一个新的。奥斯卡从七岁到十岁时,两个星期打破一个鼓,从十岁到十四岁,则每星期打破一个,后来,他甚至可以一天打破一个鼓,但如果情绪平静,三四个月也不过擦花了鼓边的一些瓷漆。
    尊·布朗斯基和艾纳思是表兄妹。艾纳思是奥斯卡的母亲,奥斯卡称尊·布朗斯基为舅舅。其实,这位舅舅可能就是奥斯卡的父亲,所以,奥斯卡从来不称自己名义上的父亲做爸爸,总是在回忆上称他为马萨拉夫先生。
    艾纳思是一个喜爱一切美丽事物的女子,她喜欢的东西,又常常很贵,但她不必老花钱买东西,因为有人送给她。玩具店的马可斯一直追求她,所以总是把丝袜和锡鼓用很低的价钱卖给她,差不多是赠送。而尊·布朗斯基,则不得不把心爱的邮票出售一些,送礼物给他。
    艾纳思会弹钢琴,一家人只有她一个欣赏音乐。钢琴背后的墙上,一直挂着一幅贝多芬,后来因为战事爆发,改悬希特勒,她仍坚持要挂贝多芬,于是把贝多芬挂到沙发后的墙上,这样,贝多芬和希特勒就在一室之内整日面对面、眼对眼了。
    表兄妹本来是一对恋人。尊·布朗斯基是波兰人,在邮政局做事,喜好集邮。表兄妹的恋爱就发生在一起看邮票上,两个头靠在一起研究邮票上的水印。艾纳思认识马萨拉夫先生,是在医院里,他参战负伤,她则担任助护。马萨拉夫是德国人,非常喜欢厨房工作,不但擅长烹饪,还乐于洗碗碟。习惯在厨房工作的人,大概不怕任何生物,所以后来他把从马头中取出的鳗,煮熟来吃,吃得津津有味,而艾纳思则呕吐不已。
    表兄妹后来虽然没有结婚,而且男婚女嫁,各自有了丈夫和妻子,但他们每个星期依然在酒店见面一次,艾纳思把奥斯卡留在马可斯的玩具店,过了一个小时回来,才带他上餐室喝一杯冰柠檬水,然后回家。
    每到星期六,艾纳思又带自己的孩子进城去,这次,却是上圣心教堂去忏悔。不过,忏悔是没有用的,到了星期四,她又把奥斯卡留在马可斯玩具店了。一个中了邪的人是无法可救的吧,见到鳗而呕吐的艾纳思,后来居然不停地吃起鱼来。其实,她呕吐,还由于怀了孕。奥斯卡认为,母亲的死,是对星期四与星期六的恶性循环作一终结。
    读《锡鼓》,其中有一段的印象很深刻,电影没有拍摄,那是奥斯卡被石头击中了头,病了,也是他决定长大的时刻。病中,他发高热,发觉自己坐在游戏场的旋转动物上。他想从木马上下来,可是身不由主。许多小孩和他一样,也在旋转圈内,乘着各种各类的动物:狗、猫、猪、鹿,还有火车卡和中空的天鹅,旋转轮不停地一圈一圈转。他想下来,但不获准。所有的小孩都哭起来,大家都不想再继续乘木马,想离开旋转圈,但是,所有的小孩都不准离开。
    天父站在旋转圈外,站在旋转圈主人的旁边,每次旋转圈要停下来了,他立刻付钱让旋转轮继续转。于是,小孩们都祈祷道:啊,我们在天上的父,我们知道你有很多碎钱,我们知道你想请我们坐旋转木马,我们知道你想对我们证明地球是圆的,请把你的钱收起来,说停止吧,说游戏终结吧,是收工的时候了,我们这些可怜的小孩都头晕了。他们把我们带来,我们一共是四千个。
    奥斯卡这次生病,因为是在二次大战期间,家人找不到医生,因为多数的医生都随军退走了。结果,在伤兵站找来一位女医生,但也要过了四天才能来。她坐在奥斯卡的床边,一面检视病症,一面抽烟,一连抽了三四根烟,抽到第五支烟,竟睡着了。谁也不敢唤醒她,直到烟烧到了她的手指,她才醒来。她说:你们得原谅我,我有三个星期没合上眼了。我曾在加士麦带领一群东普鲁士的难民儿童渡河,轮渡都载了军人,不能载儿童,结果,四千个小孩,都被炸死了。
    女医生的回忆,就是奥斯卡发高热时乘坐的旋转木马。奥斯卡所遭受的一切,他的传奇的三十岁光阴,都是既真又假既假又真的经验。奥斯卡在三岁时拒绝长大,那时候,他的尖叫可以震碎玻璃,他的鼓声可以令慷慨激昂的军备会场变成华尔兹舞池。他一直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充满信心。但自从他决定长大之后,却变得对一切充满怀疑,失却了安全感,他的尖叫和鼓声,仿佛也不再能骚扰或改变成人的世界了。
    奥斯卡的本领是尖叫,他的叫声可以把玻璃震碎。不过,他还可以控制音量的大小,如果叫得响亮,可以震碎玻璃,但如果叫得柔和,音波仿佛一道光,一支笔,可以在玻璃上绘画。在电影中,我们见到他表演过一次,在一只玻璃杯上用声音画了一颗心。
    事实上,奥斯卡并不常常喊叫震碎玻璃,他只在发怒时才狂叫,震碎剧院的玻璃是因为当时的景色美丽。(电影给人一个错觉,以为他对母亲赶赴幽会感到愤怒。)通常,奥斯卡会用声音在玻璃上震绘一个圆圈,使玻璃面洞穿一个圆孔,可以把手伸到玻璃的另一面去。
    奥斯卡常常做的一项游戏,是以成年人为对象,给他们物质上的诱惑,令他们犯罪。在奥斯卡家的附近,是商店林立的街道,商店的橱窗一般都是玻璃的,橱窗内则摆放了吸引人的商品。到了晚上,奥斯卡会站在自己家里楼下的门口,躲在暗角观看商店窗橱前的行人。他说,他对那些经过橱窗只看货物标价而不看货物本身的人不感兴趣。他也不理那些经过橱窗时对着玻璃光看自己的帽子戴得正不正的人,他关心的是那些经过橱窗停下来,仿佛受到橱窗呼唤的人,他们的眼睛并不到处流荡,而是集中在某一件商品上。这时,奥斯卡就用他的没有人听得见的声音,发射出去,在玻璃上割一个可以伸一只手进去的圆圈。站在橱窗前的人,忽然见到玻璃上出现了一个圆洞,心爱的商品近在眼前,唾手可得,几乎没有人不受到诱惑,于是伸手把橱窗内的物品拿走了。
    橱窗失窃的事连迭发生,警局感到十分棘手,这些偷窃案看来又不是职业小偷所为,抓了许多人也没有结果。只有奥斯卡的父母知道大概是什么人的杰作。有一次,奥斯卡暗中替舅父布朗斯基在珠宝店的橱窗穿了一个圆洞,让他取了一串红宝石项链送给自己的母亲。她也知道项链是怎么得来的,并不在不相干的人面前穿戴。
    奥斯卡奇异的叫声竟然可以没有声音,格拉斯描写道:是静静地尖叫,仿佛星的喊叫,或者一尾鱼深潜在海里。
    在电影中,《锡鼓》的开场描述的是奥斯卡外祖母的故事,写她如何在马铃薯田边,穿着四条裙子,救了一个人。电影并没有从奥斯卡住在精神病院中开始。其实,《锡鼓》的整个故事,大都是奥斯卡在精神病院中的“回忆”,由他一段一段写下来。因为住在精神病院中,奥斯卡有空闲的时间,于是,他请他的管理员男护士替他买五百页白纸,用来写东西。
    他把白纸放在床边的桌上,数十页出来用以写作。除了纸和墨水笔,他还有一本照相簿,他于是一面看照片,一面写。怎么写呢?奥斯卡说:你可以打从中间开始写一个故事,然后写以前的事和以后的事。或者,你可以很现代,把时间和距离都放弃。或者,你可以宣布,现在根本不可能再写小说了,然后,你却悄悄地写,写了一部把一切小说结束的小说。有人说,现在的小说不再有英雄人物了,因为现在已经没有“个人”,个人和所有人都已成为一体,个人的孤寂,已经成为一群没有姓名没有英雄的人的孤寂。但,奥斯卡认为自己仍是英雄,所以,他的小说仍写他自己,而且,他的小说,还要从他的外祖母开始写。
    奥斯卡对写作的话,当然就是格拉斯的话,奥斯卡买来了五百页白纸,《锡鼓》这部小说,就是五百多页。由于奥斯卡是住在精神病院中的,他所写的故事,其中的事件,就变成似真又似假了。譬如,在三岁生日那天,奥斯卡故意从地窖的梯级中坠下,因此不再长大了。从奥斯卡的观点来说,是他自己不愿长大,但从他的父母这边来看,都认为他所以不再长大,变得迟钝,是由于地窖中那次的坠跌,震伤了脑和体内的器官。因此,奥斯卡这个人物的举止行动,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解释,这也正是格拉斯写得出色的地方。
    当奥斯卡请管理员去为他买白纸,他说:我需要白纸来记录我的回忆——我只希望它们是准确的。但是,对于一个住在精神病院中的病者,即使他的回忆是准确的,我们会采取什么样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