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的献祭
必要的献祭
行为艺术在世纪之交以诉诸暴力的方式制造了轰动性的“丑闻”之后,一个负面效应是很多旁观者认定这个领域就是尸虐和暴露癖的产物,缺少真正可被讨论的创造性,然而,有那么几位艺术家置身于这场“暴力飓风”之外,以持续的个体创作为这个领域赎回了声誉。
早在1999年,何云昌就已经在故乡云南实施过两次激动人心的行为表演。在《与水对话》之中,倒悬在空中的艺术家将手中的一把刀刺入河水中,持续了30分钟,以每分钟150米的流速进行计算,河水因此被他“割伤”4500米,而他的两臂都划开1公分的伤口,血沿双臂淌下,汇入河中的“伤口”,从而完成血与水之间的“对话”。另一次更为著名的表演则是《金色阳光》——1999年10月3日,在云南安宁监狱外边,何云昌将自己涂满金色油漆的身体悬在半空,艰难地试图用一面镜子将阳光反射到监狱高墙的阴影里,整个过程持续了127分钟。
何云昌/抱柱之信/行为作品/2003
《金色阳光》已成当代行为表演里的经典,它远远超越了那些通过自渎之举赢取关注的惯性创作。以卑微而顽强的一己之力为现实带来真实的关怀,将自我的身体投入到超乎想象而又具有真正意义的损耗之中,由此构成了何云昌的个人表达方式,前提则是面对一种令他哀伤的现实环境时所产生的不可遏制的“个人念想”,他说:“当某个念想超越我身体的局限性时,我是可以付出的”,这意思是指一旦自我被某种理想色彩的激情点燃,身体可以作为必要的献祭之物走上祭坛。
1999年年底他来到北京,进行了一系列身体力行的创作。2003年他重返云南,于丽江实施了《抱柱之信》,在现场他将自己的左手浇铸在水泥之中达24小时,这一行为后来在北京和美国重新实施,并且加大了强度:在北京,他将自己浇铸在水泥立方体里达24个小时,在美国的那次表演中,水泥被贴身浇铸到他的胸部,历时60分钟,直到水泥初步凝固。“抱柱之信”典出《庄子》(卷十四):“尾生与女期于梁下,女不来,水至不去,抱柱而死。”何云昌在他的行为之中,将之引申为通过自我来进行的一种信念的检测。
何云昌/一米民主/行为作品/2010
何云昌/一米民主/行为作品/2010
2006年9月24日至2007年1月14日,他在异国一处海边捡起一块石头,沿英国海岸线大致行走一圈,回到出发地,将石头放回原处,历时112天,行程约3500公里。在何云昌看来,这是一次对“无效”的追求,与当今追求高效、速达的主流社会价值观形成对照,单调、重复、漫长的脚步去除了表演因素,在形式上完全日常化,概念简练但实施艰巨;2008年8月8日,他以手术方式取出自己左侧第八根肋骨,并且制作成项圈,请母亲和几位女性朋友分别佩戴并与之合影,这件作品显示出一种融合的渴望,对象是母体及神话学意义上的两性情感。
2010年10月在北京,他邀请25个人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来决定是否在他的身上开出一条长1米、深0.5—1cm的创口,统计票数为12人赞成,10人反对,3人弃权,于是,他开出创口以满足这一民主的愿望——“一米民主”这件寓意深刻的作品也许可以视为他长期持续创作的转折点,在此之后不久,他的身体状态开始出现明显的衰退,而从心态上逐渐趋于平和——在称之为《出入》的创作中,他将常年利用闲暇时劈开的柴禾嵌在工作室的外墙上,显示了一种蛰居般的状态。
“我不是极限艺术家,我是高强度艺术家,对于身体有着充分的利用。”这是何云昌在对比1970年代的英美行为艺术家时所作的自我界定,他的创作正是得益于西方的“身体艺术”和“忍耐艺术”发展起来的,然而,他的创造力结合了中国的现实环境、自然和历史意识之后,具有感人的力量。随着他开始放弃高强度的表演,我们更加强烈地感受到他在这些年之中形成的一道彗星式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