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笔书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输入小说名 可以少字但不要错字

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第 36 章

      周嫂把门一开, 随蕊提着一包鼓鼓囊囊的荷叶就走了进来。
    “这烧鸡还是热的,厨房在哪儿呢?拿个碗装出来,趁热吃最好。”
    “我带你去厨房。”周嫂笑道:“你也太客气了, 来就来吧,还带个烧鸡。”
    竹席上一个妇人大声笑道:“谁不知道我们随大小姐最讲礼,哪有空着手上门拜访的道理?”
    九娘扬声道:“烧鸡配酒最好,赶紧把我带来的那坛万年春开上。”
    “我带了刚摘的黄瓜,陈娘子, 你跟我一起去厨房, 你做的凉菜最是好味……”
    “我的糖渍番茄该好了, 我去看看……”
    妇人们纷纷起身,忙活起自己带来的礼物, 其中大多是做零嘴的吃食, 没一会, 厨房就热闹起来,一个叫着别踩了我的脚,一个说你不做事就快点出去。
    竹席上只剩寥寥几人,其中就包括沈珠曦和九娘。
    九娘把她看了又看, 说:“你有没有听说过奴家和李鹜的事?”
    沈珠曦故作不知,疑惑道:“什么事?”
    “奴家也不瞒你,左右你早晚也会从别人那里听说。”九娘说:“奴家虽然年纪大了些, 但也算小有薄产,自以为还是配得上李鹜, 只可惜妾有意郎无情,你家李鹜为了躲我, 连酒都不来买了。”
    九娘不平道:“奴家就是年纪大了点, 但姿色仍在, 又有资产傍身,他到底对我哪点不满意?”
    被丈夫曾经的追求者如此追问,沈珠曦一点儿也没觉得受到冒犯,毕竟她又不是李鹜真正的妻子。
    沈珠曦以前没见过九娘这样的女子,像她这样敢于追求自己所爱的女人是不配出现在女德列传里的,宫里自然也不会有这样勇敢直率的女子。沈珠曦对九娘,不仅没有厌恶,反而生出了一丝敬佩。
    坐在一旁的桑娘就惨了:曾经追求过李鹜无果的人,向李鹜如今的妻子抱怨她丈夫的铁石心肠,这一个敢说,一个敢听,谁也不觉得尴尬。
    “我去厨房看看需不需要帮忙。”桑娘状若寻常地笑着起身,迫不及待地走去了厨房。留下的是嗑瓜子磕得起劲儿的随蕊,她一边磕,一边讽刺道:
    “你都三十好几了,正常男人谁会选你?”
    “选奴家也不会选你!你这男人婆,娶你都要担心婚后被打。”九娘挑起柳叶眉,伶牙俐齿回击道。
    “打人总比被打的好。”随蕊冷笑道:“凭什么只准男人打女人,不准女人打男人?”
    “奴家懒得和你争辩。”
    九娘翻了个白眼,视线重新落回沈珠曦身上,半晌后,叹一口气,一副已然认输的模样:
    “……算啦,你嫁给李鹜,总比有些人嫁给李鹜的好。我看你还有些顺眼,要是让那姓李的嫁了李鹜,还不知道她的狐狸尾巴要如何翘到天上。”
    “李青曼没来?”随蕊问。
    “县老爷的公子把她约出去踏青了。”九娘阴阳怪气道:“这都要端午了,还踏青,我看她是心思活络,开始找下家了。”
    九娘忽然把矛头转向沈珠曦。
    “你知道李青曼吗?”
    “不知道。”沈珠曦诚实地摇了摇头。
    “那你还竖着耳朵听得起劲儿!”九娘说:“是个看着憨厚,实则鬼精的——奴家喜欢。奴家劝你一句,这李青曼不简单,是这金州远近闻名的美人,看着清高,勾男人的手段却不容小觑。不过嘛,依奴家看,你来以后,她这金州第一美人的名号就该让一让了。”
    九娘一边说,一边伸手抓了一把瓜子,细细地磕了起来。她磕瓜子的动作也处处透着精心设计过的妩媚:她先是用贝齿轻轻在瓜子尖端一咬,再轻柔掰开,取出瓜子仁,小心避开唇上的口脂,轻轻放入口中,那双妩媚的凤眼在她吃东西的时候,一刻也不停歇,灵动地流转着。
    九娘精致的吃相和一旁的随蕊形成鲜明对比,九娘吃一粒瓜子的时间,随蕊已经磕了十几粒。就跟灵活熟练的小松鼠一样,瓜子尖刚放到嘴边,还没见她怎么动嘴,瓜子就只剩瓜子皮,扔在一旁专门扔东西的荷叶上了。
    周嫂和几个妇人端着吃食走了回来,九娘她们自然中断了关于李青曼的话题,站起来帮忙摆盘。
    沈珠曦不能一人坐着,也跟着起身帮忙。
    周嫂笑道:“我看你们说得热火朝天,怎么,已经熟悉了?”
    沈珠曦笑道:“托周嫂子的福,大家都很照顾我。”
    “我可不信,九娘这张嘴,最不饶人。”周嫂半真半假道。
    “周嫂子冤枉奴家了!”九娘拖长了声音道:“奴家可是把李娘子当妹妹待的!”
    “那就最好,你要是欺负她,我可不答应。”周嫂笑道。
    九娘搂住沈珠曦,一股酒香从她身上传来。
    “奴家才没有,妹妹,你说是不是?”
    沈珠曦笑着说:“周嫂子放心吧,九娘待我很好。”
    周嫂这才放心。
    不一会,竹席上就多了许多吃食:色泽红艳,香气扑鼻的烧鸡,解腻的糖渍番茄和凉拌黄瓜,还有人带了几个鸡蛋,如今也做成了鸡蛋羹,每人分到小小一碟。
    鸡蛋羹上洒着七八朵晒干的桂花,热气一蒸,整个小院里都飘荡起桂花的清香来。
    九娘揭开了她的万年春,给每个喝酒的妇人都倒上了一碗,沈珠曦想尝个鲜,也要了个半碗。
    “半什么半,女人不会喝酒,出了门是要被欺负的!”九娘不由分说就给她倒了满满一碗。“喝,放开了喝,喝醉了姐姐送你回屋。”
    妇人中,不知是谁调笑了一句:
    “你是想趁着人家喝醉了,填漏补缺吧?”
    九娘柳眉倒竖,勃然大怒道:“放屁!奴家虽是个寡妇,但也不会去动有主的男人!”
    那失言的妇人就是先前被九娘赢了好几把的妇人,见九娘发怒,讪讪地不说话了。周嫂忙让大家喝酒吃菜,再次打了圆场。
    大家一边喝酒吃菜,一边唠嗑家长里短,沈珠曦听得痴迷,没想到小小的鱼头县也这么藏龙卧虎,有如此多的奇人异事。
    一碗万年春,她一边听一边喝,不知不觉就喝得只剩个底。沈珠曦在宫中偶尔喝酒,喝得也是贵女之间时兴的仕女酒,这种酒香而不醉,为男人不屑一顾。万年春和她此前喝的酒完全不一样,一碗下去,沈珠曦一开始还没觉得有什么,可渐渐的,这眼前的景物就开始摇晃起来。
    她摸了摸自己的脸,也是烫得吓人。
    反观九娘,她喝了一碗接一碗,脸上却不见一丝醉色,就连随蕊都把酒当水喝。沈珠曦太佩服了,看她们的目光就像偷看话本时敬佩里面的女中豪杰一样。
    沈珠曦喝上了头,渐渐忘了自己身在何处,也忘了太阳正在不断下山。
    另一边,李鹜推拒了镇上富商的留饭邀请,和李鹍李鹊两兄弟一起踏上了回家的路。
    “老板家里,好吃。”李鹍嘀咕道:“肉管饱,为什么不吃?”
    李鹊上下抛着一锭刚到手的大元宝,说:“大哥记挂着嫂子呢。”
    “猪猪,猪猪又不是不会自己吃饭……”
    “珠珠也是你叫的?”李鹜回头看了他一眼。
    “……哼。”李鹍把头扭到一边。
    李鹜说:“你嫂子在家自己待一天了,你还要她一个人吃饭,你有没有良心,她还给你吃芋子饼——”
    “……哼。”李鹍的声音弱了下来,他低下头,一脚踢飞前面的石子,小声说:“知道了,雕儿错了……”
    李鹊把银元宝塞进衣服里,加快脚步走到李鹜身边,说:“张老板还算厚道,我们帮他追回四百两的欠账,他给了我们五十两。要是所有老板都像张老板一样大方,那我们每次结账,就用不着废口水扯皮了。上次那个陈老板,我没见过他这么抠的,腐乳坊欠他的钱,我们帮他把腐乳坊都搬空了,他竟然只拿一车腐乳来感谢我们——”
    “给就行了,腐乳坊让他吃了大亏,拿不出钱就算了。”李鹜说:“肥羊是要用养的。”
    “还是大哥有远见。”李鹊笑眯眯地说:“对了,嫂子知道我们是做什么的没有?”
    “……不知道。”李鹜说。
    李鹊吃了一惊,说:“大哥还没告诉她?”
    “她只知道我在做生意。”
    “为什么要瞒着她?”李鹊不解道。
    李鹜说:“替人追账,收钱消灾,这些都是下九流的行当。让她知道了,她或许又要叽叽呱呱——叽叽呱呱倒是好事,就怕她心里藏着想法,嘴上却不说。然后转过头,又给老子跑了。”
    “——那大哥就真的血亏了。”李鹊笑道。
    “先瞒着吧。”李鹜说:“反正也做不久了,总会换个营生。”
    “我相信大哥一定能出人头地。”李鹊说。
    李鹜拍了拍他的肩膀,说:“是我们三个一定能出人头地。”
    回到家后,李鹜开门走入,屋子里空无一人。桂花树下又有一行字。
    他走到树下辨认,李鹍一如往常地先冲去厨房找吃的,李鹊走到他身边:“嫂子出去了?”
    “周嫂请她去隔壁了。”李鹜说:“我去接她回来。”
    李鹊自觉道:“我去择菜洗菜。”
    李鹜点了点头,走出院子。
    走在夕阳下山的路上,李鹜想起沈珠曦,不免有些愧疚。他这几日都在外边奔波,留她一人在家。家中没有可打发时间的事情,她一人呆着也没个说话的人,也不知道她这一天究竟怎么过下来的?
    她是否孤独?会不会想起家人,躲起来偷偷哭上一场?
    他要不要去牙婆那里买个婢女回来服侍她,正好也可陪她打发时间?
    李鹜逐渐加快了脚步,不知不觉就来到了周家院子外。
    一个妇人刚好从里边出来,看见李鹜,朝他笑了笑,把门留给他,自己走了。
    站在门口的周嫂看见了李鹜,不知为何,脸上表情有些微妙,想笑又笑不出来。
    李鹜心中奇怪,走到她面前,目光往她身后投去。
    “沈珠曦呢?”
    他话音未落,一阵风就把虚掩的篱笆门轻轻吹开了。
    与此同时,一声气势十足的声音从院子里传来。
    “尊九索,半文钱!我赢了!”
    沈珠曦一把扔下手中马吊,满脸通红,从竹席上弹了起来。
    周遭妇人纷纷祝贺。
    李鹜的视线和沈珠曦兴奋的目光忽然撞上,原本又叫又跳的沈珠曦像被人点了穴一样,忽然僵立不动了,李鹜看着她,也一动不动。
    孤独?
    呵呵,是他想多了。
    ※※※※※※※※※※※※※※※※※※※※
    关于文案上的那首诗
    我一个叫bb的朋友出了大力,最经典的后两句就是她改的,点睛之笔,真滴牛逼
    bb是鬼才,我俩合起来就是当代带诗人do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