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真真假假难辨
分局审讯室里,打扮时髦的董菁菁战战兢兢地捧着个一次性纸杯,惴惴不安地看着正在做笔录的黄薇。
黄薇板着脸,浓眉紧蹙,颇有几分肃杀之气。
罗鸣用手指头戳了戳面前的笔记本:“最后问一次,你和单昊是不是情侣关系?”
“当然不是,你们听谁乱嚼舌根?”董菁菁怯怯地辩解,“单昊到底出了什么事?又是谁这么诬蔑我?”
“单昊和汪洁是什么关系?”
“同事。”
“只是普通同事吗?”
“以前,单昊追求过汪洁。”董菁菁想了想,低着头道,“大家都知道。”
“那么汪洁接受他的追求了吗?”黄薇继续问。
“没有。”董菁菁道。
“他们私下有交往吗?”
“他们私下有没有交往,我怎么知道?”董菁菁的手指已经把纸杯捏变了形,声音有些压抑不住地尖锐起来,“你们突然把我叫来到底要问我什么?”
“你和单昊有没有婚外情?你23号上午和单昊有过争执吗?”
“没有!单昊和我不是一个部门的,我们能有什么交集?单昊是已婚人士,你们胡乱攀扯我和他的关系,我可以告你们诬蔑!”董菁菁激动得浑身颤抖。
黄薇有些郁闷地垮着脸,董菁菁和汪洁的证词没有一处对得上。
出了审讯室,她去找周允汇报。周允听完后,也一脸泄气。
早上单昊终于脱离危险,从重症监护室转移到普通病房。
周允一刻不敢耽误,便赶到医院。走进病房的时候,单昊的妻子冯雪飞正在照顾他,给他整理尿管。
不知为何,周允觉得病房里弥漫着幽深的怨念和谎言流转的气氛,有点像审讯室。
他看见冯雪飞死盯着尿管的眼睛,便明白了这种诡异的气场是从哪里流出来的。
一见到周允,冯雪飞就眼圈一红,眼泪一串串往下掉。她身材有些臃肿,胸部鼓鼓的,原本是丰腴的美少妇,却憔悴得失去了神韵。
周允听小刘说过,冯雪飞的女儿才刚刚五个月大,她还在哺乳期。也不过睡了一觉起来,丈夫就失去了一个脾脏半个肺,还成了强奸犯,活该被人捅三刀。一开始,担心丈夫生死,她日日抱着幼女在重症监护室外哭泣。终于丈夫脱离危险,她在他清醒后问的第一句话就是:“你强奸了汪洁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即便是脑子里少根筋的男人,也不会当着自己妻女的面,承认自己猥亵别的女人。
但只要他说不是,她就信。不信也得信!
否则她和女儿,怎么在人前抬起头?除非他死,只要他活着就必须是清白无辜的。
她扑到周允跟前,强辩道:“我丈夫没有强奸,他是被诬陷的,是那个女人勾引不成杀人灭口。”
周允皱皱眉,示意小刘和曲剑把她带出病房。
冯雪飞一步三回头地离开,没了她的哭泣,病房里瞬间陷入一片死寂。
单昊躺在雪白的病床上,失血的脸色比床单还要惨淡,暗如死灰。
周允的每个问题,他都回答得有气无力,却一点也不犹豫,连停顿都没有。要么他说的是真话,要么这答案在心中已经反复推演到烂熟于心。
他一开口就否认了自己与董菁菁有婚外情,接着又否认了自己对汪洁意图不轨。对于那天晚上他是怎么出现在汪洁家的,他也有一套严密的说辞。他说,是汪洁主动约他,有工作上的事情和他商量。因为汪洁被连环强奸案凶手施暴,这让她在公司备受煎熬,同事们同情她,她提出的要求,很少有人会直接回绝。
当晚他直接去了汪洁家,没想到一进门,汪洁就投怀送抱,想要请他帮忙调换部门。
“我以前是追求过她,可现在我已经结婚了,对她没有丝毫想法了。她这样做我很尴尬,当场就推开她。可是她却哭哭啼啼问我,是不是嫌弃她被人侮辱过。我是有点嫌弃她,当年我那么殷勤地追求她,她看也不看我一眼,现在要求我办事,就拿自己的身体来换。我很是看不起,便当场嘲讽了她几句,没想到她举起刀就捅我。”单昊躺在床上,一副心有余悸、奄奄一息的样子。
“所以,你被刺伤,纯粹是汪洁恼羞成怒?”周允蹙眉。
“是!”
“你和董菁菁当天在茶水间,也没有发生任何争执?”
“没有!都是汪洁胡说八道。”单昊斩钉截铁地表示,要追究汪洁的刑事责任,“公司里漂亮女孩多的是,以我的职位,真要想潜规则谁,还用得着强迫?警官,你们要帮我,我这辈子算是被这个神经病女人给毁了,一定要让她倾家荡产赔偿我!”
单昊说完这一大段话,整个人似乎虚脱了,闭上眼再不肯多说一个字。周允示意小刘把录音收好,便离开了医院。
折腾了一天,案子反而陷入困境。
董菁菁和单昊两人口径统一,汪洁自成一派。双方各执一词,相互矛盾。
正好沈肃打电话来询问案情进展。周允便简单对他透露了一二,还特别叮嘱:“当事人有说谎的嫌疑,你别被汪洁给骗了。目前双方口供对她都很不利,你做好思想准备吧。人是汪洁叫来的,刀是汪洁的,案发地是汪洁家中,怎么看都不像是简单的防卫过当,说不定会往故意杀人上靠。”
沈肃挂了电话,心里像被塞了团烂棉絮,胀得胸口疼。不光当事人会说谎,受害人也是会说谎的。现在最糟糕的问题就是,单昊否认自己强奸汪洁,正当防卫也就不存在了。而董菁菁与单昊都一致否认两人有地下情,也否认在茶水间有过争执。那么单昊主动找上汪洁的说法,也就不成立了。现在的证词,统统指向汪洁蓄意伤害,甚至故意杀人。
沈肃疲倦地靠在办公椅上,闭着眼睛,轻声道:“5417,你能告诉我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吗?”
回答他的是一片死寂。
自从他借住在陶琪家,他的守护天使就没有来找过他了。
不知为何,他有点想念她,想念她声音里那点绵甜的暖意。只有在和她聊天的时候,他才能真正放松自己,才能直面内心的怯懦和犹豫。
也许,他应该早点搬回自己家,这样天使才方便出现吧。
陶琪隐身回了工作室,肖耿和乐莎莎正坐在一起,头碰头窃窃私语。她凑上前听了一会儿,无非就是在谈论刚才面试的结果。
肖耿沮丧地告诉乐莎莎:“我听出来了,他们招我是冲着老板的那些配方。让他们感兴趣的,由始至终不是我,而是老板。”
陶琪不由得腹诽,总算有点自知之明。
“这有什么好气馁的,你要是能比老板高明,你就是老板了。怎么样?你要去吗?”乐莎莎插刀从不嘴软。
“让我等通知。”肖耿整个人都蔫了。
“那么高的薪水条件对方也答应了?”乐莎莎一下就兴奋了。
“答应了。”肖耿还是提不起精神,“可他们让我把跑者之趣的配方卖给他们。”
“这香水是老板配的,你可以用她的作品面试,但不能把她的配方偷出去卖掉啊。”乐莎莎惊叫,“老板虽然苛刻,但教你的时候一点也没藏私啊。”
陶琪暗道,还算她有点良心。
“是啊!但是,如果拿不出配方,我怎么交代呢?”肖耿沮丧得快要哭出来了。
“对了,你如果要跳槽就尽快。我……我在老板面前说漏了嘴,说你在面试新工作了。”乐莎莎良心发现。
什么叫说漏了嘴?她故意告密的吧!陶琪再一次被乐莎莎刷新了三观。
“你太过分了!你怎么这么多嘴,亏我还那么信任你。”肖耿大怒,从椅子上跳起来,指着乐莎莎的鼻子骂。
如果不是陶琪亲眼所见,怎么也不会相信这个说话唯唯诺诺的小伙子,还有这么气势凌人的时候。
“你敢做,就不要怕人说。”乐莎莎胸部一挺,也站了起来,瞪圆了眼睛,“老板已经要找人接替你了。”
“你这是逼我跳槽!”
“难道你本意不是要跳槽?”两个人大眼瞪小眼,几乎要掐着对方脖子打起来。
陶琪叹口气,进了卫生间,等防晒霜的时效过了,才换上衣服走出来。气鼓鼓互不理睬的两人,突然看见陶琪从卫生间里推门出来,都愣住了。
乐莎莎惊讶得都结巴了:“老板,你,你什么时回来的?”
“我就没离开过。”陶琪意味深长地瞥了两人一眼,扬长而去。
乐莎莎和肖耿对着她潇洒离去的背影,面面相觑。
刚出工作室,陶琪就接到沈肃的电话,约她在家附近的购物中心见面。这是他们之前就约定好的,她要陪沈肃去逛一次他最讨厌的商场,好补全被损坏的衣物家具。
商场位于家与工作室居中的位置,打车反而不方便。陶琪便小跑着步行前往。
一路上,空气里闪着火星,绿化带里蔷薇开得烂漫,柏油马路被晒出沥青的焦味,混着汽车尾气和路边摊西瓜切开后的甜味,还有擦肩而过的路人腋下微馊的汗液,陶琪享受着经典的夏日气息,很快就到了目的地。
隔了一条马路,她便远远看见了商场门口的沈肃。
七月的梧桐满树新绿已成,亭亭如盖,洒下阴凉的影。
影下站着长身玉立的沈肃,黄昏魔术般的金光自树梢缝隙中投下朵朵光斑,照得他一张脸明暗不清,直诱得人想要走近一窥真容。
事后陶琪回想这一幕,只觉得不可思议。明明她也未看真切他的脸,只凭他站在树下的一道朦胧的影,她便已认出了他。
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对他已经熟悉到可以抛开肉身的标签,直接洞见灵魂了?
陶琪走过去,扬声唤他。树影里的沈肃便走出来,在七月的热浪里和她打了个照面。
匆匆赶来的陶琪,面颊被太阳烘得绯红,像刚烫熟的大虾,一双圆大的杏眼因为强光而微微眯着,像头狡狯的野猫。
她鬓角的绒发微微汗湿,凌乱的发丝在阳光下几乎飞成蜜金色的光束,把她变成一道发光体。
沈肃沉郁了一整日的心情,忽然就被她照得明亮起来。
他的眼睛忍不住笑了起来。
陶琪发现沈肃总是习惯用眼睛笑,眉毛鼻子嘴巴、法令纹,甚至下巴,所有的五官和轮廓都偷懒地纹丝不动。他单单用眼睛里凝住的一点点光,来传递情绪。但奇怪的是,人们很轻易就能分辨出他眼里流露的那一抹笑意,是真笑、假笑、敷衍的笑还是嘲讽的笑。
此刻,他眼里的那点光,亮得像晴朗日头下碧蓝湖面的反光,星星点点的漫反射,真切地反射出内心那点愉悦。
陶琪讶然,这人有必要一见了自己就开心成这样吗?这是有多讨厌逛商场啊。
“这是我的购物清单。”沈肃看出陶琪眼里的那点诧异,收起笑意,将一张纸塞到陶琪手里。陶琪愕然,他还真是准备充分。
她展开那张叠成四方形的购物清单——西装三套、衬衫四件、t恤四件、牛仔裤两条、运动裤两条、袜子十二双、内裤十二条、碗碟杯盘一套、床、沙发、书柜……
她难以置信地张大了嘴,惊讶道:“这些都要今天一次买齐?”
“当然!难道你还准备多逛两次?”沈肃也惊讶道。
“我很愿意多逛几次。”陶琪点点头。
说着,两人就进了商场。shopping mall(购物广场)庞大复杂的气息,在玉兰花香型的空气清新剂的衬托下,令人精神一振。
“我一年逛一次已经嫌多。”沈肃认真地表示,“我一直不明白怎么会有人喜欢逛商场。封闭的环境,迷宫一样的路径,大同小异的店面,千篇一律的货物,堆着假笑的势利眼售货员,厕所清洁剂的廉价柠檬味,还有各种看似优惠实际心机叵测的打折活动……不过是一个又一个物欲陷阱,等着狩猎蠢货,掏空你的理智骗走你的存款,让你入不敷出。”
“原来在你心里,商场和地狱一个模样啊。”陶琪忍笑和沈肃并肩往商场里走,“我喜欢商场啊,冬暖夏凉,随时走进来都是春天。每一季的潮流趋势都可以提前在此捕捉到,况且人在购物的时候,心情也总是愉悦的,看见那么多因为物欲点亮的笑脸,你不觉得整个人都轻松了吗?”
“女人才爱逛商场。”他不屑道。
“错!所有对生活充满欲望、有情趣、爱热闹、喜欢享受人生的人都爱逛商场。”陶琪反驳。
“物欲带来的乐趣总是短暂的。”沈肃嗤之以鼻。
“人生的快乐,就是一个又一个短暂的心满意足构成的。”陶琪不赞同,“适当的物欲,是生活的动力。能够驾驭欲望的人,是不会被欲望左右的,你对购物这件事有偏见。”
“是你中了消费主义的魔咒!所有超越生存需要的物质需求,都是商业价值观洗脑的结果。”沈肃被陶琪逗乐了。
“人类进步,社会繁荣,不正是因为商业模式的建立?”陶琪不服。
“商业模式的建立是为了给老百姓营造物欲至上的幸福观,渐渐麻痹人们对精神世界的追求,最后彻底丧失独立思考的能力,好被统治阶级驾驭。”
两人一路斗嘴,直奔男装部而去。沈肃径直进了一家专卖西装的品牌店,直接对笑脸相迎的导购小姐道:“选这季最便宜的,黑、灰西装各一套,要正式场合和平时都能穿的,我穿xl。”
陶琪惊讶地瞪圆了眼睛,她实在没有想到沈肃那些笔挺的战甲,居然是用如此简单粗暴的方式挑选出来的。她看着售货员挑出两套老气横秋的正式西装,黑灰二色,款式中规中矩,毫无设计感可言,要不是他长得好,身材高大挺拔,穿上这样的西装,简直可以直接去卖保险,或者当房产经纪人了。
她一把拽过沈肃,连声谢绝了售货员的推荐。她推推搡搡地把沈肃给拉出了店,恨不能指着他的鼻子骂:“你还能更土一点吗?”
“我们律师界的品位就是这样。”沈肃一点也不恼,看着穿着橡皮粉复古衬衫配破洞牛仔短裤的陶琪,直言不讳,“我穿不来那些时髦的怪衣服。”
“时髦的就一定很怪吗?”陶琪愤愤道,“你让我陪你买衣服,你就得都听我的。”
沈肃欣然点头,他正好乐得不去挑三拣四。
陶琪选了一家英国年轻人喜欢的小众服装品牌all saints。
两人还没进门,重重叠叠的衣服里便飘出小羊皮软糯糯的皮革香。
谁知沈肃只在店门口看了一眼便道:“这家有什么好看的,衣服都奇奇怪怪的,一看就是小年轻穿的。”
陶琪知道all saints的男装都是在英伦绅士的基础上添上少许朋克风的经典元素,再加上恰到好处的做旧,让传统的西装变得时髦年轻,但是又不会显得繁复,就算连穿好几年也不会过时。更关键的是这种潮流品牌的设计款西装价格很可爱,不会动辄七八千,乃至上万。对于眼下急需要买好几套西装充门面的沈肃来说,最适合不过。
“你懂什么?好的设计能打破西装刻板的印象,最适合调和你这种人乏味的个性。”陶琪不由分说,对沈肃做了个命令的手势。
沈肃皱眉想要辩解,他在律师界以八面玲珑著称,一点也不刻板好不好。
但陶琪已经转过头,一心一意挑选衣服,压根不搭理他了。
陶琪没有让导购小姐给她做任何介绍,而是自己在陈列架上一件一件地翻捡。很快她就选了一件棕灰绿做旧款的亚麻休闲西装外套,质地轻薄,沈肃穿上后,配了件小v领的白t恤,整个人看起来起码年轻了五岁,他身上那种严肃到近乎于紧绷的气场瞬时就软和下来,变得可亲多了。陶琪满意地点点头,沈肃作为衣服架子,还是很合格的。
她又选了一件黑色小翻领、两粒扣英伦风的超薄羊毛尼西装,配上杏色衬衫,令沈肃一下变得深邃而英挺,像是舞会华彩霓虹中走来的翩翩绅士。
然后,她又逼着沈肃换了一套,机车领做旧风的沙灰色软羊皮西装,那身衣服被他笔挺的身板一撑起来,立即带出一点不羁的洒脱。
店里好几个正在挑衣服的女人都忍不住走过来,偷偷打量沈肃。
沈肃被那些赤裸裸的粉红目光包围,有点尴尬。他有点害怕那些像触手一样灵巧的目光,会帮他把外套一层层剥下。这年头女人消遣起男色毫不手软。
陶琪却有点扬扬自得,看她多有眼光,把他从土得掉渣的保险从业人员的装束中拯救出来,打扮成了时髦的都市雅痞。可惜这男人不是她的,否则真要一、三、五逛街,二、四、六谈恋爱,星期天专门秀男友让别的女人嫉妒。
“这些衣服,对于一个律师来说,不太正经吧?”沈肃犹豫,他当然能看出自己穿上陶琪选的西装,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和他一贯严谨的风格相去甚远。
“反正你在人们眼中都是流氓律师,怕什么?”陶琪风情万种地白了他一眼。
三套春夏款的薄西装加上两件衬衫一件t恤,不过八千出头,她把这个价格对着沈肃的耳朵一吹,他立即就俯首帖耳了。要知道,沈肃日常穿的传统西装品牌贵得吓人。他立即狂松一口气,否则按照他的购物清单买下来,他的存款一夜间就缩水了。
付钱的时候,年轻漂亮的营业员笑眯眯地对沈肃说:“你女朋友的眼光真好。”这句话有两重意思,一是她选男朋友的眼光真好,二是她挑衣服的眼光真好。
沈肃对这种含混不清的表述向来嗤之以鼻,但此刻“女朋友”三个字,让他顾不上计较话里的多重含义,只觉得心口被这三个字烫了一下。
尤其是当陶琪用那种笑盈盈带着欣赏的目光打量他时,他居然觉得胸臆间充斥着一种轻飘飘的情绪。
接下来,陶琪带着沈肃,在迷宫般的商场里大杀四方。
按照陶琪的审美,沈肃的衣服鞋袜都买齐了。沈肃只负责跟在陶琪身后刷卡买单即可。就算不用自己劳神费力地挑选衣物,他依然累得想要就地躺下。他惊讶陶琪穿着五公分的高跟鞋,居然能够在随时能让人摔跤的大理石地面上健步如飞而浑然不知疲倦。
在买齐杯盘碗盏之后,他终于向陶琪求饶,把买家具的时间挪到晚饭后。
陶琪见沈肃颓得像一条被遛过头的狗,便暂时放他一马。
她将沈肃领到一楼化妆品专柜,在横陈堆砌的脂粉香中,找了张椅子,嘱咐他守着购物袋,自己则去试新一季的香水和彩妆。
对于调香师来说,所有流行元素都要第一时间掌握在手里,可以不用,但不能不知道。
逛商场对于她来说,收集素材启发灵感的作用大于购物。
她先去香水柜台,挑选这季新上的香水,一一在闻香纸上试过。然后小心翼翼地把喷过香水的闻香纸塞进随身带着的、专门隔离闻香纸的卡包里,准备带回家再仔细研究尾调。接着,她兴致勃勃地一个一个化妆品柜台逛过去,看见好看的化妆品,便在手背上试一试颜色。
只一会儿工夫,她的手背上便是唇膏、眼影、腮红画出的道道。每画一道,她就低头轻轻嗅闻,分辨脂粉凝膏里的气味。她很讨人嫌地把彩妆专柜都试了个遍,但不管是高潮红、深喉、斩男色、吉隆坡,还是人鱼吻,统统不能让她掏钱包。她已经过了一口气买十七八支口红的年纪。
在她看来,女人之所以爱收集唇膏,不外是因为口红是奢侈品里唯一能够轻松拥有的。它能立竿见影地让你明艳照人,且不用付出太大代价。但其实,嘴唇只有一张,最爱涂的也不过心头好的那两三支。其余的不过是冷宫里的佳丽,白白虚度了保质期。
她走进最后一家柜台,她很爱来试这个牌子的指甲油,买过好几个颜色。尽管她觉得香水才是女人最好的妆容,若有若无萦绕在身上,留下一抹淡淡的香痕,足够激起人的情感幻觉。
可是,作为调香师的她,为了工作,除非要试香,一点味道都不敢沾身,更别提穿着香水睡觉了,那会让她一整夜都在背成分表。于是雪白手指上一点恰到好处的蔻丹,就成为她的慰藉。不管是洗澡、做饭、运动、睡觉,任何素面朝天的时候,那点蔻丹都是她美丽生活的象征。
她认真挑选着最适合夏天的颜色。一个个晶莹的瓶子,各色琳琅的美,南瓜色、西柚红、脏橘色、豆沙绿、薄荷绿、烟霞粉、鲑鱼红、电光紫、银蓝……她陶醉在这些华美而渐变的色彩中不能自拔。
“喜欢什么颜色,可以试试。”年轻的ba(美容顾问)见陶琪被宝光潋滟的色彩所迷惑,便主动上前询问。
陶琪闻声抬头,ba竟然是位二十六七岁的清秀男子。只见他涂了薄薄的粉底,两道浓眉修得如刀裁,描了精致的眼线,淡淡涂了点睫毛膏,嘴唇上抹了一点无色唇膏,整个妆容清新妥帖,明显是下了工夫的。
她冲他露齿一笑,化妆品专柜的男ba并不少,而且品位都不差呢。这年头雌雄莫辨的美最受欢迎,时下流行的人设不是“男姑娘”,就是“女小伙”。达·芬奇如果还活着,一定会为自己突然多出这么多同道中人而激动。
“夏天,清爽干净的色彩最适合。”小伙子微微翘着兰花指,从一排艳色里,挑了一瓶奶茶色的指甲油递给陶琪,“这个颜色好配衣服。”
“嗯,看着就清新凉快。”陶琪点点头,心下认同,果然他的审美比直男高级多了。
她很快就以和姐妹淘说话的亲昵,和小伙子聊起来。名牌上印着tony,刻意带出一些台湾腔的“女小伙”轻巧地旋开瓶盖,从里面挑了一点,均匀地盖了一层在陶琪涂了珍珠粉蔻丹的指甲上。那点奶油质感的茶色,立即衬得她手指纤细雪白,十分素雅恬静。
陶琪习惯性把手指伸到鼻尖,轻轻嗅了嗅。突然,她蹙眉,好似闻到一股淡淡的烂苹果的酸味。那晚惨淡的毛月亮又恍惚出现在她眼前。
她霍然一惊,心脏像被针扎了一下,背上汗毛奓开,骨缝里浸出刺骨的寒意来。她慌乱地抬头张望,想要看清这地狱深渊里的气味是从何处传来的。
就在这时,一只手从她身后绕过来,轻轻拍在了她的肩上。她猛地跳起来,发出惊天动地的一声尖叫。
“嘘……”男人沉缓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
她猛地回身,鼻尖滚过4711古龙水的香味,一张熟悉的脸映入眼帘。
“对不起,吓着你了。”邵旬之不安地搓着手,一双暗灰色的眼睛里有愧疚又有喜出望外的兴奋。
“没事没事。我自己一惊一乍!”陶琪强作镇定,“这么巧,居然会在这儿遇到您。”
“过几天有场音乐会,想买件正式点的外套出席。”邵旬之淡笑道。
“哦,您老业余活动这么丰富啊。”陶琪一边说,一边四顾轻嗅,那股烂苹果的酸腐味道被邵旬之4711的柑橘香调盖住了,再也闻不到了。
难道是她的幻觉?可那味道如此清晰,清晰得几乎贴着她的肌肤存在。是那气味消失了,还是被遮盖了?
“这指甲油挺好看的,很衬你的肤色。”邵旬之一眼看见陶琪刚涂了两个指头的指甲油。
“是挺好看的。”陶琪心不在焉道。
“需要买一瓶吗?”tony闻言殷勤地迎上来,将那瓶奶茶色、果冻一样亮晶晶的指甲油在陶琪眼前晃了晃。
“不需要。”陶琪硬邦邦地回绝。
“那再试试别的颜色?”tony嗲着嗓子犹自不死心。
“不用了!”陶琪语气有点不耐烦了。
她被突如其来的地狱气息给惊得魂不附体,那点购物欲早就魂飞魄散。不知为何,她觉得有一双眼睛含着毒汁带着倒钩,藏在商场的某个地方窥视着她,下一秒就要把她变成猎物撕碎。她有一种自己被扔在垃圾桶边,像堆破布一样被蹂躏的错觉。
tony尴尬地僵在原地。陶琪则警惕地打量着周围,可是整个柜台里除了三名ba,就是几个年轻女孩在试选唇釉。
“方便留个联系方式吗?我们有了新款,会给你寄小样。”另一个年长些的柜姐见tony吃瘪,忙上前来打圆场。
“我以前留过了。”陶琪敷衍道,不再和她纠缠下去,快步逃出了柜台。
邵旬之像丝毫没有察觉到她的异样,亦步亦趋地跟上来。她看见老人那张尽管保养得宜、但法令纹已经深得可以把脸切分成三份的脸,没来由地心慌。这下,她连和邵旬之攀谈的心情都没了。
善于把握分寸的邵旬之第一次没了眼色,继续缠着她问:“你喜欢听音乐会吗?”
“看哪一种。”她淡淡地敷衍,只想要立即奔到沈肃身边去,好从他身上汲取安全感。
“钢琴协奏曲专场音乐会。”邵旬之显然没有发现陶琪的心不在焉,还兴致勃勃地讲着,“是世界级的乐队,我的学生负责钢琴独奏,上海是他们世界巡演的第六站。”
“我没有去这种场合的衣服。”陶琪推辞着。
“衣服不重要……”
“邵教授,我突然有点不舒服,先告辞了,改天我再找您聊天。”陶琪实在受不了那种芒刺在背、如附骨之疽的恐惧感,直接打断了老教授的话。
邵旬之愣了一下,显然没料到陶琪会这么粗暴地拒绝他。他整个人的脸皮像被人撕下来,面部肌肉暴露在空气里,有些无法自控。
可是陶琪已经顾不上照顾别人的情绪,她心跳得几乎要窒息了。她顾不上寒暄,几乎是有点失礼地落荒而逃。
她转身得太快,以至于没有看见邵旬之陡然沉下来的脸色和微微紧缩的瞳孔。
她三步并作两步,几乎是踉跄着小跑向坐在商场另一头的沈肃。她背心火烫,那双窥视的眼睛一直追着她,不管她跑多快都甩不掉。
“你怎么了?”正等得百无聊赖的沈肃一抬头就看见陶琪跌跌撞撞地跑过来。
她脸色煞白,像刚刚掉进冰水里,整个人微微发颤。
“我……”她一把拽住沈肃的手腕,喘着气连声道,“我闻到了,我闻到了那个味道。”
“什么味道这么可怕,把你的脸都吓白了。”沈肃刚想要取笑她,却立即反应过来,反手就拽住陶琪的手腕,“是凶手的味道?!”
“是!那种像烂苹果发酵的酸腐味道,和那天晚上凶手嘴里的味道,一模一样。”陶琪慌乱地点点头。
“在哪儿闻到的?谁身上的?”沈肃也紧张起来,立即警惕地看向四周。
陶琪立即说了当时的情况,又遗憾道:“邵教授离我太近,他身上古龙水的味道一下就掩盖住了那酸味。”
“我马上给周允打电话,让他调商场的监控!看看到底是谁在窥视你。”沈肃松开陶琪的手,拨了周允的电话。
他三两句话便交代清楚事情经过,周允那头沉默了一会儿,语气有点怪怪地道:“味道相同,并不能说明什么,况且连味道的来源是什么也无法判断。”
“可陶琪的鼻子,你信不过吗?”沈肃有点奇怪周允的态度,他不是一向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吗?
“就是警犬也有出错的时候,更何况她那疑神疑鬼的性格。”周允语气有点冲,但随即还是表示会派人到商场调取监控。
沈肃突然有点明白周允语气里的那点怪腔调到底是为什么了,他挂了电话也还能闻到那股小心眼儿的醋味。
“我们赶紧走吧!”陶琪心神不宁道,“这地方我待着不舒服。”
“别怕,像我这么智勇双全的保镖不多。从明天开始,你上下班我都接送你。”沈肃伸手拍了拍她的背。
沈肃强拉了陶琪重新回到卖指甲油的专柜,他在周围绕了一圈,并没有发现任何异常,甚至连个特别点的人都没有看见。
他蹙眉想了一会儿,突然道:“有个事,我觉得有点蹊跷。”
“什么事?”
“你两次闻到凶手的味道,邵教授事后都出现了。这是不是有点巧?”
“在家附近遇到熟人不是很正常吗?何况你觉得邵教授这把年纪,还能,那啥……”陶琪被沈肃握住手腕,年轻男人身体的触碰给她带来厚重的安全感,她整个人便渐渐镇定下来,恢复了理智。
“也是,他这么大年纪了,大概想行凶也心有余而力不足了。”沈肃促狭地眨了下眼睛。
陶琪被他逗笑了,脸上恢复了一点血色:“教授可是陈阿姨口中的情圣,你就别玷污人家了。”
“那我们现在……回家?”沈肃晃了一下手里的购物袋问。
“不!不是还有家具没买吗?”
“你不怕了?”沈肃奇道。
“凶手就像悬在我头上的一把刀,我要小心提防,却不能因噎废食。若我被恐惧打倒,岂不是让凶手得逞?他还没对我动手呢,我就自己把自己吓死了,多划不来。”陶琪深吸口气,松开拽住沈肃的手道,“走,换个地方继续逛街。”
沈肃不由得心中微动,这女人胆小是真的,无畏也是真的,真是个矛盾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