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梦-番外
公主梦-番外
桔子粟/文
晚上六点半, 我给一个高中朋友打了电话,约她明早来家里玩。
电话里,我表现得很热情, 像是对明天充满期待。
她没有怀疑, 很爽快就答应了,这是我最喜欢她的一点,永远不会开口拒绝。
挂断电话, 我站在客厅里最后检查了一遍细节, 这个房子是一年前才租下的, 在我终于知道那个人的住址之后,为了离他近一点, 才偷偷租的。
房东人不错, 没让我交押金,我却要在她的房子里做这样的事,着实有些愧疚。
但是,我别无选择。
半个多小时后,门铃声终于响起。
我走过去打开门,王子恒如约而至。
他站在门外, 高大身形在狭小的走廊里显得格外憋屈,他也毫不掩饰自己的不耐烦:“找我过来什么事?”
半天以前,我曾经打电话请他晚上过来一趟。
因为说有很重要的事并且承诺是最后一次,他才勉强答应。
以前他总是会主动来我的学校接我,男人对待自己不喜欢的女人果然残忍,哪怕这个人他曾经深爱过又被他深深伤害过。
“先进来再说吧。”我忍耐着脾气, 温和地请求。
可能是看我态度很好, 他虽然奇怪, 但还是走了进来。
看着他的漆黑皮鞋跨过门槛的那一刻, 我想我的计划终于可以开始了。
我从柜子里拿出一瓶红酒和两个高脚杯,回来时,王子恒已经站在客厅里,赤着双脚。
看来我们的感情是真的不复存在了,他宁愿光脚也不愿再穿上柜子里那唯一的一双男士拖鞋,那曾是我们一起买的,和我脚上这双是情侣款。
我假装没有看见,因为这对我的计划影响不大。
“喝一杯吧。”我在软木塞上插上开酒器,手套让我的动作有些不方便。
“你找我到底干什么?”王子恒已经彻底没有耐心了,“我公司还有很多事处理,你没正事的话我就走了。”
“是要去找李木子吧?”我不紧不慢地打开红酒,虽然没有抬头,但我知道他停下了脚步并且绷直了后背。
“你说的那个让你再次恢复心动的女人,”我端起酒杯,走到他身边,“就是李木子吧?”
一个星期前,他跟我提出分手。
理由是,他已经对我们的感情感到厌倦,我身上的每一处地方都让他提不起兴趣来。
我当然不能接受这样的理由,没有哪对情侣能永远保持热恋,熬过磨合期冷却期才是真正的天长地久。
可他告诉我,他已经碰到了真正让他心动的人。
——你也很好,只不过她刚好每一点都对我的胃口而已。
——你不会有一天对她也心生厌倦吗?
——我想不会,她给我的感觉是我从未体会过的,她身上的每一点都对我有致命吸引力,我必须跟她在一起。
......
那天,他就这么真切且深情地在我面前诉说他对另一个女人的爱。
但到最后,他也没说出那个人的名字。
我很难过,那个我倾注了整个大学的青春和所有的爱的人,那个贯穿了我人生计划每个阶段的人,他不要我了。
崩溃之际,我去找了李木子。
木子是我的高中同学,也是我的好闺蜜,她还是一个明星,很漂亮,也很努力,为了出人头地这些年吃过很多苦,如今终于得偿所愿,我发自内心地为她高兴。
被王子恒圈养了近四年的我,早已经失去了自己的社交圈,唯有木子还在我身边。
哪怕因为各种原因没时间经常见面,出事时我们也一定会第一时间想到彼此,至少那时候我是这样天真地以为。
可我做梦也没想到,我最好的朋友和我最爱的男朋友,这两个跟我的亲人一样,最让我信任的人,在车里拥吻了近半个小时。
果然是致命的吸引力。
我不知道那天我是怎么忍住了上前砸门的冲动,而让自己冷静地回到家里的。
甚至事后我还去找了李木子,这个女人,像往常一样,热情大方地拥抱我,就用那双抚摸过我男友的手,我似乎还能闻到她身上残留的王子恒的香水味,令人作呕。
那天我们一起吃饭、喝酒,骂男人的没心没肺,和以往失恋时没什么区别,我几乎要怀疑,那天夜晚是我眼花,李木子毕竟是我最好的朋友,她怎么可能背叛我呢?怎么忍心在我生命的尽头,再给我致命一击?
可我没有。
“我都看见了。”我将酒杯递给他,语气平淡得像是在说毫不关己的小事,“我在李木子家对面的酒店,拍下了一切。”
“你到底想干什么?!”
王子恒用力一反手,他的手臂恰好撞在我的腕骨上,酒杯当即脱手而去,摔了个粉碎。
这是我不曾预料到的,但奇怪的是,我居然没什么心痛的感觉,只是在想等下实施计划时又要多打扫一个东西了。
可能我真的已经放下了吧。
不。
如果我真的放下了,我就不会想计划实施的事了。
我看了眼地上的碎片残渣,好脾气地蹲下身,一片片捡起碎玻璃。他似乎也有些意外,因为他没有再离开,而是站在原地,一言不发。
“再陪我过最后一个生日吧。”我捡好了所有的玻璃,那些细小的得等会儿再扫,我望着他,说,“就当个告别,对过去的三年。”
我是在酒吧认识他的,他帮我摆脱了混混的骚扰,我就跟他走了,从大一到大四,一跟就是三年多。
这三年里,他带我去遍了这个城市所有的五星级酒店,唯独没去过他的家。甚至因为身份差距,他的圈子里没人知道我的存在。
即便如此,我对于人生最好的憧憬也都给了他,他却爱上了我的闺蜜。
我回想起他们第一次见面时的样子,那时候李木子刚跟混混前男友分手,却被纠缠不清,行李也被扣在对方家里无法拿回,她觉得害怕,我便叫上王子恒一起去。
难道是在那时候吗?
王子恒见了李木子红彤彤的眼睛就动心了吗?我说过,李木子很漂亮,但她哭过后更漂亮,有一种我见犹怜的感觉。
可那都是大半年前的事了,那之后我并没有感觉到我和王子恒的感情有什么问题?
那难道是在一个月前?
那时候李木子喝多了,身为公众人物的她,不能这样被拍到,可我当时一个人在医院,被检查绊住了脚,只能请提前下班的王子恒去接她。
所以就是在那一次吧?
真蠢啊。
可能是三年这样的时间字眼终于触动了他的良心,他走过来两步,伸出手:“给我吧。”
垃圾桶离他更近些。
这样再好不过,玻璃碎片上就会自然而然地留下他的指纹了。
他扔垃圾的时候,我又从柜子里拿了一只杯子,给他重新倒了一杯酒:“你还没吃饭吧?我做了饭,热热就可以吃了。”
王子恒虽然还是拒绝,但语气已经不再那么生硬:“不用了,喝杯酒就够了吧。”
“只用热热就好。”这一次,我的语气比较强硬。
他看了我一眼,没说什么,看样子是默许了。
我走进厨房,打开冰箱,里面不仅有做好的饭菜,还有满满的新鲜食材,这是我上午特地去买的。
笑意满满地选购可供未来几天生活的食材,这怎么也不像一个会选择轻生的人做的事。
我热好饭菜回到客厅的时候,王子恒正在玩手机,嘴角带着笑意,典型的沉浸在热恋中的甜蜜模样。
可让他感到甜蜜的却不是我。
“吃饭吧。”我整理了一下情绪,假装什么也没看见似的走近。
他当然不会告诉李木子他在我这里,没有哪个男人会蠢到告诉现情人自己正在陪前女友过生日,王子恒尤其是。
所以我完全放心。
我也放心李木子不会告诉他上午的时候她曾经来过我这。
我了解李木子,她一定会竭尽所能避免在王子恒面前说起我这个不速之客。
更何况,今天的见面还不太愉快。
他只随便吃了两口就准备要离开,我没有多挽留,因为我今天让他过来的目的本就不是为了请他吃饭。
我起身送他出去,等他换鞋时我突然从身后死死地抱住他。
他的身体很明显地僵硬了一下,似乎是想要拽开我,可我的倔强程度却超乎他想象,两个人发生了一番拉扯,这正是我想要的,最后也以我力道不够撒手为终。
“我只是想最后抱抱你罢了,你以前不是最喜欢我这样抱你吗?”我微笑着说。
他像是看一个疯子一样看着我,扯了下衣服,转身就走。
门被砰地关上。
我靠在墙上,有点虚脱。
病来如山倒,身体到底是不如从前了。
可现在不是休息的时候。
我抬起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握着拳走进客厅。
拳头里有我刚刚从王子恒衣服上用力拽下的袖扣,扣子缝得不算紧,人在垂死挣扎的时候,应该是能有这股力气扯下来的。
但我还是不打算直接用它,或许在指甲缝里嵌一根线更值得怀疑。
我打开抽屉,李木子的耳钉躺在里面,那也是我今天上午趁机拽下来的。
没错,今天下午我跟李木子发生了一番撕扯,为此我特地跟她摊了牌还说了些辱骂性的愤愤之词。
也就是在这番扭打中,我身上留下了不少伤痕,这或许能被断定为生前的挣扎痕迹吧。
我虽然看过不少推理小说,但对于专业知识,还是有一些欠缺。
现在就是要选择,用纽扣还是耳环。
他们俩都对不起我,没有一个无辜,但如果两样东西都握在手里,反倒会显得不可信吧。
还是先做另一件事吧。
我放下纽扣,再次拨了王子恒的电话,我得让他留下来,哪怕坐在车里也没关系,只要这段时间没人能证明他离开了我家。
电话没多久就被接通了,他的声音一如既往地不耐烦,我一边找话题一边从抽屉里拿出一个小透明袋子,里面有几根李木子的头发,还有王子恒的,那是以前我们还在一起时,我有时候开玩笑从他的头上弄下来的,然后放在枕头上,故意叹气说:“你都脱发了啊。”
每当这个时候,他就会笑一笑,然后把我圈进怀里。
现在躺在他怀里的应该是别人了吧。
我把头发随意地洒在家里的角落,洒得太整齐反而不好,反正无论多么不显眼应该都会有细心的警察找到吧。
之所以敢说这样的话,是因为有个我认识的高中同学进了警局工作,没错,就是半个多小时前我打电话的那个,别的警察不清楚,但她是一个非常细心的人。
撒完头发后,我又戴上手套拿着抹布仔细地把王子恒刚刚碰过的地方都擦了一遍,确保不留下一个指纹,像上午李木子走后那样。
毕竟一个杀人凶手要伪造自杀现场的时候,肯定不会留下自己的痕迹。
另外,如果所有的线索指向性太明显,反而不容易让人怀疑。
最好的办法就是可疑却又找不出破绽,刑警最喜欢执着于自己的直觉,所以我没有去垃圾篓里翻那几块玻璃渣。
擦完指纹,我又把家里从头到尾整理了一番,并且将所有王子恒之前留在这里的东西都清理了,算是彻底抹去了他曾在这生活过的痕迹。
除了衣柜里那盒没拆封的冈本。
我发誓,我的房间从来没有如此整洁过,因为我的朋友都知道,我是一个不拘小节的人。
哪怕选择自杀,我也不会刻意将房间整理得这么好。
做完这一切后,我已经很累了,可我还是不能休息,因为我不能让自己的死亡时间和王子恒离开的时间有太多偏差,这样他容易找到强有力的不在场证明。
我戴上帽子和口罩,一边继续跟王子恒说话,一边扶着墙慢慢走到鞋柜边,拿出那双男士拖鞋,竖起衣领确定看不到脸后,开门出去。
将鞋子扔到一个足够远但又肯定会被搜查到的垃圾箱后,我回到了家,这时候,电话那边的生日快乐歌已经放到一半。
我深吸了口气,将冷气开到二十度,走到酒柜边,拿出了医药箱。
里面有我过去买的安眠药,有没有效不重要,只要法医最后能检测到就好。
完成一切,我在洗手间里烧了手套,将灰冲进便池里。
浴缸里早放好了冰水,我躺进去,拿出事先带进来的刀子,在水里划开手腕。
电话那边,生日歌已经唱到尾声——
“祝你永远快乐。”
我叫夏晓倩,今年二十二岁。我有一个男朋友,他叫王子恒。
王子王子,可我终究不是他的公主。
我想着地板上的那颗袖扣,慢慢闭上眼睛。
那就在地狱再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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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夏晓倩最后有没有后悔,有没有觉得对不起她的父母,这个只有她自己能回答了。
但这样自损一千还没伤敌八百,只余亲者痛的行为,是不对的。
集美们,渣男劈腿算什么?!拜拜就拜拜,下一个更乖!
【高亮:剧情需要,情节纯属虚构,请勿模仿,作者本人是非常不赞成这种做法的!这种做法是不!对!的!】
(我已经这么有求生欲了,就放过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