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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营救郑毓秀博士的提议

      营救郑毓秀博士的提议
    监察院委员高友唐于弹劾郑毓秀一文(见一月十三日《申报》)中,举发郑毓秀贪污舞弊,证据确凿。论此事之是非,不但久成上海律师公会之谈话材料,就是上海居民大概也都如瞎子吃馄饨肚里有数吧,不必我们来批评。该弹劾原文中的帐目之类,暂且按下不录,现在且先抄一段弹章的末尾下来再说。
    “……以上所列三款,实犯《邢法》三百五十七条,一百七十五条之罪,按之《刑法》一百四十条,应加重本刑三分之一,无可曲宥。伏查郑毓秀自卸任后,在沪充当律师,对于词讼案件,一手包办,为所欲为,始则以白为黑,继竟无中生有,民事不能拘押,则以假扣押恐吓之,刑事不问虚实,但有控告,则以拘押恐吓之,均为诈财或胁迫和解之工具,其所诈之财,闻已在数百——不知是否千字之误,待考——万元。推检中虽不乏自好之士,稍持正谊,即立予左迁。其无气节者,无不俯首听命,受其指挥,法院一时有‘博士电话到,推检吓一跳’之谣,乃纪实也。数年以来,上海人民,因受郑毓秀恶势力所摧残,倾家荡产者若而人,负屈自杀者若而人,社会之道德陵夷,法院之人格扫地,皆郑毓秀杨肇熉等所酿成。只以贿赂虽行,证据难获,人民受其害而无法告诉,以至郑杨等胆大妄为,肆无忌惮。兹幸天夺其魄,被友唐于当事人存款簿内,发现重大侵占,又于其交代册中,发现湮灭证据及侵占,讵能再事姑容。况上海为外交视线所集之地,现值收回法权之际,若不严加纠弹,则外人必有所借口,影响于收回法权者甚巨。谨依弹劾法第二条,检齐当事人存款簿五本,交代册三本,提出弹劾。请政府破除情面,迅将前上海地方特区法院院长杨肇熉,前上海地方审判厅厅长郑毓秀,……,……等,一并移转杭州地方法院,从重治罪,并追缴侵占各款,以儆奸贪,而平众怒。为国家整纲纪,为法界挽声誉,胥在于斯……”
    记得前几个月,山东江苏,各有几个贪了七八百元赃的知事枪毙了,最近在广东,也有几个调查日货委员会的委员,为受了几百元的贿被枪决了。知法犯法,自然应该罪加一等。自民国成立以来,二十年间,为受了几百元的贿的缘故,被枪决的知事小官,不知曾有了几十百个。这一回郑博士的犯罪,政府若真的“破除情面”,执起法来,审定有罪,那一定是个死罪,因为死罪是最大的刑罚,若有比死罪再大一点的刑罚的话,那或许会再加一等,也未可知。不过这是上下平等,法治精神贯彻到底的国家,才办得了的事情,在中国则大有商量的余地。我现在因为要营救被告贪赃枉法的郑博士、杨院长等,特郑重提出两条办法如下:
    第一,行政会议开一个会,同发封北新的事情一样,马上下一个“应毋庸议”行政命令,来取消法律的起诉。不然——
    第二,请王宠惠、魏道明两博士,组织一调查团,如李顿爵士之调查满洲一样,先来调查事实,然后再据法理来研究应否得罪之类的事情。
    一九三三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