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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申诉状

      申诉状 注释标题 最初发表于1986年《新创作》,后收入《韩少功文库》。
    尊敬的律师同志:
    我是一位非常不幸的青年,现在以十二万分迫切的心情,呼吁社会各界正直之士给我以援救。我是xx省xx县xxx乡人,表现一贯良好,一九七八年考入地区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科,第二年八月被公安机关以“反革命罪”的罪名错误地予以逮捕,法院判处我有期徒刑三年。学校当然也取消了我的学籍,剥夺了我继续为四个现代化学习的机会。此案纯属冤假错案。在粉碎“四人帮”以后的今天,还出现这样的事情,实在令人发指!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我不禁要悲愤地向苍天呼喊:法律何在?公理何在?
    我从小就立志成为文学家和科学家,为祖国和人民作一点贡献,因此一直刻苦学习奋发有为。可是在十年动乱当中,这如同犯了弥天大罪。我被扣上了“智育第一”、“分数挂帅”、“白专道路”、“读书做官”等一系列大帽子,受到了罄竹难书的打击。比如,像我这样德才兼优的学生,高中毕业后完全有把握也完全应该被招入重点大学。然而,在当时这成了绝对不可能的事。我眼泪往肚里吞,默默忍受着这命运的磨难,同那些地主富农的子弟一样,只能回乡拿起锄头扁担从事农业劳动。
    回队后,我把一个新时代青年应有的远大志向深深藏在心底,一面努力参加生产,一面抓紧业余时间努力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决不让宝贵的青春时光白白流逝。我爱好哲学,爱好历史学,爱好心理学,爱好电影美学,爱好中国古代文化。客观地说,我是比较聪明的,天赋无可怀疑,加上长时间的勤学苦练,我很快就学会了油画和国画,学会了拉胡琴和下象棋,学会了写格律诗词。您要是不信,我下次寄一首《蝶恋花》和一首《声声慢》来请您哂阅指教,相信会得您的击节赞赏。我还利用一个半月的时间写了一部长篇小说,题目是《青春岁月》,其姊妹篇也构思好了。我想通过小说来歌颂光辉的时代和美丽的祖国,歌颂勤劳勇敢的人民,歌颂伟大的社会主义新时代。小说的封面我已经设计好,用的是风景油画。至于书名,我本想请伟大的文学家巴金先生惠书,考虑到他很忙,曹禺或者叶圣陶题字也可以考虑。当然,我自己的书法也不错。您要是不信,我下次写一副对联送给您,一定不会辱没您的门庭。但令人愤恨的是,当时的大队干部根本没有伯乐的精神,根本不重视知识和人才,只顾谋取私利,拉帮结派,吃吃喝喝。我把长篇小说送给他们看,他们竟横加嘲笑,还借口我无故旷工,扣了我的口粮谷。
    我的一些生活习惯也成为他们嘲笑的材料。比方我爱用牙膏、香皂、手帕、围巾,还天生有点小胡子。他们就骂我不洋不土,骂我是“假相公”,甚至骂我“小官迷”。我真不明白:难道像他们那样不文明不卫生就是天经地义的吗?
    我平时出工少一点,劳力也不怎么强,人家说我瘦,弱不禁风,手杆像柴禾棍,这也许是实情。但是值得商榷值得质疑的是:难道只有从事农业才是为国家作贡献吗?难道农业不是一种落后的生产方式吗?
    没有爱情的温暖,没有事业的成功与欢乐,我当时苦闷万分,常常夜不成眠,食不甘味,望着窗外的枯藤老树昏鸦,一望就是呆呆的半天。父母当然是不理解我的,见我瘦了,见我不快活,很是着急,天天为我找鸡蛋,找补药,还找大队干部说情,说我不是种田的料子,请求干部同意我去学漆匠或者学裁缝。说实话,那些行当我肯定可以学会,但学了有什么价值呢?我们队上有个漆匠手艺远近有名,但还没娶上妻子,有时候还哮喘咳嗽。我不能走他的路!找死我也不能!我要继续奋斗!
    高玉宝、高尔基,还有杰克·伦敦,都是我奋斗的榜样。一九七五年春,我写信给北京大学中文系,向他们请教一些文学艺术的问题,并恳请借阅或购买一套课本,然而我遭到了冷冰冰的拒绝。后来,我又给北京和上海的广播电台写信,向他们要求购买一些文学名著,并希望他们在我地建立一个青年文学创作组,一个文学创作基地,但我居然只收到他们一张节目安排表!一九七七年,我听说省里有个图书馆,读者凭介绍信和交一元钱可以得到借书证。我就去找大队长开介绍信。他当然不会开的,因为他担心我的地位会超过他,而且会成为他儿子的情敌,我对这一点知道得很清楚。我没有屈服,还是到了省城。我可以肯定,大队干部暗下毒手,打电话向省图书馆说了我的坏话,因为图书馆对我简直是蛮横无理。我要求见馆里的负责同志,他们不让见。我要得到借书证,他们说借书证暂时只能在省城范围发放。我说我虽是个普普通通的卑贱者,但确实有很重要的工作,还拿出那部长篇小说请他们过目。他们毫不尊重我的劳动成果,借口没时间,把我随随便便打发,以致当天晚上我走投无路,蜷缩在车站的排椅上整整冻了一晚。尊敬的律师同志,您已经有了一个温暖的家吧?你已经有了到处得到微笑和喝彩的出头之日吧?如果您也是自学成才的,我相信您也有过我这样类似的经历。
    我相信您能够理解我。
    一九七八年,在党和人民的关怀下,在我自己的努力之下,我终于告别了基建队,成为粉碎“四人帮”以后新时代的大学生(正式考上去的),也是我们村唯一的大学生。我梦寐以求的愿望终于如愿以偿,我无限感激党中央。为了早日成才,我夜以继日,废寝忘餐,含辛茹苦,潜心钻研。万万没有想到:我会因千古奇冤而锒铛入狱!
    事情是这样的。入校以后,我在课余写了些小说和诗歌。我写作态度非常严谨,加上有胃痛的毛病,一般来说写得很慢,一天下来也只能写万把字,一个学期下来也就是写一个长篇十几个中篇。我借鉴了托尔斯泰、高尔基、曹雪芹、莫泊桑的很多手法,大部分还是比较成功的(关于这些作品具体的情况我就不说了,免得耗费您宝贵的时间)。但我把作品寄给了省里的文学刊物,收到的只有一封封退稿信。我估计他们不明白我的身份,于是请学校领导给我出示了身份证明,证明我不是社会渣滓,是真正考进来的正牌大学生(不是所谓工农兵学员),还是班上的宣传委员。不料,这番努力仍没有效果。
    我并不气馁。我知道,现在社会风气不好,所谓编辑部不过是贸易部,没有商人手段休想发表作品。我找到编辑部去拜见主编,还带去一大包罐头,请主编分送给每一位编辑老师——我知道这种做法不大好,但客观环境使我不得不如此呵!令人气愤的是,他们对我道貌岸然,不但把礼品拒之门外,还狠狠批评我一顿。尊敬的律师同志,您看看现在的社会风气吧,无权无势的平头小百姓,想开后门也摸不到门缝!我们就是割了自己的肉来侍奉权贵,他们也还要挑肥拣瘦!
    打击接踵而来。我估计编辑们在思想观、艺术观方面还十分陈腐,更无舍生取义和济世救民的胆魄,根本不敢发表我那些揭露官僚主义的重磅炸弹式作品,于是改弦易辙,写了些歌颂四个现代化的诗歌,增加了作品的亮色。没料到,我发表在省报上一首诗,被读者指责为抄袭之作,害得我在学校里抬不起头来。其实所谓抄袭一说,如果不是出于误会,就一定纯属诬告。艺术创作从来就容许借鉴,借鉴手法,借鉴意境,借鉴个别词语,与抄袭有什么关系?果戈理写过《狂人日记》,鲁迅也写过《狂人日记》,难道我们就可以指责伟大的鲁迅先生是小偷?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我面临荆棘重重,只得另找出路。这年夏天,有些同学准备出国留学,我也知道美国、日本、西欧的科学先进,那里的人才也许会得到重视。于是我向美国写信,请求他们给一个留学名额,然而没有任何回音。我给作家蒋子龙、邓友梅、王蒙等等写信,希望他们能体谅我的心情,向美国方面推荐我,还是没有任何回音。我想到我国很多文学家和科学家,如李四光、苏步青、周培源、钱学森、郭沫若和巴金,都在国外读过书,大部分还是靠自费,我也就产生了自费留学的念头。可没有钱怎么办呢?我非常着急,希望得到别人的帮助。正好在这个时候,发生了一件非常偶然的事。
    确实是非常非常偶然的事。也许您不相信,我只得把这事详细地说一下。那一天,我收到了一位老同学的来信;因为衣袋里有这封信,有这两张废纸,所以我觉得在集合登车去参观美术展览之前,上一趟厕所也无妨;又因为我在厕所里多蹲了几分钟,所以我后来发现同学们都被校车拉走了;再因为我发现已经无法赶上校车了,便孤零零地回寝室去,无聊之余随意打开了一位室友的收音机。这就有了后面的一切。在这次纯属好奇的收听中,我听到一家海外的电台说:如果听众有困难,只要给他们写信,他们一定设法解决。这使我心里怦然一动:我不是正缺钱吗?我立即根据这家电台提供的地址,直接向他们发信,请他们帮助我出国留学。为了争取他们的重视,我投其所好,编造了一些谎言,诈称我已经建立了一个团体,有纲领有宣言有武器,准备武力推翻中国政府云云。信寄走之后,他们没有理我。后来,我认识我这样做是错误的,万分后悔,就自动终止了。
    万万没有想到,我就因为这件极偶然的事,我被公安局逮捕入狱。
    我悔恨自己,愿意承认错误。我给海外写信的目的只是为了要钱,为了求学,为了事业发展。我既没有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又没有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后果。我长到这么大没有喊过一句反动口号,没损害过国家的一草一木。虽然我当时写信是错的,但并没有给社会造成什么危害呵!我认为自己不应该受到刑事追究。
    我对罪犯从来都是极为痛恨的。其实,真正的反革命犯公安局抓了多少?就拿我们学校来说,鱼龙混杂,真假莫辨,阶级斗争的错综复杂令人震惊。七七级三班一个同学,不管上什么课都捧着马克思的书,不是有政治野心又是什么?我还亲耳听他鼓吹过萨特和弗洛伊德,这些可疑情况就更不用说了。还有七七级二班一个姓万的,成天围着领导转,伪装老实,吹牛拍马,一看领导说话就马上泡茶,一看领导走路就马上打伞,果然很快就入了党,当上了学生干部。据说他还暗地里扬言,十年之内一定要进市委,进省委,进中央政治局。他进去之后会干什么好事?公安局为什么反而对这些人不闻不问?
    律师同志,这世道太不公平了!
    法院坚持要给我判刑,我估计他们是对我有偏见,有成见,还多少杂有误会。其实说起来也是非常冤枉,因为预审的时候,我确实身上有些痒,便这里抓一抓,那里挠一挠,可能显得有些不太严肃。其实我完全不是故意的。可他们是否就认定我这是在藐视法律对抗法庭呢?
    尊敬的律师同志,我曾在极端困难的环境中坚持自学数年(在基建队的时候,因为找不到一张桌子,我经常到邮电局去读书和写作,还曾靠卖血来换取书籍。想一想吧,这是多么悲惨的经历……一想到这里,我就要掉泪了。请原谅!)我在油灯下就精读过黑格尔、达尔文、鲁迅、巴金等大师的著作,写下了十几本笔记。我从字母都认不全的程度,很快实现了一进大学就取得英语免修权的奇迹。若不是被捕,我的现代文学免修权也该批下来了。我在学校里是班的宣传委员,是国际经济研究学会会员,是春风文学社理事,是电影美学研讨中心的理事,是振兴家乡同乡会的秘书长兼常务理事……这些成绩的取得,不是轻而易举的。我根正苗红,祖宗三代都是受苦人。我的社会关系也非常良好:姐姐是湘江电机厂(国营)的秘书(正科级),叔叔和婶婶都是中共党员,表哥还是军队里很重要的后备干部(副团职)。我怎么会反革命?怎么可能反革命?否定一个人,把一个大学生变成劳改犯,就可以这样随便草率吗?
    苍天在上,我要以一个公民的名义进行抗议!
    我恳求您——一个有良知的律师,挺身而出为我主持公道,救救我!救救国家的人才!我相信您不会高高在上置之度外的,不会对我们这些弱小的生命不屑一顾。请您一定给我回信!!!
    恭候
    大安
    一位身陷囹圄的大学生:g·鹏翔
    曾用名:高建良,高贵福
    笔名:清漪,飞燕,绿野仙踪,等等
    一九八一年四月三日
    1986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