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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卷一 隐秘的信息

      卷一
    隐秘的信息
    言说之外
    人是一种语言生物,但是在言说之外,人的信息交流和智能反应,其实从未停止和消失。
    婴儿不会说话,仍有欢乐或烦恼的情绪可察,有要吃或要拉的哭声可辨,抽出嘴里的指头一指,是要奶瓶还是要布娃娃,父母一般并不会误解。
    聋哑人没有听说能力,即使也不曾上学念书,仍不乏思想和情感的反应,可以胜任劳作、娱乐、交友乃至政治等诸多繁杂的人间事务,他们闪闪发亮的眼睛有时让人暗暗心惊,似乎那样的眼睛更能洞观一切。
    正常的成年人也不是时时都需要语言。生活在北欧和希腊的很多人都善于沉默。北美印第安人对沉默更有一种特殊的欣赏,好朋友见面了,常常觉得没有什么好说,也没有必要多说,抽烟,喝酒,吃肉,听窗外的风雪,看眼前的炉火,好几个钟头内也说不上几句话。此时无声胜有声,其实这正是他们之间深切友谊的更准确和更完美的表达方式。宋代学者程颢说过:“朋友讲习莫如相观而善。(见《二程遗书》卷三)”法国思想家福柯也说过:“我们的文化很不幸抛弃了许多东西,沉默即其中之一。(见《权力的眼睛:福柯访谈录》)”
    在很多时候,沉默不仅仅是语言的慎用,而且是彻底的删除。面对突然车祸时的极度恐惧,投入两性交欢时的极度亢奋,路见不平时的极度愤怒,终于看见一球破门时的极度欣喜,能造成人如常言说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实际上只是语言的空白。但这个时候的人其实并不傻。恰恰相反,如果他们的脑子里还纠缠着名词、动词、复合句甚至格言警句以便决定下一个动作,那倒是真正的傻和特别的傻了。
    前人把这种语言空白之中的意识反应称之为“直觉”,或称之为“潜(下)意识”和“无意识”。我们暂且接受这些命名——虽然我们终将知道这里沉积着语言崇拜论的偏见。在这里,“无”意识其实是“有”意识,“潜”意识其实是“显”意识,只不过是超越语言和废止语言的另一种意识方式,名之为“无”与“潜”,并不准确。借重这种意识方式,图画、照片、雕塑、舞蹈、音乐以及无声电影,都曾大规模参与过文化的营构;同样是借重这种意识方式,当代的摇滚、时装、卡通画、游戏机、行为艺术,等等,顺应着各种电子设备对声象的远程传输功能,更是在发动着一个个全新的文化浪潮,重新夺回一片片曾经由文字统治的领地,哪里是“无”?哪里是“潜”?
    读书识字是重要的,但远不是智能活动的全部。很多人一直认为,书面的语言叫做文字,文字运用构成了人类与低智能生物的重大区别,也成为人类得以积累经验和知识的特殊优势。也许是基于这种理解,“文明”、“文化”、“文雅”、“文治”等中文词都是“文”字当头,“文”人和“文”士几乎成为文明的当然代表:这些食草食肉然后食“文”的物种,出入于学府,戴着眼镜或夹着精装书,以学历、学位作为自己精英身份的证明,作为自己理直气壮进入权力等级上层的凭证。但他们在语言之外的智能活动里,既没有受过足够训练,也没有经过严格考核,其智商一定会比一个文盲更高超?对世界的认知一定会比低学历者更通透?——我以前对这一点缺乏足够的警觉。
    《淮南子》记载:“仓颉作书,天雨粟,鬼夜哭。”有前人说,天降粟雨是对人间出现文字的庆祝。其实我觉得那更是一种警告,一种悲悯,一种援救,暗示着文字这种不祥之物将带来乱世,遍地饥荒已为期不远。
    不然的话,寂黑长夜里的群鬼为何号哭不休?
    场景
    火光也是语言。我第一次认识到这一点,是二十多年前到大队党支部书记家里去,请求他在我的招工推荐表上签字盖章。当时我是留在队上最后一名没有回城的知识青年,守着一幢空空的木楼,还有冬夜冷冷的遍地月光和村子里的零星狗吠。我被这巨大的安静压迫得几乎要发疯,便咬咬牙,一步一滑地踏着雪中小道去了书记的家。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平时总是黑着一张脸的书记,在家里要面色和善得多,让我凑到火塘边来暖身,给我递上一碗姜茶,他老婆还拿一条毛巾拍打去我肩头的雪花。在我与他们一家数口暖融融地挤在火塘边的时候,我嗅到了混浊的炭灰味、烟草味、姜茶味以及湿袜子味的时候,我预感到我会成功。
    事实确实是如此,书记问我还有没有柴烧,一开始就有了人情的联结。他谈了柴以后就顺理成章地同意推荐我,完全没有提及我可疑的家庭背景,也似乎忘记了我在地上踩死豆苗之类的破坏行为。我心里一热,很没出息地湿了眼眶。
    我相信书记并没有丧失他的阶级斗争觉悟,也仍然保留着以往对我的戒意,但这种戒意似乎只能在公共场所而很难在他家里活跃起来。由火光、油灯、女人、姜茶、邻居、柴烟等组成的家居气氛,似乎锁定了一种家庭的亲切感,似乎给所有来客都涂抹了一层金黄色的暖暖亲情,书记不得不微展笑纹,不得不给我递茶,他的老婆也不得不给我拍打雪花,而有了这一切,主人当然最可能说一声“好吧”。
    他在我推荐表上签了字,要我第二天去找大队会计盖公章。
    很久以后我才明白,人情常常产生于特定的场景,比如,产生于家庭而不是办公室。涉世较深的人,大多能体会出谈话的地点及其场景很重要。卧室里容易谈艳情,山水间容易谈命运,歌剧院里容易谈风雅,接待室里的会见呢,受制于那些规格划一的坐椅和谈话双方的遥远距离,不多出一些公事公办的原则,倒是不可理解。场景就这样常常暗中规定和引导着话题。一个官员若把来家求见的下属挡出门:“明天到办公室里谈吧。”那已经差不多暗示了官员的提前拒绝,差不多预示了明天对于下属来说的凶多吉少。正是出于同一道理,很多中国人都愿意把难谈的生意或者难办的公务拿到餐厅和酒吧里来进行。倒不是中国人特别好吃喝。告别贫困年代之后,吃喝对于很多商人和官员来说已成为了沉重的负担。好累的一桩事呵,即便没有让他们吃出脂肪肝、血脂高或者心肌梗死,也常常让他们对着一张张红请帖烦不胜烦,倒抽一口冷气。但他们还是强打精神,倦容满面地奔赴餐厅,因为要求谈话的一方要的就是那个场景和氛围。那里没有办公桌相隔而是餐桌前的比肩抵肘,那里没有成堆的文件而有杯盘满桌,那里一般来说也没有上司的脚步声而有解开的领带和敞开的衣襟,于是那里最能唤起人们身处家庭时的感觉,最容易使主客双方把他们的关系暂时性定位为“哥们”一类的关系。在这个时候,餐厅和酒吧这种空间使一切公务得以仿家务化,使一切人际关系仿血缘化。被求见的一方即使只是喝一杯清茶,或者只是吃几口清淡野菜,也总是比坐在办公室里要好对付十倍。
    “只要他来了,事情就成功了一半!”请客的一方总是这样说。他们知道语言的功能有限,因此他们需要餐厅和酒吧这个场景里的一切来无声地参与谈话,需要用这里的一切色彩、气味、音响,等等,来说服对方。
    在这一点上,对香水气味、领带款式、演说风度等比较粗心的很多中国人,倒是显出特有的细心。
    家乡
    家乡也是一种场景,只是范围更大一些,内涵更多一些。我上面提到的大队书记,多年后当上了县委书记,办事雷厉风行也专横跋扈,有次检查市容卫生,发现刚刚洗净的水泥广场被人吐了一口痰,勒令犯事的老汉跪在地上将痰舔去,谁来说情也不允许;有次发现公路塌陷了一大块,一杯剩茶泼在交通局长脸上,把对方骂得狗血淋头,逼他到修路工地上去挑土,肩上不磨出血就不准回来见他。这个阎王爷出行都是警车开道,警笛声呜呜呜响彻县城,吓得鸡飞狗跳。如果是从地区或者省里开会回县,一进入县界,必有大小官员在路边恭迎大驾,提心吊胆地看他眼色,听他咳嗽一声也差点要吓出尿来。
    正因为这样,他贪污两百多万元的案情败露之时,县城里响起了一阵阵鞭炮以表庆祝,人们喜不自禁地奔走相告。
    让人稍觉奇怪的是,唯有家乡人对此大为奇怪,根本不相信他们的四满伢子会是一个贪赃枉法之徒,以至法院开庭审判的时候,几十号男女老少自动去法院请愿求情,跪在大门口呼天喊地,要还县太爷一个清白。他们还派人找到我,找到更多的人,要我们一定想办法疏通关节,让法院对这个案子从轻发落。武妹子硬要我收下两个脸盆大的糍粑,说四满哥是个最朴实的人,每次回家探母,见人犁田就帮着犁田,见人打禾就帮着打禾,有一次大年三十,家家都在过年,村里的一头牛不见了,他整整一个晚上翻山越岭,身上被树刺挂出道道血痕,硬是带着人追上了偷牛贼。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为非作歹?又说,他富贵而不舍旧情,回乡来一般都要去看望一位老同学,在村口那间学校的破土房里,与老同学挤一床被子,一把生花生米也可以下酒,说说笑笑可以直到天明。这样的人下大狱怎么不可能是遭小人暗算?
    人皆有复杂的品性,这并不奇怪。武妹子没有可能对我说假话。我只是疑惑贪官的友善和朴实为何只能存于家乡,而不能搬到任上去。也许,家乡有他的童年和少年,有一个融合了他童年和少年的规定情境。特定的一道门槛、一棵老树、一个长者的面孔、一缕炊烟的气息,都可能苏醒一个人的某些感觉,而暂时压抑这个人的另一些感觉,使他在特定的舞台背景下回到特定的台词和动作,比方使他到山上去找牛或者到小土房里去喝酒。诗人是明白这个道理的。他们状物写景,是为了让读者们睹物生情和触景生情,在种种景物的接引之下,唤醒自己可能已经沉睡了的纯情。宗教家们也是明白这个道理的。他们把教堂建设得肃穆、威严、幽深、空阔或者挺拔,是为了让教徒们首先受到一种氛围的震慑和感染,一进门就不由自主地敛其俗态和涤其俗心,重启自己可能已经尘封了的善念。在这个意义上,诗歌和宗教是人们精神的家乡,总是力图使人们能够重返少年,重返赤子之心——这正像一个贪污巨款的死刑犯,在家乡的一片青山绿水里有他无形的诗歌和宗教,他只能在那里得以靠近自己的灵魂。
    “接近自然就是接近上帝。”一个热衷于园艺的法国老太太这样对我说过。
    色
    中国有一句俗语:“可意会不可言传。”可见生活中很多信息已溢出了语言的边界。我们不妨将这些信息名之为“象”。
    这个概念将在本书中反复用到。
    显然,这里的“象”有视觉性的图像和形象,也有作用于人的听觉、味觉、嗅觉、触觉等其他方面的物象和事象,将其纳之于“具象”这个中国读者较为耳熟的词,大概较为合适。我在前面还说过,具象既包括(1)生活的原象,(2)也包括文化的媒象——即由文化媒体传播的人工造象,比如风景画对风景的模拟,战争片对战争的表现。
    不管是实象还是媒象,“象”区别于“文”或“言”,是语言文字之外一切具体可感的物态示现,是认识中的另一种符号,较为接近佛教中的“色”。上海佛学书局一九三四版《实用佛学辞典》称:“色者,示现之义”,“眼、耳、鼻、舌、身之五根也,是属于内身,故名内色”;“色、声、香、味、触之五境也,是属于外境,故名外色”。佛教中的色尘、色相、色法、色界等,在这里都可以视为象的延伸概念。
    唯识宗作为东方传统哲学中较为系统性的认识论,称“万法唯识”,首先提到“眼识”、“耳识”、“鼻识”、“舌识”以及“身识”,将其视为全部心识的重要基础,视为人与事物现象的直接关联(见太虚等《唯识学概论》)。
    佛教常常借莲花、明镜一类象征来直通心性,借面壁、棒喝一类行态来寻求感悟,一直在强调文字之外的信息传达,其极端者甚至强调“不立文字”、“言语道断”,但他们以“色”对立于“心”,赋予了“色”第二个意义:“变坏”、“变碍”以及“质碍”(亦见《实用佛学辞典》)。因此一旦从认识论转入人生论,佛徒们便视“色”为迷惑耳目泯灭心性的俗尘,是人们进入觉悟时的魔障。在空门净土那里,“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是虚幻不实之物,琐屑无义之物,理应被正道者拒绝和超越。这样,他们从认识论上逼近了色的大门,又在这张大门前匆匆闭上人生论的双眼,在感性现象世界面前有一种进退两难。
    佛学东传的结果之一,是色渐渐蒙上贬义,与尘世中的凡夫俗子结下了不解之缘,虽说不一定符合大智慧原旨,却是佛学在中国承传和演进的部分现实轨迹,与儒家、道家的抽象思维指向互为呼应,几乎汇为一流。影响所致,人们见“色”而惊,闻“色”而避,较为感性的生活总是被称之为“沉溺声色”、“玩物丧志”,是一种君子不齿的堕落,而“好色者”甚至成了日常用语里“流氓”的别号,致使隐含在色界里的意义结构一直处于道德歧视之下,几乎是一片暧昧不明和无人深究的荒原。由此不难理解,中国传统知识者皆以语言为尊,比如从来不乏“文”的字典、辞典、语法以及修辞,不乏各种语言研究成果登堂入室,却一直未见世上有过“色典”或者“象典”,一直没有什么人对生活中万千声色的含义、来源以及运用规则有过系统的记录整理。
    意大利哲学家克罗齐对此心存忧虑。他说:“关于理性认识,世界上有一门非常古老的科学,毫无异议地得到所有人的承认,其名为:逻辑学。但是,关于直觉认识的科学却勉勉强强和困难重重,只得到极少数人的肯定。(见《作为表现和普通语言科学的美学》)”我们将看到,克罗齐指出的这一失衡状况不仅遮盖了生活中那些只可意会的事物,反过来也将祸及生活中可以言传的事物,最终构成理性认识的乱源。
    眼睛
    中国古代思想家孟子特别重视人的眼睛。
    “存乎人者,莫良于眸子。眸子不能掩其恶。胸中正,则眸子了焉;胸中不正,则眸子眊焉。”这是《孟子》里的话,把眼睛当作灵魂的窗口。
    孟子在人际交流中也常常以眼代言。《荀子大略篇》记载:他去见齐宣王,见面时只是用眼睛盯着对方,并不说一句话,如是三番令王宫里的人大为奇怪。孟子后来对别人的解释是:“我先攻其邪心……”——在开口说话之前先放出浩荡目光,给大王来一次心理卫生。
    在孟子看来,眼光的清与浊能暴露出内心的善与恶。一个伪善者最悬心的事,是他的装模作样最可能被自己的目光公开告发。目光一亮,目光一暗,不由自主地把自己的心机暴露无遗。可以想象,偷鸡摸狗的劫贼,东藏西躲的间谍,还有虚情假意的演艺明星,即便面对着毫不知情的陌生人,也喜欢用一副墨镜遮盖自己的双目,大概就是缘于缺乏控制眼光的自信,不能没有这种障眼设备。
    朋友老木最近在我的面前戴上墨镜了。他这样做并没有什么保健的缘由,比如并没有需要遮挡的太阳强光,看来只是要阻挡和躲避我的直视,使我不能不有一种黑上心头的慌乱和悲哀。我知道,我不知道的什么事情在黑色镜片那边已经发生。果然,一个月后,另一个朋友大川告诉我,老木把我们共同加工白铁桶的钱黑去了一半,还去大川姐姐那里骗了粮票和火车票,气得大川定要去打他。这是墨镜给我最早的一次刺激。
    面容
    在开口说话之前,我们总会盯一眼来人的脸。面容是人最具个性的身体部位,因此各种证件照片上都锁定面容,而不是一个膝盖或一个巴掌。面容当然不会比指纹更能精确记录差异,但面容比指纹多了一份情感的流露,多了一份隐约可辨的文化和历史,于是总在我们的记忆中占据焦点位置。忧郁的目光,欢乐的眉梢,傲慢的鼻尖,清苦的面颊,智慧的前额,仁厚的下巴,守住了千言万语的嘴角……总是不知何时突然袭上心头,让我们生出片刻的恍惚。在谁也没有注意的时候,一个宁静的侧面,一个惊讶的蓦然回头,一个藏在合影群体角落里的默默凝视,都可能会让我们久久地梦绕魂牵:如今你在何处?
    面容的浮现和消失组成了我们的人生。“见面”成了我们人生的一个又一个开始。美国总统林肯说过:过了四十岁,一个人就应该对自己的相貌负责。林肯看到了人生经历将会重塑面容,发现了心理一直在悄悄镂刻着生理的秘密。比较一下俄国作家契诃夫少年和盛年的照片,比较一下印度领袖甘地少年和盛年的照片,我们的确看到了智慧和胸怀是如何在面容上生长,最后成为人世间美的精品。少年顶多有漂亮,盛年才有美。生活阅历一直在进行悄悄的整容。《世说新语》上记录着这样一个著名的传说:魏王曹操当年要接见匈奴特使,担心自己面貌不够雄武,不足以震慑来使,便让一个姓崔的人假扮魏王,而自己持刀于床头假扮卫士。接见完结以后,下人奉命去询问来使对魏王的印象,不料客人说:魏王确实优雅,“然床头捉刀人此乃真英雄也!”
    这样看来,要想在自己的脸上展现其他人的阅历,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就是剧艺演员难能可贵的原因。一个奶油小生要演出帝王的胸中城府,一个纯情少女要演出娼妓的红尘沧桑,该是多么的不易。人们说:多笑者必多鱼尾纹,多愁者必多抬头纹,巧言令声使嘴皮薄厉,好学深思使目光深邃,心浮气躁会使面部肌肉紧张而混乱,气定神闲会使面部肌肉舒展而和谐。如此等等,如何遮掩得住?这样,有时候我们可能会顺理成章地以貌相人,比如依据“心宽体胖”的经验,相信“体胖”者必然“心宽”。其实,“体胖”一类现象可能还有更多的原因,即便在后天演变这一方面,也还可以追溯出更多相关条件。我在孩童时代就发现过夫妻越长越像,对同学们那里好几对父母的面容相似性十分奇怪,总觉得他们是兄妹。我后来还发现养子与养母越长越像的情况,爱徒与高师越长越像的情况,佞臣与暴君越长越像的情况,这才知道他们的面容相近,首先是由于他们的表情相仿。表情是易于互相感染和模仿的。朝夕相处的人,两两相对如同镜前自照,也许会下意识地追求自我同一,情不自禁地复制对方的笑容。在一段足够的时间以后,他们就免不了会有相似的某一条皱纹,某一块较为发达的肌肉,某一个器官的轮廓曲线——这当然不是不可以想象的事情。
    如果我们放开眼光,甚至可以发现一个时代则常常批量产生着面容。在我一张褪色的老照片里,我们可以发现大部分女知青共有的黝黑、健壮、朴拙、目光清澈但略有一点呆滞;在我女儿新近拍下的一张照片里,我们也可以发现当代大部分女白领的纤弱、精巧、活泼、目光进逼但略有一点矫饰。我们就可以知道,面容是可以繁殖的,是表情感染后的肉体定格。这种繁殖其实一直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军营、党派、沙龙、行业、社区、宗教团体,等等,都在制作出各种“职业面容”、“党派面容”乃至“社会面容”。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面容不仅仅属于个人,而且也属于社会,成为人们文化符号体系中的一部分。
    相术
    一九九〇年我和朋友们编过一期杂志,曾做过一个小试验:刊登出四十多张人相照片,让读者猜出他们中间的十来位罪犯,正确答案在杂志的随后一期公布。结果不出所料,接受试验的读者们都频频失足于这个面容的迷阵,猜测的正确率不足五分之一。他们不论如何小心翼翼,还是被一张张清纯或者奸险的脸骗过去了,不得不在事后怀疑和痛恨一切相术。事实一再证明,面容与性格乃至命运的关系,一直扑朔迷离得令人生畏。相术即便杂有一些医学和社会学的道理,一旦有了解说人间万事的野心扩张,则成了宿命论的旁门左道,成了“扼杀任何人生努力的符号暴力”(南帆语,见其《面容意识形态》文)。
    中国戏剧中的脸谱可算一种准相术,力图建立面容的标本手册,让观众一旦“知面”便可“知心”。红脸象征忠勇,白脸象征奸诈,黑脸象征刚烈,三角白粉鼻则象征油滑卑微,诸如此类。中国小说也有过脸谱化倾向,比如在我读过的一些作品里,作家们总是把两扇厚嘴唇安装在厚道人士的嘴上,似乎厚嘴唇是缺少运动的肉脂积累,源于沉默的习惯,源于忠厚者常有的木讷,自然成了重诺守信的形体特征。在这种文化环境里,相术当然成了一种必不可免的知识极端。獐头鼠目、尖嘴猴腮、三角眼、扫帚眉、鹰钩鼻、酒糟鼻之类统统被派给了坏蛋,龙睛凤目、方头大耳、卧蚕眉、含丹嘴、国字脸、悬胆鼻则统统献给了道德君子——包括把“重瞳眼”献给了明主圣王。在相术家们看来,人际命运和行为操守都可以进五官科,集中显示于人脸这一块仪表板。
    但这些理论从来没有登堂入室,从来没有得到过知识界普遍的承认,在有些人那里即便既信又疑,挥之不去,也顶多落下一个“相信与不相信结合”的模棱两可。古代著名皇帝舜是否真是“重瞳眼”,“重瞳眼”是否称得上美貌,人们也多有怀疑。两千多年前的中国古代思想家荀子还曾写下著名的《非相》一文,称“形相虽恶而心术善,无害为君子也;形相虽善而心术恶,无害为小人也。”“相人,古之人未有也,学者不道也。”
    解读面容的努力遭到如此重挫,是否意味着向我们迎面而来的诸多人脸只是一块块空白?是否就可以由此判定,“一见钟情”和“一见如故”之类的故事都属于谎言或者愚不可及的面容崇拜?事情可能没有这么简单。也许,面容不是静止的,因此不应该简化为相片;也许,面容不仅受制于生理遗传也受制于心理再造,因此不光是一个脸蛋而应该包括表情活动的全部,包括一个人全部的身体语言(body language)。一本《麻衣相法》无法充当廉价的先知,但并不妨碍一个富有职业经验的警探,不难从一群乘客中一眼辨出走私疑犯或者越狱犯。很多有关缉凶过程的报道证明,一个神色特征,一个举止习惯,一个装束细节,都可以使警探胸有成竹,敏感到自己的对手在哪里。这种行外人和局外人无法理喻的目测能力,隐含着特有的经验、技巧以及博闻广识,有时竟可达到“一眼准”的程度,庶几乎可称实践家的“相人之术”。
    相人本来有术,只是术士们无所不知的夸口许诺,决定了江湖相术的破绽百出。警探不是术士,他们依据一个人的外形表象锁定犯罪疑犯,即便有高得惊人的成功率,也仅此而已,并不窃占认知越位的特权。犯罪只是犯罪,此时的犯罪也只是此时的犯罪,并不能决定该犯的性格是温和还是刚烈,命运是坎坷还是顺利,智识是丰富还是贫乏,婚配是圆满还是残缺,父母是健在还是亡故,甚至不能决定该犯在另一个人生的层面上,在另一个社会环境里,是否能成为一个良民。这正像我们在杂志中印出的那数十张照片里,男女良民一旦身处特定的条件之下,也不一定没有犯罪的可能,因此五分之四的识别错误,不一定意味着永远的错误和绝对的错误。
    在犯罪问题以外,人是非常复杂的。好公民不一定是好同事,好同事不一定是好情人,好情人不一定是好儿子,好儿子不一定是好父亲……幸好警探们没有义务处理这些事务,也无意穷尽人生未知领域里的汪洋大海,只是把目测方法局限在职业范围之内。这正是警探们的成功之道:有效知识的前提是承认知识边界,承认我们对边界那边的一切无可奉告。
    只有无视认识边界的僭越者和独断者,才会在数十张相片面前争执不休。他们或是拥护相术,相信这些面相能够告诉我们一切;或是反对相术,认为这些面相既然不能告诉我们一切那就毫无意义。他们的争执不休,其实都是对面容的有目无珠,使人世间一张张义涵丰富的面容,在他们眼前如果不是空白就成了幻象。
    讪笑
    有一段时间,高君愿意找我聊天,谈到我们共同的一些熟人。他心上和嘴上都多事,说某杂志主编明目张胆要作者给送礼,说某朋友拿着空照相机给他人热情万丈地拍照然后谎称胶片不幸曝光,说某博士连一个管资料的精神病人也敢去强奸,那病人老得足可以做他的妈……这一类丑闻明明出自他的口,但被他一次次强调传闻发布者不是他,原作版权另属他人,他不过是听说而已,听说而已。
    这就是说,他不能对这些事情的真实性负责。这还不算,当他成功诱发出我的惊奇和愤慨以后,还一个劲来压抑和反驳,比如说:“当主编就不能与下级有人情往来么?朋友之间送条金项链又怎么样?”“胶片曝了光也是常有的事吧?说他拿空照相机唬人,谁能证明?”“一个博士能爱上一个精神病人也是很崇高的吧?我看这件事还应该上报纸表扬呢嘿嘿。”……我直到后来很久,才发现他的压抑和反驳已成习惯,他要扫荡一切无聊的流言飞语。
    如果将他这些话予以转述,甚至用录音机录下来存档备查,高君都具有澄清谣言和信任朋友的姿态,都会被传闻的当事者们心存感激。但他的反驳又明明不是反驳而是一种鼓励,因为他说这些话的时候脸露讪笑,目光斜斜地投来,有时还做一个小小的鬼脸,以表示他并不相信此时说出的话,只不过是把这些强辩之辞摆出来供我批判,把这些荒唐无耻的谎言公布于众以激发我进一步鸣鼓而攻。于是他在对所有朋友名誉负责的同时也让我高兴,高兴于我们的同仇敌忾。我们在餐馆里又叫上了两瓶啤酒。
    显而易见,他把微微一丝讪笑运用得恰到好处。这样他任何时候都可以左右逢源,以言语和神情的不同分工,声讨了恶行又宽赦了恶行,伸张了正义又规避了相关风险,不用担心自己因失言的走漏而得罪什么人。他后来果然获得了广泛而良好的人际关系,成功地晋升为什么主任,是最获领导信任的年轻官员,在我的插友中是最有出息的一个。他五岁的女儿在机关大院里也高兴地大叫他为“高主任”,曾让我听得一怔。
    证据
    发生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中国“文化大革命”,几乎就是一场罕见的文字检疫运动。政治清查,思想批判,大多以当事人的文字为依据。很多人一夜之间成为叛徒、特务、汉奸、反革命、走资派、右倾分子、五一六分子,往往都是缘于一句话或者一张纸片。言辞就是根据,文字就是铁证,这是当时的社会共识,甚至还算当时最为开明和最为公正的办案原则:可以避免随意的想象和推断,保证结案时的证据确凿。
    至于文字以外的东西,比如这个人说话时笑了吗?这个人说话时有什么样的笑?……这一类身体语言却因时过境迁以后难以查证,往往被后来人马虎放过。因此当时有“文字狱”,但至少不会出现“表情狱”。
    高君就是这样在父亲的抽屉里发现了交代材料,发现父亲承认自己在三十年代参加过国民党,并且书写过“拥护党国领袖蒋介石”、“永远忠于一个领袖、一个主义、一个政党”一类大黑话。高君大吃一惊,在抽屉前哇哇大哭。受过多年红色教育的他,很快把父亲想象成一个歪戴军帽、斜叼烟卷并且在集中营里严刑拷打革命者的凶手,同时把母亲想象成一个珠光宝气浓涂艳抹并且在麻将桌旁恶声训斥佣人的阔太太。他没想到父母一直把真相隐藏了这么久,没想到父母居然不露痕迹地混在革命队伍中,居然假惺惺地大读毛主席的著作并且要孩子们穿着破旧衣服下乡参加农业劳动。他擦去泪痕后惊天动地地摔门,然后对着空中大喊一声:“我就是要大造你的反!”
    这是父亲苦苦劝高君不要出走的时候。高君后来还知道,这是父亲已经得知单位上的革命组织即将对他采取行动的时候。父亲结结巴巴,很想向儿子说清但不知道如何开口。几天后,父亲跳楼自杀。
    直到运动结束的一九七九年,高君的父亲获得平反。一位审案组官员对高君说,国民党里确实有恶棍和腐败,但他父亲倒没有被查出什么劣迹。他父亲在学校毕业时是参加过国民党,入党后热情投入了抗日宣传、救济难民、抢修滇缅公路的建设,具有那个时代很多革命者同样的社会热情。据有关调查结果,当时有些地方的国民党也不是什么大馅饼,青年学生中很多吃花酒的,抽大烟的,怕打仗于是跑到国外去的,倒是不愿意参加国民党,也被那个学校激进的国民党支部所排斥。
    高君父亲的故事使我们知道,任何党派里都有多样的人生。我们后来还知道,白纸黑字可以在历史中存留久远,而历史中同样真实的表情、动作、场景、氛围,等等,却消逝无痕难为后人所知,而这一切常常更强烈和更全面表现了特定的具体语境,给白纸黑字注解了更丰富和更真实的含义。一个党证,一段拥护什么的表白,如果从具体语境中抽离出来,能说明什么呢?比如说,如果仅就文字而言,中国人一般都会对下列事实吃惊:尊敬的蔡元培先生曾经撰文支持独裁当局对异己人士的铁腕镇压;尊敬的于右任先生曾经签署过肉麻吹捧黑帮头子的生日祝词;尊敬的周作人先生参加过汉奸政权并且留下了一批向日本侵略者致敬的恶劣文字;连尊敬的周恩来总理也曾经在“文化大革命”中对蒙冤的刘小奇、邓小平、彭德怀等老战友口诛笔伐。这一切白纸黑字都是真实的。但难以查证的真实是:这一切是出于真诚的迷失,还是无奈的敷衍?是怯懦的附势,还是小不忍则乱大谋的责任担当?有谁知道那些言辞发生在什么样的一些表情之下?
    文字是可怕的东西,是一种能够久远保存因此更为可怕的东西,能够以证据确凿的方式来揭示历史或歪曲历史。后来有一天,高君接待了一位台湾来大陆寻亲的老人,父亲以前的国民党同志。大概在餐桌上多喝了几杯酒,老人突然胡言乱语,说高君父亲其实也是一个不讨人喜欢的家伙,在同学们当中有个“屁长”的可笑绰号;还说他吃饭时从来都是等着同事给他装饭,自己却从不给同事装饭;说他一看见漂亮女人就目不转睛,抓住对方的手一握就揉来搓去简直轻薄得很……高君当然认为这个家伙是喝醉了,是老糊涂了,甚至是国民党反动派对一位大陆革命干部的无聊攻击。那些疯话没有任何文字可为依据,还能算数?……他总算控制住自己的满腔怒火,没有一拳把老家伙揍倒在地。
    默契
    高君这次见到父亲的老友,还得知一件惊人隐情:他居然还有一位母亲,而且是他的生母!生母几年前病逝台湾,给他留下一笔遗产,还有两个同母异父的妹妹,如今分别在美国和日本……当对方掏出信函和相片,把目瞪口呆的他接入一个陌生的家族和世界,他差点尿了裤子,意识到自己突然成了一条迷航和失舵的船,未来的一切茫然莫测。但我无意述说他后来到台湾和日本的故事,在叙事的势能积聚面前强行打住。
    家族恩仇、男女苦恋、革命悲剧、爱国传奇……只要稍加营构,这一类小说当然并不难完成。身不由己,大势所趋,辞藻哗啦啦地跟着情节往下赶,我以前也常常这样把生活“小说化”。问题在于,这些匆匆情节在起承转合之处是否遗漏和流失了什么?几乎模式化的情节流程、人物配方、主题选项是否正在掩蔽人生中更为丰富的纵深?当纷乱如麻的生活总是被筛选、编织、模压成泾渭分明的小说种种,这些习以为常和顺理成章的叙事可有唯一的合法性?
    我宁可让很多读者失望,宁可让高君在这一页稿纸上突然消失,就像一个混蛋演员在舞台上突然误场和退场。我想看看情节中止和情节解体以后的生活是什么样,看看各种情节轨道使人们不易接近的生活,各种情节聚焦使人们不易旁顾的生活——哪怕这样会使叙事变得散乱。
    这样吧,我们换一个场景,见识一下某位随高君来到我家的客人,与这位客人聊聊天。时间很快过去了。应该说我们谈得很好,所有观点都没有什么分歧,他用例子呼应我的看法,我用阐释扩展他的思路。我们还谈到孩子和足球,谈到天气和最新的流行笑话,保证了交谈的张弛相济和亦庄亦谐。最后他戴上帽子礼貌地告辞,并且没忘记给女主人和我家的小狗摆摆手。
    奇怪的是,这次交谈使我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对这位客人没有任何好感。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他说错了什么吗?没有。他做错了什么吗?也没有。那么我郁闷不快的感觉从何而来?来自他有些刻意的礼貌?来自他夸张的某一条笑纹?来自他听话时一瞬间不易被人察觉地左右顾盼?来自他眼中偶尔泄露出来的一丝暧昧不明但暗藏攻击的笑意?来自他那件方格子布的名牌衬衫和刚刚染得油黑的头发?……
    在我们的交谈之外,一定还有大量的信息在悄悄地交流:表情在与表情冲撞,姿势在与姿势对抗,衣装在与衣装争拗,目光在与目光搏杀,语气停顿在与语气停顿撕咬,这一切都在沉默中轰轰烈烈地进行,直到我的内心疲惫不堪伤痕累累,直到双方似乎圆满的谈笑已经微不足道。也许我们都没有注意到的一个发型,注定了今天的见面将实际上乏味和尴尬。
    交谈是人际交往中重要的手段,却是生硬的手段,次等的手段,不得已而为之的手段。换一句话说,人与人之间需要交谈来沟通的时候,需要用大量交谈来沟通的时候,无论对敌还是对友,都是困难重重的时候了。最成熟的关系其实不需要语言,不需要交谈,更不需要谈判家,所谓“默契”是之谓也。“默”即语言的放弃。隐藏在一个个无言细节里的感觉对接,已经让人心领神会,挑明了说反属多余和笨拙。在这种情况下,硬要说说什么的话,也多是题外之言,言不及义,醉翁之意不在酒,真实意图反在不言之中。由此我们才能理解,为什么最巧妙的外交总是不像外交,常常在谈判桌和协议文本以外完成。为什么最高明的调情总不像调情,常常不着一字尽得风流,更不需要傻乎乎地缠住对方说爱呵爱——只有街头强行拉客的下等野鸡,才会习惯于直说和明言,比如一语道破问题的实质:“大哥,发生肉体关系啵?”
    女人下意识地瞪了男人一眼,或是下意识地拾起男人遗忘的帽子,或是下意识夹走男人餐盘中的大蒜……此时的他们,言语少却信息不少,定要说说话,也是有三没二,有七没八,意思多在心领神会之中。他们即便自称只是一般的关系,其亲密程度其实尽在我们的想象之中。相反,如果他们将自己公开定位于“夫妻”或“恋人”,或者被某部作品的人物表定位于“夫妻”或“恋人”,如果他们定位于这种关系却没有上述一类行为默契,倒是习惯于用逻辑严密和意义明确的言说来处理各种事务,包括处理帽子和大蒜,他们之间的关系倒是会让我们大为生疑。很多蹩脚的影视剧里就有这种男女,尽管满嘴是爱的台词,甚至动不动就搂搂抱抱床上床下,但他们给人的感觉总像是生硬的嫖娼,而不是水到渠成和水乳交融的情爱。用圈内的话来说,这些蹩脚的演员眼中无“戏”,脸上无“戏”,举手投足都无“戏”,浑身各个部位没有感觉的对外辐射,即便把设计台词和设计动作执行得再好,也是一具具台词机器和动作机器而已。他们既不可能演好真正的情爱,也没法演好真正的愤怒,真正的忧愁,真正的欢乐。
    他们与观众之间不可能形成“默契”,不可能被观众真正接受。这种缺乏感觉对接的共处,在中国俗语中叫做“不投缘”,叫做“气场相斥”。这就像有的人常常没法说清楚,他为什么不喜欢他应该喜欢的一部小说,不喜欢他应该喜欢的一个城市,不喜欢他应该喜欢的一个时代。在这一点上,十八世纪和十九世纪是幸运的,因为这些世纪留下了丰富的文学艺术,留下了大量的感觉细节,足以渗入人们的血液,使一个初到巴黎或彼得堡的人,也可以对这个巴尔扎克的城市或托尔斯泰的城市似曾相识,对陌生的街道或酒吧几乎无端地“默契”,一盏路灯,一阵冷雨,一个面包店的胖大娘,好像也都已与你神交了多年,完全就是你记忆中的样子。而二十世纪、特别是二十世纪晚期是不那么幸运的。也许这个时代的物事变化太快,根本来不及在人们的感觉中耽留、沉淀以及消化;工业化生产之下的物事也流于批量化而缺少个性,很难成为感觉兴奋的目标。事情还可能是这样:这个时代发达于技术和经济,文学艺术却不幸衰颓,疲于胡闹而鲜能动心,缺少巨星迭出的文学艺术大师们在时代与人们之间沟通感觉,于是高楼取代田园,街灯取代明月,电话取代笔墨,飞机取代马帮,超级市场取代市井集市,电子媒体取代道听途说,这一切可以说有效率上的合理性,但尚未形成情感上足够的感染力和征服力,甚至与很多人的感觉末梢生硬抵触。换一句话说,人们对这个时代的接受,是理智超前而情感滞后——这正是很多人忍不住要怀旧的原因,是怀旧强度大大超过二十世纪中期和早期的原因。
    我母亲说过,她年轻的时候都不穿布扣斜襟衣的,想不到现在的中年人和青年人倒穿起来了,想不到“唐装”之类越来越时髦。
    我也是一个把感觉留在过去的人——也许是留在唐诗、汉雕、秦篆那里。坦白地说,我不管如何努力还是觉得眼下这个时代颇为陌生,在很多方面还是没法喜欢眼下的时代——尽管这个时代比过去更富裕也更多自由,尽管这个时代有电脑、飞机、空调、伽玛刀、联合国维和部队,是一个我能够接受但说不上喜欢的时代。我不知道是什么力量接管了和没收了我应该有的好感。我似乎更愿意自己走入一个我不可接受的时代,比方走入青铜岁月的边关驿道,在一次失败的战役之后,在马背上看苍山如海和残阳如血。
    声调
    “好吧”两个字,用高声调说出来,与用低声调说出来,可以表达完全不同的情绪,其实也是表达完全不同的意思。同是这两个字,还可用来表达仇恨、威胁等更多不“好吧”的意思——只需要把调值再略加改变,或者再调整一下节奏,比如在两字之间增减零点一秒或零点零几秒的停顿。
    在日常生活中,善言者总是对声调有特殊的敏感,“察言观色”的能力包括善于“话里听音”。善言者知道文字符号常常无法准确地记录声调,无法准确记录语态,即便加上一些语气助词也是杯水车薪,因此从来不会轻信文字,不会轻信历史文献,至少不会像有些学者那样断言历史就是文献的历史。
    他们知道,文献的字里行间常常有更重要的信息已经隐匿莫见,留下来的文字有时难免短斤少两。如果他们也重视文献,那是把文献当作了想象的依托,从文献中读出了人,包括人的声调。小雁当时答应父亲不去掺和选举,电话里的“好吧”两字无精打采,让她父亲根本放不下心来。她后来果然自食其言,也是受不了一位自荐候选人的语气:“我要是背叛民主就不是个男人!”这话实在太刺耳。“男人”两字重若千钧,什么意思?男人怎么了?背叛民主不是男人未必就是女人?她冲出了教室。当同学们敲着饭盒走向食堂时,她父亲担心的事情已经发生了,一份伟大的纲领正一个劲贴上墙。但她根本没法贴完,几个男生立刻拿扫把来扫荡,刷下她那些纲领,还溅得她一脸糨糊点子,理由是她“分散选票”、“破坏民主”。当天下午,一位男研究生自称受托于广大选民,私下来劝她退出竞选,先肯定她的大方向没错,然后说她理论水平太低,跳出来无异于丢民主派的脸。小雁不服气,说就算只得一票也是历史丰碑,我就是不能让你们一手遮天!
    她后来说,打击接踵而来,领导当局还没来找麻烦,民主派男人倒先对她下了毒手。泼污水的大字报铺天盖地:说她前一天还在谈什么双眼皮单眼皮,趣味极其低俗,突然投机民主,可见动机不纯;说她经常错穿别人的拖鞋,错提别人的水桶,肯定是自己舍不得掏钱买那些东西,是个十足的小气鬼;还说她的男朋友最近在图书馆偷书被判了刑,我们岂能让劳改犯家属窃取人民权利?大字报上就差没说她涉嫌堕胎或者有私生子了。
    晚上的演讲集会上,学生们要求她公开回答问题。她走到话筒前,下面先是一片嘘声,然后问题无奇不有,但就是没有一桩正经事。第一个获诺贝尔奖的女人是谁?世界上第一个女总统是谁?中国哪一个省的女作家最多?女人平均的脑容量是多少?……好像他们不是要选学生代表而是要考她的百科知识,而且这些百科知识只与女人有关,与科学和民主一类大事无关。好像一张女人脸使他们无法想到女人以外的事情上去。她准备得好好的答问预案一个也没用上,张口结舌更暴露了“弱智”和“不学无术”的可笑形象。她气得破罐子破摔,最后竟像个泼妇胡言乱语。有人问:“你不是来竞选的吧?是想来找对象的吧?”她恶狠狠地回答:“对不起,你们要是看见我的对象,会嫉妒得要死——比你这家伙的个子起码要高二十厘米!”下一回合杀得更加粗野无聊。那是一个人问:“请问‘世上最毒妇人心’这句话你怎么理解?”她脱口而出:“去问你妈!”
    她赢得了最热烈的一次掌声,但被掌声气哭了,还咳嗽不止。台下有人大喊:“不准抽烟了!”这一声喊使她心头一热,于是哭得更厉害,哭得更丢人。她后来还说,那一段时间里,她强作温柔,动不动就与男同学握手,动不动就去与男同学跳舞,无非是特殊时期,尽力扩大一点票源么。没想到好几个女同学竟托人传来话,警告她不要当“第三者插足”。她的女权主张也被女同学们普遍怀疑,一次姐妹们的自家集会竟被少数与会者搅局。几个女生大笑着猛拍桌子,高喊“高跟鞋万岁”和“超短裙万岁”,以示自己女人味十足,获得了窗外男生们的热烈鼓掌和呼啸四起。其实她的意思完全被曲解了。她并不反对高跟鞋和超短裙,只是反对把性感符号带到教授那里去,带到官员那里去,反对女性用色相交易来代替事业追求。但她被很多女同胞描绘成一个修道院的板刀脸嬷嬷,就是生出一万张嘴来也说不清。她最伤心的事情,是最终看出很多女同学并不支持她,虽然诅咒“你们男人最坏了”,但诅咒得嗲声嗲气,使男同学们坏得更来劲;虽然高呼“姐妹们团结起来斗争到底”,但呼声中满是逢场作戏的嬉皮味,喊得别人笑了自己也笑了,把一场严肃的斗争越闹越庸俗。她发现事情是这样奇怪:她在女同学那里虽然得到了大多数言词的同情和支持,却得到了大多数语气的嘲弄和反对。
    铁姑娘
    几年前路过太平墟,想起当年很多同学在这里的下放劳动。一些女同学当年也在这里放牛、喂猪、割草或者薅禾,胼手胝足尘泥满身的样子让人难忘。
    那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女孩子们都不大知道怎样打扮自己。她们争相使自己的皮肤晒黑,争相使自己的肩膀变宽,争相穿上肥大而破旧的男式棉袄,等等,一个个形如铁塔。不知情的乡下农民还曾经以为破棉袄是公家发给知青的统一制服,说这种制服如何这样丑?白给也没人要,人民政府就这样来打扮你们知青呵?
    女生们穿上了这种破棉袄,虽然枕边藏着小说与哲学,但一个个比农民还农民,跳下粪池淘粪,跳到泥水里打桩,把病了的猪仔搂在怀里当宝贝暖着,常常抢着做农民都不愿做的脏活和累活,有一种脏和累的使命感。一旦回到城里,她们虽然提鸡携鱼背糯米探家,满身泥土和粪肥的气息,但狂热地找电影、找书店、找唱片,走到广场上或纪念碑前则可能冒出俄国什么人的诗歌,一个个比精英还要精英,常常交流着和争辩着学者们都不大触及的高深问题。她们是一些身份混乱不定的人,是一些多重身份并为此而满怀幻想和焦虑的人。她们是城乡之间特殊的游动群体,其破棉袄在那个时代的汽车、火车、轮船上随处可见。
    在那个时候,黄头发不是美,那不过是帝国主义和修正主义的发色;白皮肤也不是美,那不过是资产阶级和封建地主阶级的皮肤——男女们用上皮肤“增白剂”,还有美国黑人歌星麦克·杰克逊要把自己皮肤变白,只可能被当时的女学生们匪夷所思。美被叫做“臭美”,属于电影中歪戴着军帽的美国女情报员一类,或者反动资本家的姨太太一类。孩子们对那些“妖精婆”、“坏女人”的模仿纯属下流之举。当时电影里的正面女性,大多只有一个脸上的五官端正,平淡而且模糊,既不太亮眼也不太刺眼,显然出自一种设计者的犹豫,也让孩子们想不出有什么可模仿之处。到后来革命的高潮时代,女性美更多地定型为这样一种形象:短发,圆脸,宽肩,粗腰,黑肤,大嗓门,常常扛着步枪或者铁锨生气勃勃,比如,出现在众多媒体上的突击队“铁姑娘”。
    小雁和很多女同学身上就有过这样一股呼呼呼的铁气。这当然是一种劳动的美。短发便于干活,圆脸表现身体健壮,宽肩和粗腰能挑重担,黑肤是长期活跃于户外的标记,大嗓门则常常为犁田、赶车以及呼喊工地号子所需,肥大的男装更体现男女平等的原则……这种美可以注解那个时代的诸多重大事件:红旗渠,大寨田,南京大桥,大庆油田,卫星上天,核弹试爆,数百个中小型化肥项目——当时中国没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一类机构的任何援助,也毫无可能像现在有些穷国,动不动就开单子向国际社会要钱。但人毕竟不是肉质机器,人有任何力量都取消不了的欲望和情感,都需要劳动之外的正当生活。当革命当局操纵一切宣传工具独尊“五大三粗”的时候,社会就陷入了一种深刻的美学危机,甚至成为后来重大政治危机的根源和基础。异端是自发出现的。米开朗基罗、达·芬奇等艺术家的人体作品画册在知青群落里流传,往日戏台上小姐丫环们的花容月貌仍然被老观众们留恋,一旦街头出现了罕见的西方女记者,一旦出现了惊人心魄的露背装或超短裙,“洋婆子打赤膊啦不穿裤哇”,夸张性传闻可引发万人空巷的民众围观。这一切对人体美的饥渴,启动和增强着一种模糊的政治离心力。
    人体美其实不值得心惊肉跳。五官端正、眼光明亮、面色红润、肢体匀称并且富有弹性,等等,只是人体健康的应有之义。高乳不过是女性成熟准备哺育的表象,细腰和丰臀不过是方便女性生育的体态,还有秀发、玉肤、红唇以及长腿不过是显现一个女性体格成熟的青春时光。而现代化妆术也不是别的什么,只是一种人为的夸张手法,是用香波、面霜、唇膏、束腹带、高跟鞋以及超短裙,甚至用假胸和假臀一类,将女性的这些青春特征加以极端化,以便诱发异性情爱。我们可以将其称之为春情美。春情美与劳动美一样,都是生命的表现,是生命实践的需要。即便是从唯物主义的美学观来看,即便是依据俄国思想家普列汉诺夫关于美源于“劳动”和“功利”的经典观念(见《没有地址的信》),如果无产阶级还需要小无产阶级,如果无产阶级还需要健康的小无产阶级,那么生育也是一种伟大的劳动,春情美也是伟大劳动的必要条件。这就是说,即使把唯物主义审美眼光化为经济学或医学的眼光,也不至于要容忍非男非女,不至于要用男式破棉袄来永远包裹身体。
    春情是吸引,体现着个人欲望;劳动是付出,体现着对他人和集体的义务。在激进革命的意识形态之下,个人没有合法性,欲望没有合法性,因此春情美充其量只能算作一种“人性论”的“形式主义美学”;又因为革命宣传家们的知识谱系里从来没有“人性”和“形式主义”的合法地位,于是所有的美容美貌都会被打到反动的意识形态一边去,成了人们视阈中的禁区。作为这个过程的自然后果之一,革命宣传中出现了爱情的空缺。现代革命样板戏里的一个个英雄人物,不是没有丈夫就是没有妻子,这种舞台上和银幕上普遍的“独身现象”从来无人深问。到后来,即便有了小心翼翼的改进,即便作品里的铁姑娘、铁大嫂、铁大婶们也勉强有了“对象”或者“孩他爹”,但一个个革命同志的无性化造型之下,情侣之间仍然气不相融,息不相通,象棋与围棋硬接在一起,左脚和左脚硬配成一对,怎么看也别扭和隔膜。在这种格格不入的场合里,爱情是尽职尽责地上爱情班,家庭是奉公守法地任家庭职,双方只能谈点“同志们近来工作”或者“全国的大好形势”,便不足为奇。我的朋友大头刚刚进剧团的时候,一位亲戚定要为他介绍一个对象,是当上了厅级干部的一位大龄女子。大头倒是颇有兴趣地去相了一次面,没料到对方很漂亮,一见面大大方方地与他握手,但开口就说“我这次到北京开会,有三个想到了三个没想到:第一是没想到会议意义这么重大,第二是没想到中央这么重视,第三是没想到……”大头算是第四个没想到:没想到恋爱还可以有这样的排比句,吓得借故逃出了亲戚家。
    文化阉割导向政治绝育,导向政治上的普遍的反叛情绪,即对革命机器人身份于心不甘的情绪。当时大头对我偷偷地说过:大家的裤裆里都很反动。这句话其实可以引申出更多的意思:当时所有的镜子、红头绳、剃须刀、化妆品、照相馆、漂亮衣装、赏心悦目的身体线条,等等,实际上都成为潜在的政治反对派,一直被当政者严重低估。
    骨感美人
    我很少注意电视里的时装秀,有一次偶然看一眼,被屏幕里的美女们吓了一跳。我没有料到一个革命的无性化时代过去之后,另一个无性化的时代又这么快地到来。
    这些超级名模在t型舞台上骨瘦如柴、冷漠无情、面色苍白、不男不女,居然成为当代女性美的偶像。骨瘦如柴是一种不便于劳动和生育的体态,冷漠无情是一种不适于在公共集体中生活的神态,乌唇和蓝眼影等等似乎暗示出她们夜生活的放纵无度和疲惫不堪,更像是独身者、吸毒者、精神病人以及古代女巫的面目。体重或三围看来已经逼近了生理极限,她们给人的感觉,是她们正挣扎在饿死前的奄奄一息,只是一片飘飘忽忽的影子,一口气就足以吹倒,随时准备牺牲在换装室里或者是走出大剧场的那一刻。
    瘦削是这个时代美的金科玉律,催生出“骨感美人”这一新的流行词。一位英国评论家说过:“在食物异常充足的西方,肥胖成了严重问题,因此苗条等同于健康和美丽;在贫穷的发展中国家(比方印度),丰满的女性则受人欣赏,较胖的男性则被认为更具阳刚之气。(见一九九九年六期《焦点》杂志)”我们可以想象,古代的权贵男人们其实也没有过上太好的日子,频繁的征战、疾病、灾荒,等等,使他们的体重十分有限,因此古希腊爱神阿芙罗蒂忒以及中国唐代贵妃杨玉环都是胖姐,罗马人甚至将女性脖子上堆积的肉环誉为“维纳斯环(venus rings)”,达·芬奇笔下的蒙娜·丽莎在很多人的眼里更是一个超重大甜薯。我们还可以想象,是汽车、飞机、电梯以及机器人增加了当今男人们的皮下脂肪,是啤酒、巧克力、快餐以及宴席膨胀了当今男人们的肚腩,是文明仪礼和舒适生活使当今男人身上浮现出某种女式的白净和细腻,因此,当他们掌握了政权、资金、报纸、电视、高价入场券以后,当然需要t型舞台上的瘦削和再瘦削和再再瘦削,以平衡男人世界里多见的肥膘——哪怕瘦削得失去了性征,瘦削得像个女巫。在这个时候,瘦削甚至是中、上等人士有条件(有运动的闲暇)和有知识(懂得营养学)瘦削下来的阶级标志。
    男人们在健身房和美容医院里力图实现的目标,女模特们都很明白,于是争相在t型舞台上代他们预支对瘦削的想象,哪怕滑向一种失控的夸张。
    《读者文摘》二〇〇二年第六期警告:“肥胖症每年正在夺去美国三十万人的生命。”但食品营养还没有富足得让所有的男人都恐肥。于是在欧美国家的t型舞台之外,在这一类上流社会的特定场所之外,肥胖在穷国的贫民圈里并不是普遍危机,因此那里的人体美也就没有特别极端化的瘦削。这正如中国近古时期女人缠足只是上流社会的时尚,即便也被一些上流社会的追慕者所模仿,但就总的情况来说,劳动大众还是以女人的天足为实用,以女人的天足为美。
    在这个意义上,这个世界的趣味是分裂的,趣味与财富的分配有着依稀可辨的联系。穷国贫民的美学趣味一般来说较为接近自然,较为平庸也较为可靠,至少不大有人为的身体自残——这种自残曾经表现为摇摇晃晃的小脚,今天则表现为t型舞台上看似奄奄一息的超级模特,表现为她们对生命正常形象的一步步远离。
    老人
    我对小雁说过我的一次惊愕。在巴黎的一个小博物馆里,我正在等待朋友的到来。大厅两侧的高墙上各挂有一排老人的照片,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我看不懂那些法文的说明文字。使我突然大吃一惊的是,我在墙上看到了我的母亲,一个脸上皱纹密布的老妇,头发已经稀疏和干枯,太阳穴深深地陷塌下去,就像她从阳台上回首的那一刻,擦去一滴挂在鼻尖的凉鼻涕,终于把我盼回了家并且责怪我穿得太少。
    她当然不是我的母亲,而是一位我不知名的法兰西人,只是与我母亲有惊人的相似而已。既然是如此相似,她想必也曾经每天站在阳台上,鼻尖挂着一滴凉鼻涕,想必也每天都等候儿子归来,并且毫无道理地担心着儿子穿衣太少。
    退去了种族的痕迹,一个中国老妇人出现在法国博物馆的照片上,真是让人大惊失色。当我把墙上两排老人的照片都一一看过,我才发现那些面容也全是种族莫辨,如果把他们说成中国人、印度人、斯拉夫人、巴西人、朝鲜人,大概也无人生疑,也十分顺眼。也许老人就是老人,全世界的老人都面临着共同的大限,也就有了种族莫辨的老态龙钟。正像孩子就是孩子,全世界的孩子都是赤条条地闯来,于是无论地处天南或地北,都会有大眼睛或圆球脸,都在流涎水或咬指头,都能变幻出哭相或呆相,没有太大的种族差别,其最初的肤色与发色也模糊不清。
    种族体态的浮现是后来的事,性别体态的浮现是更后来的事,还有文化、宗教、政治经济制度,等等,则是更更后来的事,所带来的生理特征差别,需要在一个人完全成年时才能成型。只有到了那个时候,一个法兰西女人与一个中国女人,才会形貌迥异和姿态殊分,得以被人们一眼就辨别出来。由此可见,种族、性别、文化、宗教、政治经济制度,等等,烙印在鼻梁上或者下巴上,烙印在肩膀上或者面颊上,差不多都是青壮年时期的景观,是一支乐曲的展开部和变奏部,却不是起始部和结束部。它们定时出没,在人们生命的过程中像潮水一样涌现,又会像潮水一样隐退,在一定的时候使相同的生命形色各异,在一定的时候又使不同的生命彼此消融——面容在久别以后重逢,回归于统一的规格和型号,就像出自某些模具。
    老人和孩子,这些最接近上帝的人,是真正平等的生命。
    方式
    我不大给母亲钱。这种冷冰冰的纸票子,也能让她高兴,但程度非常有限。经过一些尝试之后,我注意把钱换成具体的东西,比如布料、毛衣、鞋袜、鱼、鸡、水果、红枣、红薯以及镜子一类日用品,把纸票子换成有更多体积、重量、颜色、气味、声音的实物,变成她感官上的应接不暇,一定能使她更高兴——哪怕这些实物比我往日给的钱低廉许多,哪怕这些实物会使她忙来忙去,更多一些劳累。
    她其实就喜欢这种劳累。鱼在跳,鸡在叫,几颗红枣从这个瓶子转到那个瓶子,几个红薯从这个篮子转到那个篮子,还有比这更让人高兴的事吗?
    人活着需要感觉,需要气氛,很多时候并不在乎抽象的货有所值。我后来把这种方式运用于海南省一个单位的管理,宁可多费点时间和精力,总是把一部分奖金换成实物,于是员工们手忙脚乱眉开眼笑热火朝天,比数数票子要精神振奋得多。
    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对人的管理,对人们感觉的管理。感觉找对了没有,所谓“气”顺了没有,可以导致超常规的效率或超常规的亏损,可惜这一点常常成为某些管理者的盲区。实行养老退休社会保障以后,某地管理部门发现有人隐瞒亲人的死亡,冒领养老金,造成很大漏洞,于是完善制度,通知所有的养老者每年到派出所开具该人“活着”的证明,上报社会保障局,以作发放资金的依据。从管理的效率和周密来说,这样做无可厚非,似乎也没有别的什么选择。但这一通知所规定的办事方式让养老者们怒不可遏:你想想,白发苍苍的老头子或老太婆,得摇摇晃晃走到派出所去,让毛头小警察对着照片证明自己“活着”,似乎谁都不大相信你活得了今天还能活明天。如果自己体弱病重无法到场,小警察就会与代办人纠缠不清,长时间把你的名字与“癌症”、“冠心病”、“中风瘫痪”一类恶心的字眼搅和在一起,甚至会对你依然在世的真实性深感怀疑,似乎你很可能早已不在这间房里这张床上,早已成了坟墓里一团烂泥。据说,小雁的父亲坚决拒绝这样的证明,宁可不要养老金。
    社会保障局的人对他较为尊敬,事后上门来做他的说服工作。他拍着胸膛大吼:“老子一个大活人在这里,还要什么证明?”
    来人苦笑着低声说:“您老是活着,但别人不知道呵。”
    老爷子生气了,扬起拐杖要把来人打出门去,不料自己血压猛升,栽倒在地,两天后倒真的死了。
    抽烟
    小雁和很多女同学都抽过烟。当时抽烟几乎是一种成人仪式。男知青人人都抽,女知青不甘人后,偶尔也硬着头皮呛上几口,呛出脸上痛苦不堪的成熟。知青们其实没有钱买烟,连便宜到八分钱一包的经济牌香烟都买不起了,就找农民讨一些旱烟叶,缠成卷,塞在床脚下,压出足够的紧密以后再来细细切丝。切出蓬松细软的烟丝是要一点技术的,用废纸卷出紧凑细长的土烟卷也是要有一点技术的。
    有了空中这种尖刻刺鼻的气味,男人就有了吞云吐雾的张扬,有了区别于女人和孩子的特征,也多了男人之间的话题和忙碌:借烟,还烟,品烟,评烟,做烟,等等,闲时不做这些又能做些什么?太平墟一个青年农民去相亲,女子看来看去没有什么不好,只是对地上没有烟头大为不满:“不抽烟也不喝酒,活一世只吃几粒米,不像个麻雀子么?”
    这位女子居然把亲事给拒绝了。
    抽烟在其他处境下,当然也还会有其他的义涵。比如当时农民大多是抽烟的,为了表现出向贫下中农学习的政治姿态,知青们便争相向尼古丁和烟焦油靠拢。这正像美国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反叛青年以吸大麻为时尚,因为大麻来自下层民间,因为贫穷流浪者那里更多瘾君子,中产阶级的少男少女们便据此求得阶级身份的转换,宣示自己对主流社会的决不妥协。在这些情况下,中国吸旱烟和美国抽大麻都与生理需求无关,只是一种光荣成为穷人的精神加冕。
    军装
    老木闯进我家门的时候,嘴角有血,头上和身上有泥尘,吓了我一跳。我问发生了什么事,他不说,直到洗脸的时候才忍不住号啕大哭。
    我后来才知道,他这天在学校里挨打了。学校里闹起了红卫兵,是第一代红卫兵,那些革命干部和革命军人的子弟。他们在教室里贴出了“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的流行对联,宣布对老木这一类反动家庭的子弟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教室的大门是供好汉们通行的,混蛋们被勒令跳窗出入。学校的大门也是供好汉们通行的,混蛋们被勒令翻墙出入。老木不敢抗令,要他跳窗就跳窗,要他翻墙就翻墙,灰溜溜如丧家之犬。但这还不够,红卫兵发现了他居然身穿一件军上衣,是一大敌情。
    军装是那个时代最高贵的服装。在我生活的南方,南下军人是各级政权的主体成分,军装代表了秩序和权威,军号指挥着很多权力机关的作息。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军帽、军装、军鞋、军皮带、军挎包、军人味的普通话,包括军人中流行的京腔粗话“我肏(呵)”,当时都会成为青少年的兴奋点。小雁还告诉我,当时一位男生追求她的时候,送的礼物你想得到吗?竟是一整套闪闪发亮的弹壳,装了满满一盒子,是手枪、步枪、冲锋枪、重机枪、高射机枪等各种武器的弹壳,吓得她说不出话来。
    早期的红卫兵多以军装为制服,显示出他们的家庭的权力背景,还有他们自己在社会上的优越地位。军服中最牛的又要数深色呢子装,号称“将军服”,只能为极少数高官的子弟拥有。这当然让其他同辈人羡慕不已。老木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处心积虑地穿上了一件军上装,草黄色,有四个口袋,看来也是排级以上军官的行头,颜色褪得恰到好处,既不是退役兵的破旧,又不是新兵娃娃的崭新,再配上一条棕色武装带,有一种英俊潇洒的劲。据说这件衣是他用父亲留下的一块上海手表交换来的,当时交换另一方脸上的五官紧急集合和解散了好几次,一副痛不欲生和舍得一身剐的模样,叹了一口气,才把手表舍己为人地收下。
    老木穿了这身黄皮,像只开了屏的小孔雀,双手插在裤兜里,成天在初二(九五)班的教室前晃荡,口里吹着“你是一朵玫瑰花”之类的曲子。表弟跟在他后面晃了两圈,觉得一点也不来劲,说到底来玩什么呵,走来走去一点意思也没有,还不如去“拍油板”和“砸跪碑”——这是当时两种最简便的少年游戏。老木只装着没听见。
    他是在等小雁,准确地说,是等别人都称之为“小雁”的那个女生。他并不知道她太多的情况,只知道她有眨巴眨巴的大眼睛,是校体操队的牛屎之一,有很多男苍蝇叮着,在这间教室里出入,偶尔也来学校看看大字报。
    他没有料到自己不能参加红卫兵,而且无权模仿红卫兵的装束——一个资本家的孝子贤孙居然也蒙上一层黄皮,简直是人群里冒出一头猪,皮肉里扎了一根刺,是可忍孰不可忍,几个红卫兵发现了他,勒令他立即脱下。
    “我已经与家庭决裂了……”他怯怯地低声哀求。
    “谁相信呢?”
    “我在家里贴了父亲的大字报……”
    “是花言巧语的口头革命吧?”
    “我早就不要他们的零花钱,早上也不喝牛奶了……”
    “那怎么还长得这么肥?红军还要二万五千里长征,还有八年抗战和三大战役,就是为了养肥你们这些狗崽子?”
    “我明天就不吃早饭了,好吧?不吃中饭……”
    “那也不行。你说!这件军装是哪里偷来的?你们这些狗崽子也真是太胆大包天了,还敢偷盗国家的军用品?”
    “我是换来的,用一块手表换来的……”
    “你还有手表?好哇,你们家剥削来的东西还没上缴人民政府?”
    ……
    他死死地揪住衣襟不放,不愿意脱衣,尤其不愿意在初二(九五)班教室前脱衣,结果被一伙人拳打脚踢,发出了一串难以辨认的叫声,据目击者后来说,根本不像是他的声音,是牛马般的嗷嗷嗷乱叫。
    他只剩下一条背心,是一只拔光了羽毛的小孔雀,有点冷,觉得没有脸面见任何人。他天昏地暗想到了死,摇摇晃晃来到了学校后面的铁路线上,看着火车轰隆隆地一列列驶过,飞沙走石地动山摇,知道只要闭上眼心一横,一切就简简单单地结束了,是不是盗窃过军用品也就无所谓了。他想象人肉与钢铁较量的场景,一颗脑袋被撞碎,身子被碾压成薄薄的肉饼,脚与大腿完全错拧着角度,几根肠子挂在轮子上拖出几十米,于是血滴也飞旋着溅出漫长的曲线……他有点奇怪,自己并不害怕这种想象,反而有一种说不出的快感:小子们,你们打人算什么本事?你们敢死么?不敢吧?你们这些草袋子,老子今天死一回给你们看看!你们怕了不是?老子要死给大家看,死给公安局和全校师生看,死出你们无法逃脱的罪责!你们逼出了人命就想扬长而去么?你们抢走了我的衣就想拍拍屁股开溜么?休想!你们这些草袋子得一辈子永远背上杀人的恶名!以后一想起你们的木大爷就要毛发倒竖魂飞魄散做鬼叫!
    他越想越兴奋,有一股报复成功的得意洋洋。他冷笑着,把报复一步步设计,包括得饱吃一顿再死,包括得戴上毛主席像章再死,得让很多目击者看着他死,还得给外婆一个告别——那个每天晚上带着他入睡的外婆,皮肤多皱的手总是透出甜薯的气味。他打定主意最后去看外婆一眼,哪怕是躲在窗外偷看。他觉得有点对不起老人,无法兑现给外婆挣钱的承诺了,要干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也就顾不上这些小事了,但不辞而别是说不过去的。
    天黑下来的时分,他蹑手蹑脚来到自家窗前,见外婆正坐在床头补袜子,针线老是穿不上。一想到外婆的眼睛越来越瞎了,有一种突如其来的心酸,不管自己如何捂住嘴,竟忍不住哇哇哇大哭起来,结果被外出撒尿的表弟一举发现。当时我正在他家向他父母解说军上衣的事情,听到他表弟在门外惊慌大叫。
    多少年后,老木成了一个比他父亲更大的资本家,逛遍了世界上最繁华的都市,可以穿遍世界各种最昂贵的名牌时装,但他还是经常身着深色呢子军上装。我不知道他这一特殊爱好是不是来自多年前那个伤心的故事。其实,这个时候的军装和仿军装,已经成了最不入时的东西,常常堆积在路边街角最不起眼的小店里,标以最低廉的售价,还是很少有人去光顾。除了进城打工的贫寒农民,谁还愿意去穿这种可笑的衣服?正是在这种小店前,看着那些民工身上似曾相识的一身黄皮,我常常有一时的恍惚:我也曾这样穿过的,那么我的一部分,我过去的众多日子,似乎眼下正在被陌生人领走,就像我的一张脸已经改装在别人的肩上,我的四肢已经移植在别人的身上,我的一个背影正在路边一个屋檐下昏睡。它们不认识我。它们迎面而来却冷若冰霜,擦肩而过且一去不返,一次次让我惊愕。它们是已经与我绝交的自己,是我不敢认领也不能认领的青春。
    我还看到了商店里销售着中山装、劳动装、休闲装、运动装等各类衣服,不知道那些衣服是不是也一度成为什么人的青春,他们后来不敢认领的青春。我从此知道,衣服都有灵魂,商店不光是在销售货品,而且在涌流情感,是一个个隐秘情感的陈列馆。
    时装
    我不喜欢母亲捎来知青点的新衣。我憎恶它的新,还有它的色泽鲜亮,忍不住把它揉皱一些,有意给它抹一点灰土或者污渍,恨不能在上面再打上一两个补丁,把它做破做旧以后再穿出去,让我在农民中感到心安理得。我在乡下小学当代课老师的时候,有一次觉得身上干净得太可耻,太资产阶级了,竟不敢直接从学校回家,因为路边正有很多人一身泥水地在抢收稻子。我一直等到天黑才贼一样地潜回去。
    外形向下层贫民看齐,是那个时候的潮流,却是历史上的反常。历史上服装演变的动力大多是“高位模仿”,即外形贵族化而不是外形劳工化的模仿,正如英国动物学家莫里斯考证过的:十八世纪的英国乡绅们打猎时,常常穿着前短而后长的燕尾服,到了十九世纪中叶,这种猎装略加修改后就成了流行便装。自那以后,普通西装、夹克、超短裙、牛仔裤,等等,都因为最先是上流人士用来从事射击、钓鱼、高尔夫、马球、滑冰、网球一类休闲活动,后来才在社会上流行开的(见《人类动物园》)。尽管人们后来穿上夹克时不再把自己看作一个赛马骑手,穿上超短裙时不再把自己看作一个网球运动员,穿上牛仔裤时也不再把自己看作一个拥有乡间牧场可供度假的富翁,但他们的服装兴趣都来自前人或他人的休闲——而那正是贵族的生活特征,是阔绰和闲适的标志。在这一过程中,原本属于放牧、种粮、打鱼等劳工者的装束(如牛仔裤),因为出现在富翁们的假日里,有幸身价大涨和声名鹊起,最终进入了时装的堂皇橱窗,定为劳工者们始料不及。
    美国经济学家韦伯龙写过《有闲阶级》一书,也说设计女服的目的常常不在于体现女性美,而在于“使女人行动不便和看似残废(hamper and disable)”:高跟鞋、拖地长裙、过分紧身的腰束都显示当事人是有闲阶级,永远不会受到工作的残害。这也是中国传统贵族自我形象设计的隐秘原则:长袍马褂,窄袄宽裙,甚至把指甲留得长长的,把脚裹得小小的,宜静不宜动,宜闲不宜忙,一看就是个不需要干活的体面人。即使实际上还没混出那种资格,即使实际上还需要偷偷地流臭汗,但至少在外形上给人一种有头有脸的气象,也可让人产生错觉,让人高看一眼。
    眼下满世界似乎都是有闲阶级。我重访太平墟的时候,穿了一双特别适宜步行的浅口黄面子胶鞋,发现乡民们对此大为惊怪。这种旧式鞋在当地已近绝迹。倒不是这种鞋不再适用,他们大多还需要行走,还需要爬山和下地,并没有阔绰和闲适到哪里去。但这里的青年干部、青年商人、青年无业者大多西装革履,都像是从电视机里走出来的现代人,是日本、韩国、东南亚一类地方来的小侨商,你需要仔细观察,才可发现他们头发还较粗硬,耳后和颈后还有尘灰,因此不完全像侨商。这里的很多女仔则穿上了高跟鞋,或者一种底厚如砖的松糕鞋,大概是日本传来的式样。还有一种露跟女鞋,一穿上就像脚底抹了胶水,让女人摇摇晃晃步步小心,每一步都似乎怯于提脚,都得埋怨没有配套的地毯铺展到菜园里去,没有配套的汽车和电梯供她们驶向灶台或茅坑。我在这里发现,乡村首先在服装上现代化了,在服装、建筑等一切目光可及的地方现代化了,而不是化在避眼的抽屉里、蚊帐后以及偏房后屋中。他们在那些地方仍然很穷,仍然暗藏着穷困生活中所必需的粪桶、扁担、锄头、草绳以及半袋饲料什么的。
    穿上现代化的衣装以后,他们对我的落伍行为大为困惑。听说我愿意吃本地米,有人便大惊:“这种米如何咽得下口?我买了二十斤硬是吃不完!”听说我的小狗吃米饭,有人也大惊,说他家那只小洋犬只吃鸡蛋拌白糖,吃肉都十分勉强,对不入流品的米饭更是嗅都不嗅。在这个时候,如果你要想从他们嘴里知道他们的父辈如何种粮、如何养猪、如何榨油、如何烘茶、如何砍柴从而使他们能穿上时装,你肯定一无所获。他们即便略有所知,也要扮出一无所知的模样,不愿意说道那些与时装格格不入的陈谷子烂芝麻。
    《礼记》称:“君子服其服,则文以君子之容;有其容,则文以君子之辞;遂其辞,则文以君子之德……”看来,服装有时候确实是可以管住容貌(容)和言谈(辞)的,有时候甚至能够管住心性(德)的。当新一代乡亲们都穿戴如小侨商的时候,我再想与他们谈谈山上几百亩油茶是如何荒废的原因,看来是有些困难了。我只好满足他们的要求,谈谈城里的歌舞厅、贷款消费、特大凶杀案以及券商的巨额收入,让他们听到两眼圆睁啧啧惊叹。这就是说,我只能听任时装没收我的话题。
    裸体
    老木很小的时候偷看过女澡堂,砖墙上一个小洞,这边是小学的工具房,那边是公共浴室,很长时间内不为人知,让他一个人独享。他说女人也是人,其实没有什么好看的。白腿么,还算可以,背和手臂也马马虎虎,最难看的是屁股,人人都挂着那一大堆死肉,要多呆笨有多呆笨,要多愚蠢有多愚蠢,从来就是坐享其成无所用心厚颜无耻的样子,居然还有一道暗色的肉沟,让人看着要呕。三角区的阴毛让他惊讶也让他厌恶,虽说也是体毛的一种,但完全比不上眉毛的机灵小巧,完全比不上头发的热情奔放,是属于比较鬼鬼祟祟偷偷摸摸以及不怀好意的那一种,属于肮脏和凶蛮并且完全不合适女人身体的那一种。
    他后来说,洋人讲原罪,那么阴毛就是原丑,这绝对没错。他还说,你看有些外国画家画人体时就不画阴毛,有些人体模特也刮掉自己的阴毛,大家一定都是对那黑乎乎的一团失望透顶和痛恨不已。
    他的偷窥史很快结束,因为他觉得人还是穿着衣服好看,还是套上泳装或者裙子好看,至少能避免给他一些重大的精神刺激。他最崇拜的一位女校长,是个风度翩翩的丹青高手,一转过身来,居然也同烧开水的老妈子一样,夹着一撮丑恶的阴毛。他心目中最漂亮的一位女音乐教师,一脱下三角内裤,居然也同那个满脸横肉的班主任一样,挂着一个愚蠢无比的肥大屁股。他天昏地暗,觉得裤子一脱整个世界就乱了套,一切都让他灰心。他本来是一心争取进步的,眼下觉得进步不进步都没什么意思了。
    我认识他的时候,是一九六八年下乡前。他每天早上一身肥肉晃晃荡荡地去公园里长跑,说要把自己的屁股跑瘦一点,跑小一点。我明白他那股韧劲从何而来。
    颜色
    记不清是哪位文艺理论家在“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写过一篇文章,置疑不同阶级有不同的美,认为美是客观的、形式的、相对独立的,不会因人的阶级属性而转移变更。文章谈到他曾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设计评审。当时决定国旗为红色,只是因为红色好看,不光为共产党的代表支持,也为评审委员会中的资产阶级代表所支持。还有五颗星是放在红旗的中心还是放在红旗的一角,并不牵涉到什么政治含义,只是一种纯粹形式的考虑,结果被各方代表不约而同地赞成放在一角,可见有超阶级的美学规律在起作用。他后来把这一心得告诉了毛泽东,居然得到了赞同与应和。毛泽东还说出“口之于味有同嗜焉”的古训,表示人类有共同的美感。
    两人的谈话在很长的时间内秘而不宣,因为在当时一旦公开就将动摇“阶级性”所奠基的意识形态,危及整个官方文化理论体系。直到毛泽东去世多年,直到七十年代末“文化大革命”结束,这位理论家才在一篇回忆文章里透露这一史实。
    与同时代大多正统或异端的思考者一样,这两位前人私下的交谈,仍在寻找一种普遍而绝对的解释:如果不是普遍“阶级性”的解释,那就是普遍“人性”的解释。其实世界上的人不仅可以类分为“阶级”或“人”,依据其他观察角度,还可以类分为男人和女人,老年和儿童,基督教徒和伊斯兰教徒,山地居民和海岸居民,爱读书者和不爱读书者,患高血压症的人和没有患高血压的人,如此等等,不可尽说。类与类之间有异,一类之内则有同。各类属性交织于人,形成具体的历史过程、社会结构以及生活情境,使其审美趣味变化万端,在不同层面上出现无限组合,岂能是“阶级性”和“人性”的两把大尺子所能一劳永逸地划定。因此,如果说国旗方案评审委员们一致同意了将五颗星放在红旗一角,但这种方案未必能让一个咬着指头的孩子满意;如果说评审委员们还一致同意将国旗选定为红色,但这种选择未必能让一个犹太教或者一个伊斯兰教的人觉得满意。而这些不满,既不是“人性”失效的结果,也不是“阶级性”失效的结果。
    美是客观的还是主观的,是“有同嗜”的还是“无同嗜”的,完全取决于不同方法下的比照,更进一步说,取决于人是否愿意或者是否能够来进行比照。即便是看似最具普适品格的色彩,看似最为超然、抽象、纯质、物质化的色彩,作为相对形式中最基本和最彻底的形式,一旦进入某种比照,也会有特殊的义涵和功能显现出来。比如红色既可以用来制作革命的红旗,成为“无产阶级的色彩”(红色一);也可以用来制作高官的红顶、教长的赤袍、财阀的朱门以及美妇的绛唇,以热烈和艳丽的义涵,被不同的社会群体所共同接受(红色二);但一旦出现在交通灯上,就暗示着紧张和危险(红色三);一旦进入医院,它就成为一个禁用的意义符号,意味着激动和亢奋,将对病人形成情绪和心理侵害(红色四)。
    医院里的背景色调总是采用浅蓝色或者浅绿色,就是这个道理。正是在医院里,深深隐藏在红色中的另一种义涵内容浮现了。它可能是前人面对火焰和鲜血的经验,沉积了以火烹食、以火驱兽以及战场上血流成河等原始记忆,不再是没有内容或者没有义涵的东西。它使病人们感到本能的不安,证明了它即便可以超阶级、超民族、超宗教,但还无法“超生理”——如果我们约定病弱者/健康者这一个新的分类尺度。循着这一思路类推,绿色、蓝色、黄色、白色、黑色等其他颜色也不是没有内容和义涵的,它们可能分别来自前人面对森林和草原的经验,面对大海和天空的经验,面对五谷和土地的经验,面对冰雪和流云的经验,面对暗夜和钢铁的经验……它们无不藏蓄生命过程中的福乐和灾祸,无不悄悄演化成一种心理基因。只是在历史和社会的其他经验无限覆盖之下,在文化建构和文化瓦解的复杂过程中,它们已经在色彩里沉睡,如果不是处于特定情境——比如处于一所医院,就不再苏醒过来。
    义涵就是沉睡的过去,总是在色彩(红色n)里多重性地隐匿,等待着具体情境的召唤。
    忠字舞
    一九六七年秋天开始普遍实行军管,直至七十年代初。最混乱的两年宣告结束。尽管城区的各种暗堡和路障还未清除,街头还有淡淡的硝烟味的零星枪声,小孩子手里还玩着破钢盔和子弹壳,但操着粤式普通话的陆军第四十七军进入c城。电灯亮了,公共汽车又出现了,街头小店也纷纷开门营业,红卫兵志愿者正在上街当交通警察和去车站搬运货物。基本秩序的恢复正在受到民众欢迎。学生们正在奉命返校闹革命。人们在广场上、大街上、操坪里乃至乡村的禾场上载歌载舞欢腾雀跃,俗称跳“忠字舞”,以表现他们对形势好转的庆祝,还有对革命及其领袖毛泽东的忠诚。全民皆舞的景况如疯如魔,在今天看来可能让人难以理喻。
    我对这一景况留有几点印象:
    一、当时的舞曲大多是一些入时的革命歌曲,如《大海航行靠舵手》、《草原上的红卫兵》、《阿佤人民唱新歌》,等等。从多数歌词所表达的含义来说,这些歌舞是一种强化个人崇拜和粉饰社会现实的心理强制和肢体规驯,是政治铁幕下的奴化教育。人们齐刷刷做出一些挥拳头、掏心窝、指方向、朝角落里踢坏蛋的动作,尤显内心中的愚昧和暴力。
    二、这种活动也受到当时多数人的热烈欢迎,是因为人们当时文化禁限森严,没有迪斯科和恰恰舞,没有巴黎时装表演和世界杯足球赛,青年人的活力缺乏发泄和释放的空间,忠字舞不能不成为他们一个难得的机会。随着他们对这种活动的卷入,歌词含义逐渐变得不怎么重要,就像好吃的面包贴有何种标签一样不重要。鲜艳的服装,动听的旋律,学习技能的好奇,新结识的伙伴,竞赛胜利的喜悦,异性们动人心魄的肢体线条,更能使红光满面热汗淋漓的男女们内心激动。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忠字舞就是那个时代的迪斯科和恰恰舞,全民性的肢体狂欢常让有些道德保守人士满腹狐疑。
    三、忠字舞还悄悄推动了各种异端文艺的卷土重来。事情是这样矛盾着的:忠字舞意在用革命文艺扫荡一切所谓腐朽的“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文艺,也确实在那个时候取得了废黜百舞的独霸地位。但另一方面,因为节目需要不断更新,因为经常举行汇演和评比的竞争性压力,基层的很多艺术人才虽然难逃政治压制,但重新受到非正式的启用甚至尊崇,他们带来的芭蕾、秧歌以及各民族舞蹈的知识技能大受欢迎,并在革命的名义下一一得到吸收和推广。我认识的两个女知青,都出身地主家庭,皆因能歌善舞,比工农子弟们更早吃上了“国家粮”,调入了官方演剧团体。同样的道理,为了迅速培训出更多革命的乐手,舒曼的练习曲或者柴可夫斯基的g大调也在青年人中间几乎公开流行,被急需革命文艺功绩的政治官员们心情复杂地默许。在我所插队的那个公社,知青中一下就出现了上十把小提琴,田边、地头、厕所、浴室以及防空洞里还出现了随处可闻的高音美声咏叹调。
    我就是在那个时候接触到西方音乐,在小提琴上把中国革命歌曲拉出欧洲小夜曲的情调。也就是那个时候,我与老木、大头等人下乡前偷袭了一次学校围墙那边的省社科院图书馆,在天花板上挖洞,下面果然是满地堆成米多高的书海。我们跳入软软的书海里,凭着中学生的眼光,在这些临时封存的书堆里胡乱寻找,见形容词华丽的就要,见爱情故事和警匪故事就要,最后在书海里拉了一泡尿,各种书刊塞满了两个大麻袋。其中有古典名著也有青春格言和卫生指导一类手册,当然还有我们满世界寻找的乐谱。对于当时很多青年来说,异端与正统并没有特别大的差别,唯有好听的异端和正统,与不好听的异端和正统,才构成差别。所谓政治限制,还有对付这种政治限制,仅仅是文字性的区区小事,与忠字舞的感官愉悦没有太大关系。大队党支部书记四满带着民兵来检查时,看到歌本,只瞪大眼睛检查歌词,对舒曼练习曲一类看也不看,而《外国民歌两百首》这一类书上,只要有“大毒草仅供批判”,还有重重的惊叹号,也就被他们放过。倒是我日记本里的一句话被他们大惊小怪:“我想随着列宾的步伐漫游俄罗斯大地。”是我随意写下来的,无非是用点酸词来赞扬列宾的油画。四满书记是读了书的人,知道俄罗斯就是苏联,就是修正主义,拍着桌子大骂:“你好不老实,还有一个人没有交代出来!”
    “我真的什么都交代了。”
    “硬要我点破是吧?不见棺材不落泪是吧?”
    “我能说的都说了,真的没有了。”
    “还有一个姓列的,是什么家伙?”
    这句话被他憋了三天,总算说出来了,但我不明白他说什么。
    “你们还想一起偷越国境投靠苏修?这瞒得了谁?”
    我更不明白他在说什么。
    他把我的日记本甩在我面前,铁证在此,看我如何狡辩。我这才哭笑不得地解释列宾何许人也。他听了好一阵,半信半疑,丢下我去猪场看饲料发酵去了。
    俄国歌曲
    俄国歌曲有中欧音乐的高贵,却多了一些沉重;有印度和中亚音乐的忧伤,还有中国西北音乐的悲怆,但多了一些承担和前进的力量。这种歌曲属于草原或者雪原,属于牧民的篝火,不适宜在宫殿里唱,不适宜在集市里唱,更不可以像爵士乐那样拿去酒吧助兴,是一种最为贴近土地和夜晚的歌曲。
    黎明或者黄昏的时候,在霞光和火光相接的时候,一种声音若明若暗地波动。此时你从被子里探出脑袋,发现床前有瓦缝里飘入的积雪,窗前也有窗缝里飘入的积雪,而遮窗的塑料薄膜被狂风鼓得哗啦啦响个不停,透出了外面一片耀眼的洁白,天地莫辨。在这个热被窝难舍的时候,不知是从什么地方,开始有了一两个音符的颤动,然后像一条小溪越流越宽广,最后形成了大河的浩荡奔涌,形成了所有工棚里不约而同的大合唱。《三套车》,《小路》,《茫茫大草原》,人们此时不可能唱别的什么。
    每一种歌曲都有它最宜生长的地方和时机,俄国歌曲就是知青们在风雪中的歌曲,甚至成了一代人永远的听觉标志。只要你听到它,听出了歌声里的情不自禁,你就可以判断歌者内心中的积雪、土地、泥泞、火光、疲乏、粗糙的手以及草木的气息。有一次,我在火车上认错了一个人,呀呀呀地大声招呼和紧紧握手之后,发现了对方脸上的陌生,发现对方也从呀呀呀中清醒了过来,目光中有搜索记忆的艰难,还有最后的茫然。到这个时候,我们都意识到进退两难,而且无勇气承认这种荒唐,于是有话没话地敷衍,但愿能敷衍出必要三言两语之后,再想办法从尴尬中体面脱身。幸好我们是在车上相遇的,幸好对方这一铺组刚才有人唱起《伏尔加船夫曲》,这就有个近便的话题。
    我镇定下来了,避开人名一类可以露馅的东西,试探着谈俄罗斯歌曲,谈插队岁月一晃就过去了这么多年,谈当时早上起床时的浑身疼痛,夜晚远行时的边走边眠,抓捕野鸡时的激动不已……当然也谈到当时对乡下的厌恶和眼下对乡下的怀念。我后来发现自己其实过于谨慎了。对方居然有话必接,竟与我越谈越近,虽然是张冠李戴却也珠联璧合,没有什么不合适。当他谈到猪场里的种猪凶得将他咬过一口时,我差一点觉得他肯定就在当年的太平墟公社干过,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知情者,而不是被我错认的什么陌路人——因为凶悍种猪同样在我的记忆里龇牙咧嘴嗷嗷乱叫。
    我们哈哈大笑,全身轻松,意犹未尽,没有料到可以谈得这么久,可以谈得这么投机和会心。以至我告别离去以后,我一直怀疑自己真认错了人——尽管我确实不知道对方的名字,不知道他从哪里来又到哪里去。
    他是一个陌生的老熟人,只是不叫“老周”。他后来也不叫我姚什么,一直对我的姓名含含糊糊。
    《红太阳》
    数年前一种名为《红太阳》的系列歌碟在中国内地突然畅销,响彻某些歌厅、出租车以及中老年人聚会的场所,其中收录了很多“文化大革命”中的歌曲,让人联想到当年的忠字舞。知识界对此做出了敏感的反应。有些左翼人士的解释是:人民大众对贫富日益分化的现实深感失望,对资本主义全球化强烈不满,所以唱出了对毛泽东及其革命时代的怀念。有些右翼人士则在报刊上深深忧虑或拍案而起,指此为极“左”思想回潮的铁证,是一种极端势力企图对抗改革开放的危险讯号。有一些西方观察家甚至断言:这是中国执政当局在“八九政治风波”以后强化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统治的阴谋。
    这些反应其实都是一些书呆子的反应,都是一眼就盯住了歌词并且努力研究歌词的反应——他们一肚子文墨当然擅长这种手艺,正像他们经常操着同一种手艺去历史文献中寻找历史,去政治文献中寻找政治,去道德文献中寻找道德,目光从不能探出文词之外。其实,我所认识的很多人在唱歌时对歌词基本上不上心。老木就是其中一个。他早已移居香港,成了个房地产大老板,经常带着一些风水先生、职业打手或者副省长的女婿去夜总会,把一长溜陪坐小姐叫进包厢来挑鼻子挑眼,又动手动脚要领班妈咪亲自献身服务,总之要在风尘女子面前把威风耍足。他打开了千多元一瓶的xo以后,最爱唱的卡拉ok就是俄国的《三套车》、美国的《老人河》,还有《红太阳》里那些革命歌曲,诸如《革命人永远是年轻》或者《铁道兵志在四方》。
    三陪小姐不会唱这些歌,也不觉得这些歌有什么意思,通常会给他推荐走红的港台歌碟,有一次竟惹得他勃然大怒。他踢翻了茶几,把几张钞票狠狠摔向对方的面孔,“叫你唱你就唱,都给老子唱十遍《大海航行靠舵手》!”
    他是在怀念革命的时代吗?他提起自己十七岁下乡插队的经历就咬牙切齿。他是在配合当局的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灌输吗?他怀里揣着好几个国家的护照,随时准备在房地产骗局败露之后就逃之夭夭。那么,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对往日革命歌曲的爱好何来?关心《红太阳》的读书人们该如何解释他唱歌时的兴奋、满足乃至热泪闪烁?
    作为他的一个老同学,我知道那些歌曲能够让他重温自己的青春,虽然是残破却是不能再更改的青春——他的天真,他的初恋,他的母亲或者兄弟,他最初的才华和最初的劳苦,还有他在乡下修水利工程时炸瞎了一只眼睛,都与这些红色歌曲紧密联系在一起,无法从中剥离。他需要这些歌,就像需要一些情感的遗物,在自己心身疲惫的时候,拿到昏黄的灯光下来清点和抚摸一番,引出自己一声感叹或一珠泪光。他不会在乎这些遗物留有何种政治烙印。他甚至曾经告诉过我:他十三岁时看到的第一张“色情”照片是革命样板戏《红色娘子军》的剧照。他当时没法压抑自己的冲动,几次解开裤子,偷偷对着画报封面上的红军女战士自慰。在那一刻,他不会在意那个剧目是不是革命宣传。
    在我看来,像独眼龙老木这样的人,其实是九十年代以来《红太阳》歌碟最主要的消费者。他们肯定不知道,自己为何被左翼的读书人高兴了那么久,又被右翼的读书人痛恨了那么久。
    富特文格勒
    我在编辑《天涯》杂志的时候发表过一篇文章。文章谈到一九四八年芝加哥乐团邀请当代最伟大的指挥家之一富特文格勒担任指挥,消息传出,舆论大哗,在抗议的传单上,印着另一位意大利伟大指挥家托斯卡尼尼的话:“只要在纳粹德国演奏过的人,就无权演奏贝多芬。(见单世联《演奏贝多芬的权利》)”
    富特文格勒因此而未成行,演奏贝多芬的权利也就成了一个长久的话题。
    为纳粹德国效力过的音乐家当然不止他一人。大师级的理查·施特劳斯,还有后来名震全球的卡拉扬,等等,也有类似的历史污点。他们曾出任纳粹的音乐总监或地区音乐总监,甚至用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为希特勒庆寿。凡是受到过纳粹德国伤害的人,凡是珍惜人类生命的人,都有权谴责他们在政治上的这种怯懦。就像中国众多感时忧国之士曾经有权痛惜“戏子无义”式的现象。
    “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杜牧语)”演艺圈里有人不悯国事,不守义节,其所占圈内人数的比例,可能既不会多于其他行业,也不会少于其他行业,只是他们社会知名度较高,更容易引人注目。“文化大革命”系列歌碟《红太阳》在九十年代的重新流行,其政治原义大失,更使我相信演艺作品以声色内容为主,而以文字内容为次,与义节的关系,不似文字作品那么直接和紧密。演艺是多种表达方式的合成,具有特别的多象性和多义性,既在国事之内,更在国事之外,一时的神思恍惚,更可能使演艺人员在声色的梦幻中迷失政治。在这个意义上,富特文格勒等诚然是可悲的失足者,但他们为纳粹演奏时闪烁的泪花并不一定都是为希特勒而流,泪花中我们所不知道的一切,我们所难以洞察的心弦颤动和忆绪暗涌,也许藏有诸多未解之义。
    声色之义难解,演艺人员大多又不擅文墨,很难用文字将他们在声色世界里的感受表达出来,从而进入报刊评论和我们的分析。
    乡戏
    第一次在乡下看戏让我有些吃惊。禾场里用几张门板架起了一个戏台,台上光线暗淡,有一盏汽灯,还有两三盏长嘴油壶灯,都靠草绳从台顶吊下来,冒出滚滚的黑烟。台上两个演员是若隐若现的鬼影,其中一个正旋着一把什么油布伞,与另一个肩并肩高抬腿原地大跳,大概是作跋山涉水态,直跳得脚下的门板吱吱有声和摇摇晃晃。伞旋得越来越快了,激起台下一阵叫好。后来我才知道,这里正在演出一个打土匪的革命样板戏《智取威虎山》。我不记得这出戏有革命战士打伞的情节,大概是某演员有快速旋伞的绝活,不旋给乡亲们看看是不行的,剧中的解放军就只好旋着伞上山剿匪了。
    农民剧团买不起布景和道具,一切只能因陋就简,蓑衣代替了斗篷,草绳代替了皮带,晒垫上涂些黄泥墨汁就是山水远景。又因为没有剧本,便由一个略知剧情的小学老师说说大体梗概,演员们即便是文盲,也可记住以后上场自编自演,随编随演,即兴发挥。这叫演“乔仔戏”,是否就是最早见录于汉代典籍里的“乔”,不得而知。
    台下一片黑压压的人头,但真在看伞的也不多。娃娃们在人缝中钻来挤出兴奋不已,经常发出追逐的叫喊或摔痛了的号哭。后生们也忙着,不时射出一道道手电筒的光束,照到不远处的少女堆里,照在某一张脸上或某一个屁股上,于是招来破口大骂,是“三狗子你照你娘呵”一类,引得少女们开心大笑,挨骂的后生们也浪浪地乐不可支。中年妇女们则三五成群说着媳妇生娃或者鸡婆下蛋之类的家务,或者在给孩子喂奶,给孩子抽尿抽屎。相对来说,只有老汉们才端坐得庄严一些,孤独一些,对剧情和台词也较为关切,伞能旋出这样的水平,得到他们的啧啧称赞。他们没有我的吃惊,已经习惯了台上的狭小和混乱,比如,打鼓佬和胡琴手说是坐在台侧,其实已经逼近了台中央,都混到演员中来了;比如,正是剧中战事激烈之时,突然有人跨过尸体悠悠然走到台前,不是新角色出场,也不是报幕员有事相告,而是一个村干部来给渐渐暗下去汽灯加气,加完气再猛吹哨子,大吼一番,警告娃娃们不得爬上台来捣乱。
    我差一点误会这也是剧中的情节。
    我不大可能看明白剧情,相信大多数观众也把剧情看得七零八落,甚至觉得他们压根就不在乎这一点。他们没打算来看戏,只是把看戏作为一个借口,纷纷扛着椅子来过一个民间节日,来参与这么热闹的一次大社交,缓解一下自己声色感觉的饥渴。在乡下偏僻而宁静的日子里,能一下看到这么多的人面,听到这么多的人声,嗅到这么多的人气,已经是他们巨大的欢乐。何况还有台上的闹腾,有伞在飞快地旋转,有举枪时的爆竹炸响和硫黄味,有一溜披戴蓑衣的人在翻筋斗,还有各种稀奇新异的戏装——有位村干部大为不满地对我说:去年给剧团制了六件红衣服,花了队上两担谷,他们这次居然没有穿出来,王麻子他搞什么鬼么!
    革命样板戏当然是含有意识形态的,但那些意识形态同这样的观众有什么关系吗?有多大的关系?同样的道理,革命样板戏所宣称要打倒的那些旧时代文艺,那些以前也在这里上演过的剧目,同这些观众有没有关系或者有多大的关系?在这样一个乱哄哄热腾腾的戏场里,什么样的意识形态不可接受而且什么样的意识形态不可消解?
    遮盖
    太平墟有一个大宅院,久经风吹雨打,已成断壁残垣,主人不知去了何方,留下这个地方建成了一所村办小学。宅院大门外有一堵青苔斑驳的方墙,正好挡住院门,就是人们常说的“照壁”。中国古代思想家荀子说过:“天子外屏,诸侯内屏,礼也。(见《成相篇》)”说的是帝王之家照壁在外,大夫之家照壁在内,是很有讲究的。
    照壁没有多少保安的意义,只是对门外视线的遮挡,以便避开公众的观看。比较而言,这里的下层贫民院房一般来说就既无内照壁亦无外照壁,敞敞的大门朝天,大概粗茶淡饭乃至家徒四壁一类也没有什么需要掩盖。由此可见,藏有藏的资格,看是看的权利,只有富人和官人,才有视阈的超量占有,才可以不让别人看到自己的家,而自己一出门就可以透看别人的家,享受目光的无所不及。
    现代社会里单向透光的玻璃幕墙是照壁的升级形态。还有警卫线、黑帘轿车、专用电梯、电视监视眼、保密文件等,其实都是照壁的延伸,显示出观看权利的不同等级。领导人一般都配有单独的办公室,是不可以被随意观看的,于是便多了一些神秘和威重之感。一般低级职员则常常像是宽大办公室里的大宗鲜货和混装物品,彼此间的隔板也很低,以便电视监视眼下无所藏匿,或者领导人前来时一览无遗,统治首先在目光里实施。
    至于某些体育名流和著名影星,虽以引人注目为专业特点之一,也是不大容易出现在公众场合的,没有大事由或者大价钱,你根本休想睹其尊容。只有那些名声还不够或者对自己名声缺乏自信的小人物,才会争相露脸,凡有出场和上镜的机会就往上凑,甚至不惜做姿作态装神弄鬼,不惜媚眼频飞、飞吻四播乃至脱衣露体。在这里,尽量避开目光和尽量争取目光,已成尊卑贵贱的区分标志。
    视线中隐有强权,“看”才可能当做一种惩罚的方式。流氓在大街上把一个女人剥光衣服,虽然未伤及她的皮肉,但让她的隐秘之体暴露于众目睽睽之下,比毒打她一顿更构成侮辱。监狱里每个囚房里的监视窗,则代表着执法者二十四小时的观看权,一个哪怕舒适和豪华如星级宾馆的高级囚房,只要有了这种窗口,也意味着被囚者自由的丧失和尊严的完全取消。
    公共话题是大众一种广义的“看”,因此常常指向这个世界最为宝贵的东西,比方说性,是个人生活最要遮盖的部分;比方说高层政治,是社会生活中最常遮盖的部分。很多作家和记者都深谙此理,动笔就往这两大热点使劲,即便重复即便粗劣,也永远会有热销的魔力。这也证明遮盖可以刺激对展露的追求,“欲盖弥彰”是之谓也。遮盖几乎是展露的一种变式,为观看提供更为恒久和强大的动力。人们的视野里越是多见警卫线、黑帘轿车、专用电梯、电视监视眼、保密文件,等等,就越会有活跃的民间政治想象。到过京城的人几乎都知道,首都的出租车司机好像个个都是总理和部长的哥们,政治局上午开会他们下午就知道了会议内容,甚至是政治局下午开会他们上午就可知道了会议结果,国家大事全都由他们日夜操着心,此类偷窥在铁幕时代最为多见,到政务逐步公开的年代倒会渐渐减少。
    有一次,我在餐桌上遇到一位奇人,是一个普通交通警察,听我的朋友高君提到河北省一位副省长,立刻指出名字记忆的错误。高君不服,与警察抬上杠了。警察仗着酒威一口气说出河北省全部省级以上官员的名字,让高君傻了眼。这还不算,警察又一口气说出中央很多高官的名字,还有他们的履历,他们的配偶和子女的诸多情况:比方说哪个部长的女婿在哪个军区当差,在什么时候翻过一次车;哪个书记的公子原来娶的是哪个市长的千金,在什么时候双双出了国。警察没有料到,碰巧高君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竟与他比试起来,居然历数中央更多高官的个人档案,你说得出总理的儿子是谁,我就可以说出省长的儿媳是谁;你说得出元帅得了什么病,我就可以说得出元帅吃的什么药。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他们的调查研究与生计没有任何关系,完全是业余爱好,是一种佐餐的口舌之乐,如此而已。
    鸡血酒
    太平墟的农民有很多仪规,比方说许诺什么以后劈掉一节竹筒,就是起誓了;比方说宰一只猫摔在谁的门前,就是绝交了;比方说两人一同喝上血酒,就是结拜兄弟或者姊妹。这些仪规往往被刚到乡下的知青们觉得愚昧。
    独眼老木还是一个革命青年的时候,同小雁比着看谁更革命,一心想与贫下中农相结合,曾经到农民家里帮着办丧事,给亡人叩头,为亡人洗身,最后棺材上山入葬。这家的长子叫武妹子,因长一身黑皮,又被我们戏称为“刚果人”。他很感激老木的一份感情,佩服老木下水游得过河的本领,愿结拜为兄弟。老木满口答应,只是拒绝对方的一碗鸡血酒,说酒已经够了,夹点酸萝卜来下饭吧。
    他没有注意对方的脸色,第二天发现刚果人根本不理他,对方本来答应借给他鸟铳的,现在却说自己正好要用,态度冷若冰霜,好像完全成了个陌生人。后来老木才知道,喝血酒对于刚果人来说不是一件可有可无的小事,是涉及道德信誉和政治品质的一件大事:既是结拜却不喝血酒,那无异于虚情假意和言而无信。刚果人冷冷地纠正老木的称呼,说:“你莫叫兄弟,我们泥脚杆子攀不了高枝,你还是叫我武妹子好。”
    老木很着急,只好请人去给武妹子疏通,补喝了血酒一碗,补拜了天地,取得了对方的谅解,以前的事算是不知不为过。
    据说武妹子还曾十分纳闷:“城里人不喝血酒喝什么?喝井水还是喝茶?总不会菩萨面前只放个屁吧?”
    鸡血酒真是神奇。武妹子放下酒碗时心满意足,立刻有了血腥刺鼻和酒气冲天的无比忠诚。“兄弟面前不说假,老婆面前不说真。”他拍着老木的肩膀宣布,他的家从此就是老木的家,他儿女可以任由老木打骂,他老婆么——也可以由老木“那个那个”——只要兄弟你不嫌弃。当然啰,他的朋友就是老木的朋友,老木的仇人就是他的仇人。有没有这样的仇人?他武妹子两眼紧紧盯住兄弟,一把杀猪刀劈进了桌沿,似乎就要出门动手以血还血。他是说到做到的,三年后,老木因卷入了一桩所谓投机倒把的经济案件而关进了县公安局,知青朋友们各奔生计顾不上探望,唯有武妹子还记得兄弟,在街上卖了一头猪,换了些钱给老木送去。
    我回城以后,没有听老木说起过武妹子或者刚果人,有一次听我说起这些名字,他怎么也记不起来了。武妹子是公社那个广播员吧?他一脸恍惚。在我的提醒之下,对鸡血酒这件事才依稀有点印象。他终于记起了当时宰鸡时的纷乱,血滴的鲜红,烈酒的刺鼻气味,还有拈香跪拜一类仪规以及木楼里野猪油灯蓝光闪烁的乡间夜景。
    仪式
    婴儿在学会语言以前,已经可以辨别和记忆物象,并且形成条件反射,比如,他们渐渐明白奶瓶是个好东西,彩色气球也是个好东西。
    他们进入学校开始识字的时候,有经验的教师也总是借助挂图、模型、表演、游戏以及实地参观来促进教学,因为他们知道抽象的文字只有与具体的物象建立特定的联想关系,才能更好地为儿童们记住。
    看图识字,看图识义,这种儿童的学习规律也是人类各种仪式的内在法则。人们不能用一纸结婚证来证明婚姻,即使这一张纸已经完成了全部法律手续,但人们还是需要用热热闹闹的婚礼来冲击人们的各种感官,使结婚变成一件可以留下印象的事情,从而是他们心目中一件真正完成了的事情。人们也不满足于用几篇悼词来寄托哀思,即使这几篇话语已经表达了对亡人全部的景仰和追念,但人们还是需要用近乎过于复杂的葬礼来冲击人们的各种感官,使丧葬也变成一件可以留下印象的事情,从而是他们心目中一件真正完成了的事情。
    仪式就是一种造象活动,就是人们不满足于语言交流之时,用具象符号来申明意义或者从中解读意义。在漫长的生活实践历史上,人们就是用高耸入云的教堂、丰富多彩的圣象和壁画、优雅动听的颂曲和钟鸣、庄重素净的服饰和陈设,还有各种受洗或祈祷的繁复礼仪,把圣书上的宗教变成了活生生的宗教,也就是能够进入人们想象和情感的宗教。人们同样习惯于用易帜、换装、剪辫子一类外形变革来表现革命,差不多也就是实施革命;或者用声势浩大的阅兵和集会、惊天动地的礼炮和鼓号、肃穆宁静的广场和纪念碑,还有必不可少的国旗、国歌和国徽,把概念上的国家变成了活生生的国家,也就是能够进入人们想象和情感的国家——历史学家们普遍认为,一七八九年法国在大革命时期首次采用国旗,等等,是现代民族国家开始形成的标志,是现代国家主义和民族主义的标志。我们差不多可以把当时的法国公民们看作是咬着指头的儿童,看做尚存儿童心理特征的人类,把他们对国旗、国歌和国微的创造,看作是以象识“国”和识“族”的需要。
    只有从这个角度,我们也才能理解各种自残型的习俗:文身、血书、割礼,等等,这些仪式不过是要借助创伤痛感来强化感觉记忆,实现某些重大意义的阐释和宣达,常常用于一些重要时刻,比如入教之时、誓师之时、成人之时,等等。我们也只有从这个角度才能更多地理解宗教,理解宗教中常见的一些轻度的自残,比如剃度、斋戒和长途仆拜,等等。印度教、伊斯兰教的信徒在重大节日里还往往习惯于绝食,与中国人在节日里的大吃大喝形成了鲜明对比。由此产生的饥肠辘辘,当然是为了让节日的意义更为刻骨铭心。
    中国古人多认为身体受之父母,须小心爱护,为自己的世俗态度找到了根据,从来拒绝身体自残,当然也就会排斥宗教。但中国仍是个有深厚礼仪传统的国家,因此也可说是一个善于看图识义的大国,一个善于运用象符的大国。在这个国家,“宗教是政治化的,政治是伦理化的,伦理是艺术化的(见钱穆《中国文化史导论》)”,也就是礼文仪节化的。《(仪)礼》、《周礼》、《礼记》记录了人们应该如何站立、如何落座、如何坐车、如何穿衣、如何戴帽、如何吃饭、如何饮酒、如何祭祀、如何娶亲、如何敬老、如何慈幼、如何尊贤、如何卜占、如何见客、如何谢恩、如何朝君、如何扫地、如何奏乐等一切行为成规,把所有社会关系都固定成相应的外在仪礼。比如,子女每天晚上应为父母铺床安枕,早上则须向父母问候请安。又比如,前面若有两人并坐或并立,你不得插身进去或从他们中间穿过。还比如,青年人随长者接受馈赠,如果长者已经表示了感谢,后辈就万万不可再表示感谢,以免身份越位的无礼造次。当时很多知识分子提倡的“礼治”和“礼教”,就是借肋这些浩繁得实在让人惊讶的有形礼仪,实现政治管制和伦理教化。
    我们可以想象,那时候识字的人是很少的,那时候也还没有纸张和印刷的发明,文字只能载于竹帛,竹重而帛贵,流传极为困难。那个时候也没有现代国家所规定的普通话,大国之内方言繁多,言语沟通颇为不便,上古之书太多讹字、衍字、异体字以至版本杂乱难以顺读,其实也可视为各种方言分割的一种书面浮现。文字崇拜在那种情况下实在缺乏必要的技术条件。因此,那时候的“文明”更多地不是表现为文字,倒是只可能更接近汉字“文”的原义,即“纹”:纹彩,纹饰,相当于人为的美化技能,实现于各种造象活动之中。
    当“文”与“用”相对的时候,“文”是广义的形式;当“文”与“野”相对的时候,“文”是广义的礼乐。《左传》记孔子语:“言之无文,行而不远。”章太炎曾解释,这里的文不是指修辞润色,而是指行仪典以助言传(见《国故论衡》)。太炎先生坚定了我的想象:当时的“文”即“纹”,主要体现为诸多以象明义的仪式。
    《礼》称:“乐者,象成者也。”“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周礼》亦称:“凡建国,禁其淫声、过声、凶声、慢声。”这种对音乐的重视,恐怕是中国古人的一大执政特色。虽然我们无法得到古代的录音资料,来充分了解当时这种的“乐”,但我们有足够的出土文物来了解当时的“礼”的其他方面,比如众多史家无不重墨详叙的器服。我们惊讶于河南殷墟、陕西秦坑、四川三星堆、长沙马王堆等地出土文物的辉煌灿烂,不难理解在文字语言的运用尚受到种种极大局限的时候,各种器服其实就是当时的报纸、刊物、广播和教科书,就是当时诉诸声象感觉的哲学、宗教以及政府工作报告,如《孟子》所称:“见其礼而知其政,闻其乐而知其德。”我们只有在这个意义上,才可能理解古人为何在一件日常生活器物那里如此用心之深,如此用心之精,如此用时之长以及如此用力之巨。这些体现在铜器、石器、银器、玉器、木器一类之上的精神感染和意识陶冶,这些精美器物对情感和心态的巨大冲击力和震慑力,还有一切用服装、车马、面容、仪态、建筑以及其他实象所承担的政治道德功能,不失为当时成熟“纹治”的表现。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在这个器服(物象)和仪典(事象)备受关切的国家,人们发明了一个重要的词:“影响”。“影”为目睹之象,“响”为耳闻之象,共同构成了非语言的伟大感化力量。“影响”一词表现了古人对心智变易的深刻经验:“教”外有“化”,“文”外有“化”,均循“影响”之途,以声色万象施之于人的耳濡目染,成就言语教训之所不能。
    墨子
    《墨子》是多人参与的著述集,其主要作者墨子可能是一个长期下放劳动的人,有黑色如墨的脸最能让人记住,于是得了“墨子”这个古怪绰号。钱穆先生解释这个姓名时,曾经猜想墨子受过墨刑,是一个刺面涂色的罪犯,当然不失为一种有启发性的假定。但罪犯成为一个学派宗师,其过程缺乏实证根据。而且黑脸不独墨刑犯人们专有,只要顶着烈日在地上干几天活,“墨”色之“子”的形象便一举定位。钱穆若当上几年知青,就还可能有另外的猜度。
    墨子在文章中最喜欢用生产活动来打比方,比如,制陶、造车、筑墙,等等,实干家和工程师的模样跃然纸上,与他的一张黑脸很般配,与孔子和孟子当时的“白领”中等阶级生活背景则大有差别。他干过的活,其实几千年以后还被我们干着,比如,窑棚里的陶轮曾经在我的身上溅出泥点,至今还被乡下农民叫做“运钧”,就是墨子多次用过的词,让我在多年以后读墨子“运钧之下而立朝夕”时还能读出泥浆气味,读出乡下的方言腔调。
    墨子及其追随者们大概同我们知青一样,也活得十分马虎,粗布衣上加一根束腰的绳索(“衣褐带索”),肚皮上没有肥肉(“腓无胈”),腿杆上没有汗毛(“胫无毛”),而且从头到脚都有伤痕累累(“摩顶放踵”)。他们不是经常到山上砍柴或者到田里打禾,如何会有这般尊容?
    墨汉子出入于这些充满着汗臭的地方,居然写出了很多兵书和工书,总结出力学、光学、几何学的知识一套又一套,对名实、异同、坚白等问题的逻辑辨析也成了一时绝响,为后世名家之源头,同时代的人无可企及,实是一大异数。而且他是一个典型的革命党,不仅以“官无常贵民无终贱”一说反对等级制,还对表达这种等级制的周代礼乐给予激烈抨击。“乐”是当时文明的主要载体之一,他主张《非乐》;“葬”是当时文明传播的主要机会之一,他力倡《节葬》。他认为“乐”和“葬”都是一种令人心痛的浪费奢侈,多少有点乡下农民能省则省的口吻,被反对者讥为“役夫之道”,在所难免。如果我们读了一点外国史,便知天下役夫是一家。几千年后法国大革命中冒出来的“短裤党”,还有乘着帆船最先抵达北美洲的白人移民,也是一些下层贫民,同样主张“劳动高于艺术”,并且对音乐、雕塑等奢侈物充满仇恨,几乎是贯彻“凡善不美”的墨家之论,可算是外国的一群“墨”汉子。
    役夫们明于天理良心,却往往拙于治道与治术。墨子只算经济账,似乎不知道周代礼乐并非完全无谓的奢侈,多是凝结和辐射文明的重要符号,是当时无言的政治、法律与伦理。比墨子稍后一点的荀子说过,节俭固然是重要的,但没有礼乐就“尊卑无别”,没有尊卑之别就没有最基本的管理手段,天下岂不乱?天下何能治?在荀子看来,墨子的非乐将使“天下乱”,墨子的节用将使“天下贫”,完全是一种只知实用不懂文明教化(“蔽于用不知文”)的糊涂观念。荀子希望人们明白,仪礼就是权威,有权威才可施赏罚,在仪礼上浪费一点钱固然可惜,取消仪礼而产生的混乱则更为可怕,也意味着更大的浪费。“不美不饰之不足以一民也,不富不厚之不足以管下也,不威不强之不足以禁暴胜悍也。(见《富国篇》)”荀子为当时一切奢华铺张的仪式提供了最为直截了当的政治解释,揭示了“撞大钟、击鸣鼓、吹笙竽、弹琴瑟”等一切造象活动的教化功能。
    拉开历史的距离来看,荀子强调着平等误国,强调苦行祸国,其精英现实主义和贵族现实主义,似乎多了一些官僚味,相比之下,不如墨子的役夫理想来得温暖;但荀子比墨子更清楚地看到了以象明意的玄机,如实解析了仪礼——权威——赏罚——国家统治——这个由象到意的具体转换过程,多了几分政治家的智慧。
    墨家与儒家的争议很快结束。墨家从此不再进入中国知识的主流,一去就是沉寂数千年。墨子的人品和才华绝不在同时代人之下,其失败也不在于他的平民立场。也许可以这样说,墨子失败于统治却没有失败于反抗,因此数千年里所有革命都一再不同程度上复活着墨子的幽灵,复活着他对礼乐的疑虑和憎恶,包括烧宫殿毁庙宇一类运动几乎成了中国的定期震荡,“破旧立新”的造反总是指向上流社会的华美奢豪,一再成为社会大手术时对各种贵族符号的清洗和消毒。革命者们甚至一再复活着他两腿无毛加上一根绳子束布衣的朴素形象,乃至“赤脚书记”、“赤脚医生”、“赤脚教师”在现代中国也一度是革命道德的造型,既表现在焦裕禄一类红色官员的身上,也表现在同时代的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身上。毛泽东“役夫”之习难改,一条毛巾既洗脸又洗脚,一件睡袍补了百多个补丁,对不实用的所谓审美如果不是反感,至少也常有轻视,包括多次指示北京中南海里不要栽花而要种菜。墨子遗风就这样一次次重现于现代的理想追求之中。
    但墨子失败于他对声色符号的迟钝麻木,全然不知“影响”之道和“影响”之术,对等级制的文明既无批判的深度,又无可行的替代方案,只能流于一般的勇敢攻击。他是一位杰出的工程师,能够造陶、造车、造房,等等,但他就是不擅制造文明之象,不能或者是不愿制作出生活的形式美,“生不歌(非乐)而死不服(节葬)”,日子显得过于清苦枯寂,很难让多数民众持久地追随效仿。他是一个象符的弱视症者,代表着中国政治史上最早的感觉自绝。或者说,他的平均主义、苦行主义以及实用主义可能适用于夏代的共产部落,适用于清苦的半原始社会,却不适用于生产力逐渐发展的周代封建国家,阻碍着财富资源的集中运用,阻碍着社会阶层的分化和统治权威的确立,甚至违拗大众内心中不可实现但永难消失的贵族梦——这当然也是文明发育的另一个重要动力。
    因此,他确如荀子所称,具有“反天下之心”,只可能骤兴骤亡,其理想最容易被大众所欢呼也最容易被大众所抛弃。
    这也是后来很多革命家的悲剧命运。
    代沟
    就人的基本品性而言,我根本不相信什么“代沟”,正如我基本上不相信性别、族别会构成什么“沟”——个人的差别肯定比群类的差别更大。
    正如我们在一些现代革命者身上可以看到墨子的形象和思想,我们也可以在现代一些颓废者身上看到杨子的形象和思想——先秦时代的杨朱,如果真是《列子》中描述的那样,其利己主义理论体系就比它的后继者们来得更完善、更周密、更雄辩,可惜后继者们没有多少人熟悉。想想看,杨子与今天的杨子中间隔了多少代!墨子与今天的墨子中间隔了多少代!几千年之间都没见出多深多宽的“沟”,如何邻代之间就有了什么“沟”?
    “代沟”常常是一类外在形态给我们的错觉。我接触过一些少年。他们也是人,一个鼻子两只眼睛,饿了吃饭,困了睡觉,没有特别到哪里去。别看他们头发不是剃光就是披肩,不是染红就是染蓝,穿着黑亮亮的皮夹克,戴着墨镜和臂上文了身,一群群飙起摩托来横冲直闯惊天动地烟浪滚滚,活脱脱就是流氓相,其实为人处世还是不乏友善,说起话来还多有腼腆甚至天真,被一个很普通的小女子蹬了,同样魂不守舍茫然无措,同样鼻涕眼泪一把流,根本不会去杀人放火炸掉公安局,说不定吃块冰激凌就乖头乖脑去上班打工。也就是像个流氓而已。
    他们有时候也比谁都超凡脱俗,义务到公园里去捡白色垃圾呵,骑着脚踏车为青海草原上保护藏羚羊募款呵,一高兴就在吧台上喝着可口可乐起哄要去奥运会当义工呵……好像是一群纯洁天使,生下来就是一个胸怀全人类的命,就是关心奥运会和藏羚羊的命,大票子掏出来眼都不眨,简直让我这个混迹其中的俗人愧死。不过,处久了,也可知道他们这颗爱心大多是远程爱心,在近距离范围内不一定有效。比方父母这次给钱少了,不能让他的电脑从奔腾三升级到奔腾四,他们同样会大吵大闹。比方说一个老同学穷得没脸面来参加派对,另一老同学打工时落下个骨折,他们说起来也可能是一句“真他妈倒霉”就打发掉,没准备把这些同学当藏羚羊保护一下。
    我的感觉是:他们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坏,也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好,其实同上一代人或者下一代人差不多。血型和基因差不多,呼吸系统和消化系统差不多,对食和性的需求差不多,如果放在一个更长的时间轴上来观察,他们与其相邻的长辈和晚辈,更像是同代人。之所以显得有些不同,不过是他们外形异于上一代人或者下一代人,仅此而已。
    我想起孔子在《论语》中的一句话:“性相近而习相远也。”我曾经将其试译成similar in nature and diverse in culture,给它押上了韵。我想这句话不仅适用于共时性比较,比如不同民族之间的比较;同样适用于历时性比较,即不同年龄之间的比较。“习”是文化使然,表现为一种生活的形式,比如一种衣着外观的差异,却并不等于各代人之间的自然本“性”相殊。在很多情况下,“有诸内必形诸外”或“形诸外必有诸内”的古训不一定灵验,新一代人无论如何新异,多是外象的更迭,并不意味内质的根本性切换——我们不必对任何年长或年少的人疑虑重重。
    生命
    一个人活着的基本条件,除空气之外,是粮食、净水、衣物、药品,人道主义者及其援救机构都是这样规划的。可能很少人会想到,感觉像粮食一样重要,甚至比粮食更重要。
    事实上,一个人忍受饥饿可以长达六七天,如果有特别的养息方法,一个瑜伽功练习者甚至可以成功绝食月余。但一个人常常难以忍受感觉的空无。在极地雪原上,四野皆白,昼夜无别。正像在单人地牢里,满目俱黑,昼夜不分——在这样一些感觉不到空间和时间的地方,一个什么也看不到什么也听不到的地方,知识丰富和逻辑严密都不管用,人很快就会神经错乱精神崩溃,若能坚持一周便是奇迹。一个到过南极洲的探险队员就是这样告诉我的。老木也曾心有余悸地告诉过我:他的未婚妻移民到香港去了以后,他去不了,曾经想偷渡,带足了几天的干粮和饮水,藏进某机床厂发运给香港的大货箱里,让协助者重新钉好箱盖,用这种方式躲避边境检查。这种大货箱里装着大型机器设备,是当时中国援助非洲国家的,弯头角脑里还有藏人的空间,相当于单人牢房。老木没料到当时中国生产秩序混乱,铁路运输太不正常,很多货箱标签上的日期根本不管用,在站场里一压就是个多月甚至几个月。这些偷渡者藏身的货箱如果压在货堆的深层,头顶和四周全是笨重如山的货箱,是钢铁组成的挤压和黑暗,粮尽水绝以后,别说想逃出来,就是狂呼乱叫,也可能无人听见。
    老木在那里只身躲了几天,可能是五天也可能是八天,因为昏昏沉沉不可能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他发现外面很长时间没有动静了,伸手只能摸到粗糙的箱板和箱架、缠了草垫的机床、自己的水壶,还有黏糊糊的东西,好一阵才嗅出是自己的屎,已经糊满了裤子。他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里能清醒听到自己的呼吸加快,听到自己脑子里发出嗡嗡嗡的尖啸,听到自己全身血管噼噼啪啪简直是一串炸响了的鞭炮……终于用尽全身气力狂叫一声:“救命呵——”
    眼前一片炫目的白炽,事后才知道那是木箱开了盖,是几个搬运工人出现在面前,是在一个离广州还有两百多公里的货站。他说他实在受不住了,幸好出来了,更庆幸自己藏身的货箱就靠着路边,箱缝里传出的喊声容易被人听到。搬运工人告诉他,有些货箱运到香港得停停走走好多天,前不久香港那边的工人开箱时,发现过尸体的恶臭和人的白骨架子。
    有人当场就哇的一声呕吐起来。
    老木的偷渡经历,使我较为容易理解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某些东欧国家的集中营,还有不久前美国关押阿富汗“基地”组织成员的关塔那摩基地——某些国际人权组织曾经就此对美国给予谴责。在那些地方,最有威力和最有效果的刑讯并不是拷打,而是使用一些不损皮肉的文明用品:黑色的眼罩,胶制的耳塞,厚厚的口罩和手套。其目的是强制犯人不看、不听、不嗅、不触任何东西,对外界的感觉被全部剥夺。如果拷打、恐吓甚至饥饿一类邪招不足以让犯人招供的话,感觉剥夺却常常能让他们乖乖地开口,包括大喊一声“救命”。
    在狱方使用了这一方法以后,那些刑讯者和被刑讯者,可能比我们更了解生命存在的含义,更理解一声鸟叫、或一片树荫、或一个笑脸:它们是活下去的全部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