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败军之将
在阁川驿外,李恪麾下有二十余万唐军,其中更是不乏精锐,对于这样的唐军而言,雄骨麾下的一万多人根本不被李恪看在眼中,所以李恪的目标从来都不是随雄骨而来的这万余人,而是久攻不进的阁川驿。
换言之,现在李恪既然对雄骨的大军早有了准备,那么阁川驿那边更是早就布下了重兵,伺机强攻夺城了,这个时候,以唐军的兵力和阁川驿中剩下的兵力的对比,吐蕃人想要守城也不容易。。
雄骨知道阁川驿对吐蕃而言意味着什么,现在的雄骨也知道自己已经铸成了大错,但他现在已经没有太多的余力去担忧阁川驿和吐蕃了,面对人数倍于自己的唐军,现在的他连自顾尚且无暇。
雄骨话音才落,雄骨面前不远处的唐军的阵型竟如被劈开的潮水般缓缓分开,让出了一条路,片刻之后,在这条路上缓缓走出,映入雄骨眼中的就是唐皇李恪。
李恪一身打磨地光亮如镜的明光甲,在周围万把火把的照射下折射出刺眼的黄光,宛若天神临世,出现在了雄骨的面前,刺地雄骨竟然觉着有些晃眼,好一会儿才缓了过来。
雄骨盯着李恪,看向了李恪的四周,发现李恪的身旁少了以往时常跟在身边的苏定方,心知李恪既然出现在了这里,那必定是苏定方领军攻城去了。
“雄骨,朕在这里等你许久了。”李恪出现在雄骨的面前,看着雄骨,高声道。
明知此关难过,但雄骨倒也没有折了威严,李恪当前,雄骨还是应声上前了几步,不卑不亢地对李恪道:“想不到我一个高原之上的无名小将,竟也能入陛下天听。”
李恪笑道:“吐蕃武将,能入朕眼的人不多,除了禄东赞之外,你也算是一个。”
李恪的话,把雄骨和禄东赞相提并论,虽然有些夸张了,但也不尽是失实的话,雄骨虽不比禄东赞那般善于用兵,但雄骨战必登先,两军阵前更是悍不畏死,当初弃宗弄赞平定高原,许多硬仗都是雄骨啃下来的,所以雄骨在军中也颇有威望。
雄骨能被弃宗弄赞和贡日贡赞选出来作为替代禄东赞,分担禄东赞权势的人选,绝不只是因为他们需要这样一个人,也是因为雄骨有这样的本事。
雄骨听了李恪的话,脸上虽然不动声色,但心中却也不免地有些激动。
这话若是寻常人说的,雄骨未必放在心上,但这话不是旁人说的,是出自唐皇李恪之口,是天可汗说的,天底下还有比李恪更加权威的人了吗,李恪的这句话对于雄骨而言可以说是莫大的称赞了。
哪怕是贡日贡赞,或者是弃宗弄赞说出同样的话,也不会比李恪的这句更能打进雄骨的内心,甚至对于雄骨而言,作为一个即将战败的吐蕃将领,有了李恪的这句话,雄骨这一辈子也就值了。
雄骨抬起头,看着李恪,道:“败军之将,不敢当陛下盛赞。”
李恪摆了摆手,显然对雄骨的话并不在意,而是上前几步,对雄骨道:“胜败乃兵甲常事,今日你失策被我军围困,不过是你求胜心切,以至不慎而已,何必自叹。今日事已至此,你何不就地投诚于朕,为我大唐效力,如此也可留得性命,再搏功名。”
李恪是有意劝降雄骨的,雄骨在吐蕃威望很高,如果雄骨能降,那必定会在很大程度上打击吐蕃人的战意,至少能为李恪西征再添两分胜算。
不过李恪虽然有意收降雄骨,但雄骨的心里却没有投降李恪的意思,这不只是雄骨忠于吐蕃,忠于赞普的缘故,也是吐蕃的风俗使然。
吐蕃不止是尚武而已,更是大肆宣扬为国战死的荣光,《旧唐书·吐蕃传》有载:“军令严肃,每战,前队皆死,后队方进。重兵死,恶病终。累代战没,以为甲门。临阵败北者,悬狐尾于其首,表其似狐之怯,稠人广众,必以徇焉,其俗耻之,以为次死。”
雄骨如果战死,就算战败了,也算是勇士,其家族还能保得富贵,可雄骨一旦降了,那他就是整个吐蕃的耻辱,家族上下也会为之蒙羞,遗臭后世子孙。
雄骨听着李恪的话,脸上不动声色,但心里已经打定了注意,他是绝不会降的,而且他非但不会降,他还在思索着解眼下危局的法子,而他想到的法子的关键就是李恪。
在眼下这种情况下,他要想扭转败局,决不能指望着击败唐军,最好的法子就是擒拿李恪,只要他能速速拿下李恪,以李恪为质,就能逼退唐军。
雄骨想着,也不回李恪的话,看着站在最前的李恪,只是默默地上前,给李恪一种上前归降的错觉。
紧接着,就在雄骨相距李恪只有五十多步的时候,突然神色一冷,双腿猛地一夹马腹,便举刀直奔李恪而来,显然是要斩向李恪了。
雄骨和李恪相距极近,这短短五十多步不过是刹那间就能策马而到的距离,而现在李恪的金枪被挂在了马背上,雄骨却是举刀斩来,如果机会得当,雄骨确实是有机会擒拿李恪的。
雄骨动地突然,场上的形势突变,就是吐蕃人自己都被吓地一惊,但与此同时的,本该担心李恪安危的,围着吐蕃人的唐军士卒的脸上却不见有太多的担忧之色。
唐军会有如此反应倒不是因为他们不担忧李恪的安危,而是他们都真切地看见了李恪身后跟着的那个人——龙武卫大将军席君买。
如果说北衙禁军是护卫李恪的城墙的话,那席君买就是李恪身前最后一道,但也是最坚固的铁闸。唐军将士都坚信,只要有席君买在,上前的雄骨就绝不会有机会伤到李恪分毫。
就在雄骨上前,眼看着就要到李恪跟前的时候,突然,一道青色的闪电自李恪的身后劈出,席君买骑着胯下青白色的青海骢,手挺银枪,便直奔雄骨而去。
雄骨快,席君买更快,不过眨眼间的功夫,席君买便已经到了雄骨的跟前,这也吓地雄骨一惊。
席君买看着迎面而来的雄骨,单手举起银枪,迎上了雄骨斩来的长刀,似乎毫不费力,轻描淡写地就挑开了雄骨的长刀,甚至将长刀自雄骨的手中震地脱手。
接着,几乎是同时的,席君买又伸出另一只手,抓住了雄骨被震地发麻的手腕,使劲一扯,竟将雄骨从自己的马上拉了下来,拉到了席君买的马下。
一瞬间,胜负已分,雄骨已是席君买手下之败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