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9章 攻其所必救
徐尘非常热情主动地要去“说服”范绩,羊祜当然是欣然同意的,如果能像拿下日南郡一样拿下九真郡的话,那何乐而不为呢?
而且对于魏军来说,也没有任何的损失,就算徐尘劝降失败,那九真郡迟早还是要有一战的,魏军打便是了,还有什么好考虑的?
如果是徐尘借此机会叛逃回吴国那边,这显然也是不太可能的,因为徐尘此前就已经献日南郡而降了,就算逃回吴国,也必然会承受相当大的惩罚,甚至会为此丢掉性命,这种愚蠢的决定想必徐尘也是不会做的。
对于魏军来说,徐尘劝降成功的话,那他们就可以兵不血刃地拿下九真郡,并且可以顺利地打开交趾郡的南大门,从而敲响残吴朝廷的丧钟。
如果徐尘劝降不成功的话,魏军最大也就是损失一个代理太守而已,甚至可说是毫发无伤,毕竟这种代理太守一抓一大把,死了一个重新再换上一个,根本就不是什么大问题,后面排队的候补太守,多了去了。
所以徐尘提议他去劝降九真太守范绩的时候,羊祜当然是欣然同意的,这种惠而不费的事情,当然是越多越好。
另外羊祜当然也没有在日南郡坐等消息,而是趁着徐尘北上的时候,魏军步兵营早已经挥师北进,直抵九真郡城下。
徐尘入城也有一段时间了,但一直没有再现身,羊祜估算到徐尘的任务失败了,看来这个九真太守范绩是一块茅抗里的石头,又臭又硬。
羊祜立刻下令魏军对九真郡发起进攻。
根据事先魏军所掌握的情况来看,九真郡留守的兵力,估计不足五千人,而且基本上都郡兵,战斗力不会高到哪儿,魏军只要全力地赴地发起攻击,拿下九真郡,几乎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不过战斗一开始,羊祜就知道自己的判断出了问题,这守城的军队,真的只是郡兵吗?从战斗力的情况上来看,比起正规的吴军来,也是不遑多让的。
步兵营这次跨海大进击,也不是全员出动的,最起码一些重要的重型装备,比如投石车、冲车等器械,就是由于体积太大的缘故,全部放弃掉了,这次渡海作战的步兵营,完全是轻装而行,抛弃了大多数的辎重器械。
虽然在机动力上面步兵营可以保持相应的能力,但攻坚能力却是下降最为明显的,前面攻克日南郡,魏军还没有来得及出手,徐尘就已经是率军投降了,所以那一战根本不算数,魏军跨海以来,真正的第一战,就是在九真郡城下展开的。
这场战斗异常的激烈,虽然步兵营有着丰富的战斗经验和攻坚实力,但九真吴军打得也是十分的顽强,他们非常坚毅地抵挡着魏军的攻势,力保城池的不失。
羊祜在后面督战,看到如此的状况,他便下令鸣金收兵了,众将不解,这天色尚早呢,只要魏军连续不断地发起进攻,拿下九真郡也只是迟早的问题。
毕竟和真正的野战陆军相比的话,九真吴军平时作战也就是剿剿匪,镇压一下异族的叛乱,并没有经历过生死搏杀的大战,这样在经验方面,吴军还是远远逊色于魏军的。
有人对魏军的进攻进行了估算,想要拿下九真郡,当然一天的时间肯定是不够的,不过只要魏军持之以恒地将战斗进行下去,三到五天的时间,必定是可能拿下九真郡的。
不过羊祜似乎并没有同意这种看法,毕竟连续打三到五天的话,拿下拿不下九真郡,但至少魏军的伤亡程度是极其巨大的。
而魏军的伤亡一旦超过了羊祜的预期的话,羊祜就会立刻将大军给撤下来,不再这种无谓的伤亡和牺牲。
更何况,九真郡与交趾郡相邻,一旦这边的战事拖延太长的时间,吴军必然会发兵救援九真的。
攻其所必救,简单的来说,就是魏军使过了千遍万遍的围城打援计划,如今九真郡屡攻不克,吴军发兵来救,正是魏军围城打持援的最好时机。
有机会逮住一条大鱼,羊祜自然不会将拿下九真郡放在要紧位置,于是第二天开始,魏军就改变了进攻的打法,只留五千人继续地围攻九真郡,其余的人马,则北行至移风,这里是交趾通往九真的必经之路,一万魏军埋伏于此,张网以待。
同时,魏军的攻城部队并没有减缓攻势,持续不断地对九真郡发起进攻,当然这种进攻更多的是一种佯攻,羊祜才不会在这种地方消耗太多的兵马。
魏军的进攻变得雷声大,雨点小,他们在进攻的时候,更多的倚仗于防御力比较强的刀盾兵,刀盾兵在这个时候也是不负众望的,他们往往能攻到吴军的城下,并且发起攻城作战。
由于魏军使用厚厚的铠甲和坚固的盾牌,吴军的弓箭是很难伤到魏军刀盾兵的,除非是动用滚木擂石进行打击,这样才能有效地破坏魏军的攻势。
此刻一直在不断进攻魏军很快就会予以撤离,毕竟只有他们心里清楚,这是佯攻,并不是实打实的进攻手段,一旦遭遇到更大的危险,上峰便有指示,立刻撤军,保存实力。
魏军反复不断地进攻,给九真吴军带来了极大的危险,让九真城时时刻刻都处在一种沦陷的边缘地带,范绩虽然作战非常的勇猛,但他也担心九真失守之后,真得要玉石俱焚吗?
于是范绩听好派出了多批次的信使,前往交趾郡递交告急文书,希望陶基可以出兵解救九真郡。
一般的情况下,魏军围城,基本上是水泄不通的,根本就不给吴军送信的机会。
但这一次情况有些例外,魏军的阵地并不是那么紧密的,范绩所派出的那些信使,大部分都突出了重围,然后向北边急驰而去,将九真郡遭遇到魏军攻击的消息,传递到设在交趾城中的残吴朝廷之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