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笔书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输入小说名 可以少字但不要错字

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皎皎 po全文阅读

第67章 金不换

      钱姨娘忙抬眼。
    便见把云庭当先走了进来。
    他身着素白长衫,上绣寥寥几根青竹,更添雅致,行走间身姿挺拔如松,自有一番气度。
    且他生的俊朗,面冠如玉,又斯文儒雅,眉眼之间有六七分肖似钱姨娘,却又不似她那般弱不禁风,反倒带着几分文人特有的书卷气。
    一进门,顿时人人注目。
    “绍绍!”钱姨娘激动的站起身来,眼眶微微发红。
    绍有接续、继承之意。
    当年正值把言欢与钱芳馆融情蜜意之时,又喜得麟儿,二人自然喜悦至极。
    欢喜之余,他一口气为儿子取了大名、小字,还觉有些意犹未尽,又取了“绍绍”给他做小名,可见他对这个长子是极为疼爱的,且在他身上也是寄予了厚望的。
    “哥哥,”云娇也跟着站起身来,小小的唤了一声。
    她打量着哥哥,眼中有着隐隐的雀跃,面上却比钱姨娘从容许多。
    这些年,兄妹二人虽不常见面,但感情却是极好的。
    云娇瞧着哥哥,他仍旧如同两年前那般温润如玉,只是长的更高了些,瞧着也比从前更沉稳。
    “娘,我来了,”他轻唤了一声钱姨娘,瞧着她,眼中带着些安抚。
    娘比从前又清减了些,许是外祖母去了,她心中不好受,面色瞧着分外憔悴。
    他目光转向云娇:“小妹倒是长高了不少。”
    这小丫头比两年前足足长高了一头,仍旧挽着个双丫髻,发间簪着一朵素白的翠珠花,衬着身上素锦的衣裳及同色的披风,淡雅别致。
    再瞧她小脸肌肤莹白似雪,眉眼间已经逐渐褪去了孩童的稚气模样,多了几分姑娘家的清婉娴静。
    只是眼下有些乌青,想来是这些日子不曾歇息好。
    “绍绍回来了!”姨母们开口打招呼。
    把云庭忙上前一一行礼。
    秦南风跟着他团团作揖,却暗地里朝着云娇挤眉弄眼的。
    云娇微微点头,晓得他这是叫她安心,方才的那事已办妥了。
    她还是不放心,又瞧了瞧不远处的万年青,见他身上穿着方才脱下来的那件衣裳,心中的大石这才落了地。
    万年青身旁站着的,是哥哥的小厮金不换。
    这小厮原本不叫金不换,而是叫做五车书。
    这小厮是当年把云庭开蒙读书之时,把言欢亲自给他挑的,名也是他亲自起的。
    五车书取自前朝名句:富贵必从勤苦得,男儿须读五车书,他希望儿子多读书,往后才能青云直上。
    而把云庭也不曾让他失望,他自幼聪颖,于读书之道虽不敢说过目不忘,但读一遍总能记住十之七八,且还能融会贯通,取为己用。
    而于绘画之道,更是继承了乃父风范,大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之势。
    把言欢对这个长子是遂心满意,常道“有子如此,夫复何求”?
    可自他贬妻为妾之后,把云庭便如同变了个人一般,时常见了他也不理,若是说多了,他便径直走开。
    一次两次也就罢了,时日久了,父子之间自然生了嫌隙。
    说是嫌隙还是轻的,把云庭自那之后,便不愿与把言欢多言语,见了他便脸色僵硬,连“父亲”二字也不曾再唤过。
    更是一怒之下将小厮的名字改成了“金不换”。
    金不换,字面上看是三七的另一种叫法,也贴合钱姨娘屋里那些下人的名字。
    可有句人尽皆知的话叫做“浪子回头金不换”。
    把言欢为此大发雷霆,将自己最心爱的一方辟雍砚都给摔了,咆哮怒斥了把云庭,命他即刻将小厮的名字改回来。
    把云庭那时虽年幼,却极为有主张,他认定之事,从无人能左右,父子俩闹的翻天作地,两看相厌。
    他干脆眼不见心不烦,独自出门求学,长住在书院之中,极少回来。
    钱姨娘虽对儿子极为思念,可晓得他回来一回,他们父子间便要闹上一回,心中虽不好受,却也时常言道不回来也罢。
    这般日子一过便是好几年,直至云娇五岁那年年尾回了把家,把云庭才也回家,算是过了个团圆年。
    几年间他年岁渐长,也越发懂事,心中也逐渐明了想让娘与妹妹在家中日子过得好些,他便要对父亲退让一些。
    毕竟妹妹是个姑娘家,不能同他一般住到书院中去,要在这个藏污纳垢的家中好生活下去,自然是要仰仗父亲的照拂。
    是以他叮嘱钱姨娘,不可让云娇也随他一般唤她“娘”,要改口叫“姨娘”。
    云娇年幼不知事,娘又生性怯弱,那连氏不是盏省油的灯,母女二人日日活在她眼皮子底下,自然要谨小慎微,半分惹她不得。
    而对于把言欢,他虽说仍旧不开口唤他“父亲”,但在外人跟前,多少也会给他留些脸面。
    好在外头有外祖母帮衬着,云娇也乖巧听话,这些年虽磕磕绊绊,但也总算平平安安长大了。
    棚中众人骤然见了把云庭,不由一个个交口称赞。
    “这是当年那把家的孙子吧?长的真出挑!不大像老子,倒像娘的多。”
    席间之人不乏当年的老乡邻,皆是识得把言欢的。
    “边上那孩子生的也好看!”
    “诶?那是哪家的孩子,我怎的从来不曾见过呢?”
    “不晓得,怕是他在书院的同砚吧!”
    他们口中“边上那孩子”说的便是秦南风。
    秦南风虽不得满身书卷气,但他仪表不凡,气宇轩昂,行动间颇有鲜衣怒马之势,站在把云庭身侧,两人正是相得益彰,平分秋色。
    “绍绍,你先去给你婆奶奶上柱香,点些纸吧!”钱姨娘话未说完,泪已落下。
    把云庭面色沉痛,点了点头,朝着正厅走了过去。
    秦南风也跟了上去。
    他二人也是自幼在钱家相识。
    把云庭虽面上看着随和,实则极难亲近。
    因着云娇幼时养在外祖母跟前,他读书有了闲暇,便奔这处。
    一来二去的,便与秦南风熟识了,自然,他二人交好大部分是因钱妍时常欺负云娇,而秦南风时常相帮之故。
    但随着他们逐渐长大,倒真成了情投意合的好兄弟。
    “哪个杀千刀死错埋反了的干的!狗娘养的……”
    把云庭在灵前磕完头还未起身,便听到二舅母在外头崩溃咆哮,言语几乎不堪入耳。
    他抬头愕然瞧向二舅舅。
    钱世海勉强笑了笑:“我去瞧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