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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第182章 公羊菽

      因为秦菲菲要和亲的事,现在京城内进来了很多新面孔,本来安静平和的街道也染上了一股紧张的气息。
    那些老百姓虽然不理政事,不过,人人都有八卦心理,都在悄悄地议论着此事。
    最热闹的地方就是茶馆,客栈,酒肆还有赌坊等地了,这些地方人流量大,而且也是那些八卦专业户的联络场所。
    秦菲菲好歹也是秦朝的公主,当今皇后的女儿,身份高贵显赫,虽然因为上次马车撞死人事件名声很臭,却还是值得他们关注。
    都说此次和亲并没有表面那么简单,关系到沧溟大陆的大格局,是大事件。
    此时,来福酒馆内就有一群人正在围在一张木桌旁热烈地讨论着此事,酒馆内人来人往,熙熙攘攘,这里虽然不是广陵城最大的酒馆,却是老百姓最喜欢的。
    原因很简单,东西实惠,味道好,人美。
    坐在东边那个小伙子身穿一件粗布麻衣,瘦长身材,脸上胡渣很多,一看就是很久没清理过了。
    他将抬起左脚搁在旁边那张椅子上,一只破洞草鞋包裹着一只沾着泥土、灰黄灰黄的大脚。
    他头上还缠着一条白巾,将凌乱粗糙,发色暗淡的及肩灰发挽起来,但是从露出来的几缕发丝来看,此人神经大条。
    他左手端起一个酒杯,对着对面几人哈哈笑了几声,随即一饮而尽。
    对面有个大汉也仰头饮了一杯酒,砰的一声将酒杯砸在桌子上,桌子好像有一瞬间的颤抖,仿佛随时能碎裂,
    他伸手将桌子上那碟子里的花生米丢进大嘴巴里,边嚼着花生米边说道:
    “秦朝这皇帝王八羔子要打我燕朝的主意,真是可笑!”
    他叫司马雷,士农工商四大家族之一,主工,司马世家二公子,头顶上还有个哥哥,名叫司马渊,这司马渊的名气可比他还大得多。
    倒不是说他比他厉害,只是因为一年前跑去殷朝有幸见到殷朝大祭司纪无心施法,这一看就看上眼了。
    然后从早到晚,不分昼夜地守在人家门口,只为了见人家一面。
    不论下雨还是下雪,风雨无阻,在殷朝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都传为了笑谈。
    但是殷朝老百姓早已司空见惯,追求纪无心的人不计其数,各色各样的人都有,大的小的美的丑的,书生、商人、农民、工人,无不闻风而来。
    司马渊算是其中一个比较突出的,因为他长得太壮,跟一头牛似的,下雪的时候不走,在雪中被埋了三天三夜,路人经过以为纪祭司从远方原来一个冰雕,装点门面的,并不知道是个大活人。
    这司马渊在三天后夜里被路过的酒鬼踩到,然后人们才知道是他,轰动一时。
    因为在雪中埋了三天三夜的人竟然没死,还有比这个更令人震惊的吗?
    那可是寒冬腊月啊,且不说埋了三天三夜,只要站在雪中都能冻掉一只耳朵,经过此事,司马渊之名便永远被殷朝百姓记住了,是个硬汉!至少可以体现出他的一片真心了。
    而司马雷和司马渊不同在于他更加谨慎,更加聪明,做事情有条有紊,并没有外表看上去那么粗心大意。
    他长相彪悍,同样是不修边幅,胡渣已经长成树林了,粗粗壮壮凌凌乱乱,一看就很扎手。
    左脸有道疤,看疤痕像是火烧的,就像一条蜈蚣盘踞在他脸上,要不是这些人早已见惯,第一次看见的人难免不会吓一跳!
    “老雷啊,这秦朝皇帝想跟谁联盟关你屁事呢,你们司马家族又不靠燕朝活,燕朝即使败了,也不会连累到你们的。”瘦高男子语重心长地说道,饮了一杯酒后还想再去倒,发现倒酒有些麻烦,干脆伸手去拿酒壶,却被右边一人按住了手。
    “你小子想干嘛?”瘦高男子眉峰一蹙,闪过一抹怒气。
    他抬头看向的人是个瘦瘦弱弱的书生,白白净净的脸蛋,一身书生白衣长袍裹身,头上系着一条蓝巾,书生气十足。
    他将一把绘着白梅的扇子一拢,收回,随即淡笑道:
    “我们来秦朝还有事,不能喝多,喝酒伤身。”
    “去你的,啰嗦得像隔壁家的麻婆一样,爷爷我就是想喝酒,你管不着!”瘦高男子脾气比较冲。
    他叫公羊菽,殷朝人,农民出身,平时除了种田就是喝酒聊天各种八卦,为人大大咧咧,不拘礼仪。
    没什么朋友,司马雷和书生算两个,若是细细算来,纪无心也算一个,不过纪无心比较高冷,他大抵是高攀不起的。
    纪无心在殷朝施行国政的时候也干涉到农业方面,两人算打过交道,也算有些微不足道的交情。
    说起这个交情怎么来的,也就是纪无心想在殷朝找个人帮忙管治农业,公羊菽身为公羊家族长子,识大体,懂得联络八方,圆滑世故,是个能将,便将任务交给他了。
    后来他办得也挺好,纪无心很满意,之后对他的印象也算还行,除了本人有些邋遢不能忍受外,其余的暂且还能接受。
    公羊菽因为这点在殷朝更是水涨船高,逮到人就吹嘘自己和纪无心认识,纪无心还请他到家里吃过小酒,都快吹上天了。
    路人也是路人甲路人乙,这种话不知听过多少了,只当做笑话笑笑也就罢了。
    大抵有些财势的人都喜欢吹嘘自己与纪无心认识,感觉提高了一个逼格。
    殷朝的百姓就是天天听着,耳朵都生了茧子,这下子,公羊菽再怎么吹嘘也无用,即使纪无心真的给过他面子。
    这下子,来了秦朝可不一样了,他这么一说,酒馆里全部的人都不约而同地看过来!
    公羊菽很满意这个结果,一双灰黄大脚高高搁在桌面上,晃搭着大脚,还散发着一股恶臭味,书生不满地移了移位置,拿起扇子挡住了鼻子。
    “说起我与纪祭司这段姻缘,这真是上辈子积攒的福分啊。”
    他耳朵微微一动,听着四方的小声议论声,心里更是得意不已。
    “纪祭司当时要施行国政,恰巧鄙人擅长那方面,她便将那个重任交给鄙人了。”
    “鄙人虽然学艺不精,但是还是完美地完成了这个任务,纪祭司对鄙人很是赞赏,还邀请鄙人去她家喝了一口小酒呢!”
    司马雷和书生捂住脸不愿多看,交给他任务是真,不过,这邀请去她家喝酒就太过了吧。
    纪无心从不允许任何人进入她的地盘,连太子殿下都要坐冷板凳,他一个小小的农民,虽然不算普通农民,怎么可能进的了呢?
    “呵呵,阁下这牛皮吹得快要上天了吧。”
    就在此时,门口传来一声带有深深的嘲讽的声音。
    那是女声,清脆动听,如同翠鸟的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