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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第496章 水来叔叔

      不过还好,他只是失忆了,并没有变成傻子。
    然而话又要说回来,虽然他没有变成傻子,但也绝对不是电视剧里那种什么事情都忘了,但掌握的知识却没忘的那种失忆。
    电视剧里的失忆,不过就是一种剧情的需要,根本就是假的。
    试问一下,如果关于人的记忆都没了,那些知识啊地点啊之类的东西又怎么可能还记得呢?
    眼前这个溺水之人正是那种什么都不记得的情况,大概跟一个初生的婴儿差不多吧!
    当然了,说话这种技能,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几乎是已经点满的被动技能。
    不管别人问什么,他都需要认真的想一想,然后才能做出回答,看起来也就有些呆傻了。
    他不知道自己来自何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来的,就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
    通过一番交谈,他虽然不知道自己的来历,却知道了自己是怎么来的,同时也知道了这两个小孩子的名字。
    男孩叫姜宇,小姑娘叫姜燕,是亲兄妹。
    虽然他现在不记得过去的事情,但只要不问他过去的事情,他就不会表现出呆傻的样子。
    也因为他不记得自己的名字,姜宇干脆就叫他“水来叔叔”,他也不介意,水来叔叔就水来叔叔吧,谁叫这个小男孩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呢?
    太阳渐渐偏移到了西边,虽然还不至于天黑,但郝然已经是下午了。
    水来的身上并没有外伤,所以他其实并不虚弱,自然也就没必要在床上多待了。
    从床上下来,水来活动了下身体,并没有发现自己有什么隐伤。
    姜宇一脸的羡慕道:“水来叔叔好强壮啊!”
    水来摸了摸姜宇的头,轻笑道:“等姜宇长大了,比叔叔更强壮。”
    姜宇连连点头道:“嗯嗯,我要赶紧长大,以后由我来照顾娘和小燕子。”
    水来点点头道:“好,叔叔相信你。”
    ……
    聊了好一会儿,少妇也回来了,背了小半筐野菜和一些野果回来,算得上是满载而归了。
    看到自己带着儿子救回来的男人已经下了床,想来并没有什么大碍,这倒是让少妇蛮高兴的。
    然而姜宇的话却让少妇微微皱了皱眉,这个男人失忆啦?
    不过少妇并没有太过在意,只要人没事就好了,记忆总会有办法恢复的。
    少妇让姜宇和姜燕陪水来聊天,她自己要准备去做饭了。
    后来的聊天中,姜宇告诉水来,他家原本是在城里的,他父亲是城里姜家的庶子,是祖父跟小妾所生,在姜家并不得宠,后来落榜成了一名秀才。
    在天灾之后,重建后的人类世界开始组织城民下乡,他们一家自然就顺势来到了姜别村。
    一开始,凭着他父亲的学识,附近城里的私塾教书,一家人的生活倒是足够,但在三年前却出意外溺死了。
    从那以后,一家三口的生活就落到了他母亲的肩上。
    姜宇并没有说他父亲叫什么名字,但却说了他母亲的名字,冷洁。
    据说,姜宇的母亲也是城里的小家碧玉,家里的条件也还可以。
    按理说,丈夫死后她可以带着孩子回娘家,可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她始终还是选择自己独力把儿女养大。
    仅仅只是三年的时间,冷洁原本细腻的双手已经起了茧子,俏丽的脸庞也多了些风霜的痕迹,虽然依旧明艳动人,但却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村妇。
    原本水来醒了也就应该离开了,但他却失忆了,冷洁能让他去哪里呢?
    最终,还是只能让水来留了下来。
    因为水来是个大男人,冷洁自然不可能让他跟自己住在一起,最后还是调动了一下,让姜宇跟水来睡一个屋子,而她自己就带着女儿姜燕。
    ……
    夜色降临,水来跟姜宇早早的就睡下了。
    姜宇轻声问道:“水来叔,您睡了吗?”
    水来也轻声回道:“没有,怎么了,小宇?”
    姜宇再次压低了声音,悄声道:“水来叔,您的来头肯定很不得了。”
    黑暗中的水来微微皱了皱眉,问道:“怎么说?”
    姜宇悄声道:“您那一身衣服,母亲说她在城里都没见过,大人物穿的都没您那一身衣服好。”
    水来摇了摇头道:“说不定我也是捡来的呢?”
    姜宇有些无语,我是小孩子,但我不是小傻子啊!
    这种说法你觉得我会信吗?
    水来轻轻摇了摇头道:“好了,别想了,早点睡吧,明天早起,去帮你娘做些事情。”
    姜宇答应了一声,然后就没有再说话了,没多久就传来了均匀的呼吸声。
    水来也闭上眼睛休息,脑中一片空白的他很快就睡着了。
    他,甚至还做了一个梦!
    梦不长,但零零碎碎的信息可不少,具体是些什么,他并不清楚。
    然而他却知道,他以前好像确实是个了不起的大人物,可他就是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个什么人?
    ……
    次日清晨,水来悠悠醒来,却见身边的姜宇已经不见了踪影。
    索性也就起了床,这才从冷洁的口中得知,原来姜宇是去河里抓鱼去了。
    有道是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姜宇虽然从柴米油盐酱醋茶这方面没法帮助冷洁,但他时常去河里抓鱼,尽管不是每次都有收获,偶尔却还是有些收获的。
    姜宇带回来的鱼也是有大有小的,大一点的可以挑出来拿到城里去卖,因为冷洁长得漂亮的原因,很多人都愿意买她的鱼。
    本身姜宇抓到的鱼也不多,这就导致了冷洁的鱼总是能够在很短的时间里卖出去。
    卖鱼的钱也不会很多,但却足够买到一家三口人吃五六天的米和面,冷洁平常需要操心的,其实也就是菜了。
    这也就有了冷洁去挖野菜、摘野果的一幕,倒是把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给演绎得淋漓尽致。
    不过冷洁的日子也只是在最近一两个月才有了起色,以前姜宇还小,根本抓不到鱼,整个家的重担都在冷洁柔弱的双肩上。
    姜宇又去抓鱼了,也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他没有叫上水来。
    而这时候,冷洁又要出门了,现在是蕨菜生长的时节,她需要去找一些来做腌菜,对于农户而言,也算是一种难得的美味了。
    冷洁要去找蕨菜,姜宇又不在家,小女儿姜燕自然也就需要有人照看了。
    以前还不好处理,冷洁带着翻山越岭走山路不现实,跟着姜宇去河边更不现实,万一失足落水,后果不堪设想。
    所以一般都是让姜燕自己在家待着,怕她乱跑走丢,一般都是把她锁在家里的。
    现在好了,可以让水来帮忙照看,他虽然失忆了,但照顾一下小孩子总是没问题的。
    水来本来是想跟着冷洁上山找蕨菜的,但冷洁开口让他带孩子,他也不好拒绝,也就只好在家里带孩子了。
    冷洁走后,姜燕一开始还是有点害怕水来的,但小孩子终究是小孩子,对新奇的事物总是感到新奇的。
    最终,姜燕还是跟水来玩到了一起,她直觉这个住在自己家里的水来叔叔不会伤害她。
    这一亲近,却让水来有些头疼起来,她要听水来讲外面的故事。
    因为姜燕还小,她并不知道失忆是怎样的状态,她只知道水来叔叔是外面来的,肯定也有一些自己没听过的故事。
    跟姜宇不同,当初姜宇一家来到姜别村的时候,姜燕还是一个不到两岁的孩子,自然什么也不记得。
    对于姜燕来说,姜别村外发生的事情都是新闻,甚至村里发生的事情也大多都是新闻。
    因为冷洁长得美的原因,村里男人惦记她,女人们自然就不喜欢她,连带着对她的两个孩子也不喜欢,要不然也不会说出姜宇会被水冲走这样的恶毒之言。
    也是因此,冷洁是不允许年幼的姜燕乱跑的,所以姜燕其实对姜别村都不熟悉,她最熟悉的,就是她家。
    可是水来对外界那是一无所知,甚至还不如姜宇知道的多,这可怎么讲呢?
    没办法,他只好把自己梦里那些零零散散的东西添油加醋的说给姜燕听。
    梦做完之后,一般都会很快忘记,除非是印象非常深刻的梦。
    而水来做的梦并没有什么深刻的印象,醒来没多久就已经模糊了,现在跟姜燕说的纯属瞎掰,全都是根据模糊的梦境乱扯的。
    因为过去的事情全都不记得,所以他故事的框架其实都是套用了姜宇父亲家族所在的城池。
    有些地方的细节根本都不合理,忽悠大人可能不行,但对付姜燕这样的小女孩却是足够了。
    姜燕听得津津有味,对大城市的也越发的向往起来,她想去看看水来说的那些能飞天遁地的人。
    其实姜燕并不知道她所向往的大城市根本看不到水来说的那种“飞人”,因为姜家所在的也不过就是百合城罢了,修行者的顶点也就是高阶修行者而已,除了特殊的风系魔法师,再没有会飞的。
    ……
    水来,这个人是谁呢?当然就是失忆的王素远了!
    他为什么会失忆?
    又为什么会随着河水漂流到这里来呢?
    天帝和东南二皇呢?天帝不是带着王素远回归皇城的吗?
    (想知道吗?)
    只有两个办法,一个就是你们自己推测,另一个就是继续看下去。
    (俺不剧透,但细心的人却能根据以前的伏笔推测出来。)
    ……
    虾米?天武难道不是无脑爽文吗?什么时候有伏笔了?
    如果你是抱着这个心态看天武,必然会慢慢的越来越看不懂。
    只能说,天武是需要品的。
    皮某人一天写一万字以上,一万五六经常有,两万一也干过。
    对于那些说天武是水文的,其实我很不服,别人业余时间写六七千字就不水,我皮某人全职写作一万多就是水啦?
    都说文人相轻,我算是看明白了,所以皮某人从来不跑堂打广告,所有心力都在写写写。
    天武从来不是一本大众化的玄幻,如果喜欢看升级打怪金手指的读者,天武不适合您!
    皮某人从来没想过模仿别人的作品,那种工厂量产的小说,我写不了。
    系列小说我也不写,自我重复、自我抄袭,那是在把读者当傻子。
    《破天死神》也将是一本与众不同的玄幻,但它跟天武也是不一样的风格,同样会在铁血读书发布。
    不是在推新书,天武离四百万字的完结目标还早。
    最后,感谢铁血读书和各位vip读者,是你们让我吃得上饭,让我能够全职写小说。
    在你们的支持下,网文界会有一个每年一本书(四百万字)的作者。
    每本书,都是一个新的皮皮权。
    鞠躬、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