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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第214章 冰雪之尽头

      大屋外风声呜咽,似北风神灵啜泣,似草原幽魂哀嚎。屋内光线暗淡,烛九从床上支起身子,肋骨刺动,痛的轻哼了一声。
    形骸道:“贤弟,你醒了?”
    烛九只记得北牛将元族击溃,随后凯旋而归,他在途中再也支持不住,晕了过去,遂问道:“我睡了多久?为何还是晚上?”
    形骸道:“睡了大半天,北牛给了你伤药,药效似不错,可药性猛烈了些。”
    烛九道:“安答,你扶我去见北牛,我要向他道谢。”
    形骸点头道:“他们正在大厅里喝酒,你若不怕喝醉就去吧。”
    烛九笑道:“我死都不怕,怎会怕喝酒?”
    两人于是走出卧房,听大厅中欢声笑语,热闹非凡,吼声骂声,一声比一声高。形骸叹道:“他们毕竟不服礼化,蛮性未脱,并非文明之辈。这一节可远不及咱们龙国了。”
    烛九嗔道:“我瞧曲和关的士兵,喝醉了酒也叫的很响。”
    形骸皱眉道:“然则我军定是慷慨而歌,吟诗作对,怀念故土,一抒胸怀,这是他们边塞将士的风骨,绝非粗俗野蛮的乱吼。”
    烛九哈哈笑道:“你总瞎说,只怕根本没瞧见过。我听说他们喝醉了酒,一人搂好几个姑娘,做出的事未必好看。”
    形骸暗暗叹息,一时理屈。两人行至大厅,见屋中一个火坑,满屋子皆是壮硕的汉子,一个个都拿大碗喝酒,连裴柏颈也入乡随俗。众人见了两人,稍稍一静,立时大声欢迎。
    北牛道:“小兄弟,我下手稍重了些,你莫要见怪。”
    烛九道:“陛下替咱们击败仇敌,收留咱们,咱们感激你还来不及呢。”
    北牛摇头道:“你莫要叫我陛下,就叫我老兄就成。咱们从此就是兄弟之邦。等你伤好了,我派人送你们回草原,不过你也得加把劲儿,早些将沃谷族聚在一块。”
    烛九微笑道:“这是自然,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五上将中那粗豪大汉喊道:“给烛九老弟倒酒!”
    宇恒道:“他伤还没好,给他喝酒是害了他。”那粗豪汉子苦笑一声,只得作罢。
    北牛又道:“其实,我到这边境来,正是听说这熔岩老道领兵在草原西南掠夺,势力不小,想要会一会他。天鹅老弟,你记性好,你说说我当时是怎么说的?”
    裴柏颈想了想,道:“大哥说:‘那老道是月舞者,咱们是灵阳仙,日月本是一家,都与神龙骑为敌,难得咱们灵阳仙重获新生,若能降服这老道,自是上上之策。”
    烛九吃了一惊,万不料北牛原想与熔岩老道联手,他问道:“老兄为何改了主意?”
    北牛笑道:“我头一眼瞧见你,就知道你并非池中之物,而是振翅欲飞的神龙。我怕自己看错了人,于是试你一试,你果然是不怕死、不畏惧的好小子。我当时就想:‘那老道算什么东西?我要找草原上的盟友,不就正在眼前么?”
    烛九心潮激荡,道:“拿酒来,我要敬北牛老兄!”
    众人哄堂大笑,齐声称赞他,恒宇摇头道:“不许,你别跟他们学坏了。”
    北牛又道:“纵然我决定帮你,可仍想收服元族。待我又看见那熔岩老道,见他眼珠乱转,就知道他想耍阴谋诡计。我北牛虽也会使手段,但却最不喜上敌人的当,更不愿敌人在战场上玩弄玄虚,于是决意杀他。只可惜这老道逃得快,我未能一举除去这祸害。”
    烛九道:“老兄独力胜了这妖僧妖道联手,武功之高,确实艺盖天下,他们受此重创,从此以后,只要一见到猛犸旗帜,定会落荒而逃。”
    北牛叹道:“艺盖天下?那是我胡吹大气,我敌不过草原上的魁京,也多半敌不过圣莲女皇。”
    形骸暗觉奇怪:“原来他倒也有自知之明,那他为何又说自己天下无敌?”
    烛九甚是好奇,问道:“老兄也遇上过那魁京?”
    北牛道:“去年冬天,我独自去草原上拜祭大地,碰上了这魔头。他砍了我一刀,我也砍了他一刀。”说罢解开大衣,露出坚硬如铁的胸膛,只见一道深刻的刀疤斜着贯穿半身。
    烛九也曾被魁京所伤,伤势与北牛极为相似,但他服了形骸的灵丹,并未留下伤痕,此刻见北牛伤疤,不禁摸了摸自己身躯。
    北牛道:“我那一刀将他身子砍成两截,但他立时又拼凑回来,跟没受伤一样。我可不成,动也动不了。我以为这条老命要送在这魔头手上,但他却向我鞠躬,放我一马。嘿嘿,什么天下无敌?真是牛皮吹上天了。”
    形骸不禁说道:“我也是,那魁京似是不死之身,我那一剑刺穿他脑袋,他却安然无恙,他也饶过我不死。”
    此言一出,众人立即哗然,不少人根本不信这少年也能从魁京手下逃生。北牛却道:“孟行海小兄弟,你虽是龙火贵族,可也当真了不起,正如天鹅兄弟所说。”
    形骸大受鼓舞,道:“多谢陛下夸赞。”
    北牛举碗喝酒,喝尽再倒,只一口呼吸之间,已喝了三大碗。他道:“我与恒宇实则是表兄妹,她是圆蹄部的,我是猛犸部的,我们都是冰行牧族的蛮子。”
    形骸、烛九忍不住“咦”了一声,见恒宇如雪人般洁白,如少女般年轻美丽,而北牛少说也过六十岁了,这两人居然是表兄妹?这可当真匪夷所思。
    恒宇秀眉微蹙,白了北牛一眼,北牛笑道:“这丫头最怕旁人说她年老,其实又有什么打紧?她早在五十年前就已觉醒,成了灵阳仙,不老不死,当上圆蹄部的大萨满。而我这表哥虽只比她大了十岁,可她驻颜不老,我却成了这幅模样。我是在六十四岁的时候觉醒的。”
    形骸问道:“六十四岁?可咱们龙火功非得在十五岁前练成不可。”
    北牛神色轻蔑,似对龙火功看不上眼,他道:“阳火功与龙火功大不一样。咱们冰行牧族是雪原、冰山间的勇士,若在春天,咱们跟着冰原上的动物一起迁徙。到了冬天,咱们四处征战,抢那些种地的、做买卖的人。我年轻时纵横天下,除了我这表妹之外,无论哪个部族的好汉都不是我对手,旁人叫我神牛、北牛,又叫我无敌的武汗。”
    恒宇叹道:“世上绝无无敌的凡人,只怕连天庭的神也未必不败。”
    北牛道:“不错,在我六十三岁的时候,我知道自己的大限到了。那一年,天降大雪,我那陪伴我五十年的大刀碎裂,我在猎杀雪原狼的时候,被一头剑齿虎咬伤,我在冰天雪地中迷了路,世上除了风雪,我再看不清任何东西。
    我的血涌入肺,咳嗽的厉害,痛的更加厉害。我索性放弃了返回部族的念头,只在白茫茫的天地间独自前行,我看不清前路,赌自己会在太阳第三次升起的时候死去。
    第三天早晨,我没有死,第四天,我也没死。我走了很远很远,走到一直避而远之的海边,在那儿,我遇见了一群猛犸象,那是我们部落圣灵的象征。在那一刻,我发觉我身上燃起了金光,太阳就在我头顶,从未有如此热烈。
    我不知道自己为何会收获阳火神功,为何天神选中了我这垂死的老头,我想:或许是因为我不怕死,是因为我用我短暂的余生不断行进,是因为我与自己的极限搏斗,终于超越了极限,超越了死亡。
    那群猛犸象送我回到了我被剑齿虎咬伤的地方,我在那儿追踪剑齿虎,找到了一处墓穴,在墓穴中,我见到里头埋着一个被冻死的人,那人身边有这大刀,叫做犬羊刀。他的记忆零零碎碎的在我眼前流过,他似乎是我灵魂的前世,我在他死的地方遇上了穷途末路,可我却并未落入与他同样的命运。冥冥之中,苍天给予我另一次机会。
    那时起,我有了两个信念:‘第一,若世上仍有其余不要命的好汉子,只要不是卑鄙之徒,那就是我北牛的兄弟。第二,我们灵阳仙曾经无比辉煌,神通广大,可现在却被纯火寺的和尚猎杀。咱们独自一人,不是纯火寺的对手,但若联合起来,未必需再害怕那些狗屁和尚。’”
    说到此处,满屋好汉皆大声道:“陛下神武,无所畏惧!”
    形骸稍感心惊:“这猛犸帝国的五上将各个儿神勇无比,士兵也骁勇善战,北牛更是英明贤能、心胸宽广的大英雄。虽与我龙火天国相比不成气候,可....灵阳仙却是神龙骑与迷雾师世代的死敌。若将来他们势力壮大,龙火天国绝不会置之不理,纯火寺更必欲除之而后快。到了那时,我又该如何是好?难道装作不知么?”
    他这迟疑只一晃而逝,立时拿定主意:“若他们当真与我龙火天国为敌,便是我孟行海的敌人。只盼将来莫要到那一步。”
    他想到此节,北牛、裴柏颈、戴杀敌、恒宇等人又如何会想不到?故而虽同样是龙火贵族,北牛将烛九叫做兄弟,可对形骸始终颇有隔阂。裴柏颈与形骸交情不坏,此刻却故意疏远。这并非是他不讲义气,而是敌友未明,不便深交。
    北牛又道:“我找到表妹,告诉她我的心愿,她愿意帮我。她在冰行牧者各部之间威信比我还高,借她名义,我召集兵马,联合部族,又花大力气暗中召集世上刚重生的灵阳仙。我自称天下无敌,并非我狂妄,而是想引武功高强、心高气傲的英雄来找我比武,我好趁机招募他们,至少同他们结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