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二章 见面的资格
程暮雪沉默片刻,对程铮说:“程秀她现在住在哪里,我想去看看她。虽然这样的事情让我很意外,但是我还是很难过。她是我的亲妹妹,我也希望她过得比我好。”
“是吗?怎么最近我觉得你一提起她还很不高兴,因为她过得比你好,现在知道她比你过的糟糕,反倒同情其他来了。人性真的很恶劣,见不得别人比自己好。”
程暮雪瞪了儿子一眼说:“虽然你是我的儿子,但是你根本就不了解我。我那样说是因为心里有气,以为成宿过得很好,所以不愿意理我。江晚作为我的侄女对我说了那么难听的话,我怎么可能不生气呢?”
她叹了一口气,接着说:“我对她们母女俩确实有点抱怨,是因为我以为她们过得那么好,却记恨我对他们的狠心,所以不愿意帮助我。而现在看来,程秀根本就不知道我的现状,还生了那样的病,我怎么可能恨她呢?我现在就想去看看她。”
听到这样的话,程铮冷冷地说:“我不可能告诉你姨妈究竟住在什么地方,因为害怕江晚生气。她一直都没有跟我说起她妈妈的情况,其实就是不想我们母女俩知道。而今天我也是巧合知道了,所以才跟她一起去。至于她是否让你去看她妈妈,你去问她吧!”
“你既然已经尽到了程秀,那么知道了她住在哪里,为什么不告诉我?如果我去问江晚,她一定不会同意的。”
程暮雪是有点自知之明。自己曾经做的一切,确实让她们母女俩心寒。虽然她有自己的难处,但是江晚却一辈子不想原谅他。
“既然他不同意,我又有什么资格告诉你?如果他知道我私自将姨妈的医院告诉你,一定会生我的气。”
听到儿子的话,程暮雪非常生气的说:“我是你妈,你居然连我的话也不听。江晚你究竟有多好,还是你害怕他?”
“我不告诉你姨妈的地址,不是因为江晚对我好,也不是因为我害怕她,是因为我没有这个资格。她的妈妈是否需要别人的探望,这她说了算,跟我无关。”
程暮雪到儿子的脾气,说再多也没有意义。
躺在床上的程暮雪,心里也无法平静,程秀的情况让她也很伤心。不过她心里还是有了自己的打算,程铮不让她去,她也不会乖乖听话的。
第二天,程暮雪请假,没有去上班。现在她的生活虽然过得不是很好,但是有程铮的收入,母子俩的生活并不拮据,不上一天班没有什么影响。
当然他要做什么是不会让儿子知道的,因为一定会遭到反对。程铮已经不止一次警告过她,不能再出现再江晚的面前。
吃过早餐,程铮对她说:“已经不早了,我们去上班吧。要不我捎你一段路?”
“你先走吧,我现在还有点事情,待会我打车去。”
“打车?”程铮有点奇怪,平时很小气,根本舍不得打出租车。今天不知道怎么了。
“因为现在就算你送过去,也可能会迟到,所以我还是打车去吧!现在你也会赚钱了,我觉得自己没有必要那么省。”
“早这样想不就得了。你现在的工资自己也够用,我的可能用不完,我们母子俩会有结余。虽然不多,但是这跟以前相比已经是天壤之别了。”
“是的,我知道了你赶快去上班吧,这么好的工作可不能弄没了。你不要以为她是你姐,就会一直收留你。”
“你想多了,我从来没有这种思想。我现在的工资靠的是自己努力,不是靠亲戚关系。再说我们的亲戚关系早就被你破坏了,人家能收留我已经不错了。”
“好了好了,现在说这些又有什么用呢?”自己伤害过她们母女俩,但是程暮雪还是非常讨厌人家提起这件事情。”
程铮冷哼一声说:“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说完他就去上班了。
至于说妈妈心里怎么想的,他并没有多想。因为在他的印象里,妈妈并没有那么好心,居然会为了自己的妹妹而不去上班。
从小到大,程暮雪给他的印象都是非常贪财,很不近人情。当然有些也是误会,不过这种观念已经在他脑海里根深蒂固了。
儿子走后,程暮雪收拾一番出门了。今天不用去上班,所以穿了自己觉得比较得体的衣服。有出现在儿子工作的美容院,当然要有一点形象,不能太丢人。
她打车来到枫林晚美容院。
刚刚走进去,前台小姐就看到了她。
“欢迎光……”前台小姐话还没有说完,就愣在那里没有动。
因为她不是新来的,她以前见过程暮雪来找江晚要钱,虽然那是好几个月之前的事了,但是依然记忆犹新。
因为这样的事情本来就不正常,并且性在他的儿子还在这里工作,大家有些时候闲着无聊,也会议论这件事情。
程铮不是一个令人讨厌的男孩,但是他居然有这样的妈妈,让大家都很吃惊。所以虽然他跟江晚有一定的亲戚关系,但是在美容院大家并没有和他走得太近。这些都是拜妈妈所赐。
见她没有说话另一个女孩抬起头来。看到程暮雪,她也有点吃惊,不过她吃惊的原因是觉得程暮雪这样的人进美容院可能是走错地方了。
程暮雪本来就五十出头了,加上不喜欢做保养和打扮,显得格外苍老。
她自然礼貌地说:“你好,请问您找谁?”
她没有问需要什么服务?因为从程暮雪的穿着打扮来看,这里的服务,她是想受不了的。
不要怪别人以貌取人,更不要说什么狗眼看人低之类的话,因为这就是现实,很多时候在我们不了解一个人的时候,往往会根据他的穿着,他的言谈举止来判断这个人的高度。
程暮雪对于这样的态度,也没有什么意见。或许是因为自己从来都是这样被人看不起,所以习惯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