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章 这样的男人,值得她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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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未晞松开小女孩,转身时鼻头撞到男人胸膛口。
应呈玦搂住她的双臂,声音含笑问道:“撞疼了?”
楚未晞哼了哼,鼻尖酸酸的,她一把推开应呈玦,丢下一句:“我有事,走了!”她小跑着回了学校,直到确认应呈玦看不见自己了,这才停下脚步来。
她找了个花坛坐下,揉了揉还有些酸疼的鼻子,坐了会儿,她忽然掀开大衣外套,从腰间抽出一朵玫瑰来。
见玫瑰花没有被大衣压坏,楚未晞这才放下心来。
她将玫瑰花放在鼻子前,很用力地吸了吸。
她本不是喜欢玫瑰的人,这一刻,却也觉得玫瑰芬芳很醉人。应呈玦并没有真的离开,他见楚未晞跑开,想到还有一件正事没告诉她,也跟着大摇大摆走进了学校。
应呈玦像是猜到楚未晞会走左边的小道一般,他也跟着选了左边的路,结果,就看到了令他怔然的一幕。
种植了五色花卉的花坛旁,坐着一个穿浅蓝色大衣的女孩儿,她右手握着一支形态漂亮的玫瑰,微微低着头轻嗅那玫瑰的芬芳。她的短发一半拢在耳后,另一半挨着她的半张脸洒下,遮盖住那张脸,只留出一个秀挺的鼻翼。
应呈玦站在离楚未晞几米远的位置,他怔怔地看着偷嗅玫瑰的楚未晞,心里忽然柔软得不可思议。
还以为她把玫瑰全都卖了,原来还私藏了一支。
心底飞快溢出愉悦,一想到这丫头的小动作,他就觉得喜爱。
应呈玦闪身躲在花丛后方,盯着楚未晞看了很久,直到楚未晞握着那支玫瑰走远了,这才转身离开校园。楚未晞回到宿舍后,将玫瑰花放在书桌上,她去洗了个澡和头发,坐在凳子上吹头发的时候,她盯着那束玫瑰,忽然很不愿意见到它枯萎。
楚未晞猛地关了电吹风,披上外套,拿着零钱走出宿舍。
她打算去买个花瓶,希望玫瑰能活得再长久一些。
从宿舍到校门,步行要半个多钟头,楚未晞在宿舍阿姨那里租了一辆自行车。自行车穿梭在校园里,扑面而来的青春气息令楚未晞心情愉悦,她心想,当学生真好。
自行车驶出校门,楚未晞听见那小姑娘的歌声,有些诧异,竟然还在?
她将车停在校门口的银杏树下,侧目朝小女孩的方向看去。
意外的,她见到了一个本该早已离去的男人。
围观群众早就走了,现在那里,就剩下小女孩跟应呈玦两个人。应呈玦坐在车头上,背对着楚未晞,所以也没察觉到楚未晞正在注视着自己。他居高临下地看着小姑娘,笑眯眯地问她:“你说你会唱西海情歌?”
小女孩有些怕应呈玦,这个美人叔叔虽然是在笑,但气势太强大了,他比她见过的所有人都要强大。小女孩犹犹豫豫点头,又听见美人叔叔问:“介意告诉我,你怎么会唱这首歌的么?”
这歌挺老的了,应呈玦是真没想到这小丫头片子会唱这歌。
小女孩想了想,便如实相告了。“我爸爸唱歌很好听,我妈妈就是听了他唱歌,才跟他谈恋爱的。他们相识的时候,我爸爸正在聚会上唱西海情歌,后来,这歌就成了他们的定情歌。所以我也会唱。”小女孩今天收获不少,尤其是一个大姐姐还给了她好几千块钱,她想着,再坚持一周,说不定就能凑足手术费了。
应呈玦眯眯眼睛,显然没想到这歌身后还有这些背景。
他盯着小女孩的脸看了一会儿,突然说:“我有个儿子,可能比你小一点点,他没你这么懂事,整天调皮闹事。”
小女孩不说话,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
应呈玦却在想,若不是应斯里遇见了自己,他现在过得会是什么生活?是被好人家收养了,还是被坏人带走去做街头小乞丐?因为自家有个儿子,自家儿子生活在锦衣玉食中,而这小女孩却要在这里卖唱给妈妈挣手术费。
应呈玦心里,不免对这小姑娘生出几分怜悯心来。
这么懂事的小女孩,没有人会不喜爱。
“唱首西海情歌吧。”他说。
小女孩赶紧点头,然后用她稚嫩的童音唱起了刀郎的西海情歌。女童的声音唱的西海情歌并不动听,但应呈玦却听得很认真。楚未晞远远地看着那一大一小,竟然移不开眼。
小女孩唱完后,应呈玦一时半会儿没说话。
小女孩见他气势太大,也不敢开口要钱。
应呈玦回过神来,这才打开钱包,他身上一贯没有带太多现金的习惯。他抽出所有现金数了数,只有三千一百零…三十块钱。应呈玦看了看小女孩,还是将钱给了她。
小女孩犹豫了一下,还是红着脸接了过去,然后说谢谢。
应呈玦望着女孩自卑而窘迫的脸颊,心里很不是滋味。自卑这种东西,不该出现在孩子的脸上。
“你妈在哪家医院?”
小女孩以为他是担心自己是骗子,赶紧如实交代:“在森蓝医院。”
应呈玦一愣,森兰医院,那不是他自己家的医院么?
“行了,这天夜晚挺冷的,你还是早些回去陪你妈妈吧。”见小女孩不肯走,应呈玦又说:“明天你妈妈就能动手术了,你不用担心。”
“真的吗?”小女孩将信将疑。
“嗯,我不骗人。”见小女孩还是一脸怀疑,应呈玦啧了一声,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远远地,楚未晞就看见应呈玦将手机递给了小女孩,那小女孩不知道是听见电话里的人说了什么,反正电话挂了以后,她变得很激动,对着应呈玦又鞠躬又说谢谢。
应呈玦显然不习惯被人这样感谢,便从车头跳下来,钻进了车子,开车走了。
全程目视这件事情发生的楚未晞久久没有离开。
即使听不见那两个人的对话,也猜得到是发生了什么。
她心情忽然变得很复杂,撞见了应呈玦这禽兽做好事,她只觉得这不真实。那可是个吃肉不吐骨头的资本家,他竟然也会做慈善事。可,心底深处,她又觉得骄傲。
这样的男人,才值得她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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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没二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