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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快穿】高H 皎皎 po全文阅读 淫乱小镇

第二百二十章:湮灭

      季海棠这个时候已经不需要完全依靠着别人的扶抱了,自己就可以勉强支撑自己的身体了。
    其实季海棠心里也有些疑惑,自己这道伤口明明很是严重,当时都已经可以见到骨头了好吗?可是来这里检查的时候那个女护士却说自己的伤口虽然深但是不打紧,不需要缝合,还说自己这个伤口看着要有两三天的时间了,可是她明明就是刚刚伤到啊。
    还有,一开始刚刚被伤到的时候,她真的觉得自己一口气没上来都要晕过去了,可是等血止住缓过来一些以后她就觉得好了很多,然后到了现在的时候除了这伤口还是痛的很以外虚弱的感觉几乎已经没有了。
    难道说自己还有神速痊愈这样的技能?
    季海棠挠挠头,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老天爷对她是不是真的太好了点?除了这个阴婚的事儿以外别的好处几乎都落在了季海棠的身上,而且。。。虽然阴魂的强制性让她心里很抵触,但是百里赫对她是真的好不是吗?而且那个长相,如果放在人间,简直就是绝色好吗?季海棠一直都觉得自己长的就算是比较可以了,从小到大是被人叫着美女长大的,但是和百里赫相比,她差的根本不是一点半点好吗?
    这么说来。。。
    这就是传说中的开了挂的人生?季海棠觉得自己有点不好意思了。
    自己何德何能?平白占了这么大的便宜她心里会不安的好吗?莫不是自己前世做下了太多的好事儿所以这一世得到了福报?
    “海棠?想什么呢?走啊。”季墨笙看季海棠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好像在想着什么,拍了拍她的手,有些奇怪的问道。
    “嗯?啊,啊,走吧。”季海棠一愣,点点头,随着季墨笙的力道走出医院。
    只是她那时还年轻,她还不知道,上天从不会给任何一个人开挂的人生,也从不会平白无故的给任何一个人无缘无故的好处。
    你得到的,与你要付出的,一定成了正比。
    无论是荣华富贵还是天赋异禀,必定是你做够了那些事才能得到。
    不费吹灰之力拿到手的好东西,要么以后付出了天大的代价,要么就是透支了下一世的运道。
    无一例外。
    很多人,看懂了一切,拼命的想要改变一切终究也不过是螳臂当车,最后还是要顺应大天命。
    上天惯来如此,小打小闹的所谓逆天改命不会搭理你,可是如果你想动那些牵扯着大命盘的天数,它会狠狠的给你一巴掌让你清醒过来。
    阴间,百鬼王府邸。
    “王,你这是怎么了?往日受伤,你的伤口会迅速愈合,怎的今日都是第三天了不时还会流血?”红漪轻轻的掀起百里赫身上的纱布,看着还在张牙舞爪的伤口心里一疼,但是更多的是疑惑。
    百鬼王自来都有自愈的能力,如何这一次却没用了?
    百里赫斜斜的倚靠在榻上,手里把玩着一样东西,因为动作极快只能隐约的看见残影。
    “你也算跟了我多年,如何看不出来那个阴魂伤我时候手里拿的是什么?”百里赫觑了红漪一眼,手上的动作停了下来,这个时候红漪才看清楚百里赫手里拿着的东西是什么。
    “湮灭?这是湮灭?难道说那个该死的东西是拿着这个东西伤了王?!该死!真是该死!寒水地狱实在是太便宜它了!不行不行!我一定要让它好好知道自己的愚蠢会为它自己带来什么!”红漪一见湮灭迅速的睁大了眼睛,眼神之中满是恐慌和不敢置信。
    湮灭,这可是阴间阴魂鬼魅最是忌讳的东西,伤魂利器中,这把湮灭匕首可是高居榜首。
    湮灭最厉害的地方就是对于一切以灵魂为主体存在的东西具有极其大的杀伤力,而它最特殊的地方则在于,它不只是可以被修道之人用,就是阴魂也是可以用的。
    煞气极重,出手必定至少要吃掉一个魂魄才肯回鞘,本在阴间十殿阎罗的第七殿归墟阎罗手里,只是不知道为何会到了这个谋反的阴魂这儿。
    这个阴魂成了俘虏,百里赫手下的人粗心大意没有肉身,就是这么一个疏忽,差一点就要了百里赫的命。
    好在这个湮灭,是能力越大的人持着能发挥出来的威力就越大,这个阴魂不过就是一个不入流的厉鬼而已,没什么能耐。加上百里赫本就修为深厚,所以这一次受伤并没有伤及根本,只是需要养着一段时间了。只要不乱动到时候只要借着阴间的阴气就能痊愈了。
    “不过一个不知道天高地厚被人利用的厉鬼罢了,犯不着与他为难什么,想办法,撬开它的嘴,我想知道的是这一次这么不入流的战役是谁弄出来的事儿!”百里赫心烦意乱的挥挥手,示意她先出去,手里依旧紧握着那把湮灭,似乎在想着什么。
    “王,这把湮灭,是归墟阎罗的,您真的不还给他吗?”红漪看百里赫似乎忘记了湮灭这件事儿就忍不住出声提醒了一句。
    “还给他?伤了我的东西,你问问他,就是送到他手上了他敢要吗?”百里赫冷哼了一声,连头都没抬的说道。
    红漪行了一礼,退下了。
    她还真的是气糊涂了,怎么忘记了阴间对于百里赫的风评,那可是众鬼所说的“毋宁去挡天雷,也不愿意得罪百鬼王。”,如此就可见一斑。
    红漪已经可以想象的出来了,如果自己拿着这把匕首去找归墟阎罗,摆明了说是物归原主,归墟阎罗都会直接把匕首扔出他的府邸外,并且说不认识这把归墟,从来也没有见过。
    诚然,湮灭绝对是个宝物,归墟也必定视若珍宝,可是和这些比起来,想必归墟一定会觉得活着更好,无忧无虑的活着那就是更更好了。
    想必,王是要自己留下这把归墟了,不过也好,天下间能伤到王的东西不过就那几样,多一样留在自己手里心就能多放下来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