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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三

      解析一个费无忌,我们便约略触摸到了小人的一些行为特征,但这对了解整个小人世界,还是远远不够的。小人,还没有被充分研究。
    我理解我的同道,谁也不愿往小人的世界深潜,因为这委实是一件气闷乃至恶心的事。既然生活中避小人唯恐不远,为何还要让自己的笔去长时间地沾染他们呢?
    但是回避显然不是办法。既然人们都遇到了这个梦魇却缺少人来呼喊,既然呼喊几下说不定能把梦魇暂时驱除一下,既然暂时的驱除有助于增强人们对于正义的信心,那么,为什么要回避呢?
    我认为,小人之为物,不能仅仅看成是个人道德品质的畸形。这是一种历史的需要。
    中国式的人治专制隐秘多变,迫切需要一批这样的人物。他们既能诡巧地遮掩隐秘,又能适当地把隐秘装饰一下昭示天下;既能灵活地适应变动,又能庄严地在变动中翻脸不认人;既能从心底里蔑视一切崇高,又能把统治者的心思洗刷成光洁的规范。
    这样一批人物,需要有敏锐的感知能力,快速的判断能力,周密的联想能力,有效的操作能力,但却万万不能有稳定的社会理想和个人品格。从这个意义上说,小人,不是自然生成的,而是对极权专制体制的填补。
    为了极权专制的利益,这些官场小人能够把人之为人的人格基座踩个粉碎,并由此获得一种轻松,不管干什么事都不存在心理障碍。人性、道德、信誉、承诺、盟誓可以一一丢弃,朋友之谊、骨肉之情、羞耻之感、恻隐之心也可以一一抛开,这便是极不自由的专制社会所哺育出来的“自由人”。
    这种“自由人”在中国下层社会某些群落获得了呼应。
    我所说的这些群落不是指穷人,贫穷不等于高尚却也不直接通向邪恶;
    我甚至不是指强盗,强盗固然邪恶却也有自己的道义规范,否则无以合伙成事,无以长久立足,何况他们时时以生命作为行为的代价;
    我当然也不是指娼妓,娼妓付出的代价虽然不是生命却也是够痛切的,在人生的绝大多数方面,她们都要比官场小人贞洁。
    与官场小人真正呼应得起来的,是社会下层的那样一些低劣群落:恶奴、乞丐、流氓、文痞。
    恶奴、乞丐、流氓、文痞一旦窥知堂堂朝廷要员也与自己一般行事处世,也便获得了巨大的鼓舞,成了中国封建社会中最有资格自称“朝中有人”的皇亲国戚。
    这种遥相对应,产生了一个辽阔的中间地带。一种巨大的小人化、卑劣化运动,在中国大地上出现了。上有朝廷楷模,下有社会根基,那就滋生蔓延吧,有什么力量能够阻挡呢?
    那么,就让我们以恶奴型、乞丐型、流氓型、文痞型的分类,再来更仔细地看一看小人。
    恶奴型小人:
    本来,为人奴仆也是一种社会构成,并没有可羞耻或可炫耀之处。但其中有些人,成了奴仆便依仗主子的声名欺侮别人,主子失势后却对主子本人恶眼相报,甚至平日在对主子低眉顺眼之时也不时窥测着吞食主子的各种可能,这便是恶奴了,而恶奴则是很典型的一种小人。
    谢国桢先生的《明季奴变考》详细叙述了明代末年江南一带仕宦缙绅家奴闹事的情景,其中还涉及到我们熟悉的张溥、钱谦益、顾炎武、董其昌等文化名人的家奴。这些家奴或是仗势欺人,或是到官府诬告主人,或是鼓噪生事席卷财物,使政治大局本来已经够混乱的时代更其混乱。
    为此,孟森先生曾写过一篇《读明季奴变考》的文章,说明这种奴变其实说不上阶级斗争。因为当时江南固然有不少做了奴仆而不甘心的人,却也有很多明明不必做奴仆而一定要做奴仆的人,这便是流行一时的找豪门投靠之风。
    本来生活已经挺好,但想依仗豪门逃避赋税、横行乡里,便成群结队地签订契约卖身为奴。“卖身投靠”这个词,就是这样来的。孟森先生说,前一拨奴仆刚刚狠狠地闹过事,后一拨人又乐呵呵地前来投靠为奴,这算什么阶级斗争呢?
    乞丐型小人:
    因一时的灾荒行乞,是值得同情的,但是,把行乞当作一种习惯性职业,进而滋生出一种群体性的心理模式,则必然成为社会公害。
    乞丐心理的基点,在于以自秽、自弱为手段,点滴而又快速地完成着对他人财物的占有。乞丐型小人的心目中没有明确的所有权概念,他们认为世间的一切都不是自己的,又都是自己的。只要舍得牺牲自己的人格形象来获得人们的怜悯,不是自己的东西也可能转换成自己的东西。他们的脚永远踩踏在转换所有权的滑轮上,获得前,语调诚恳让人流泪,获得后,立即翻脸不认人。
    乞丐一旦成群结帮,谁也不好对付。《清稗类钞·乞丐类》载:“江苏之淮、徐、海等处,岁有以逃荒为业者,数百成群,行乞于各州县,且至邻近各省,光绪初为最多。”最古怪的是,这帮浩浩荡荡的乞丐还携带着盖有官印的护照,到了一个地方行乞简直成了一种堂堂公务。
    行完乞,他们又必然会到官府赖求,再盖一个官印,成为向下一站行乞的“签证”。官府虽然也皱眉,但经不住死缠,既是可怜人,行乞又不算犯法,也就一一盖了章。
    由这个例证联想开去,生活中只要有人肯下决心用乞丐手法来获得什么,迟早总会达到目的。
    流氓型小人:
    当恶奴型小人终于被最后一位主子所驱逐,当乞丐型小人终于有一天不愿再扮可怜相,这就变成了流氓型小人。
    《明史》中记述过一个叫曹钦程的人,明明自己已经做了吴江知县,还要托人认宦官魏忠贤做父亲,献媚的态度最后连魏忠贤本人也看不下去了,把他说成败类,撤了他的官职。他竟当场表示:“君臣之义已绝,父子之恩难忘。”
    不久魏忠贤阴谋败露,曹钦程被算做同党关入死牢,他也没什么,天天在狱中抢掠其他罪犯伙食,吃得饱饱的。
    这个曹钦程,起先无疑是恶奴型小人,但失去主子、到了死牢,便自然地转化为流氓型小人。我做过知县怎么着?照样敢把杀人犯嘴边的饭食抢过来塞进嘴里!你来打吗?我已经咽下肚去了,反正迟早要杀头,还怕打?——人到了这一步,说什么也多余的了。
    流氓型小人比其他类型的小人显得活跃。他们像玩杂耍一样在手上交替玩弄着诬陷、偷听、恫吓、欺诈、出尔反尔、背信弃义、引蛇出洞、声东击西等等技法,别人被这一切搞得泪血斑斑,他们却谈笑自若,全然不往心里放。
    流氓型小人乍一听似乎多是年轻人,其实未必。他们的所作所为是时间积累的恶果,因此有不少倒是上了一点年岁的。谢国桢先生曾经记述到明末江苏太仓沙溪一个叫顾慎卿的人,做过家奴,贩过私盐,也在衙门里混过事,人生历练极为丰富,到老在乡间组织一批无赖子不断骚扰百姓,史书对他的评价是三个字:“老而黠”,简洁地概括了一个真正到位的流氓型小人的典型。街市间那些有流氓习气的年轻人,不属于这个范围。
    文痞型小人:
    当上述各种小人获得一种文化载体或文化面具,那就成了文痞型小人。
    明明是文人却被套上了一个“痞”字,是因为他们的行事方式与市井小痞子有很多共同之处。例如,他们都是以攻击他人作为第一特征;攻击的方式是掷秽泼污,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对于自己的劣行即使彻底暴露也绝不道歉,立即转移一个话题永远纠缠下去,如此等等。
    但是,文痞型小人毕竟还算文人,懂得伪装自己的文化形象,因此一定把自己打扮得慷慨激昂,疾恶如仇。他们知道皇上最近的心思,也了解当下舆论的热点,总是抛出一个个最吸引众人注意力的话题作为攻击的突破口,顺便让自己成为公众人物。
    在古代,血迹斑斑的“文字狱”的形成,最早的揭发批判者就是他们;在现代,“文革”中无数冤假错案的出现,最早的揭发批判者也是他们;在当代,借用媒体的不良权力一次次围啄文化创造者,致使文化严重滞后的,也是他们。他们不断地引导民众追恶寻恶,而最大的恶恰恰正是他们自己。
    我曾经做过几次试验,让一些德行高尚的文化人来排列古代、现代、当代的文痞型小人名单,结果居然高度一致,可见要识破他们并不难。但是,在中国这样一个文化落后的国家,文痞型小人仍然特别具有欺骗性和破坏性,因为他们利用广大民众对于文化的茫然,对于报刊的迷信,把其他类型小人的局部恶浊,装潢成了一种广泛的社会污染。因此,他们是所有小人中最恶劣的一群。
    影响虽大,但他们的人数并不多,这可能要归功于中国古代的君子观念的渗透。历来许多文人有言词偏激、嘲谑成性、行止不检、表里不一等缺点,都不能目之为文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