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笔书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输入小说名 可以少字但不要错字

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第五章 救命啊!有妖怪啊!

      “大福饼,小凤饼,又香又酥的盲公饼嘞!”
    “扎猪蹄,无骨扎蹄。”
    “南乳肉,粒粒脆呀!南乳肉……”
    丁政置身于只在电视才能听到的叫卖声中,身上披着麻袋和破布,无头苍蝇般在狭窄的小巷里乱窜。
    斑驳的石板街道,粗布短衫与长袍,前半个脑袋剃光,后半个脑袋的头发编成辫子,放下来,一直垂到腰上。
    偶尔有两三个金发碧眼高鼻梁的洋人穿着旗袍,或是扎辫子的男人一身笔挺西装。
    一切都在介绍着这个时代的名字。
    晚清。
    “长毛妖怪啊!”
    突然一声尖叫,阴阳头蛇尾辫的小男孩一手拿半张大饼,一手指着丁政,满脸惊恐,但眼睛更多的却是好奇。
    “这尼码都能认出来?”
    丁政心态崩了,它几乎用破布遮住了整个身子,就露出两只眼睛。
    “哪里来的妖怪?苏虾仔不要乱讲!”旁边酒楼里一道声音传出来。
    “但是爹这里真的有妖怪!”男孩大声喊着,甚至还伸出手想掀掉丁政脑袋上的布。
    “臭小孩坏我大事!”丁政见没引起周围人注意,松了口气,撇了眼对方身上价值不菲的衣服,躲开伸来的手,一把抢过那才咬了两口的大饼,夺步而逃!
    “哇……”小男孩愣了几秒,而后大哭起来。
    “怎么了怎么了?”
    “长毛妖怪抢了我的饼。”
    “再乱讲再乱讲!看我不打你!”
    “哇啊啊啊啊……”
    ……
    听到身后愈加惨烈的哭声,丁政只能在心底说声对不起,找了处无人之所,扯下裹住下半张脸的烂布,拿着饼,狼吞虎咽的塞起来。
    第一次到任务世界的初体验并不好。
    丁政已经饿了将近一天。初至时身上不着寸缕,还被当作妖怪,让一堆人追了两条街,幸好那地方比较偏僻,加上丁政跑的快,才没闹出更大动静。
    在那之后,丁政才想起中国自古以来是没有猩猩的。
    它这浑身的黑毛,似人非人,面貌奇怪狰狞,身材瘦小佝偻,不是妖怪还能是什么?
    所幸丁政有脑子,找了东西遮住自己,换一只真猩猩来到这儿,恐怕早就被活活打死了。
    吃完整张饼,饥饿稍缓了缓,丁政又将自己遮起来,蹲坐在墙边看着系统面板沉思。
    任务:彻底消灭码头帮(1000具现点)
    (注:任务失败永远留在当前世界)
    具现点:0
    倒计时:396天
    能力:无
    “唉……”
    丁政十分无奈,经过一天多的所见所闻,加上任务内容。
    它大概可以确定,此时自身应当是身在李连杰饰演的系列港片黄飞鸿世界中。
    因为这里到处都是黄师傅的传说。
    而且丁政还看到过猪肉荣的猪肉摊,但还没来得及偷点,就被人赶跑了。
    这个电影丁政算是相当熟悉。
    不过系统的任务目标码头帮,却并未在电影中出现过,属实有些奇怪的。
    但眼下,丁政最重视的并非这些。
    而是得先想办法活下来!
    按理来说,这个世界非常适合作为新手村,难度不高,稍稍有些本事的国人来到此时,都能轻易混口饭吃。
    例如当个翻译,例如做点美食,甚至抄书当文豪。
    然后找到宝芝林,接触黄飞鸿,想办法拜师学艺,有了一定武力之后,再去跟着剧情完成任务,非常简单。
    但这一切丁政都做不了。
    它是只中华近代之前,老百姓从来未曾见过,也没有听说过的大猩猩!
    一旦露头,只能像方才那样被当作妖怪,根本寸步难行。
    连最基本的生存都无法保证!
    更不用说这两个任务了。
    更雪上加霜的是,倒计时只有396天,一年多一点。
    也就是说,时间一到,丁政还未完成任务的话,就会被判定失败,永远留在这里。
    “还是先找找出路吧!真成第一个被饿死的穿越者,也太丢人了。”
    丁政叹了声,收起系统面板,感觉恢复了些力气,站起来将自己捂的更严实了些,往外走去:“唯今之计,最好是找到个外国领事馆,最起码不会被认成妖怪,外国人应当是知道猩猩存在的,尤其是美国英国西班牙这些。”
    “毕竟都是当年的黑三角贸易的真正参与者,在非洲应该见过不少猩猩。”
    丁政一边想一边走,突然看到不远处一群人围了个圈,它正好能从缝隙看到圈里有个小伙子,正与一只毛发金黄的猴子打斗着。
    耍猴?
    丁政眼睛一亮。
    只见小伙子嘴里喝骂,让猴子翻跟头,猴子一副懒洋样的样子不动,小伙子便拿鞭子往猴子身上招呼。
    啪!啪!啪!
    一声声脆响让围观者都不由安静下来,但丁政却看得出,鞭子只是打在地上发出声音,快碰到猴子时,都被那小伙用巧劲又扯了回去,根本没打到。
    几鞭子“打”在猴子身上,猴子好像也生气了,往前一个跟头翻到小伙子身边,捡起一根木棍就往对方身上敲去。
    小伙子举起鞭子还没甩下去,被敲了个正着,当即捂着脑袋痛呼。
    猴子敲得更起劲了,棍子落在小伙头上肩上,其实也没多少力量,但围观的百姓却都叫好起来,小孩子更是为猴子呐喊。
    等猴子打累了,才将棍子一甩,小伙也从地上爬起来,牵着猴子向围观的百姓讨要赏钱。
    人群一下散开,只有少数几个有钱人家的少爷丢了几个小钱。
    小伙子千恩万谢,还让猴子翻了个跟头,惹得其中一个少爷更高兴了,又赏了几个小钱,小伙赶紧作揖。
    后面又有个身穿公主裙,金发碧眼的外国小姐,直接把身上的零钱都丢出去,将近二十多个钱。
    小伙当时就呆住了,反应过来后赶紧把钱装进衣服里,跪倒在地磕起了头,但那几个外国小姐早就转身,说说笑笑的离开了。
    天色暗下来,小伙收拾好家当,带着总共三只猴子离开了。
    丁政把自己裹在破布里,悄悄跟了上去……
    李山根是河南人,小时在一个老耍猴人处,讨到耍猴的本事,不勤耕种,因为不愿意抛弃猴儿,村里没人愿意嫁给他,和家里闹了矛盾,一气之下带着猴子离开家乡,就这么耍着猴,一路南下来到了佛山。
    越是往南边,他能赚到的钱就越多。
    尤其像今天的外国人,大都出手阔绰,他的生活质量也逐渐好起来,甚至在偏僻处短租了间破屋,锅碗瓢盆一应俱全。
    李山根名为山根,却在还未婚配的年纪就早早离开了山里的家
    走到租来不久的屋子,摸着怀里的一大堆钱,李山根踌躇满志:“等我赚到足够的钱,在外面娶个漂漂亮亮的媳妇儿带回去!”
    况铛!
    李山根放下吃饭的家伙,打开房门。
    “吱吱吱吱吱!”
    头上肩上的猴子突然急切的叫起来。
    李山根只感觉一阵劲风袭来,赶紧往前一倒爬进屋子,接着往后一转,看到个满身黑毛,似人非人,手比脚长,呲牙咧嘴的怪物正拿着他的锣。
    怪物也看了他一眼,接着翻了个跟头,而后便动手敲起来。
    铛!铛~铛!铛铛铛~铛铛~~~~~
    还挺有节奏。
    敲完之后,那怪物又拿起他的鞭子,先亮了个相,然后一手抓鞭把,一手抓鞭头,快乐的跳起了绳。
    李山根何时见过这么吓人的东西?几只猴子也早就躲到屋里瑟瑟发抖,他左看右看,周围一个人都没有,当即觉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眼睛都吓湿了,张嘴便哭喊起来。
    “救命啊!有妖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