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俊王找茬
“休要拿我做挡箭牌!”风少的目光终于收回看向凤栖,却是带着明显的恼意:“你感觉的如何?”
凤栖摇头:“她明知我今日上门乃是助她避开沈明轩的纠缠,却依然拒绝了。我若言明是为了护送她去积善堂,估计她会对我生出敌意,没办法,我只好退而求其次,选择了这个匣子。”
“她有心与沈明轩作对,岂会稀罕你的庇护?”微恼的眸子又暗了几分:“你知我问的不是这个。”
“不是这个?”凤栖不明就里地抠抠脑袋:“那你要问什么?”
“你说呢?”
对上风少洞察秋毫的冰冷眸子,凤栖心头一慌,下意识地将揉过纪青灵小脸的那只手攥紧了,“她没有用易容面具,应该只是涂了些脂粉。”
像是根本没有听见他的话,亦不曾注意他的小动作,风少连瞧都没瞧一眼他那只手,目光懒懒地重新投向纪府大门,空气中却莫名地涌上一股紧张。
纪府的大门已开开合合了好几次,时不时有丫鬟仆役进出,纪府的几个哥儿下学后也进进出出,唯独再也没见到那个身形瘦小的丑姑娘。
又有人出了大门,瞧上去是个尚未及冠的弱质少年,步履不紧不慢颇为悠闲,身后只跟了个五旬左右的婆子。
风少的凤目微微眯了一下,却没有收回。
看着他,凤栖迟疑片刻,道:“她不是一般女子,你,莫要伤害她!”
“我与她无冤无仇,为何要伤害她?”声音里没有一丝感情,冷冽得如同十二月寒冰。
凤栖皱眉:“她不过是这场交易中的一颗棋子,也是身不由己,现下,既然已被沈明轩弃了,那就……”
“既是废棋,便不该留!”冷冽的声音,没有任何感情。
凤栖一愣,还待再说什么,眼前红影一闪,竟已消失不见。
摇摇头,再垂首看一眼那只明显沾染着胭脂水粉的手,凤栖心头滑过一丝怅然:“既说无冤无仇,何苦还要耿耿于怀?”
……
纪青灵带着江妈妈并未在街上晃悠,出了纪府便直奔积善堂。
远远瞧见巍峨的建筑物正中匾额上龙飞凤舞的三个大字,纪青灵眼眶一热。
江妈妈颇为感叹,到底是个十五六岁的孩子,便是再沉稳狡诈,终是惹人怜的。
“五小姐莫要难过,老太太已将积善堂的管事和仆役全部换回来了。”
“祖母有心了!”真心实意地感激,纪青灵冲江妈妈笑笑。
所谓积善堂,不是医馆,不是商铺,乃是皇城内最大的私塾,是由纪青灵的外祖父白旭尧一手创建。
之所以积善堂威名远播,成为皇族争夺的对象,是因为白旭尧不但是辅佐三代帝王的宰相,还是盛轩王朝最有威望的一代大儒。
这样一个人物创办的私塾,教授的不仅仅是立国安邦之法君臣之义和科考文章诗词歌赋,而是包含了农工学士、政治、经济、文化、医学、军事等等一系列领域的全能学校。
论军事,积善堂是盛轩王朝的西点军校。
论商业,积善堂是盛轩王朝的沃顿商学院。
论医学,积善堂是盛轩王朝的哈佛大学医学院。
半个多世纪,积善堂桃李满天下,为盛轩王朝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为此,先帝当年亲手提下匾额,上书“积善堂”以示褒奖。
因此,不管白家颓败了多少年,积善堂威名始终屹立不倒,而积善堂内的教书先生,亦雷打不动都由历代最出色的学子担任。
所以,不管入仕还是从商,只要进过积善堂,哪怕不是这一行的翘楚,你也能受到万众瞩目被世人尊敬。
对于这所被外界称颂为神话的顶尖级大学,纪青灵仰慕已久。
记忆中,短命妈白盈盈带她来过几回,便是这身子原主是个榆木疙瘩,也深深被积善堂内浓郁的学风所震撼。
白盈盈死后,积善堂落入纪铭潜和王氏手中,这俩人虽靠积善堂大肆敛财,却也知积善堂内部系统不能瓦解,因此教书先生一个都没敢换,仅仅是将管事和小厮们都换成了自己的心腹。
王氏掌管这些年,学子们欲拜入积善堂名下,必须得准备好足够的报名费。名门望族争破脑袋将儿孙塞进来,寒门学子却只能望洋兴叹。
所以,尽管这五年来积善堂也为盛轩王朝培养了一些人才,数量却一年比一年少,且总体素质已出现滑坡趋势。这般长久下去,要不了多少年,外公创下的这份心血,估计就被王氏和纪铭潜毁掉了。
轻叹两声,纪青灵抬脚步入积善堂的大门。
本想着进去后免不了要做一番自我介绍,所以纪青灵口中一直念念有词。哪想,一进门就被大厅内的阵势搞愣了。
这是抄家还是打架啊?
就像名牌大学的报名大厅一样,积善堂大厅规模不小,大约有近两百平米。
此时,这样一个堪比小型电影院的大厅内,却密密麻麻站着近百名带刀侍卫。而被这些侍卫围在正中间的,乃是二十几个满脸愤慨的白衣儒士。
只看一眼这些白衣儒士的统一着装,纪青灵便知他们都是积善堂的教书先生。
多少年来,积善堂就像中立国瑞典一般,外界风雨飘摇始终屹立不倒,这样一个不问世事的世外桃源,到底惹着那尊煞神了?
厅内本来剑拔弩张,突然走进来一个身材瘦小却气度不凡的俊美少年,所有的目光都下意识地扫了过来。
“大胆!何人敢擅闯积善堂?”
一听这个声音,纪青灵就知道遇到谁了。
话说,几天前的俊王沈明轩还是个风流倜傥气度不凡的傲慢王爷,这会子怎么缩在小厮都不会待的角落里去了?
待看清楚沈明轩的打扮,纪青灵险些笑出声儿来。俊王爷就是俊王爷,便是落架的凤凰,也比鸡强。
这厮到底是从哪里整了这么身包裹严实的乞丐装?还有脑袋上那东西,是红太狼最喜欢用的平底锅吗?
不知道听了哪个狗腿小厮的建议,沈明轩大概想把自己装扮成那种特低调特保守的江湖游侠。
只可惜画虎不成反类犬,尤其是那张五颜六色肿得堪比猪头的脸,只被平底锅遮住了额头和两只眼睛,如同一只屁股露在沙包外的鸵鸟般极其富有喜感,便是刻板严肃如江妈妈,也险些破功,压抑地从鼻子里浅浅地哼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