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四章 和解
秦时大概从来没见过我这幅样子,一时间有些反应不过来。他轻轻的笑了笑,也把我紧紧拦在怀里,说道:“夫人想怎么谢谢我呢?以身相许好不好?”
我感觉到自己羞红了脸,靠在他的肩膀上不再接他的话。
秦时怕我恢复的不好,把我关在寝殿里好好的修养几日。而他自己则去了阴司。
再见到阎君,两人竟然都没了从前的火药味。秦时坦荡的对阎君笑了笑,说道:“这次内鬼能够顺利的查出,也多亏阎君帮忙把我打的魂魄溃散。”
阎君同样报以笑容,说:“不敢当,鬼王智勇双全,更敢为夫人冒性命危险,本君实在敬佩。”
秦时也不再谦虚,将程浣的事情解释了一遍:“我已抓到了冥界的内鬼,是我手下的将领程浣。他手下有数千人追随,与阴司的矛盾皆是他挑起,此人现在被我掉在宫墙上示众,如果阎君需要,我随时可以把他送来给你审问。”
“无需多此一举,”阎君掷地有声,“鬼王审问过的结果,本君绝不会不放心。”
两人皆是相视一笑。
周围跟随阎君的小鬼们不禁面面相觑。这是怎么一回事?明争暗斗了几百年的两个人,就这么放下仇怨了?
想了想,秦时继续问道:“还有一事,上次你说我夫人她的魂魄是被镇魂珠固定在肉身之内的。那岂不是她永远都只能如此?如果她死了呢?瘦身损坏,魂魄又该何去何从?”
阎君被问道此,面色突然一变,不自然的说道:“这个……当然就是去转世投胎了。”
“你少扯淡!”秦时立刻毫不留颜面的反驳:“她早就魂魄不稳了,投什么胎投胎?我想了想,罗魂珠为何不能融于她的体内呢?融了之后,即使没有了肉身,她也一样能稳固魂魄了吧。”
阎君的脸揪成一团,“融什么融!罗魂珠是我阴司至宝,能让你硕融就给融了吗!”
秦时马上笑了起来,“果然能融,是不是?你是心疼你的宝物,舍不得吧!”
“废话!换你你不心疼吗!当年我把罗魂珠给她戴上,就已经如同割肉一样了!你现在还要把它融了!你休想!而且你一个人也融不了的!罗魂珠是我们阴司的宝物,非要有我在才能施成法术!你死了心吧你!”
小鬼们不禁又紧张了起来,怎么才刚和好,没两句话就又要掐起来了?
可秦时却只是眯起了眼睛,突然语气和缓了下来,说道:“阎君,你阴司与我冥界争斗了这么多年,如今误会解开,是不是也应该和平相处了。既然谈何,我们之间总要有些诚意吧!”
阎君面上一颤,抖着嘴唇说道:“你,你什么意思?你不是想说为了以表两方和解的诚意,就帮你融罗魂珠吧。”
“知我者莫若阎君也!哈哈哈,阎君真乃本王知己!况且当初阎君都已经把罗魂珠给了我夫人,只怕就没想再取回去吧。眼巴巴的看着,不如尽早助人为乐吧!”
“我呸!秦时!那你和我们阴司和解的诚意又在哪里!”
秦时露出了一个阴险歹毒的笑意,说道:“阎君,当年你重伤我的夫人,害的我夫人几度几乎魂飞魄散,我废了这么大劲才把夫人救回来,本应该来找你算账,至少痛打你一顿。不过为了以表两房和解的诚意,今日我就不打你了。否则……”
秦时没有继续说下去,眼神却露出了“别怪我没警告你”的味道。
阎君忍不住在心里骂娘。他打不过秦时,他又能有什么办法!他只能恨恨的不说话,一想到罗魂珠,心疼的肉都要掉下来了。
秦时看到阎君吃瘪了的表情,心情大好,笑了起来说道:“如今,冥界与阴司尽释前嫌,算是百年来的盛世了!阎君仁义,为表和解之意,特赠与罗魂珠,并与本王共同施法,帮本王的王妃永固魂魄!此事应当传位佳话啊!”接着他又凑过去悄声说道,“绝不是当年阎君一念之差伤了我的王妃,为了弥补自己的过错才把罗魂珠给了王妃的。”
看着阎君的脸青了又紫,却再也没有反驳什么,秦时笑着道了声谢,“那就多谢阎君了?待我回去通知夫人,改日再来请您做法。”
说罢,就回了冥界。
秦时与我说起这些事情,我才知道我带了这么多年的不起眼的白玉珠子,居然真的是保我性命的东西。
其实就算他不说,脑海中那些影影绰绰的记忆也越来越清晰了。当年,秦时与阎君大战,还是石念念的我刚好在一旁。阎君法力不及秦时,眼看就要败退,却突然攻向了我。我自然无法抵抗,立刻就命绝当场,甚至有魂飞魄散的危险。
后来的事情,我就不太清楚了。记忆里就只剩下我做张小斐的情节。可耳边似乎仍然回荡着我闭上眼时,秦时悲痛欲绝的呼喊声。那样撕心裂肺的痛苦,让人听着都几乎忍不住落泪。
我知道,这个肉身不会陪伴我多久的。我不可能回到人间了,早晚要离开肉身,好一点的是变成鬼魂,坏的就是魂飞魄散。
可我终究有些舍不得。人世间的那些东西,还有很多值得我留恋。于是我问秦时,“有没有什么方法能让我再回人间去看一看?”
秦时温柔的伸过手来,摸了摸我的头发,说道:“融了你的肉身和罗魂珠以后,你变成鬼魂,随时都可以去人间。”
“不,”我摇了摇头,“不是作为鬼魂回去,而是作为一个凡人。”
秦时想了想,点头说道:“也可以。我可以让你身上的时间停住。不过这样的法术维持不了多久,最多三天吧,你就要跟我回来。”
我点点头,说道:“好!三天足够了!不过,你也要跟我一起去吗?”
“当然要一起去了,”秦时毫不犹豫的说道:“以后夫人去哪里,我都会陪在你身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