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六章 春风得意马蹄疾
越来越多的人投入到这热潮中,更有的是直接参与到小店面的连锁投资,到其他区域或者其他城市发展。
我这方的各种行动,甚至登上了著名的经济杂志。
短短个把月时间,在天雷联盟的带头下,整个万马的经济都蒸蒸日上。
最主要的不是赚钱多少,而是我将很多普通大众一并拉入,虽然他们并非是哪一方的成员。
但这种混合型的命运共同体,无疑给己方增加了强有力的底子。
“彦先生,蛇族那边的反应很强烈,做出了一系列的应对措施。”
我斜靠在沙发,轻轻摇晃手中红酒杯,若无其事道:“是吗?成功了吗?”
雷蝠开心的“哈哈”一笑道:“没有成功!现在蛇族无论想怎么打击我们,他们都要考虑到普通大众们的反应,那可是他们无法承受的。大家都说彦先生这一招太高明了!”
我自己也觉得自己这一招十分高明。
蛇再强大,也不敢同所有人对抗。
“雷族长,咱们兄弟们的伤势怎么样了?”
“恢复的七七八八,已经开始操练起来了。估计再有个把月的时间就能投入到一场大战中!”
“嗯,紧盯着点蛇族那边。”
“明白。”
这事情顺利发展下去的同时,我也即将接到个更好的好消息。
某天,我去苍龙国际酒店的时候,被工作人员告知,有一男一女找他,都穿着灵案局服装,似乎身份不一般,他们不敢怠慢,已经被安排到305号房间等候。
穿着灵案局服装的人找我?那还能有谁?我前往305号房间后,果然见到了萧万里,还有另外一名年轻女子。
这女人的气质非同寻常,单从面容来看,典型的亚欧混血,那纤细的身材凹凸有致,一头齐耳短发乌黑亮丽。
尤其是那双如玻璃般的眼睛深邃无比,宛如是被施了迷魂咒语,掉进去就走不出来了。
“彦步湛,给你介绍一下。沈七,灵案局专家,我的同事。”
我打了个标准的礼,她也以同等姿态回敬。
萧万里笑道:“彦步湛,灵案局新建了一个机构组织,专门应对和管理修行人的。沈专家是负责人,目前准备在万马建立站点,希望你能够加入。”
“专门管理修行人?怎么管理?”
“行啦,接下来你们就慢慢聊吧,我还有事,先走了。”
说完,萧万里离开了。
沈七开门见山的表明来意。
灵案局专门构建了名为“天机处”的机构,准备将所有修行人登记在册,方便管理,也免得以后出什么大乱子。
其实早在很多年前,灵案局就有人提出过这种建议,只是因为各种原因没有促成。
这是个浩大的工程,这里被编为第37组,急需大量人手,尤其是有经验、熟悉当地情况的,所以萧万里就极力推荐我担任组长。
天机处和灵案局其他单位不同,天机处不管别的,只针对修行人以及相关的。
“那这么说,我身为组长,就有权去管理江城所有登记在册的修行人了?”
“是的,只不过初期并不能管的太严,只是稍微限制就行了。不知道彦先生愿不愿意呢?”
我心想,这事情敢情好啊!如果37组建成了,身为组长,可以更方便的去打击蛇族,蛇族首领和叶芸可都是有修行的妖怪,除非敢公然和灵案局对抗,否则就必须接受管理。
“我答应!愿意效劳!”
沈七从公文包内拿出一叠文件,足有200多张,a4纸还是正反面的。
我好奇问道:“这是什么?”
“保密协议。”
我触碰到保密协议文件的手立即弹回,就像是被利刃刺了似的。
吗呀!还从没见过这么厚的保密协议呢!
半小时以后,厚厚的保密协议文件已经阅读完毕了,其他暂且不说,单是沈七这个人的存在也是不能在未经许可下告诉他人,很多条条框框的相当严格。
我光是在上面各种签名和日期,就耗了半根油笔芯的量。
“很好彦组长,那么我宣布37组正式成立。后续的人员我会给你指派过来,有什么事情联系我,我会尽量给你提供帮助。”
“是!”
这事情我高兴了好几天,人的运气要是上来,那真是如日中天,诸事都顺。
首先就将天雷联盟、以及相关的所有修行人登记在册,效率极高,名单提交上去以后得到沈七的赞赏夸奖。
很快的,30多名灵案局成员被调派到我的麾下,暂时安置在南区,协助我的工作。
倒是沈七这人精明的很,她知道我手里有钱,没有调拨一毛钱的经费,全由我自己掏腰包。
“沈专家,如果有人拒绝登记,或者本就带着命案,又想要搞事情的人。比如像是蛇族首领、叶芸这类的人,我能行使权力将他们直接逮捕或击毙吗?”
“彦组长,过去的事情我不管,我只求以后能够稳定就行。我不管你怎么去做,我只要一个结果,那就是稳定。至于具体的,只要在权限之内,你就只管去做。对了,周然那边如果拒绝登记,就先别管他。”
这让我有些疑惑,由此引申出很多问题。灵案局为什么在这种时候突然成立天机处?是在布怎样的一个局呢?而它是否又和周然那组织有什么关系?
虽然我现在拥有很多特权方便,但37组要及时更新修行人的资料,单靠30多人明显人手捉襟见肘,而且又不能让手下兄弟们涉入,所以相当的忙。
难得有空闲时间,我抽空回到在南区的家中,与顾瑜相聚了几天。
好些日子没回来了,如果再不回去卿卿我我一番,怕是阿幼娜要跟我发飙。
阿幼娜买了两套兔子套装睡衣拖鞋,正在换装给我展示。
“可爱吗?”
阿幼娜原地转了几圈。
但我见到阿幼娜那白皙的手臂上多了道伤痕,不深,应是三天内留下的,不像是划伤,像是和人动手导致。
我担忧道:“你手上的伤是怎么来的?”
“哦,这个呀。上次去仓储中心跟客户一起验货,遇到一个醉汉来挑事,所以就打起来了,过程中不小心碰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