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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第九十五章玉匣

      我体内两股毒气同时发作,肚子中肠胃似乎拧作了一团。金蟾蜍之毒虽然不怎么痛,但瞬间就让我手臂无法动弹,舌头也开始麻木了。
    我痛不欲生,真想立即一头撞死在水晶墙壁之上。老烟枪和方诗雅急切地看着我,却毫无办法,慌得只管原地跺脚。
    老烟枪大怒之下,将一腔怒火朝着金蟾蜍宣泄而出。他咒骂几声,猛然将手中的刺刀甩向金蟾蜍,仿佛杀了它,我就能有所好转似的。
    那金蟾蜍异常敏捷,轻轻一蹦,便躲开了射过来的刺刀。它在空中一个转身,极为潇洒地落在水晶棺材之上,依旧叫个不停。
    它此刻的叫唤声,倒像挑衅一般,惹得老烟枪暴跳如雷,骂声不绝。可金蟾蜍实在太难对付,老烟枪也只得吹胡子瞪眼了。
    “狗东西始终不离开水晶棺材,它一定有目的!莫非是在守护什么?”老烟枪看出了一些端倪,他看着我们,以求得到解释。
    我有气无力,哪里还有心思想这些?方诗雅则走到我身旁,用手帮我擦着脸上的汗水,眼神里很是关切。
    看见她心急如焚的样子,我心里一阵温暖。但此刻活血煞毒来势甚猛,我已经支撑不住了。
    加上金蟾蜍之毒迅速扩散,我感到舌头僵硬,呼吸都成了问题,心脏跳得越来越缓慢,脑袋也越来越昏沉。
    到了最后,我只能模模糊糊看见方诗雅大张着嘴巴,好像在叫唤着什么,可我却一点也听不清楚了。紧接着,我眼前一黑,直挺挺地昏倒下去。
    黑暗,永无止境的黑暗,这是我最后的一点意识。转瞬间,我连这点意识也消失殆尽,彻底昏死过去。
    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突然感到脸上一阵冰凉,仿佛置身于倾盆大雨之中。这是哪里,为何总是大雨瓢泼?
    但好歹能睁开眼睛了,我看见一张漂亮的脸庞对着我,一双泪汪汪的眼睛还在滚落着泪珠。好一会儿,我终于清醒过来,原来我还活着!
    不知为何,我身上的煞毒已经消退,肚子里没了疼痛感。更为奇怪的是,就连金蟾蜍之毒也消散殆尽,我手臂上的麻痛之感缓解了不少,只是整个人还十分虚弱。
    方诗雅见我醒过来,情不自禁地笑了,她眼里犹自含着泪花,当真就像梨花带雨一样。她笑了两声,又转过身去擦拭眼泪,待她重又回头时,脸色又沉了下去。
    “我还活着吗?”我眼光瞟向水晶棺材,却没见到金蟾蜍,困惑地问道,“金蟾蜍哪里去了?”
    老烟枪朝我扬扬手,他不知何时将黑色扇子拿在了手中,也用困惑的口吻说:“你昏死过去之后,黑色扇子突然发出红光,我便将它拿了出来。那狗东西见了扇子,掉头就跑,老子还纳闷呢!”
    原来金蟾蜍早已离开了,这倒奇快得很,难道它也害怕黑色扇子,或者因为别的原因?不过这倒不重要了,金蟾蜍要怎么样就怎样吧。
    不过,我体内的两股毒气,为何自行消散了呢?这倒让我百思不得其解。
    老烟枪认为活血煞毒与金蟾蜍之毒相互克制,因而它们以毒攻毒,互相抵消,这才让我活了下来。
    这种可能性相当大,但愿我因祸得福,无意中将活血煞毒给解除了。但这都是猜测,无法验证,只得暂且抛下不管。
    方诗雅却抱歉地说道:“刚才怪我一时没反应过来,才让你吃了苦头,实在抱歉!”
    她这一句话没头没脑,搞得我茫然不解。方诗雅解释说,她原以为金蟾蜍乃是吉祥之物,可后来却猛然惊醒,月亮别称为蟾宫,说明蟾蜍与月亮一样属阴。
    棺材本是阴冷之物,蟾蜍出现在里面,乃是至阴至险之兆,更何况那是蟾中之王金蟾蜍!因此,水晶棺材中的金蟾蜍,已经被转化成了阴邪之物。
    方诗雅语气里很是愧疚,责备自己见机迟缓,没来得及阻止我。
    我担心她过于自责,便笑着说:“其实也怪我太过于心急,好在并无大碍。说不定无巧不成书,我体内的煞毒就此消除了,也是好事一桩。你千万不要埋怨自己!”
    话虽这样说,我却仍旧感到后怕,以后行事还得谨慎些才好。
    但有两点可以明确,一是那黑色扇子确实非比寻常,有机会一定要将它的来历搞清楚;二是金蟾蜍的举止行为,表明那婴儿尸体中还藏有别的东西。
    老烟枪早就不耐烦了,嘲笑我们道:“两位小同志革命情谊深厚啊,可也得干完正事再诉说衷肠。看看你们,哪里还将革命事业放在心上了?”
    方诗雅瞬间红了脸,她别过头去,恶狠狠地瞪了老烟枪一眼。
    我一阵尴尬,勉强站起身来,摇摇晃晃走到水晶棺材前,见那婴儿胸腔中的污血已经流尽,整具尸体已经干瘪下去,但还飘散着阵阵恶臭。
    这些污血,大概是用来蓄养金蟾蜍的吧,我猜测这可能是一种巫术。反正见怪不怪了,我也就懒得深究,继续看向婴儿胸腔。
    在胸腔里,果然藏着一个匣子,我不禁喜上眉梢,总算皇天不负有心人!
    老烟枪得意地一笑,急忙用袖子包住右手,而后探进去,将那匣子取了出来,高兴地晃了一晃。
    匣子上沾满了污血,我们不敢掉以轻心,唯恐上面存留下金蟾蜍之毒。等方诗雅用衣服将污血细细擦拭干净,那匣子便露出了庐山面目。
    却原来是一个玉匣,匣子做工精良,精雕细琢地刻着许多花纹,盖子上还刻着一个光芒万丈的血太阳!
    一见到那血太阳,我的心跳便加速起来。不会错了,血太阳已经表明,这就是我们要找的东西。
    我们三人会心一笑,又都忐忑不已,对匣子里的东西充满了期待,同时难免有些紧张。我们紧紧盯着玉匣,仿佛整个世界都在围着它旋转,其余一切都无关紧要了。
    方诗雅向来眼尖,在老烟枪将玉匣翻来覆去之时,她指着匣子底部说道:“这里有两个字,好像是‘蒯富’……”
    老烟枪闻言,急忙将匣子倒过来,在光滑平坦的底部,果真刻着“蒯富”二字。他俩都不说话了,直直看向我,想要我给个解释。
    我挠头道:“这倒像个人名,或许制作玉匣的工匠,便叫作蒯富吧。古时候的工匠,都有刻字留名的传统,没什么稀奇的。”
    他俩也都倾向于我的解释,便都松了口气,不再理睬那两个字了。
    “同志们,革命就要胜利啦!你们是不是很激动啊?”老烟枪这样说,其实他脸上的兴奋之情更为明显,“功勋章上,有你们一半的功劳。”
    他瞬间变得严肃起来,伸手就要揭开盖子。我不由得屏住了呼吸,看见老烟枪的手竟然有些微微颤抖,心里更加七上八下了。
    “把匣子给我!”门口突然传来一声怒喝。
    我们吓了一跳,老烟枪差点没把玉匣摔在地上。我转过头去,不禁又惊又疑,只见赵五爷和方诗尧站在门口,一言不发地看着我们。
    他俩脸色惨白,既无奈,又恼怒,可是谁也不说话。
    我正惶惑无比之时,却见从五爷背后伸出一杆土枪,继而阿瓜那张憨厚的脸庞便露了出来。
    阿瓜不打招呼,声音变得极为陌生,隐隐含着一股冰冷的杀气。他一字一顿地说道:“把匣子给我!我数三声,否则就开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