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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第41章

      顾阳愤愤地瞪了他一眼,没多少怒气,倒像是弟弟在和哥哥撒娇。自从那出《夜莺与玫瑰》爆红,他的脸和名字被登在权威的戏剧杂志上,写着‘东方夜莺’之后,叫他小夜莺的人就越来越多了。
    因为杂七杂八的事情耽搁了一下,顾阳是把假度完了,才赶着回去的。他拉着小巧的行李箱,刚刚走进剧团,就发现人们在看他。
    他下意识地皱了下眉,发觉了不对,很有礼貌地问道:“怎么了吗?我迟到了吗?”
    “不……gu,你……”副团长神色复杂地走过来,说:“团长找你,在办公室等着。”
    顾阳眨了一下眼,放下行李,走去了办公室,他敲了敲门,伴随着一声“请进”走了进去。
    办公室里坐着四五个人,除了约翰尼之外,都是陌生的面孔,也不算全然陌生——其中有一位,顾阳曾经在表演时在舞台下看到他,似乎是某位著名剧团的团长,在业界呼风唤雨的大人物。
    “你来了。”约翰尼说,他的神情也非常的复杂,像是骄傲,又像是犹豫。
    顾阳心里又皱了下眉,他问:“请问,出了什么事情吗?”
    “这个……”约翰尼沉默了一会,双手交叠,不确定地道:“我们首先要知道,你愿意穿女装吗?”
    “!”
    第52章 莎乐美
    穿女装,当然只是一个开玩笑的形容,真正的问题是,你愿意饰演女角吗?
    在z国的戏曲艺术中,反串屡见不鲜。男演员饰演女角色,女演员饰演男角色。性别的不同丝毫不妨碍他们为角色增光添彩,加深魅力,一代戏曲大师梅兰芳,就是这样,以自身雌雄莫辨的独特魅力驾驭着一个个角色。
    顾阳在刚刚开始进行戏曲练习的时候,也练习过女角,这对于一个演员来说,是很正常的过程。学习不同的角色,积累更多经验,在需要的时候才能派上用场。
    而现在摆在他面前的,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在百老汇,有一两个剧团被称之为黄金剧团,他们排的戏,可能不是很多,可每一场都是能千古流芳,载入史册的经典。这次来找约翰尼的,就是一位黄金剧团的剧团长,他看过了顾阳的表演,在团内提议,反复斟酌后,一致认为,他有望作为主演,重启那出被搁置已久的经典戏剧。
    那也是奥斯卡王尔德的小说改编的,是他戏剧里的集大成之作,被无数人视为他平生最高质量的剧本,比《道连格雷的画像》更加出众,比《快乐王子》还要精彩,那就是大名鼎鼎的《莎乐美》。
    故事的主角莎乐美,是希律王的继女,她被继父乱伦地爱慕,却又爱上了当时的圣人,约翰。她向约翰求爱,却被毫不留情的拒绝,恼羞成怒之后,莎乐美在希律王的生日宴会上献舞,向被取悦的父王索要一样东西作为奖赏——约翰的头。
    这份癫狂的,不为道德所容的单相思,正是这部剧最精彩的地方。演员要穿着纱裙,带着七层面纱,如水蛇般狂热地舞动身躯,光是这样还不够,他们还得让观众被他们所吸引,随着他们一起狂热起来,说服观众,这种疯狂的爱意的合理性。而这恰恰是最难的地方,在上一任莎乐美退休之后,长达数十年,他们都没有找到合适的演员,这出曾经满堂喝彩的戏,不得不被一直耽搁。
    直到他们遇见了顾阳。
    在《夜莺与玫瑰》的舞台上,这个少年放声高歌,全场都在他的统治之下如痴如醉。他的眼睛,声音,手臂,都毫不留情地掠夺着人们的注意力,他的身上有一种魔力。所有人都在看他,为他心醉神迷。那一刻,剧团长知道了,这就是新的莎乐美!
    多么恰到好处的巧合,他也演着王尔德的戏剧,顾阳也读过那一本书,那是他戏剧的启蒙。他长着一张苍白娇媚的脸,身体小巧玲珑,和书中的形容一模一样。东方的少年正是雌雄莫辨的时候,只要戴上假发,穿上纱裙,他就是真正的莎乐美公主。
    这是一个挑战,也是一个机会。黄金剧团的团长付出了十二分的诚意,无论是从利益上还是感情上,约翰尼都有被他打动,夜莺与玫瑰的档期也要到了,时间刚好能空出来,现在唯一要考虑的,就是顾阳本人的态度。
    少年思考了一会儿,在众人紧张的注视中抬起头,坦然地道:“我愿意。”
    气氛骤然一松。
    顾阳和莎乐美之间的联系,是很玄妙的。他在宋京指导下的第一次练习,就练的是这一本戏剧,这一个角色。他被那个癫狂又美丽的公主所吸引,被她曼妙的舞姿所纠缠,她是个疯狂的女人,令人畏惧的情人。可这丝毫不妨碍她美得倾国倾城,不可一世。
    我爱你,所以我要你的命。
    这句话,可以概括这部戏的主要内容了。
    也许,这是奥斯卡王尔德对自己爱情的映射,这个天才的作家,是众所周知的同性恋。他不幸地生活在一个视同性恋为洪水猛兽的年代,被人控诉与男子有伤风化的结合,最后名声扫地,潦倒的死去。他在监狱里写下了这部从头到尾都古怪的一塌糊涂的戏剧,借角色的口讽刺着这个肮脏的世界,笔下宁可杀死对方也要占有他的莎乐美,就是他情人的化身。
    癫狂的莎乐美,骄傲的莎乐美,放肆冷酷的莎乐美,她踮起脚尖,下令要士兵砍下爱慕的人的头,送在银盘子里端上来给她。在看到头颅的那一刻,她又疯狂地亲吻他的嘴唇,倾诉着她求而不得的爱意。无论是从角色的复杂程度还是挑战性来说,顾阳都跃跃欲试,迫不及待。
    他又一次被安排了地狱一样的训练,这次比上次还要辛苦。他要学习女人走路的姿势,学习她们那个世纪抬手扬扇的样子,他要画上艳丽的妆,跳最诱惑的舞。他要让众人为他倾倒,因为这对莎乐美而言,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之事。
    在一次次的练习中,少年逐渐陷入了戏剧。他会在休息时望着全身镜,看着自己日渐不同的眉眼,感觉好像有什么东西,从他的身上苏醒过来了。
    “你要很诱惑,很妩媚,要让人们看你的第一眼,就心跳加速,脑子空白,像条忠诚的狗一样心甘情愿地跪在你脚下,男孩,你可以,你必须要做到这样。”
    戏剧老师和他说,指导着他弯下腰肢:“那种诱惑的感觉,从你的眼睛里会流露出来,人们都爱你——见你的第一眼,丈夫就会杀死妻子,儿子就会抛弃母亲,你就是潘多拉,是一切罪恶的来源,他们都想和你上床,可你,板着一张修女一样古板的脸,当个贞洁的处女,说,no。”
    “你看一个人一眼,那个人就要为你抛妻弃子,把他的国王忘在脑后,没错,你就是这样的女人,哪怕是裹着厚厚的七层面纱,也无法掩盖你的美。”
    “现在,看着我。”戏剧老师注视着他,说:“你很美,男孩,可还不够,你还是个孩子,太干净了。不是大人,大人都是复杂的,你谈过恋爱吗?”
    顾阳点了点头。
    “你尝试着勾引过他吗?”
    少年脸红了。
    “不要脸红。”老师说:“回去试试,你得过这一关,你要让他看着你,就无法移开目光,去试试吧,你需要这样。”
    于是,顾阳回到了家中。
    他洗干净身体,裹了一件浴袍。心不在焉地坐在床上,他盯着脚尖,在想一些事,他想起了那些玫瑰,那些爱语。
    也是在这张床上,床榻是柔软的。
    顾阳伸出了手,打量着自己修长白皙的掌心,恍惚间,他看见了一双女人的手,又小又软,涂着鲜艳的蔻丹,戴着名贵的珠宝。
    他抬起眼睛,从窗户里看到了她,她,倾国倾城,不可一世。她,是潘多拉一样的尤物,阿芙罗狄忒都要对她低头。她是那样美,那样冷酷与疯狂。
    她对他笑了起来,鲜红的嘴唇像两瓣娇艳的花瓣。她低低地,诱惑地说,男孩,对我笑。
    那份来源于魔鬼的力量,充盈了少年的五脏六腑,在他的每一处血液里流动。他望着窗户,忽然笑了起来。
    甜美而天真的笑容。
    这个时候,楚今夜打开了房门,走进了房间,他看见顾阳,先是一怔,然后问:“今天不练习吗?”声音略带疑惑。
    顾阳看着他,没有说话,就是对着他笑了起来。
    那抹笑意,是妖邪的魔物,是性欲的化身,是莎乐美在得意的跳舞。他那双艳丽的眼睛睫毛上下扇动,嘴唇扬了起来,脸颊鲜红。就那么微微一笑,就把人定在了原地。
    楚今夜站在那里,看着他。
    少年张开手臂,对他说:“楚先生。”他的声音轻轻的,柔美的,像一片羽毛,拔动着男人的心弦,发条被启动了,楚今夜就不受控制地朝他走了过去。
    他低下头,把脑袋埋进对方宽大的掌心,眼睫毛在男人手中不断眨动,痒痒的。
    顾阳又扬起头,对楚今夜笑着说:“您休息好了吗?”
    那个笑容,已经能说明一切了,明明是天真的,疑惑的,却又是诱惑的,妩媚的,他渴求着他,需要着他,不是出自孩子的身份,而是出自爱人。
    谁能拒绝呢?看着他,头脑一片空白,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会有,你忘记了你的来历,你的家人,你的朋友,你想做的事。你此时此刻最想要的,就是亲吻他,占有他,狠狠地侵犯他。他,是个绝世的美人,是路西法送给人间的礼物。他尚且青涩时就是个顶尖的尤物,一旦成熟,就会所向披靡。
    ‘假以时日,他会长成了不得的美人。’
    卫余的话还在耳侧作响,少年的嘴唇却已经熟透,昨日的玫瑰都没有他的嘴唇千分之一红,那片花瓣掉落在床上,被碾出了汁水。
    “……阳阳”
    “嗯。”顾阳抬起头,看着他,微笑着说:“我爱您。”
    楚今夜一动不动看了他三秒钟,然后猛然把他压在了床上。
    第二天,顾阳上午来的比平时晚一些,戏剧老师好整以暇地等着他,看人来了就笑着问:“成功了?感觉怎么样?”
    “嗯……”顾阳想了想,微笑着说:“挺好的。”
    他的笑容,就像一朵即将腐烂却依然美艳浓郁的玫瑰,在汁水最丰盈的时候,散发出最甜腻的香气,吸引着人来采摘。戏剧老师盯着他看了数秒,倒吸了一口气,脸红了起来。
    勘破了心里那一关,接下来的学习进度就很快了。在一段漫长艰苦的练习之后,有一天,顾阳一个人站在舞台上,身着薄纱,容貌璀璨。他抬起手臂,一连串细碎的珍珠宝石发出了碰撞的声响。
    他注视着空荡荡的台下,神色是轻蔑的,漫不经心而厌倦的,他就像任何一个听惯了奉承之词的绝世美人一样,对这些产生了厌倦。
    忽然,有特别的声音传来了,像是风声,又比风声更神圣,它朗诵着主的名,对天上的天堂发出虔诚的呼唤。
    她抬起眼,傲慢又好奇地问:“是谁在哪里?”
    “是谁在说话?”
    “是谁在敲打我的心,像妈妈用纺锤敲打着布?”
    她不顾周围人的阻拦,走向了那处禁地,啊——她看到——
    约翰。
    惊恐的,迷醉的,癫狂的神情在少年的脸上稍纵即逝,他缓缓后退了一步,赤裸着脚。这个骄傲的公主,首次退了一步。
    “你真美。”他喃喃道:“你叫什么名字?我爱上你了,啊,约翰,我知道了,你是约翰,不,你太可怕了,我从未见过像你这样可怕的人。你的身体像个麻风病人,头发沾满了泥巴灰尘,眼睛像恶龙的洞穴——你太可怕了,我从未见过像你这样可怕的人,可,可我爱你,没错,我爱上了你,我要吻你的嘴。”
    一方面,这个圣贤的一切看上去是那样可笑,他不是贵族,他衣衫褴褛,嘴里说着让人听不懂的话。一方面,他又深深地吸引着她,为什么呢?她第一眼,就爱上了他,那是爱情,是苦涩的,是甜美的。
    “约翰。”他下定了决心,朝前走了过去,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狂热出现在了他的脸上,他重复道:“让我吻你的嘴,约翰,我要吻你的嘴。”
    那位虚幻中的先知激烈地反抗着她,大声地辱骂着她,说她是乱伦母亲的女儿,是世间最邪恶的女人。这激怒了莎乐美,她说:“我——希罗底之女,犹太王国的公主,你竟然蔑视我,反抗我,我分明是个处女,你却鄙夷我的贞洁,你不看我——好,你总会看着我。”
    她离去,去参加希律王的生日宴会,这位冷酷的国王也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吃她剩下的水果,乞求她坐在他身边,坐在原本属于她母亲的位置上,他向她允诺,只要她为他跳一支舞,他就愿意把半个王国送给她。
    莎乐美得到承诺,跳起了舞,她的舞姿比天上的女仙还要美,比梦中的女神还要恶,她踩在鲜红的血泊上,穿着七层纱组成的裙子,跳起了把月亮染成血红的舞。
    舞蹈结束了,人们被她所折服,心甘情愿地去舔她的脚尖,可是不详的征兆从那一刻开始呈现——莎乐美说:“我什么都不要,陛下,我不要王国,不要珠宝,我只要一样东西,那是你力所能及的。”
    “我要一个银盘子,里面装着圣贤者约翰的头。”
    希律王大惊失色,苦苦哀求她改变主意,可誓言一旦出口就无法反悔,最终,伴随着斧头落下的声音,她得到了她想要的。这位魔鬼的女儿,王国的公主跪在地上,狂热地吻着那颗被砍下的头颅,她说:“你不是说你不看着我吗?难道你怕我吗?我,莎乐美,希罗底之女,犹太王国的公主,我爱上你,你就必须回应我的爱,现在,我活着,你却死了,我赢了,我能对你为所欲为。约翰,你是我唯一的爱人,我要吻你的嘴。”
    他跪下来,心满意足地吻了他的嘴,在一阵剧烈的眩晕之中,角色的饱满度达到了极点。顾阳醒了过来,大口地喘气,他刚刚跳完一支舞,浑身乏力,头晕目眩。他转过头望着台下,不知什么时候,剧团里的人都来了,他们都仰望着他,像在敬畏一个神明,畏惧一个魔鬼。
    “……完美。”剧团长说,他看着顾阳,很慢地咂了一下嘴:“已经没有什么需要教给你的了,男孩,我们马上开演。”
    作者有话要说: 文中有原文引用改编,台词设定需要,不是很多,希望大家谅解。
    《莎乐美》真的是个三观特别不正的戏剧……可是好看,那是我对病娇的第一印象,就是你不爱我你就倒大霉……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是在初中,完全被吓到了。
    王尔德的集大成作应该是《自私的巨人》,也是个三观很歪的童话,唉,童年阴影系列。
    阳阳美不美!爱你们!
    第53章 爱情的化身
    莎乐美的票,卖得比夜莺与玫瑰还要好。
    这有黄金剧团影响力的原因,这场被搁置了十年的戏剧终于找到了合适的主演,这个消息足以惊动业内的资深人士。也有的人,是纯粹为了来看顾阳的,那只东方夜莺的魅力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他征服了大批的观众,使得他们成为他单独的粉丝,对他的演出抱有热烈的期待。
    其中,有一些熟人。
    比如谭昱。
    他在顾阳夜莺与玫瑰的首演就来看过,当时他坐在台下,被震撼地说不出话。谢幕之后,在原位足足待了两分钟。这位黑道少主从未想过,有人能将角色演绎到这个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