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笔书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输入小说名 可以少字但不要错字

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乱起

      子夜,风来居柴院。
    灯笼挂在矮檐,油豆焰火扑朔,泥巴墙上枯枝剑影错列,俗常也有三分快意凌云气。
    他在练剑,很普通的一套剑法。
    但他的佩剑不普通,这把“雁鸣”是花重金铸来的。从剑柄到剑身,无一不是量身定做。十四岁至,祖父亲手把剑交于他,亦是把振兴家族的希望托于他。
    此后,寒川苦练,少年之期皆在苦学。偶尔露面,林家上下处处高捧,笃定他将来在剑神大比一鸣惊人,一飞冲天。
    一飞冲天,多么令人神往的词。起码在还未外出求学之前,他也是这么以为的。
    剑鸣在深夜里昂扬不休,他的剑势疏狂得不似他林锦的剑了,挽起的剑花杀尽萧瑟,剑蕴沉沉。
    风过,篱笆院的枯叶翩翩然。
    他负剑而立,不敢去看尘埃落定的叶。
    身后的长廊传来慢悠悠的脚步声,他头都没抬,收剑归鞘,错身而去。
    小姑娘停驻在原地,目光追着他粗衣短褐的背影。
    她看了有一会儿了,乍然间发觉了一个问题。
    林锦不一样了,他的剑也不同于从前了。
    究竟是哪里不同了呢?
    林小桃走向矮檐。
    挂在上面的油纸灯笼被风吹得摇曳,她的影子被剧烈颤动的灯火映成疯狂的模样。垫脚取下它,小姑娘小脸凑近,打量着里面跳跃的灯芯烛火。
    思索片刻,她蓦地笑了。小孩子调皮一般,她晃了晃手里本就抖动的火苗,然后一把扔在了地上。
    烛火霎时沸腾蔓延,很快烧尽。
    他也是,他在烧自己。
    ————
    住进风来居有些时候了,最开始为了照顾一直昏迷的小桃,他们两个一直同住一间屋子。
    后来为了省钱,两人也没分开住。林锦晚上就寝在屏风隔开的外面,小小木榻,住的比林府的小厮还不如。
    出来的日子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林少爷把没吃过的苦都吃了遍。
    他盖着薄薄的被褥,身上的伤处理得不彻底,剑伤刀口,拳脚掌法,甚至下三滥的古怪暗器,只要不致命,痛着痛着竟然也能习惯。
    闭目,他翻了个身,听着熟悉的脚步声在漆黑的屋里响起,木榻咯吱一声,任由一个微凉的身躯抱住了他。
    “兄长。”那个人唤道。
    “哥哥,理理我。”那人埋在他的胸膛前,压在了伤口上,痛楚折磨全身,他却不想推开她。
    “陈姐姐和我出去玩。我给哥哥留了字条的。”她讨好地说。
    “字练得不错。”林锦终究没忍住。
    屋里忽而沉默。
    “他还教了你什么?他对你好吗?”林锦回抱她,他抚摸着她干枯的发,怀抱寸寸收紧。
    “小桃,我不会让你继续吃苦的,我会对你好,你信我。”他轻轻呢喃,一厢情愿的誓愿,话里的情绪比咬牙切齿更加浓烈。
    林小桃蜷在他的怀里取暖,嗅着他身上的血腥气,无梦至天明。
    金乌报晓,风来居后厨豢养的鸡畜叫了一遍又一遍,把太阳唤得高挂,才把赖床的小桃唤醒。
    林锦早就不在屋里了,她独自用下小二送来的早饭,抓起兄长特意留下的散碎银钱,出门了。
    再次站在热闹的茶棚里,她自在许多,熟轻熟路点了一壶从没喝过的茶,坐在角落,吹开漂浮的茶沫,听堂上的说书人说天说地,侃江侃湖。
    老菜头讲到不弃城试命台上赢了好几次的新秀,说那人生得板正俊秀,一把好剑非要上试命台挣赌命钱,好斗敛财,怕是穷鬼附体,要钱不要命。
    茶客们兴致厌厌,个别嚷嚷着:“大伙儿都住不弃城,谁关心那些个芝麻绿豆的小事,快给讲个江湖大事听听”。
    老菜头笑骂道:“江湖哪儿分大小,城外的江湖是江湖,城里的江湖也叫江湖,倘若哪儿一天城里乱了,你们才深知芝麻绿豆的好。”
    “少来!你讲不讲,不讲赔茶钱!”有人拍桌起哄。
    “好好好,老头子讲点天下闻名的大事。”老菜头捻须,故布疑云,“在坐可有人晓得天下四奇?”
    “当然晓得,那样珍奇之物谁会没听说过?”
    “不就是不弃城的不弃令、剑神门的剑神匾、天下第一庄的金祠堂,以及一叶寺的醉生梦死嘛。”有人迫不及待道。
    “然也。老头子今天要讲的大事就是……”老菜头诡秘一笑,惊堂木震得众人纷纷聚神,林小桃陡然抬起头。
    “不弃令已丢失!得不弃令者得不弃城,出入地下藏书阁,习得女和尚的绝世神功,天下地下无人无物能弃!”
    有人催更,所以就写了。
    夏泽还得过两章才能出来,他这会儿也在忙呢,后面会交待他在干嘛的。
    会不会有人觉得我写林锦的笔墨多了点啊,我总是怕别人觉得我写得拖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