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三章 国士守故土
夜色更浓,但昊天城这座屹立不知多少年的古城内的人们,依旧没有睡意。
只因一个恐怖的消息再度传来,昊天城城主令狐澜沧,引发祖传的穹顶大阵,都没能战胜叶长生,反倒被其强势击杀。
龙门境五重的绝世强者秦别鹤更是愤怒之余,开始如泼妇骂街般,于星空之下,疯狂咆哮。
一句句难听至极的话语在空间中响起,从不重复,问候了叶长生的祖宗十八代女性,更是将叶长生十数年来简短人生中的丑事拿出来讲。
这些情报都是宋天珏曾经将叶长生的人生经历,事无巨细,全部记录在案,交给天华宗的。
但是直到现在,秦别鹤才开始重视这份资料,他讲出来的话,都是资料上记录的。
“原来叶宗主也和我一样是个普通人嘛,都是一样练剑十年,都是一样吃喝拉撒睡嘛,甚至他平时服用的灵药灵草还不如我。现在他一飞冲天,成为当世神话,说不定我的潜力比他还恐怖呢。”
“你?天赋潜力比叶宗主还恐怖?呵呵呵,的确有可能,毕竟大家吃的是一样的饭嘛,叶宗主也没什么特殊的。只不过人家练剑十年,成就剑种五重,还辅修其他大道职业,你呢?连把剑都拿不稳。”
“嘿嘿嘿,不要互相讽刺。做人,不能没有念想嘛。都是平凡人,谁还没有点想象力呢。以往那些绝世天才,天骄都是大势力培养出来的,让我觉得他们能成功是取决于背后的势力,资源。叶宗主出现,让我觉得有了奔头,有了希望。”
“平凡人,依旧能崛起。”
“这是种精神象征,是种能让人九死而无悔的信念。平凡人,组成这世界大部分,平凡人,疯狂起来也会让那些大势力胆寒,恐惧,害怕。”
“今天我请大家喝酒,在这昊天城,我虽锦衣加身,腰佩环首刀,有钱任性。但我去过江南,我成为了穷人,成为了落魄子弟,我更懂平凡之苦。今天,一杯敬生于浊世,生而平凡;一杯敬天地,容纳我们这等平凡子弟;一杯敬叶宗主,他从不言语,只以行动告诉我们这些人,平凡人,也有锦绣未来,也有辽阔天地。”
“敬浊世,敬天地,敬叶宗主!”
一道道声音从昊天城的角落传来,各个地方,皆有豪客,倾尽囊中所有,只为请诸多看客一杯浊酒。
昊天城地处南域,群山绵绵,丛林密布,却有无数河流纵横交错。
与太衍皇朝其他地方比起来,属于苦寒之地。
苦寒多豪客,多烈酒。
若处于锦绣江南,如此盛世,如此场景,酒馆怎么可能不涨价。
然而在这昊天城,本已休息的酒馆,在被无数人聚集,人流涌动,甚至将建筑设施破坏的情况下,酒馆的酒半价销售。
不因其他,只因开心,只因杯中酒,敬天地,敬浊世,敬那个给他们平平无奇,甚至多磨难的人生带来一丝期许,一丝渴望的白衣青年。
白衣无暇,如同曙光一样,照耀进他们的心房。
无论男女,皆是如此。
女子亦有豪放客,男儿亦有愁肠苦,叶长生的出现,带给更多的豪放和解除愁肠苦的哀愁。
这,就是江湖最大的魅力所在,也是它能吸引无数人前仆后继,进入其中的原因。
因为总是有不经意间的感动,不经意间的窃喜,不经意间的期待,让人渴望,让人癫狂,让人着迷。
“草!”
唯有一人,心里涌现出无尽的愤怒和疯狂的杀意。
嗤嗤嗤!
这人正是如泼妇骂街的秦别鹤,他的指尖冒出一团湛蓝色的火焰,将那记载着无数条关于叶长生信息的玉册彻底焚毁。
双目之中,闪烁出无尽的蓝色火焰。
赤红色的衣袍席卷起无数风波,站于琉璃瓦房檐之上,本应该能展露出无敌雄风,展现出一代霸主的绝世风采,但此时此刻的他,却像个深规怨妇般望尽天涯路。
入眼望去,全部都是人群饮酒,欢呼的场景。
他有种深深的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感觉,本想辱没污蔑叶长生,让一向爱面子的叶长生忍不住冲动,只要叶长生露出蛛丝马迹,他都能以恐怖的感知力,迅速感应,雷霆出击。
但现在,那不知因为什么而将令狐澜沧强势击杀的叶长生竟然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完全消失踪迹。
反倒是这一城人,自己的话,让他们诞生无尽豪情,激动不已,心中尽是对叶长生的崇拜。
秦别鹤怎能不怒,怎能不疯狂?
这一切崇拜,尊敬,竟然可都是由秦别鹤自己一手创造的。
他想肆意发泄自己心中怒火,朝这些一点都不顾及自己面子的人发动攻击。
但他只敢在心中想想,修炼者相互仇杀,针对,是江湖能容忍的事情。若是大范围的屠杀,镇南王府一怒,那天华宗将会血流成河。
更何况现在寒天宗来人与南天学宫的人还在因长生殿归属而产生争斗,此时他若有什么出格动作,必定会被南宫学宫视为眼中钉,肉中刺。
所以,他只能忍,只能将体内因叶长生诞生的伤势忍下,我无助的寻找着,那基本不可能现身的叶长生。
“我一定会杀了你的,我会耗尽毕生所学之酷刑,让你知道何为人间炼狱,世间最大的苦痛。”
秦别鹤抚摸自己的断指处,歇斯底里道。
那声音,阴森无比,似是从地域归来的恶魔。
“人间炼狱?等着吧,我会给你看下什么叫做虚假的人世间。有时候,眼睛看到的不是真的,只有我这样的布局者才知道何为真,何为假。”
叶长生手执古笔,龙飞凤舞的书写着伪装师传承古字,呢喃道:“家的就是这尸骨,你拿来泄恨,当成是我。只可惜令狐澜沧了,都死了还要遭罪。你说你要是还有意识该多好,能恨我入骨,那岂不是两全其美的事。”
心晴和徐甲第面面相觑,果然是偶像,连死了的敌人都要不停的践踏,这才是真正的性情中人嘛。
他们也情不自禁的期待着,待得假的叶长生出去面对秦别鹤时,会碰撞出怎样的火花。他们也知道,那一刻,并不远了。
然而连叶长生都不知道的是,还有另一番风波因自己而云动。
天涯石畔,孤客树下。
这里是昊天城与太古山脉接壤的重要的关口,山势险峻,布下玄奥大阵,一人镇守,可达到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效果。
孤客树上洒满月光,深灰色的石头上尽是横竖交错的树影。
一座茅草屋在那静静矗立,岁月在茅草屋上留下了岁月的痕迹,在夜风之下,时不时会有三两根茅草飞出,落入一旁的望不见底,尽是黑暗的悬崖之中。
在茅草屋旁,一个穿着粗布麻衣,手中拿着一杆斑驳不堪,密密麻麻的裂缝分布的残枪的男子。
不大的年纪,但却早生华发。
他站的笔直,手中枪不直,但他的身子却是笔直无比,似乎天地崩于前,都面不改色,不动分毫。
“征衣风尘化云烟,江湖落拓不知年;剑痴刀狂世纷云,今将衣钵卸双肩。踏尽千山无人识,当初枉受盛名牵;东风吹醒英雄梦,笑对青山万重天。爱落红尘心已死,持刀抱剑了一生。封情孤走天涯路,泪已成冰为剑痴。”
一字一句,都从男子的喉咙中嘶吼出来,苍凉中带着无尽的悲壮,豪情。
嘶吼间,有一浑身笼罩在黑袍的身影出现在孤客树下。
但他并没有打断男子的嘶吼,反而是和男子一同高唱这首诗。
两人粗矿的声音在悬崖中不停回荡,如天雷滚滚,扰得下方无尽密林中早已沉睡的妖兽,凶兽发出愤怒的咆哮,凶禽更是在天际盘旋,俯瞰天涯石畔,孤客树下的两道身影,眼神中尽是忌惮。
最终,只能怏怏而回。
“兄弟们,军歌已毕,开饭吧!”
麻衣男子双眼通红,清泪落下,但他的声音依旧豪迈,依旧粗矿。
紧接着,他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到茅草屋前的石桌,静静地端起碗筷,开始吃了起来。
之前嘶吼的军歌,那孤峰上的咆哮,似是一种神圣庄严的仪式。
一人,吼出了千军万马的气势。
只凭一人,仿佛能看见曾经有无数个如他一样的男儿,在苍茫大地,尸山血海间,临吃饭前,默默的唱着军歌的雄伟场景。
黑袍男子望见这一幕,眼神复杂,闪烁出悲痛,心疼之色,开口道:“叫兄弟们开饭,难不成没我的份吗?我也是你的兄弟,你的军歌还是唱的这般难听,没我这美妙的歌喉带着你,你都跑调到南山了。”
“三年了,我三年没见到活人了。你三年来一次,我还要记着给你做饭,想什么呢。过来吃剩骨头渣吧,或者自己下深渊,抓头妖兽来自己烤着吃。”
麻衣男子默默地吃着饭,淡淡道:“下面那群畜生可都醒着的,还很愤怒,正好任你挑选你喜欢吃的妖兽。三年来,我养成了一个习惯,在这深夜开饭,每次这群畜生,都很愤怒,但很可惜,他们拿我没办法。”
黑袍男子眼中的心疼之色更胜,三年,对于寿命最起码长达两百岁的神海境修炼者而言,只不过是人生中的一小部分。
但是对于麻衣男子而言,却是一千多个孤寂的日夜。
这种坚守,很苦,也很酸涩。
日夜颠倒,只为唱军歌,扰得无数妖兽愤怒,这何尝不是另类的苦中作乐。
“辛苦了!”
黑袍男子沉吟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