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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宠妃拒撩[娱乐圈]_47

      “不错,你都懂收视率了。看来这段时间你学会很多名词啊。”杨琼过来挨着她坐下。“说真的,《人间四月芳菲尽》那剧现在收视率都靠你撑着呢。你说之后你的人气会不会暴涨?不对,你现在的人气已经暴涨了。你说你的人气会不会一直持续下去?”
    “你问我?”沈秋华捏她的脸。“我哪懂?你存心的是不是?”
    杨琼的脸被捏得变了形,依旧笑呵呵。“咱们不就是闲聊嘛。我真想正经研究,去问卢绪好不好?说说你的看法。”
    沈秋华松了手。“我觉得目前大概已经是最好的局面了。至于以后,要看后面的剧播出情况如何了。”她没有因为目前的大好局面冲昏了头脑。演员嘛,一部戏出彩了,人气名气立刻就上来。但是如果没有长期的,良好的作品出现,这点人气很快就被消耗光了。
    杨琼“啧”了一声。“当明星也真不容易。不红的时候想红,红了以后又怕不能一直红。这心理压力好大。”
    “每一行都不容易。这个圈子进出自由,没人一定要来承受这样的压力。想出头就要努力,承担压力也是努力的其中一个环节。”沈秋华觉得还好。比起前世一个闪失就有可能身死族灭,这些压力她完全不放在心上。
    这时候有人敲门,杨琼过去开门,来的是剧组的工作人员,过来送剧本的。
    “导演说今天先休息,明天上午十点在三楼会议室开会。”
    杨琼接过剧本,道了谢。回来把剧本交给沈秋华。沈秋华翻开一看,是前五集的剧本。她眉头一皱,“五集的剧本就这么厚?”她那在手上跟本书似的。
    “啊?才五集?”杨琼接手的时候也没细看。上手一掂量觉得挺厚,想着怎么也该是十集二十集的剧本。之前在那几个剧组里,她们收到的剧本就是薄薄几页纸。这个真好,都是胶装的,真的成了一本书。
    沈秋华还在翻看。“是所有演员的剧本。不是我一个人的。”
    “难怪。”杨琼凑过来一起看。“哇,你台词这么多!不愧是女二号。”杨琼惊讶了一下,幸好要背台词的是娘娘,要是她,她情愿出去打一架,也不要耗死脑中每一个细胞。
    沈秋华一页一页看着,杨琼跟着看了几页就觉得眼花了。“我不行了。这么多话也没个标记,我这都串了好几行了。总把说话的人看错。”她一边揉着眼睛一边说。她不信沈秋华没有这方面的困扰。之前她记得别的演员都拿着笔把自己的台词画出来,这样至少醒目一点。
    “走,我们出去转转。”杨琼拉着沈秋华出了门。
    “去哪?”沈秋华边下楼边问。
    “超市啊。多买点东西。”杨琼注意到酒店旁边有个很大的综合性超市。
    沈秋华想着最近一段时间忙,真的很久没和杨琼逛超市了。其实逛超市不是目的,现在能在网上直接订购。但是每当两人推着购物车走在超市里的时候,就有一种两口子过日子的感觉。
    超市里人不是很多。这会儿是下午,拍戏的剧组大多都在忙。两人推着车子一路走,一路比较商品。
    “冰箱里就有两瓶饮料,基本都是空的。咱们得把它填满。还有,现在都是秋天了,秋冬进补你懂不懂,我要买点好料回去给你炖点补品喝。你之前在宫里都是喝惯的。现在咱们也有钱了,我炖给你喝。”杨琼絮絮叨叨说着。
    沈秋华就走在她的身边,看着杨琼很努力地在比较食材的质量,那副用心的模样,就是沈秋华最动心的样子。她是见过泼天富贵的人,对于这些并不在意。之前两人当实习教师,每月三百元的时候她都毫无怨言。更别说现在衣食无忧的生活了。她所在乎的,是杨琼全心全意地对待自己。杨琼有一百元钱,就不会给自己花九十九元。这样的尽心,才让自己感到幸福。
    愿得一人心,白首莫负,举案齐眉。
    沈秋华一生所求,不过如此。
    买了一车的东西,两人逛到了文具区。沈秋华好奇,杨琼可是很少对文具感兴趣的。就见杨琼在各种各样的笔之间比较,斟酌,最终选了七八只笔放进车里。转身看见卖笔盒的,她买了一个小巧简单的。又去卖小笔记本的地方买了几个本子,转出去随手拿了一个a4的公文袋,这才心满意足地拉着沈秋华出去付款。
    “你买笔是给我用吧?”由于东西太多,一向在力气活上不用伸手的沈秋华也不得不拎了两袋子东西。
    “对啊,给你画剧本用的。”杨琼手里两个袋子更加夸张,都是超市里最大的那种购物袋,满满塞了两袋子。
    “既然是给我用的笔,你都不问我意见的。”沈秋华挑眉。
    杨琼笑眯眯地看着她,“秋华,要是笔墨纸砚,你让我选我都不敢选。可是选荧光笔,你不会比我更在行。”
    回到房间里,杨琼手脚麻利地讲所有东西都拿出来,一样样归置好。杨琼虽然在很多方面都表现出懒散,但是当兵的习惯让她收拾起东西来快速而高效。只要是她放的东西,事后问起来,她可以准确说出这样东西放置的位置,而且绝无错误。
    杨琼收拾好东西,拿着剩下的文具过来。“这三支荧光笔是给你画剧本用的。我选的都是很亮的颜色,绝对醒目。这支签字笔给你在剧本上做备注用。这支铅笔我一会儿削好给你。”杨琼把笔放进笔盒,还有一块小橡皮。
    “你那还有两支呢。”沈秋华注意到杨琼手里还有一支签字笔和一支铅笔。
    “这个我自己用。”杨琼不知从哪里变出弹簧小刀,动作熟练地将两支铅笔削好。
    “你以前……是不是经常削铅笔啊?动作这么熟练。”沈秋华好奇。关于杨琼穿越之前的生活,杨琼很少讲,沈秋华也很少问。对于两人来说,之前的人生如何都不重要,她们的人生从遇见彼此之后才变得精彩。
    “我们从前出任务的之后,签字笔和铅笔是标准配置,必须携带的。铅笔当然要自己削,所以就练出来了。”杨琼将一支铅笔塞进笔盒里,放到沈秋华手里。
    “带签字笔是为了写字,为什么还要特意带一支铅笔呢?”沈秋华不解。都是写字,为什么还要多带一支笔呢?
    “出任务的时候什么情况都可能遇到。有时候会遇到沾了油的纸,签字笔写不上,只能用铅笔写。”从前的那些岁月,杨琼现在回想起来竟然有些模糊了。那些烙印在内心最深处的记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竟然在一点一点的消失。不过不要紧,她只要拥有如今的记忆就够了。
    “会很危险吧。”沈秋华想到之前杨琼去帮金局的时候都是玩命的任务。
    杨琼笑笑,侧头在沈秋华的唇边亲了一下。“不危险是不会叫我们去的。我们平时训练那么刻苦,就是为了执行任务的时候能够多一份生的希望。秋华,你知道能像我这样全头全尾退役的才几个人吗?可是你知道,当我们安稳生活的时候,还有一批又一批像我这样的兵去执行危险任务。我当了八年兵,用自己的行动守护着国家,守护着人民。我不觉得自己高尚,因为除了这八年,我就是一个被守护者。”杨琼的笑容温暖而美丽。夕阳透过明亮的玻璃窗照射进来,让她整个人都镀了一层金色。
    沈秋华抱住她,“谢谢你曾经的忠诚守护。杨琼,你是一个真正的战士。你让我感到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