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之战:以少胜多的典型战役
官渡之战:以少胜多的典型战役建安元年(公元196年),汉献帝利用董卓部下李傕、郭汜等人的矛盾,在原本是黄巾军的杨奉护送下回到豫州(今河南)洛阳。此时的汉天子虽然已经毫无实权,但却是一笔巨大的政治资源,只要能够控制皇帝,便能够师出有名,占据道义和政治上的优势。袁绍在谋士沮授的建议下,将汉献帝迎接到邺城,但却遭到了下属的反对。而曹操则听了谋士荀彧的计策,将汉献帝迎接到许都,就这样,不仅豫州落入了曹操的掌握,就连关中的马腾、韩遂也先后向他表示效忠。
此时的袁绍后悔不已,要求曹操将汉献帝移到离自己不远的鄄城。却遭到了拒绝。建安四年(公元199年),袁绍发布了讨伐曹操的檄文,正式对曹宣战。
袁绍虽然发了檄文,但出兵之事一拖再拖,反而给了曹操充足的准备时间。本来曹操当时的情况并不乐观,他所控制的豫兖二州地处中原,四面受敌。北面和东面是袁绍及其子袁谭的势力,南面是与曹操有宿怨的张绣,西边关中的马腾、韩遂虽然暂时归附,但并不可靠。倘若此时袁绍能联合群雄共同进击曹操,曹操必败无疑,但袁绍的迟疑给了曹操以分化瓦解敌人,将周边各个击破的机会。
直到建安五年(公元200年)二月,曹操都已做好准备,袁绍才出兵黎阳,包围了黄河南岸的白马。据史料记载,袁绍一方有“精卒十万,骑万匹”;而曹操的军力至多不过数万人。因此曹操要想打赢这场仗,就必须出奇制胜。
面对着由袁绍麾下大将颜良率领的重兵,曹操采纳了荀攸的意见:声东击西,围魏救赵,假意从上游的延津(今河南延津县)渡河,做出抄袁绍后路的姿态,在袁绍分兵延津的同时,快速回兵,集中优势兵力击溃颜良。
在曹操的指挥之下,袁绍果然中计,主力被骗到了延津;而此时曹军早已转移,突然出现在白马城外;颜良慌忙应战,却被杀得大败,被彼时尚在曹操阵中的关羽取了性命。得知噩耗的袁绍慌忙从延津渡河,想要追击曹军,结果被早有准备的曹操设下伏兵,中途截杀,另一员大将文丑也丧身阵中。随后曹操率兵主动撤退,在官渡摆好阵势,准备与袁绍主力决战。
噩耗传来,恼羞成怒的袁绍随即渡过黄河,在离官渡不远的阳武扎住阵脚,发起进攻。袁绍此时虽然打了败仗,损失两员上将,但主力犹存,仍然占据兵力上的优势;而曹操虽然取胜,但却面临着后勤补给上的困难。如果打持久战的话,袁绍胜算颇大。正如沮授对袁绍所言:“宜徐持久,旷以日月。”
可是被失败冲昏了头的袁绍已经听不进沮授的建议。他指挥大军对曹操发起了猛烈的进攻。史料记载,袁绍动员大量人力堆起土山,居高临下向曹营放箭,又开凿地道,企图奇袭曹营。虽然这些攻势先后被曹操一一化解,但曹军的士气受到了严重打击。
双方交战僵持了近三个月,其间,袁绍听从了沮授和田丰的计策。先后派出刘备和韩荀绕到曹军后方,企图发动当地豪强配合袁绍起事。但早有准备的曹操迅速派曹仁击溃了这两路兵马。
虽然曹操再次赢了,但他亦生出了退守许都的念头,但在荀彧的力劝下又打消了这个想法。以当时双方的军力对比来看,曹军一旦撤退,后果是毁灭性的。曹操遂决定继续死守官渡。
看着袁军大车小车的粮草运个不停,曹操决定以战养战,劫袁绍的粮草以资己用,在充实己方力量之余还能打击对方士气,一箭双雕。建安五年(公元199年)九月,袁绍部下将领韩猛在前往官渡途中,遭到曹营大将徐晃的截杀,粮草被抢,辎重被烧。得知此事的袁绍再次调来一万多车粮草,由淳于琼亲自押送,并在距延津不远的乌巢(今河南省延津县境内)驻扎。
就在这时,袁绍手下谋士许攸进言出奇兵抄后路攻打许都,袁绍拒绝,并以许攸家人在邺城违法乱纪的事情讽刺了许攸。许攸原本与曹操是旧识,羞惭恼怒之下星夜投奔曹操,将袁军虚实一一相告,并力谏曹操攻打乌巢,焚其军粮。
在许攸来投的当夜,曹操采纳了他的建议,迅速组织精兵伪装成袁绍的袁军,亲自率领兵马奇袭乌巢。利用火攻之计打了淳于琼一个措手不及,淳于琼虽然没有料到曹军来袭,但仍坚守营寨努力迎战,使得曹操一时陷入了僵局。消息传到袁绍主营,袁绍连忙召集部下商议。在争论声中,袁绍最终决定分兵两路,一路援救淳于琼,一路杀奔曹营。
然而,袁绍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倘若他集中优势兵力,攻打一处,还有一胜的可能性。但他却选择处处兼顾,只派轻骑救援乌巢,而将主力军全部投往攻打曹军大营。但是曹营坚不可摧,袁绍久攻不下,而乌巢这边的粮草却被尽数烧毁,大将淳于琼也被斩杀。
粮草全失,袁军的军心大动,内部分裂,袁军彻底崩溃,袁绍则仓皇带着800骑兵退回河北,大军7万余人遭到曹军斩杀。官渡之战就这样以曹操的全面胜利而告终。
官渡之战是袁曹双方力量转变的转折点,也是中国北部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关键一役,对于三国历史的走向有着决定性作用。
《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一文中对官渡之战的评价是:“双方强弱不同,弱者先让一步,后发制人,因而战胜。”此战曹操实力明显不如袁绍,却以少击众、以劣对优,结果大获全胜,其取胜之道是值得后人深思的。而曹操的用人之道亦令人惊叹,值得很好地深思,正应了“兵不在多,在乎能否调遣”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