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的爆炸装置
完整的爆炸装置——核炸弹
核炸弹是指由核爆炸装置、引爆控制系统以及带稳定翼的弹体组成的,用航空器携载投放的装有核战斗部的炸弹。
核炸弹在结构上大致可分为头部、中段、后体和尾部几个部分。其中,头部和后体是电子装置;中段为核爆炸装置;头部包括引爆控制系统的各装置,尾段一般为圆锥状或后体部分的延伸,配装不同形状、尺寸和横截面的尾翼及各种类型的减速机构或降落伞。
核炸弹是可以根据战略战术要求和载机特性产生多种规格尺寸、威力和各种爆炸特性的炸弹,这些炸弹也可以通过结构上不同的设计、组合和连接即可。核炸弹可用不同的投放方式,例如,触地爆、减速—延迟地爆等多种引爆方式,在预定的位置爆炸,可以在地面,也可以在空中。就一般情况来说,由战略轰炸机携带的战略核炸弹的威力较高;由战术轰炸机携带的核炸弹的威力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