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兵
列兵列兵,一些国家士兵军衔中最低的一级衔称。
目前,世界上设列兵军衔的国家有:法国、捷克、卢森堡、意大利、巴西、古巴、委内瑞拉等国。其他国家士兵最低军衔的称呼,有的称四等兵,如德国;有的称三等兵,如美国、日本、奥地利、智利、秘鲁等国;有的称二等兵,如印度尼西亚、比利时、荷兰、匈牙利等国;有的称新兵。
德军列队经过顿号河畔的一所教堂。
俄军在彼得一世1722年颁布的《官级表》中,首次设置此衔。1874年,俄国实行普遍征兵制后,列兵属于“低级官衔”。1918年,苏维埃共和国建立工农红军后,将列兵改称为红军战士,1946年7月恢复列兵衔称。
中国军队引进军衔制后,清朝新建陆军和民国时期的陆军,称最低的兵衔为二等兵,北洋时期的海军称二等练兵。中国人民解放军两次实行军衔制中,均设列兵军衔,新兵经3个月入伍训练合格后,授予列兵军衔,服现役1年后晋升为上等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