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军衔:永久军衔
个人军衔:永久军衔个人军衔,又称“正式军衔”“永久军衔”。这种军衔称号是军官的终身荣誉,因为它是根据军官德才表现、所任职务、工作实绩、在军队中服役的经历和对事业的贡献等综合因素,授予个人的军队等级称号。世界上多数国家的军衔制度,个人军衔在军官退役后仍然予以保留,属于永久军衔性质。只是在军衔称号前冠以“退役”二字,比如“退役上校”“退役中将”等,也正因为如此,被称为永久军衔。
永久军衔的特点是将军官的荣誉称号、待遇等级和职务因素融为一体,具备两种功能,一是调整部队指挥关系,二是调整个人利益关系。
中国人民解放军1988年颁布、1994年修正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中这样规定:“现役军官退役的,其军衔予以保留,在其军衔前冠以‘退役’。”
军官的军衔必须是在其所任职务编制军衔范围内授予或晋升;但在所任职务编制军衔的幅度内,军衔的授予或晋升,可以是“高衔”,也可以是“低衔”。所以,经常会出现资历浅的连长是中尉、而资历深的副连长却是上尉这样“职衔倒挂”的现象。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中有这样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军衔高的军官对军衔低的军官,军衔高的为上级。当军衔高的军官在职务上隶属于军衔低的军官时,职务高的为上级”。根据这一规定,同在一个连队工作的上尉副连长,必须作为下级而服从中尉连长的指挥。
另外,世界上有少数国家为了避免这种职衔倒挂的情况出现,实行个人军衔与职务军衔相结合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