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家
△公家
马桥的水田形状各别,犬牙交错,躺在两岭之间的一条谷地,一梯一梯缓缓地落向张家坊那边,落向那边浮游的炊烟或夜间的月光。这里叫大滂冲,外人一听就知道滂田多。所谓滂田,是山区一种水田,浸水多于流水,因此泥性冷,又有很多暗藏的深深滂眼,人一踩进去几可没顶。滂眼在表面上不大看得出来,只有经常下田的人,才会熟悉它们一一的位置。马桥的牛也知道滂眼在哪里,走到什么地方突然不动了,掌犁的人就得十分注意。
这些田都有各自的名字,或是以形状命名:团鱼丘、蛇丘、丝瓜丘、鲢鱼丘、板凳丘、斗笠丘等等;或是以所需禾种的重量命名:三斗丘、八斗丘等等;还有的以政治口号命名:团结丘、跃进丘、四清红旗丘等等。这样叫下来,名字还是不够用,不足应付那些太零碎的也就数目太多的田块,于是只好借用某些人名,或者在某些田名前面再加人名以示区分,比如“本义家的三斗丘”和“志煌家的三斗丘”,就是分指两块田。
不难知道,这些田以前都是属于私人的,或是在土改时分给了私人,它们与田主的名字相联系是很自然的事情。
算起来,集体化已经十多年了,我奇怪他们对曾经是自家的田还是记得很牢。连稍微大一点的娃崽,也都知道原先自家的田在什么地方,那里肯不肯长禾。下肥料的时候,要是到了那里就愿意多下。憋了一泡尿,也愿意到那里再解裤头。一次,一个娃崽在田里踩到一块瓷片,差一点划破脚,恼怒地把它抠出来向另外一块田甩去。旁边的一位女子立即怒目:“往哪里甩往哪里甩?讨打呵?我两筷子插死你!”
那丘田原来是她家的——在很久很久以前。
这位女子惦记着她家的私田,证明土地公有化在马桥直到七十年代初还只是一种体制的存在,尚未浸润成一种情感,至少还不是人们全部的情感。体制与情感当然不是一回事,与体制之下涌动着的全部事实更不是一回事。婚姻的体制下,可能有夫妻双方的同床异梦移情别恋。(还能不能叫“婚姻”?)皇权的体制下,可能有大权旁落后党垂帘。(还能不能叫“皇权”?)同样的道理,当很多马桥人憋上一泡尿也要拉到自己以前的私田里的时候,他们的公有化,他们的“公家”概念,也许不能不打上一些折扣。
当然也不能说他们一心向往私有。事实上,马桥从来没有过够格的私有制。村里人告诉我,即使是在民国以前,他们的私权只能管住田里表面上的三寸“淖泥”,也就是三寸浮泥。三寸以下,从来都是皇帝的、国家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官家要怎么办就怎么办,田主没有权利阻拦。了解了这一点,外人也许可以明白,马桥后来实现推行合作社,虽然难免一些人私下的抱怨,但只要政府一声令下,众人倒也顺顺当当入了社,成了公家人,没有什么特别的想不通。
在另一方面,他们无论谈“公”还是谈“私”,都喜欢在后面带一个“家”字,这一点与西方语言不一样。西方的私,是指私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一说到财产也有明确的私权界限。马桥人的“私家”,则是私中有公:一家之内,不分彼此和你我。西方的公,是指公共社会,所谓英语中的public,平等私有体的横向组合,通常只具有政治和经济的意义,决不越权干预隐私。马桥人的公家,则是公中有私和以公为“家”:夫妻吵架,青年恋爱,老人入土,娃崽读书,女人穿衣,男人吹牛,母鸡下蛋,老鼠钻墙,所有的私事都由公家管着,也由公家承担全部责任。公家成了一个大私。
正因为这种集体的家族感(公——家),人们一般都把干部叫作“父母官”。马桥的马本义,还只有三十来岁的时候,还刚刚娶回婆娘,凭着他当书记的身份,很多人就尊称他为“本义爹爹”或者“本义公”。
这倒接近了汉语“公”字的原义。中国最初的“公”字并不是指public,而是指部落首领或国家帝王,是“君”的同义词。用“公”字来翻译西方人的public,严格地说来,并不合适。把“私有制”、“公有制”一类西方名词简单地搬用于马桥,似乎也伏下一种名实相离的危险。
本义是马桥的“公(在古汉语的意义上)”,同时代表着马桥的“公(在英语以及西方一些语言的意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