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经鉴定,麻绳是被火烧开的。
“提取到完整足迹了吗?”蓝巧问。
痕检师遗憾地摇头,“现场足迹已经被破坏,就连洪传飞的足迹都提取不到。”
蓝巧走到军火库外,仔细看着面前的泥地。
如果洪传飞没有撒谎,那就有两种可能,一是邱岷自己用火烧掉了麻绳,然后逃掉了,二是在洪传飞离开之后,一个神秘人出现,将邱岷带走。
第一种,照洪传飞的说法,邱岷被绑得极紧,根本没有办法独自脱身,而万一真的脱身,为什么不回家,为什么要清除地上的痕迹,是要去做什么事吗,比如向洪传飞复仇?
逻辑上不大说得通。
第二种,神秘人为什么知道邱岷在丫头山里,又为什么要将邱岷带走,邱岷被带走时是死是活?
10月14号,邱岷的手机在首泉镇被使用。那个点外卖的人就是从军火库将邱岷带走的人?
根据已有的线索推断,后一种可能显然比前一种可能大。
那人能够清除军火库里的痕迹,但要将邱岷带走,就很难将所经之处的所有痕迹都抹除。
然而前阵子降温降雨,雨水已经将泥土里的痕迹全部冲刷干净。
难得追踪到的线索忽然断了,蓝巧深吸一口气,神色变得凝重。
在洪传飞没有撒谎的前提下,这已经不是一起失踪案了,带走邱岷的人到底有什么目的,又为什么出现在首泉镇?
邱岷不仅被洪传飞这样的店家记恨,还被别的人“惦记”?
蓝巧闭上眼,难得地有种抓不到缰的感觉。
返回去想,洪传飞撒谎了,那……
也不对,洪传飞撒谎的收益点在哪里?
没有。
如果洪传飞寄希望于通过撒谎脱罪,那在目前警方掌握的线索还不充足的情况下,洪传飞完全不用交待4号将邱岷劫至丫头山的事。
现在可能性最大的,就是在洪传飞离开后,有人带走了邱岷。
“巧队。”申澜从军火库里出来,“我们接下去该怎么做?”
蓝巧想了许久,叹气,“我去和明队沟通。”
隆成路三段,“虾宝宝”大门紧闭,从玻璃墙往里看,店里的时间就像忽然凝固了一般——桌上的剩菜无人收拾,苍蝇正在乱飞,一些椅子倒在地上,还未来得及搬进厨房的菜已经烂了,活虾和活鱼有的从水箱里蹦出来,有的还在挣扎,有的已经不再动弹。
“虾宝宝”曾经是隆成路的名片,就在过去不久的夏天,它还是这条街上人气最旺的地方。
住在隆成路的人,几乎都到“虾宝宝”吃过饭,和老板老板娘搭过几句腔,即便不知道他们的名字,也知道他们长什么样。
现在秦雄和黄汇都死了,还死得那么吓人,一同遇害的还有他们的女儿和准女婿,八卦登时传遍了整条路,人们既害怕又兴奋地谈论着秦家,从秦家的买卖说起,说到那不务正业的大女儿,又说到那成绩优异却性格古怪的小儿子,话题越扯越远,甚至说到了早已去世的秦家父母,好似个个都成了侦探,恨不得马上就分析出秦家和谁结了仇。
这些八卦确实能够给警方提供帮助,很多案子的突破点就是摸排时“聊”出来的。
明恕亲自守在隆成路,指挥走访和监控查找。
案发当天下午,黄汇被公共监控捕捉到两回,神情显得有些紧张。晚上10点58分,秦可与于小海出现在齿轮厂老小区附近。秦可身上的衣服与遇害时一致,于小海穿的是一件驼色小外套和修身牛仔九分裤,两人行色匆匆,周围没有行为怪异的人。
“只有于小海一个人被脱掉了衣服,而现场没有这些衣服。”明恕说:“在以往的案例中,凶手如果切割下了被害人的器官,或者身体的任何一个部位,往往会以‘战利品’的形式将其带走。但黄汇的身体碎片散落一地,凶手做了切割的事,却没有带走任何一块碎片,而是带走了于小海的衣服,这是什么心理?难道于小海的衣服上,有暴露凶手信息的东西?血?还是别的什么?”
此时,他正待在隆成路派出所临时准备的房间里,这远比不上重案组办公室的地方算是一个“前哨班”。
萧遇安单手撑在明恕的椅背上,“这次的现场很杂乱,难以理出清晰的逻辑联系,说不定是凶手故意为之。”
明恕转过身,“那不就跟吕晨赵思雁的案子一脉相承?”
萧遇安低头,“‘一脉相承’这个成语用在这里是不是不太合适?”
“是吗?”明恕想了想,“我念书时语文成绩就不好,会说成语已经不错了,别杠好吗萧局。”
萧遇安手掌压住明恕的头顶,温声说:“这都叫‘杠’啊?”
明恕甩脑袋,“再杠下去你就是杠精了!方远航都没你能杠!”
闲扯了几句,萧遇安将明恕的外套拿起来,“去秦可家里看看。”
明恕会意,“秦英曾经住在5-8,但5-8没有任何关于秦英的痕迹,秦雄夫妇是彻底将他的存在抹干除净了。秦绪甚至不知道自己有这样一个小叔叔。不过照黄清的意思,秦可与她关系不错,秦可说不定在与她的相处中,得知秦英的存在。”
“秦绪秦可都与正常的同龄人不同,但秦家这个家庭表面上看并不是什么奇葩家庭,是什么造成他俩如今的性格?”萧遇安说:“秦绪先不论,秦可如果在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些什么,那她家里,说不定藏有关键的线索。”
第95章 为善(15)
秦雄与黄汇给秦可购置的房子有一百五十平,四室两厅,对一个年轻的单身女性来说,这已经是非常宽敞的住处了。
痕检师做过室内勘察,屋里的足迹比较单一,只有黄汇、于小海的足迹,以及一组陌生足迹。陌生足迹来自钟点工陶姐,工作记录以及楼里的监控显示,在案发前一天,她才到秦可家做过一次大扫除。
“说是给女儿买的房子,但这房子处处都显示着秦雄黄汇的控制欲。”明恕戴着手套鞋套,认真观察着各个房间,“这套房子房产证上写着的是黄汇,并不是秦可。不过房子购置于五年前,五年前秦可只有16岁,年纪太小,倒是可以理解。但这样的装修……”
仅看装修的话,绝对无法看出这是一个二十来岁女孩的住处。
从客厅到卧室,到书房,到厨卫,走的全是部分中老年喜爱的华丽大气风,色彩混乱,不中不洋,乍一看像城乡结合部新盖的婚房。
“秦可现在21岁,已经是独立的年纪,但吃穿用度,样样都靠父母,连自己住的地方,也不能选择自己喜欢的风格。”萧遇安说:“秦可这些年表现出来的‘混账’,倒也有迹可循。”
客厅的电视罩着喜庆的大红装饰布,遥控器被扔在茶几抽屉的最里面,茶几上那附庸风雅的木质茶具摆得归归整整,上面有薄薄一层灰。
明恕说:“看来秦可很少待在客厅。”
“其实她待在家里的时间也不多。”萧遇安拿起扣在客厅音箱上的全家福,“从物管提供的监控看得出她的日常作息——凌晨两三点归家,上午九十点就离开,这里就像她入住的宾馆。”
“对一个没有工作的人来说,秦可宅在家中的时间确实太少了。”明恕走到萧遇安身边,“这张照片……”
“很早以前拍的吧,秦可和秦绪都还是小孩。”萧遇安将相框转过来,“仿镀金雕花,粗制滥造,很可能是黄汇买来,强行放在这里。”
“那照片应该也是黄汇放进去的,在新房子里营造阖家幸福的假象。”明恕说:“秦可违背不了强势的母亲,平时便将相框扣着。”
萧遇安点头,“四处看看吧,我刚才转了一圈,这四室两厅里有生活气息的只有主卧和主卧自带的卫生间。厨房里日常用具和烹饪调料虽然齐全,但几乎没有动用过。”
“那秦可如果藏有些什么,大概率就是在主卧了。”明恕将主卧桌上的笔记本电脑封入物证袋,开始在柜子、抽屉里翻找。
在这之前,周愿已经检查过秦可的手机,上网痕迹并没有特别值得注意的地方。手机比电脑更方便,如果没有办公需求,现在的年轻人多使用手机,而忽略电脑。一般来说,挖掘一个人的手机信息,比检查ta的电脑,更容易找出有价值的东西来。
但明恕并不打算就此放过秦可的电脑。
“都是大牌化妆品和名牌服装。”萧遇安说:“秦可的钱全都用在了找‘牛郎’和打扮自己上。”
明恕看着那一柜子塞得满满当当的衣服,拿出其中的一件,“秦可对这些亲自买来的衣服是不是太不上心了?以秦可的消费水准,她怎么也该有个衣帽间。即便这是黄汇的房子,怎么装修由黄汇说了算,不可能给她单独弄一个衣帽间,但其他房间有多余的柜子吧,她如果爱惜这些衣服,应该将它们分门别类,整齐挂好。”
萧遇安说:“就跟你一样。”
明恕自己那套房子比较小,没有单独的衣帽间,但他人却是个爱打扮的,衣服特别多,但再多也收拾得很整齐,绝对不会塞进衣柜里就不管。而萧遇安那套房子很大,专门空出一间装明恕的衣服。明恕有时休息,能开着音乐一个人在衣帽间里待一天,将那些衣服和各式鞋子摆弄来摆弄去。
“对啊。”明恕抖了抖手上的连衣裙,“这条裙子少说也得两万,秦可不仅没有挂起来,还塞到了柜子底下。”
说着,明恕又扯出一条裙子,“这条和刚才那条一模一样,只是大小不同。”
“秦可买了两条一样的连衣裙,区别在于大小。”萧遇安说:“如果是买回来之后觉得码数不对,正常的做法是跟商家调换,但秦可没有调换,而是新买了一条。说不定她新买一条根本不是因为码数不对,单是想买。给我的感觉,她不是因为喜欢这些衣服才买,而是想挥霍她父母的钱。”
明恕点头,“我也有这种感觉。秦可对人生没有规划。秦绪说她蠢,满脑子男女之间那档子事,她确实也是从高中起,就开始包养男人,与相熟的女伴争抢‘牛郎’。但她换男人如换衣服,从来不珍惜,于小海不过是她最近才包养的一位,并不特殊。她的种种行为,如果要归结于一个根本,那其实是——她在报复她的父母。”
“恨到了不惜毁掉自己的地步。”萧遇安抱臂,“在她眼中,她的父母也许是十恶不赦的恶徒。”
整个主卧搜索完毕,没有发现任何与秦英有关的物品。
明恕又去书房和另外的卧房查看,萧遇安却回到客厅,站在那个扣着的相框前。
“萧局?”明恕从里间出来,正好看到萧遇安拆开相框。
相框做工不好,一拆,支架就散了,全家福从里面掉出来,一同飘下的还有一张纸片。
明恕捡起来,眼神一变,“这是……”
那是一张婴孩巴掌大的泛黄老照片,照片上是一个笑得十分开心的男孩,十五六岁,白衬衣,黑裤子,着装很有时代特征。
照片并不完整,边缘呈撕裂状。就是这残存的一块,中间也有一道裂痕和许多折痕。照片的前后都贴着透明胶带,胶带陈旧,应该是早几年贴上去的。
如果没有这前后两段胶带,照片就将从男孩脸部散开。
“这个人,就是秦英?”明恕抬眼看着萧遇安。
现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人是秦英,但他有种强烈的感觉,此人不可能是别人。
“拿去隆成路,找那些对秦英有印象的人问问就知道了。”萧遇安把两张照片连同相框一同放入物证袋,“相框是黄汇买的,全家福也是黄汇放的,但这里是秦可的住处,秦可随时可以将另一张照片放进去。”
“黄汇往相框里放这个男孩的照片是为什么?”明恕语气加快,“根本没有理由。但秦可就有,她知道这个人是秦英,是她的小叔,她将秦英的照片放在秦家的全家福里,是暗暗表明她自己的态度。”
萧遇安在明恕腰上拍了拍,“事实很可能就是你推断的那样。不过明队,你是不是过于激动了?”
明恕一愣,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的确不够严谨。
如果此时与他一同待在这里的不是萧遇安,而是方远航、易飞、徐椿,或者重案组的任何人,他都不会说出刚才那样的话。
他是重案组的主心骨,任何人都可以激动,他却不能。他得时刻处在一种冷静状态中,将过于激动的队员——比如方远航——拉回来,头脑清晰地分析各种可能,站在一个高度上指挥自己的队员。
这其实是一项很累的工作。
因为再怎么冷静,他也是个有血有肉的人。是人,就必然有情绪。
知道萧遇安在自己身边,他难得地松懈了一下,潜意识里就明白,自己现在有依靠,就算冲动了,出了一些小差错,也有萧遇安及时将自己拉回来。
萧遇安果然就拉了。
明恕长吸一口气,笑道:“知道了我的萧局,我这就去核实!”
隆成路三段。
傍晚,街头巷尾的餐馆又到了开门迎客的时候。
往日此时,“程江湖”外面的塑料凳上已经坐满了等号的客人。但今天,店里虽然仍旧满客,但等在外面的客人明显减少,一些客人在店外看了看,得知起码得等半个小时,在犹豫片刻后,几乎都选择了离开。
“虾宝宝”老板一家被人残杀,只剩一个小儿子,这事在隆成路一传开,连“程江湖”的生意都受到了影响。
这似乎是件很没道理的事,出事的是“虾宝宝”,并不是“程江湖”,“程江湖”照旧营业,客人为什么就不乐意去了?
“算了吧,换一家,这家就挨着‘虾宝宝’,不吉利。”一队客人站在“程江湖”门口,为首的女人道:“平时等等没什么,今天就算了吧,隔壁出了那么大的事,要我坐这门口等,我可不干。”
另一人附和道:“你们今天说来这里吃饭时,我就想反对来着。你不想坐门口等,我连进去吃饭都觉得不舒服。”
“那就换一家吧,我听说一段有一家美蛙鱼头味道不错。”第三人道:“这家我们都吃过好几回了,不如换个口味?”
“行,那就去吃美蛙鱼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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