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
三十一“你们两个发生关系了?”明哥直接帮她说出了后面的事情。
“嗯。”余玫瑰通红着脸点了点头。
“接着发生了什么?”
余玫瑰深吸了一口气,再次说道:“有了第一次,后面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大概是和丁雨年纪差不多的原因,我们在一起的感觉很奇妙,就像是在谈恋爱,再后来,我发现我喜欢上了丁雨。”
“日久生情,这很正常。”
“噗——”明哥话音刚落,我忍不住笑出声来。
一屋子的人都用怪异的眼神盯着我,显然他们并没有觉得这个对话哪里好笑。也就在几秒钟之后,胖磊反应了过来,冲明哥竖起了大拇指。
“要笑,你俩出去笑去。”明哥阴着脸,指着我和胖磊。估计他自己也意识到了自己用词不妥。
作为越南人的余玫瑰,当然不知道中国汉字的博大精深,只是用疑问的眼光打量着我们几个。
“司元龙,你!”叶茜最后一个悟到这里面的玄机,红着脸刚想爆发,被我的一个眼神给瞪了回去。
“好了,都别说了,还问不问话了?”明哥使劲地敲了敲桌子。
我和胖磊的笑声戛然而止。
“你接着说。”
余玫瑰“哦”了一声,点了点头:“那个月余有才几乎天天都要出车,我和丁雨就趁空在家里疯狂地做爱,一个月之后,我发现我怀孕了。我第一时间就猜到,这个孩子有可能是丁雨的。”
“我把这件事告诉了丁雨,问他怎么办,他要我骗余有才,说这孩子是他的,我就照做了,余有才还高兴得不得了,给我买了好多的补品。”
“也就是在孩子还有几个月就要生的一天,丁雨跟余有才一起出车,可晚上回来的时候只有丁雨一个人,我问他余有才呢,他说余有才欠了别人的赌债,被人追杀,我们必须要离开这里。”
“我当时被吓得不得了,因为余有才以前因为欠赌债被人追到家里打得浑身是血。所以听丁雨这么说,我们两个就连夜收拾东西,准备尽快离开这里。”
“丁雨当天晚上回来的时候,有没有带什么东西回家?你仔细想想再回答我。”
余玫瑰摇了摇头:“没有,就是身上沾了点血,他告诉我有个乘客因为跟人打架流了血,他给人送医院的时候沾上去的。”
“嗯,接着发生了什么事情?”
“第二天,我陪他一起把车里的坐垫全部都换掉,然后把车还给老板,我们两个就去广州了。”
“当时换坐垫的时候,你有没有注意到坐垫上有血?”明哥问道。
“嗯,有。”余玫瑰点头回答道。
“那这换下来的坐垫在哪里?”明哥有当无地问了一句。
“这坐垫本来丁雨是要扔掉的,我看扔了怪可惜的,就洗了洗,给带到广州了。”
“那现在汽车坐垫在哪里?”明哥说话的语气都有些急促了,很显然,如果能找到这个坐垫,让老贤处理一下,一定可以找到死者的dna,那这个案件就算是破了。
“坐垫在我们广州的家里。我把它缝在了椅子上当沙发用。”余玫瑰很给力地说出了这句话。
“是不是从那以后你再也没有见过余有才?”明哥的记录稍微停顿了一下,便又开始了询问。
“对,没有见过。”
“那余有才死了,丁雨有没有跟你说过?”
“什么?余有才死了?”余玫瑰惊得忽然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这种惊恐的反应,不可能装得出来,很显然,余玫瑰对余有才的死不知情。当然,这也是我们想看到的结果,否则,她和丁雨都进去了,那对孩子来说,就太残忍了。
明哥让余玫瑰在问话笔录上签字按手印之后,便把这一利好消息跟徐大队做了沟通。徐大队当机立断,定了最近一班飞往广州的飞机,因为涉及dna提取的问题,所以这次广州之行由老贤带队。
也就是在第二天中午,老贤那边传来捷报,在丁雨的租住处,不光是找到了汽车坐垫,连嫌疑人的作案工具——手刺都一并找到了。
老贤一从广州回来,便开始了紧张的检验工作,好在汽车坐垫吸收性很好,这对老贤来说根本没有一点难度。也就几个小时的工夫,死者的dna便被检了出来。这个案件,终于找到了完整的证据链。
这边一有结果,丁雨就被从看守所里带了出来接受讯问。
“我们在你广州的家里找到了作案凶器,在汽车坐垫上找到了余有才的血迹,你这次不用再跟我们兜圈子了,痛快点吧。”明哥说着把一份还带有温度的dna报告甩在了丁雨的面前。
“人穷志短,如果我当初要把这坐垫扔掉,估计你们就不会这么轻松地给我定案了吧。”丁雨很冷静地说道。
“做事讲究因果报应,这世界上没有那么多‘当初’!”
“这个老鬼,死都死了,竟然还要拉我去垫背!”丁雨有些不甘心。
“开始吧,痛快点!”明哥给他点上了一支烟,塞进了他的嘴巴里。
丁雨使劲地吧嗒了两口:
“警官,让我说可以,我相信你们能就事论事,不要把余玫瑰牵扯进来,她对这件事不知情。”
“这你放心,于情于理我们都不会找她的麻烦,这点我向你保证。”
“得嘞!要么怎么说还是咱家里的警察好说话。”
“等你把这支烟抽完,咱们就开始。”
“嗯。”丁雨点了点头。
我在一旁很有耐性地盯着丁雨嘴巴上的烟卷一点一点地烧到烟屁股。
“呸!”随着丁雨吐出的烟头掉落在地上,正式的讯问拉开了序幕。
“说实话,我本来不想杀了他,都是他逼我的。”
“哦?这怎么说?”
“他不给我妈看病,我不怪他,他让我给他开车我也没有怨言,我跟在他后面那么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我就是想正儿八经地把玫瑰给娶了,可他就是不答应,要知道,他从他朋友手里买玫瑰的钱,可都是我挣的,他凭什么不答应?”
“就是因为这个,你把他给杀了?”
“妈的,要不是我,指望余有才能养活得起玫瑰?他天天在外面滥赌,都是我给他还账,玫瑰要是跟了他,到头来还不是被他卖给别人还赌债!”
明哥看丁雨的怒气并没有消散,所以没有打断他。
“刚开始玫瑰怀孕的时候,我还有点害怕,怕余有才知道我们两个之间的事,可后来我一想,这他妈的钱是我挣的,他就从中间过了一手,这人就是他的了?哪有那么便宜的事?眼看孩子就要出生,我一想到我的孩子要管余有才这个烂人喊爸,我心里就不舒服。后来我实在憋不过,就找他坦白了这件事,我告诉他玫瑰肚里的孩子是我的,我让他把玫瑰嫁给我,我答应补偿他两万块钱。”
“余有才什么反应?”
“能有什么反应?不答应呗,说我大逆不道,把自己的后妈给糟蹋了。他怎么有脸说这话,这些年开出租车,我见他糟蹋的人还少吗?老子赚钱给他去嫖娼,他还好意思教训我。”
“这个余有才可能是上年纪了,天天在我耳朵旁唠叨个没完,我觉得既然他这样没完没了,干脆弄死他,一了百了。反正他除了我又没有任何亲人。有了这个打算,我就从市场上买了一对手刺。”
“你为什么选择手刺?用刀岂不是更方便?”明哥针对作案工具开始展开详细的问话。
“用刀没有技术水平,我在电影里看到人家用手刺杀人特别酷,所以我也想试试。”丁雨冷血、麻木地说了这么一句。
“你接着往下说吧。”
“我记得那是六月十号的晚上,我买了些卤菜,开车带他去了一个以前他经常赌钱的地方,这个地方没有赌局的时候就是一个烂尾楼。他以为我是给他赔罪的,可他哪里知道,我当天晚上是给他送行的。”
“我见他吃得七七八八喝得醉醺醺的样子就知道他的死期已到。”
“我戴好手刺,使劲地朝他头上戳,连戳了几下都没有像电影里那样戳进头里,后来我趁他不省人事的时候,又戳了两次,这两下直接把他的脑子给戳通了,脑浆喷了我一脸。”
“我看他已经死透,就开着车拉着尸体满城转悠,我本来想把他扔进泗水河里冲走算了,可后来一想,再怎么着我们爷俩也在一起生活了好几年,这做人要讲一点道义不是,后来想想,我还是把他葬在土坝子村,也算是落叶归根了,也不枉他在这世上走一遭。”
“我开车往土坝子村去的路上经过了一家音像店,看见门头上贴了一张邓丽君的海报,余有才最喜欢听邓丽君的歌,可这他一辈子也没听过正版,在老板的推荐下,我花高价买了一盘限量版的专辑,接着我又在土坝子集市上买了些元宝纸钱。有了这些,余有才好快点上路。”
“农村人睡得都比较早,虽然那时候才晚上十点,可村里到处黑灯瞎火。我坐在车上想了好一阵子要把尸体埋在哪里,当然,肯定是不能埋在人家的田地里,否则来年翻地肯定会被挖出来。”
“好在我以前在村子里生活过,知道有几块荒地没人种,于是我就找了一块车能开进去的荒地,把尸体给埋在了那里。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
丁雨的话音刚落,叶茜敲打键盘的声音也随之消失了,经过不断的努力,这起看似没有丝毫头绪的白骨案成功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