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功利主义
第二节 功利主义我们看到,罗尔斯的自由主义政治哲学主要是针对功利主义,因为在罗尔斯提出其自己的正义原则时,来自边沁(jeremy bentham,1748-1832)、西季威克(henry sidgwick,1838-1900)和穆勒(john stuart mill,1806-1873)传统的功利主义是占统治地位的道德哲学。功利主义既是一种规范个人行动的伦理哲学,又是一种规范社会结构的政治哲学。作为一种政治哲学,它主张,一种社会安排是否正义,要看其是否能够增加这个社会所有成员的总体福利或者平均福利。在一个社会的总人口不变的情况下,总体福利和平均福利是一致的。但如果人口总数发生变化,这两者就不一样。例如一种社会安排如果比另一种社会安排导致更多的人口,那么它可能导致更多的总体福利但较少的平均福利。罗尔斯所针对的主要是强调平均福利的功利主义。他对功利主义的批判是它只关心一个社会的平均福利,而不关心这些福利在一个社会中是如何分配的。因此如果一个社会经过某种改造,其总体福利或其成员的平均福利提高了,功利主义就会认为这样的改造是公正的,即使经过这样的改造,大多数人的生活比以前更艰苦,只是少数人的生活有几何级数的提高。罗尔斯认为功利主义的问题在于它把整个社会看作是单个人。一个人可以决定今天生活得艰苦一些,只要今天受的苦能使自己明天过得比今天如果不受这个苦而会过的生活更好。一个人也可以决定牺牲一只手以保住自己身体的更重要的部位。这完全没有问题,因为今天受苦的人和明天享受的人,牺牲手的人和保住更重要的身体部位的人,是同一个人。但是一个社会是有不同的成员构成的,因此其中一个成员受的苦,不能因为另一个成员因此而得到更多的幸福,而看成是公正的。简而言之,罗尔斯认为,功利主义对不同个体之间的独立性不够注意,因而至少为极端的不平等提供了可能。
在当代政治哲学中,功利主义仍有一定的市场。由于罗尔斯对功利主义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当代的功利主义者不能不对这样的批评作出回应。其中有些人认为,与罗尔斯的说法相反,在他的原初状态中的人所选择的可能不是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而是功利主义的正义原则;还有的则认为,其实罗尔斯的两个政治原则本身就是功利主义的政治原则;而更多的人则试图说明,功利主义的政治哲学并不具有罗尔斯所说的问题。笔者想这最后一种回应是最重要的。在这方面,纳维森(jan narveson,1936)主要说明了两点。第一,功利主义为了增加社会成员的平均福利而要求某些人作出一定的牺牲,只要这样的牺牲能够为别人带来更多的幸福。罗尔斯认为,处于原初状态中的人不会为了人家得益而愿意牺牲自己的利益。纳维森指出,由于罗尔斯规定在原初状态中的人只关心自己的利益,而对别人的福利不感兴趣,因此罗尔斯的结论是不可避免的。但在纳维森看来,这说明罗尔斯对原初状态的设计本身就有问题。事实上,理性的人常常作出这样的自我牺牲。而且很明显:
任何有点说服力的正义理论都可能要求人们接受某种损失,只要这种损失(特别是根据罗尔斯自己的理论)为改善别人的命运必不可少。例如,很清楚,罗尔斯的差别原则要求上层阶级接受一些损失,接受比他们在自然状态中所能获得的较差的位置。
这个回应在笔者看来比较缺乏说服力。有人愿意为别人而作出某些牺牲是一回事,但一个社会要求某些人为别的人作出某种牺牲是另一回事。要求那些不愿为别人的利益而作出自我牺牲的人去作出这样的牺牲(当然社会没有必要对那些本来就愿意为别人作出自我牺牲的人提出这样的要求),确实有某种不公正性。而罗尔斯的差别原则,实际上并不是要求社会的上层为社会下层作出某种牺牲,而是容许社会上层比社会下层得益更多,因此是社会下层作出了某种牺牲,因为没有了差别原则,所有人都会分得相同的社会财富。而社会的下层愿意作出这种自我牺牲(即容许社会上层比他们得益更多),并不是为社会上层考虑,而是为他们自己考虑,因为如果这些天生聪明的人与他们得益一样多,他们(社会下层)能分得的社会财富就会比他们在不平等社会中分得的更少。
相对来说,纳维森提出的另一个回应也许比较有说服力。罗尔斯对功利主义的主要批评是它只关心一个社会的总体福利或者其成员的平均福利,而不考虑这些福利是如何分配的,这就使它有可能导致极端的不平等。但纳维森指出,这在逻辑上确实是可能的,因为功利主义的唯一原则就是一个社会的总体福利或者其成员的平均福利,而不管这些福利是被一个人享用,还是为大家所分享。如果为大家所分享,也不管这种分享是否平均。但是,纳维森指出,事实上,功利主义不会导致极端的不平等,这是因为经济学上渐降的边际效用规律在发生作用(关于这种纯粹逻辑的可能性与事实的不可能性)。例如,随着一个人的钱越多,每次新增加的相同数目的钱对这个人的功用就越低。假如我们有一百元钱,我们把它给一个穷人所造就的福利就远比把它给一个富人所造就的福利要多。在这个例子中,由于功利主义主要关心的不是一个社会拥有的钱的数目,而是这些钱所能造就的社会福利。因此,虽然功利主义本身不关心钱的如何分配,而只关心由钱导致的社会福利的总量,但由于边际效用规律的作用,将这些钱平均分配能够产生比将它分给少数几个人产生更多的福利,事实上,功利主义也有导致社会平等的倾向。
撇开功利主义本身固有的问题(即比较不同社会安排所导致的不同福利之理论上的可能性和实际上的困难甚至不可能性),笔者想当代功利主义政治哲学家所做的,最多只是对罗尔斯的批评作出了某些成功的回应(即说明其不会导致罗尔斯说它会导致的问题),但还远没有说明其功利主义正义理论,较之其他正义理论(特别是罗尔斯的正义理论)的优越性。而且在笔者看来,他们所诉求的经济学中的边际效用理论是否真能避免其所可能导致的社会的极端不平等,还是一个问题。一个常用的例子是:假如大多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