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偏西的太阳照在那五官立体的俊脸上,落入漂亮的眼睛里泛起细碎的光。翟辰呆了一瞬间,突然不知道说什么好,抬起一根手指挠挠脸:“咳……”
“欢迎欢迎,不好意思,刚才有孩子突然发病了,出来迎接晚了,”一名四十多岁穿着旧西装的中年男子,慌里慌张地从院子里跑出来,跟高雨笙握手,“这位就是高总吧,我是路长华,高远孤儿院的院长。”
“我看院长介绍栏里,写的不是你啊。”翟辰指着公示栏旁边的宣传栏,那里的院长照片是个白发苍苍的老人。
“啊,那个是我父亲,他前几年过世了。我本来是做别的行业的,父亲不放心这个孤儿院,我就替他经营下去了。”路长华苦涩一笑,拘谨地碾了碾穿着开胶皮鞋的脚,转头叫里面的老师带孩子们出来。
现在高远福利院里,能自己走路的有十几个孩子,其余要么太小,要么有严重疾病下不了床。孩子、护工和院长,跟标点地图的员工们一起站在捐赠桌前合影。本来路院长的意思是拉个横幅写上“感谢标点地图捐赠”之类的,被高雨笙拒绝了。
“我们是来帮忙的,不是来添麻烦的。”高雨笙让拉货的工人帮着把物资搬进去。
路院长很是感激,带着他们去参观。
“这里跟中心区那边,怎么差这么多?”翟辰摸摸幼儿教室里掉漆的黑板,忍不住问。
“哎,这就小孩没娘说来话长了,”路长华搬了几个凳子请他们坐,“中心区那是市直属的,当然资金充裕。我们属于南城区,这个区什么样子你们也知道,更何况还是半路捡来的,根本不受重视。”
“怎么叫半路捡来的?”郑秘书好奇道
“这个孤儿院,早年是个国企办的,算是半公立半私立。后来那个企业倒闭了,就被区里收走,变成现在这个名字。”路院长拿出过去的相册给他们看。
最早这里是叫“高远孤儿院”,大门基本没变。只是以前是院墙,后来响应城市透绿,才换成了铁栅栏。路长华的父亲老院长,是个慈眉善目的老头,每年都跟孩子们在大门口合影。
一年一年翻看过去,老院长肉眼可见地越来越消瘦,最后一张形销骨立还是笑得一脸慈祥。
“父亲是得癌症去世的,临死还不放心,就让我接手。其实我是父亲收养的孩子,所以我也姓路,路边捡来的吗。”路长华笑着道。
这个孤儿院的孩子,除了那些本身有名有姓的,其他的都姓路。
“老先生真是个有爱心的人。”郑秘书感动不已。
“我可以拍张照吗?”高雨笙指着相册上的照片,问路院长。
“当然可以。”路长华不介意地摆手,请高雨笙随便拍。
翟辰看着他一张一张认真用手机拍下来,有些惊讶:“你什么时候对这种老照片感兴趣了?”
“我对摄影、绘画一直都很有兴趣。”高雨笙拍完把相册还给院长。
“啊,对。”翟辰想起上回那个星空摄影展,还有那间一直锁着的画室。
“我们高总很喜欢艺术,尤其喜欢星空,”郑秘书笑着跟路院长攀谈,面前突然递过来一杯水,他连忙接了抬头看过去,“谢……啊!”
一句谢谢没说完,就变成了惊叫。
倒水的是一名约莫十三四岁的少年,脸上有很严重的烧伤疤,看着有些可怖。见吓到了郑秘书,弯腰鞠躬,嘴里发出“嗬嗬”的声响。
“不好意思啊,他小时候被烧坏了嗓子,不会说话。”路院长赶紧解释。这孩子是很小的时候被烧伤,家人给简单治了治就扔到了孤儿院门口。
“哎呀,这有什么好道歉的。”郑秘书很不好意思。
烧伤少年低着头,又给翟辰他们倒水。翟辰一点也不怕那张脸,笑呵呵地说:“男人有疤才帅气,我十几岁在街上混的时候,一直想给脸上纹个刀疤。”说着还用手演示,从额头穿过眼睛一直劈到鼻梁。
少年抬眼看他,似乎头一次听人这么说,眼中满是惊奇。
高雨笙自始至终面无表情,由着他瞎胡扯。
“他其实算好的了,这里的孩子还有不少重度残疾的。”路院长叹了口气,带着他们去看那些不能自理的孩子。
大多数是有智力障碍的,还有一些天生残疾的。
“不得不说,这里的孩子是真……没一个健康的。”郑秘书把那个“丑”字吞下去,但也确实如此,常理来说残疾的孩子也有长得好看的,但这里连个五官端正的都找不来。
“正常的都有人抢着要领养,我们这领养排号都不知道排到多少号去了。只是残疾儿童多,正常孩子少,没有人愿意领养重度残疾的孩子。门口挂着那些轻度残疾的,也是给外国人领养的。”路院长抱起一个满地乱爬的智障儿童,给他放回围栏小床上。
“太惨了,路院长真是个好人。”郑秘书看得心酸,当场捐了一千块钱。
离开高远孤儿院的时候,已经是黄昏。这是今天的最后一站,员工们原地解散,郑秘书低头跟高雨笙说两句,等他点头后立时对大家说:“累一天了,咱们去聚餐吧,高总说给报销!”
“噢耶!”员工们顿时欢呼起来,跟着郑秘书热热闹闹地跑了。
“你怎么不去?”翟辰捏捏发呆的高雨笙。
“我去也是破坏气氛。”高雨笙被他捏得痒痒,忍不住动了动身体。
“嗯,那正好,哥哥带你去吃好吃的。”翟辰两条眉毛一起挑挑,很像动画片里献殷勤的汤姆猫。
“呃,呃!”背后传来那烧伤少年的声音,翟辰回头,手里被塞了一本画册。这是高远福利院自己出的宣传册,刚才给每个志愿者都发了的。
“谢谢啊。”翟辰把画册装包里,跟少年挥手告别。
高雨笙把自己那本也塞进哥哥的包里,拉住他挥在空中的手:“吃什么?”
“你看看这是哪里?”翟辰指着逐渐热闹起来的城中村,这里是周寨,有名的夜市。
小时候答应要带天赐吃遍这城里所有的小吃,翟辰把能尝的都尝过了。这种夜市对他这种夜盲眼很不友好,就强行拖着方初阳给他带路。这个周寨夜市,东西很便宜,看着也非常廉价脏乱,但也有隐藏的极品美食。
高雨笙看看那昏暗的街道,索性没有放开他的手,拖着进了巷弄交错的城中村夜市。
说是夜市,倒也没有什么统一的规划,就是每到晚上就会有很多小吃摊推着车过来,随便找个地方一扎就开卖。
穿着清凉的年轻姑娘,坐在简陋的麻辣烫摊前一把一把地吃着串。卖卷饼的大妈,一边手速飞快地往面皮里夹菜一边大声吆喝。烤鸡的摊子更是热闹,整只的烤鸡串在铁叉子上自动翻转,老板在旁边炸着鸡柳。
刚下了工回来的年轻人,在烧饼摊上买一个白烧饼,从中间劈开,再买两块钱的鸡柳夹进去,拜托老板多挤点番茄酱。
“就买两块钱,还贪我这么多酱,这天天的净赔钱了!”老板骂骂咧咧地,还是给多挤了点酱。
年轻人开心地举着烧饼挤出来,差点撞上翟辰。
高雨笙立时拽了翟辰一把,护到怀里。他对于这种人山人海的地方有些抵触,也不愿意让别人碰到翟辰,便如走在刺林里的老农一般左支右拙。
“没事,我看得见,”这些小摊为了抢生意,灯泡一个比一个亮,在摊子旁边还是看得清的,“再往前走点就没这么挤了。”
带着高雨笙转弯到另一条街上,这边就相对安静一些,大部分是临街的铺面。翟辰买了好几样东西,跟高雨笙坐在一家冰品店的外设桌上慢慢吃。
翟辰买的都是他吃过觉得好吃的,味道自然不差,就是不知道高雨笙娇生惯养了这么多年的口味能不能适应。好在高雨笙并不挑食,吃得津津有味。
“你小时候最喜欢吃镇上的炒凉粉,可惜半年才能去一回。”翟辰舀了一勺炒凉粉,递给高雨笙,等他张口吃的时候拐回来自己吃掉。
高雨笙眨眨眼,无辜地看着他。
翟辰哈哈笑,勺子塞给他让他自己吃。
那时候在山里,高雨笙逃跑过几回信誉度很低,驼背从不让他离开村,只有翟辰带着他才能稍稍走远点。每次翟辰那个爹李大海去镇上卖山货,翟辰都会把高雨笙带上,有大人看着驼背才会勉强同意。
那镇上没什么好吃的,全是坑外地游客的劣质小吃,只有一家炒凉粉做的好。翟辰帮李大海卖鸡蛋,会偷偷抬高一点价格,多出来的钱就给天赐买凉粉吃。他的算术是跟村口麻子爷学的,应付李大海不成问题。
“你都记得。”高雨笙吃了一口,并不如当年的那么好吃,但因为是这个人给他买的,便又好吃了起来。
“当然记得。”翟辰除了认脸,其他方面的记忆都非常好。
“你以前怎么来夜市的?”高雨笙比较在意这个。
“跟方初阳一起啊。”翟辰这才想起自家兄弟来,下午在孤儿院门口瞧见他,应该就在这附近查案吧。低头看看手机,没有方初阳的消息,也不敢随便给他打。
“以后哥哥想去哪里,我陪你,不要再麻烦他二舅了。”高雨笙状似不经意地说。
“那必须的,跟他吃饭我气都气饱了,要不是没得选……”
话没说完,街对面突然响起了警报声,七八辆闪着蓝灯的警用摩托车开进来,停在一户民居门前。不多时,从里面拧出来一堆人,统统抱头蹲在墙根。
“哎呦,茶馆被查了。”冰品店的老板娘伸着脑袋看热闹。
“那是个牌场啊?”翟辰随口跟老板娘闲聊。
“可不。”老板娘见翟辰是个懂行的,冲他笑笑。
高雨笙突然捏住他的手,把哥哥的注意力重新吸引过来:“那个,好像是下午的黑脸。”
小陈?那边灯光暗,翟辰看不清,既然高雨笙看到了陈照辉,那说明方初阳也在。
“警官,我就是打个牌,玩的是五毛钱一局的,真不是赌博。”
“警官,我就是个看牌的。”
蹲在门口的人七嘴八舌地说话,被勒令安静。周围的路人都在笑嘻嘻地热闹,气氛并不如何紧张。正在这时,民居里突然火光冲天,“咚”地一声巨响,屋里的玻璃瞬间被炸碎飞射而出。
“啊——”围观的人们顿时大叫这跑开,那些被抓的赌徒们纷纷抱头鼠窜。
不知谁喊了一句“煤气罐爆炸了”,院墙便轰然倒下半边。陈照辉抬脚就要往里冲,被其他同事拦住,急得大喊:“副队还在里面!”
方初阳!
翟辰听到这句,二话不说拿出氧气瓶。
“氧气带进去会爆炸。”高雨笙握住他的手腕。
翟辰不说话,猛吸几口将瓶子塞给高雨笙,抬脚就翻进了院子。
第53章 洋娃娃(22)
城中村里的自建房, 通常都没什么规划, 想怎么建就怎么建。这家是个天井院, 本来就不怎么透光,索性在二层那里封了个顶,彻底做成个密封盒子。有了顶棚, 院子里就也可以支牌场了,充分利用有限的空间。
如今,煤气罐爆炸的巨大威力, 将这质量不怎么好的顶棚给炸碎了。空心水泥板一块块砸下来, 封死了屋里人出来的路。火光冲天,时不时还有爆炸声。其他人再逃出去的时候, 一定是看到了这幅场景。
没有专业工具,人力挪不开水泥板, 还有可能会葬身火海,只能等消防队。可是如今这个情形, 等消防队来,方初阳都烧成灰了。
翟辰借着火光透过水泥板的缝隙往里看,什么也没看到。屋中没有脚步声也没有求救声, 安静得可怕。
“方初阳!”翟辰大声喊着, 徒手搬起一块水泥板扔开,扒拉着爬进去。
十几年前,他被翟建国领回家,方初阳就住在他家隔壁。那时候在老小区,两家都是一楼, 有个自建的小院子。两家人关系好,中间就隔了一个薄薄的砖头墙,都没有拿水泥砌,只是那么堆着的。
他那时候刚到翟家,翟建国进屋跟家里人商量,他就站在院子里满心茫然。听到隔壁有男孩子的笑声,一时好奇扒着墙头看过去。在山里翻墙头习惯了,哪知道这墙如此不结实,哗啦一下就倒了,把他埋在了砖头堆里。
“你没事吧?”穿着姜黄色衣裳的小少年,三两下挪开砖头,蹲着看他。那时候已经十二岁的方初阳,打篮球晒得黝黑,笑起来就显得牙特别白。
“辰辰不知道自己的生日吗?”
“辰辰跟阳阳差不多大,不如就定一天生日好了。”
“那我是大哥!”
“不对,我是大哥!”
“噼啪!”骤然充足的氧气,诱得屋里的火焰徒然升高,火舌猛蹿而出,差点舔到翟辰的头发。
翟辰就地一滚,躲开了那一截明火,突然看到了被压在半块水泥板下的方初阳。似乎是被砸晕了,趴在客厅门口的位置一动不动,屋里不断蔓延的火势马上就要烧到他的腿。
“方初阳!”翟辰大声喊他,三两下搬开水泥板,把人从地上捞起来。
院子大门被水泥板堵住,外面的警察也跟着翻墙进来,刚刚进来两个,就见翟辰已经找到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