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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第九十四节 强哥被开瓢了

      唐风和狗胜走出了夜总会,狗胜小心翼翼的看了眼唐风,道:“唐风,你,真的是你吗?”
    唐风不由笑道:“废话,我当然是我了。”
    “可是你……你也太能打了吧,难道是被李小龙附体?”狗胜有些不可思议的说道。
    唐风笑着一拍狗胜的脑袋,说道:“你胡想什么呢?哦,咱们去你家看看吧,我有好久没见过叔叔婶婶了。”
    狗胜点点头,便把早上的事情抛到脑后,毕竟唐风不管如何能打,那都是自己的哥们不是。
    唐风去看望了一下狗胜的父母,等他返回自家的餐馆时,已是午饭时分。
    当唐风站在自己家的餐馆前,却是被结结实实的吓了一大跳,只见自己家的餐馆中,竟是坐满了前来吃饭的客人,不仅二十多张桌子座无虚席,甚至店中还有一些人站在那里,等待着客人离去。
    唐风疑惑的往店里看了看,然后又往旁边几家精装修的餐馆内瞧了瞧,其他几家的餐馆比较正常,并没有出现异常火爆的局面。
    唐风内心疑惑,难道是自己家请来了什么高超的厨子,或者是父母今天大酬宾,所有顾客免费?他这般想着,便推开自家餐馆门走了进来。
    “你好,欢迎……”一个清脆的声音说到一半,便停住了,正是夏火。
    夏火见是唐风,便说道:“你怎么才回来?不就是搞定几个小混混吗?快来帮忙。都忙死了。”唐风并没有朝夏火说起今天要去找张强的麻烦,但是夏火一猜便猜到了。
    唐风朝端着托盘的夏火看去,这一看立马便知道了自家店里生意火爆的原因,只见此刻夏火穿着一袭开衩很高的红蓝色旗袍,紧身旗袍将她那曼妙的身材显露无疑,再加上行走间,从旗袍开叉处露出的那浑圆玉腿,简直一个十足的万人迷。
    这样一个穿着旗袍的万人迷做侍者,无怪乎餐馆里要座无虚席了,唐风环视一周,果然,百分之八十多的客人都是男人。
    夏火见唐风站在原地发愣,道:“你,去把这盘花生米端给九号桌的客人。”
    唐风就有些不乐意了,他接过托盘把花生米往九号桌上一放,瞪了桌上那两个男人一眼:这丫的,要盘花生米,那肯定是打算吃一粒花生,看一眼夏火了。
    唐风送过菜,一把拉起夏火,“腾腾腾”的就上了二楼。
    夏火有些奇怪,说道:“你干什么?你妈让我帮忙来着。”
    唐风拉着夏火进了自己的卧室,猛的关上门,道:“脱了!”
    夏火一愣,大怒,道:“你说什么?”
    唐风看到夏火眼中闪过杀气,慌忙缩了缩脖子,说道:“夏火同志,你没觉得这衣服不适合你吗?这服务生的工作也不适合你吗?”
    夏火走到窗前,看着窗外,声音恢复了平淡,道:“那什么适合我?你知道我想要什么样的生活?你知道我的来历和身份?”
    唐风被夏火的话问的一愣,是啊,夏火就像一颗流星,突然出现在唐风的生活里,然而她终究也会像一颗流星般,突然消失在自己的世界里。
    唐风心中忽然一痛,他不敢想象夏火突然离去后的情形。
    唐风脚步往夏火走了两步,说道:“我问过你的,你从来都不告诉我。”
    夏火转头,一如既往的超凡脱俗,道:“你没必要知道,我也不能告诉你。我只是想说,我喜欢这里,喜欢你妈妈的唠叨。当然,这些只是浮云,终究,咱们两个都会离开这里。”
    唐风心中明悟,点了点头,道:“你说的对,你有你的责任,我也有我的责任,我们……终究是放不下的人。”
    夏火笑了笑,说道:“不是放不下,而是必须要去做。”
    唐风抬起自己的右手,那一个药王鼎的印记清晰如刻印在手心一般,他知道,夏火说的对。有些事情,必须要去做。
    现在的唐风有了足够强壮的身体,有了足够高明的医术,只要唐风愿意,他可以像一个平凡人一般活的很好,而且比绝大多数人都要好。
    但是唐风不能够这般自私,他知道,既然药王鼎选择了自己,那么自己就应该承担起复兴中医的责任,尽管唐风不喜欢成名称霸,不喜欢勾心斗角,但是责任在此,是绝对不能逃避的。
    夏火看着唐风,说道:“没有事的话,我就继续做我的服务生去了,我喜欢这种平凡的生活。”
    唐风从沉思中回过神来,慌忙说道:“夏火同志,你做服务生可以,但是你的这身衣服……”
    夏火脸微微一红,随即又恢复自若,说道:“不好看吗?电视上的服务生都穿这个的。”
    唐风断断续续的说道:“不是不好看,是……是太好看了。你,你难道没发现,那些客人的目光都盯着你吗?”
    夏火白了唐风一眼,道:“有什么话你就直说,难道我会害怕别人的目光?”
    唐风小声道:“可是……可是看到那些色1狼的眼神,我……我就十分的不舒服。”
    夏火“恩?”了一声,疑惑的看向唐风,道:“你为什么不舒服,他们又没看你。”
    唐风挠了挠头,忽然大叫道:“不舒服就是不舒服,我告诉你,你赶紧把衣服给我换掉,否则,否则……”
    唐风“否则”了两声,想不出下文来,便说道:“总之你必须立刻换掉这身难看的衣服!哼!”
    说着,唐风猛的走出卧室门,然后“砰”的一声把门给关了起来。
    卧室里的夏火先是一阵错愕,随即脸上竟是不由自主的荡漾起一抹幸福的笑容。
    当夏火再次出来时,她又换回了那一身优雅的墨绿色长裙,唐风看到,心下不由一阵舒坦,他走过去,说道:“夏火,我带你去医圣祠看看吧,那里可躺着我的偶像。”
    夏火想了想,说道:“可是店里忙不过来。”
    唐风不由苦笑道:“相信我,只要你一离开这家小店,客人立马会走掉一大半。”
    夏火白了唐风一眼。
    唐风就带着夏火下了楼,他朝柜台上的母亲道:“妈,我和夏火出去一下。”
    唐晓燕慌忙点头道:“好,哦,儿子,要钱吗?”
    唐风摆摆手,拍了拍自己的口袋,道:“多着呢,”说着,就和夏火一同出了餐馆。
    这一下店内的客人可不乐意了,纷纷嚷道:“喂,老板娘,你家的服务员,怎么上班时间跑出去了?”
    “是啊,是啊,我还等着她给我上菜呢,”
    唐晓燕一拍柜台,说道:“都给我闭嘴,那是俺家的儿媳妇,什么服务员。”
    一屋子的客人一听,纷纷垂头丧气,连吃饭的心情都没了,很快便陆续结账走人。唐晓燕则眯着眼睛,兴奋的数着钞票,一时间嘴也合不拢了。
    唐风和夏火出了门往温凉河畔走去,河边的一条街上是个自发形成的集市,来来往往的行人中,既有来赶集的本地居民,又有来医圣祠参观祈福的外地游客。
    唐风便带着夏火从集市上穿行过去,一路上,见到什么好吃的好玩的,唐风便买来和夏火尝尝,也算是午饭了。等穿过整条集市,夏火的肚子也填的差不多了。
    夏火将最后一根滚肉丸子吞下肚,不满的说道:“唐风,以后你少拿这些东西给我吃,街边的东西不卫生,你想我闹肚子?”
    唐风自豪的说道:“你可知道这是什么地方,这里可是医圣祠的周边,这些小贩们可是不敢搞那些乱七八糟的招数来蒙人,会招报应的。”
    夏火“哼”了一声,没有反驳。
    唐风发现现在的夏火已是越来越有“凡人”味了,不像是自己刚和她认识时,一天蹦不出三句话,更是难得见到她的笑容。
    二人沿着温凉河,继续向西走去,很快,一个古式的巨大石拱门就出现在了夏火眼前。
    夏火指着前方,问道:“这就是医圣祠?”
    唐风点了点头,说道:“对,这就是医圣张仲景的陵墓处,中医界公认的‘医圣’。”
    夏火想了想,说道:“好像前来祭拜的人并不多。”
    唐风默然,内心有些感到悲哀,是的,即使是大家耳熟能详的扁鹊、华佗,现在又有多少人去祭拜呢?或者说,即使去祭拜,也是一边看着西药,一边求神问仙,谁还会想到中医也能治病呢?
    夏火看出了唐风内心的不舒服,轻声笑道:“没关系,最少我现在相信中医了。”
    唐风“恩?”了一声,疑惑的看向夏火,随即明白了夏火的意思,看来必然是因为自己治好了她长期的痛经,所以才让这个女人相信中医了吧。
    夏火脸色微微一红,随即恢复了过来,说道:“中医终究有复兴的一天。”
    唐风使劲的点了点头,说道:“等到那一天,这里将成为所有病者的福地,也将成为所有中医人的圣地。因为这里躺着的,是一位真正的大医。”
    夏火听着唐风那崇拜的语气,笑道:“我知道了,他是你的偶像。”
    唐风自豪的点点头。
    二人正想往里走去,突然远处传来一阵争吵声,其间还夹杂着机器的轰鸣声。
    唐风和夏火对视一眼,然后一起往争吵处走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