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确实是这样。
明玥大学舞蹈表演浮于皮毛,很多肢体语言都未能明了其中含义,而在深入学习后,她积淀下了扎实思想功底,也更能揣摩韵味。
“所以这四年,我没有答应你爸爸两家婚事。”明岱川再度转回正题,“周自恒……”
他陡然察觉称呼太过生硬,于是改口转圈,喊了一声:“小恒,希望你能够理解。”
自然能够理解,不仅如此,周自恒还道了一声谢。
明玥也软软地唤了一声:“爸爸……”
按照往常,明岱川也是要摸摸女儿的长发,回应她的撒娇的,但这一次他没有,转而上了楼,再度回到客厅时,他拿上了一本户口本。
简单朴实的硬壳本,里面只有薄薄几页纸。
明岱川手腕缩动了一下,指节抬起又落下,眼眸低垂,最后将户口本轻轻地,轻轻地放到了周自恒手里。
“我看了看黄历,后天就是个好日子。”明岱川说——
“把结婚证领了吧。”
……
这一句话对于周自恒的意义,大概等同于上帝对诺亚的赦免,天使对摩西的祝福,一颗苹果给牛顿带来的顿悟。
宛如夜莺的歌声,伴随著十月凉风袭来。
总而言之,周自恒终于得偿所愿。在历经波折,翻山越岭之后,终能抵达胜利的彼岸。
他此刻的心情,就和征服了世界的亚历山大大帝,据有万里山河,在恒河边界纵马扬欢一般喜悦。
而当他牵著明玥的手,捧著两张结婚证走出民政局的当口,这样的心情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周自恒毫不掩饰自己霸道的行径,大抵是因为已经结婚,更加得寸进尺,把两张结婚证揣进了贴身的口袋里,还冠冕堂皇向明玥保证:“我会好好替你保管。”
明玥也喜不自胜,因此对他的话深信不疑。
民政局就位于南城老城区的小巷街角,沿河街坊错落,和十年前几乎一样,宽大篷布撑开,不仅遮阳也挡雨,秦淮河汩汩向前,浪花拍打青石码头,而河上一弯石板拱桥,见证了他们所有的青春。
十月长假,桥上有情侣穿行,明玥甚至望见了一对穿著南城一中校服的少男少女,骑著自行车,慢慢悠悠地顺著坡往下。
像是一架连接过去与现在的桥梁。
明玥看到了很久以前的他们。
他们也曾是骑著单车谈恋爱的青涩男孩女孩,而此刻,却已经变成拿了结婚证的亲密夫妻。
明玥只是望了一眼自行车,周自恒就心有灵犀地明了她的想法,很快买下了一辆黑白相间的单车,长腿蹬著脚踏,轻轻一划,便停到了明玥的眼前。
初秋仍有灼灼热烈,周自恒解开了衬衫的两粒扣子,回想青春,对著明玥吹了一声口哨:“明姑娘,走了。”
他装出漫不经心的模样按了按铃铛,催促明玥,直到明玥坐上单车,周自恒才又说:“这是我曾经载你的单车。”
他驶过石桥,石桥宽敞,两侧雕花栏杆秀丽,桥下画舫行船。
周自恒捏了捏她的脸颊:“这是我们曾经走过六年的路。”
他驶过小巷,小巷七拐八绕,老旧建筑与新式高楼参差掩映,咬喝与叫卖声此起彼伏。
周自恒又转过来偷亲了她的嘴唇:“这是下雨天我曾经背你走过的街道。”
这段熟悉的路的尽头,是熟悉的南城一中,校园宁静宽广,绿树成荫,翠意盎然,周自恒把她带到了教室。
“这是我们曾经待过的教室。”不用周自恒开口,明玥就同他说起了话,“我坐在第三排,你坐最后一排,你上课老是偷看我,让我不能专心听课。”
假期教室空旷无人,门锁紧扣,一排排空空的座椅却也能唤起回忆。
蝉鸣好似一段协奏曲,与风声交织,场景似乎半分未曾改变。
明亮的额窗户上映出来的人影却没有穿著校服,面孔也已经有了悄然的改变。
周自恒欣然笑,并不反驳明玥的话,但他同时也转换话题,谈起一件小事:“我当时就是坐在这里,写了一篇作文,那是我第一次拿到了除了及格以外的作文高分。”
他语文不好已经成为全年级的笑话,作文常常马屁不通,而在年逾花甲、教学态度严谨的武老师手里,他的分数更加惨不忍睹。
高中生的命题作文翻来覆去不过几个大块,武老师也老生常谈,出了一道《xxx,我想对你说》。
他不指望周自恒能拿出什么好文章,只求语句通顺,但周自恒却让他刮目相看。
“你写了什么?”明玥顺著他的话题询问。
“《明玥,我想对你说》。”周自恒摸著口袋里的结婚证,忆起流年,居然对这篇作文,尚能算得上是记忆犹新。
“卿卿吾妻亲启:
今天,是我七十岁的生辰。回首往昔,我们远远走出不止半生,也许时光即将在未来的某一天终结,所以,明玥,我想对你说——”
周自恒开始口头叙述这篇文章,而明玥一瞬间也回想起,武老师在毕业晚会上也曾经说过,这篇作文让他印象深刻,其中很有老夫老妻的感觉。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呢?大概是周自恒以七十岁的口吻记事,好似在他的作文里,他们就已经走过了漫长的岁月。
“我已经七十岁了,白发苍苍,皱纹满脸,我不再年轻,弯腰驼背,言语喋喋不清。”
“我已经七十岁了,常常会做梦,梦见我们少年的时代,醒来你在身旁,却也像梦一场。”
“我已经七十岁了,会有坏脾气,坏心情,因为固执暴躁,是一个不讨人喜欢的老头子。”
“我常常会忘记一些事情,也会突然间觉得若有所失;我常常会重复上一秒我说过的话,也会忘记我曾经说过的言语;我常常不记得回家的路,也会忘记给家里打去电话。”
“但明玥,我还记得你。”
“我还记得你的头发曾经是黑色的,如今白了也很好看;我还记得你是学舞蹈的,如今跳不动了也是一个优雅的老太太;我还记得你是长得很漂亮的,如今睡意昏沉也美丽如昔。”
“……”
“我还记得,我是喜欢你的。”
“我以前常骑著单车载你,如今载不动了,我就拄著拐杖搀著你;我以前常惹你流泪,如今说不出大话了,我就说笑话逗你;我以前常给你买奶茶,如今你不喜欢了,我就买了自己喝。”
“我一直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一些爱情如同宿命般无从逃避,不可取代,色授魂与,须以性命相拼。”
“在我七十岁的时候,已经看过了人世风雨,我明白一件事,也知道喜欢就是那样,和第几次无关。”
“所以如今我已经七十岁了,却还记得初恋就喜欢著的你。”
“明玥,以上这些,就是我想对你说的,所有的话。”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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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写到这里,就只剩下一个尾声,这篇文历时长达几乎四个月,说实话,睡觉觉没想到会写这么长,也没想到会有这么多读者看。睡觉觉不是一个全职作者,在三次元有自己的事,因此,长篇小说耗费了睡觉觉很多自由时间,而我本人码字不快,常常四千字的更新要在电脑前呆四个多小时,室友都说,“哇,你都不出门的吗?你不觉得待在电脑前很不舒服吗?”诚然会的,所以睡觉觉也因为生病一度断更,或者总是请假,而又因为你们的留言打起精神,继续在键盘上敲敲打打。很谢谢你们对睡觉觉,对《月亮》的包容。
这是一篇关于“爱和梦想”的老旧俗套的故事,很多人也说睡觉觉爱炖鸡汤,是啊,可是还是那句话,生活已经很艰辛了,小说里就要甜甜甜,圆满一点,我会坚持这个主题不动摇,带给你们更多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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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我们每个人都成为更好的自己。
☆、第119章 直至长风沙(一)
第一百一十九章.
若论起一月间, 南城轰动全城的大事儿, 非周明两家女儿婚嫁典礼莫属。
整座古城在时隔近几百年后再度满带红妆。
从栖霞山脚到秦淮河畔, 每一顶画舫都笼上了红色的轻纱, 每一根石柱都挂上了明媚的灯笼,每一段长街都点缀了绣满祝福的锦缎。
张灯结彩,彩绣辉煌。
十里红妆, 莫过于此。
空运而来的玫瑰经由花艺师的巧手布置在婚车经行的路上,彼时恰恰是新雪初霁, 山峦峰顶尚有晴雪,而沿街却有八十万朵热烈而娇艳的鲜花盛放——
恍若春日都提早到来, 空气中都是馥郁的芳香。
满城都是随著凉风飘摇招展的红绸, 印著双喜的灯笼与沿途不绝的玫瑰相互呼应。
五步一貌,十步一景。
而由明家别墅到盛光酒店的这一段路更加被装饰得好似加长的红毯。
层层密云被晴日拨开, 天光便如同流泻的瀑布, 沛然而下,一方蓝天被染得湛然明媚。
周自恒就站在红毯的尽头, 等待著属于他的新娘的出现。
冬日设宴在室内,周冲挖空心思布置会场, 提前一周就暂停了酒店营业, 大厅被此起彼伏的红色帷幔围拢,簇新的双喜在每一个角落都能瞧见。
乐曲声悠扬流转, 周冲也哼著小曲招待来访宾客。
何董事携著重礼而来,饶是见惯了大场面的金融操盘手,也忍不住夸赞道:“大周总真是大手笔啊!”
大抵是人逢喜事精神爽, 周冲较寻常时候更要英俊潇洒几分,穿著笔挺西装,忙活著也没时间抽烟,面上却依旧乐呵呵一片,摆手寒暄:“哪里哪里……”
他话是这么说,语气却不见得半点谦虚。
周冲素来是个爱炫耀的人,一点点成绩要嚷嚷地天下皆知才好,而今时今日,是他唯一的宝贝儿子结婚,关乎著老周家传宗接代的大事,是血脉沿袭的象征,十里红妆周冲都嫌少,恨不能把一座城都挂上大红喜字。
何董事揣摩周冲心思,相当上套地说了些好听的祝福话,类似于“早生贵子”“三代同堂”“儿孙满堂”一类的辞藻。
这些漂亮话,就算已经听了一早上,周冲也不会觉得腻味。
周冲活到五十岁,见过风浪波折,也享受人生乐事,厮混十里洋场的肆意不再,他如今最大的企盼,便是能抱上一个粉雕玉琢的金孙孙。
因为存有这番心思,周冲将何董事带到周自恒身边,好叫周自恒也听听“早生贵子”的劝告。
何董事笑容可亲,周自恒却心不在焉。
面对宾客一箩筐的祝福语,周自恒只是点头再点头。
他不但没有心思搭理何董事,甚至都没有闲工夫打理受他邀请,为他挡酒的四名伴郎。
周自恒滴酒不沾,岑嘉年却酒量惊人。
因为肩负重任,岑嘉年颇有自豪感,于是也开始调侃起心神不宁的周自恒:“我说横哥,迎个亲而已,紧张成这样,不至于吧?”
有多紧张呢?
周自恒先前是等在厅堂的,尔后坐立不安,等在了大门口,最后实在忐忑万分,直接在路边翘首盼望。
周自恒也自知今日情绪调整不当,但毕竟是人生大事,娶妻洞房头一遭,焦急一些也是在所难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