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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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转个圈圈,撒个花花~~
☆、第65章 十六君远行(一)
第六十五章.
时间进入五月末, 太阳射向北回归线, 白昼被拉长, 温度也升高。端午临近, 赛龙舟的好手从秦淮河河床淤泥里挖出龙舟。洗净沙垢,这样一艘朱红的木舟就日复一日地在河面上划来划去。
周自恒目前的生活也像是一艘木船,安静平稳地在海面上航行, 以相同的规律和作息,日复一日地循环。
和破晓同往, 和明月同归。
但周自恒满足于这样的生活。
没有了逃课的自由,没有了打架斗殴的肆意, 没有了酒吧的热闹, 他逐渐拥有的,是堆积如山的资料, 是浩瀚的题海, 是来自师长的夸赞。
他逐渐变成了一个充实的自己。
偶尔他也会想著放松,想著“既然这么辛苦, 那干脆放弃好了”,许许多多的消极心态会涌上他的心头, 但他并不愿意做一个生活的失败者。
明玥近来总会在晚自习小睡一会, 周冲替他买的牛奶堆了一个储物间,他期待每一个清晨看到明玥的笑脸, 也期待每一个夜晚听到周冲一句喜滋滋的“儿砸回来了啊!”
这些所有的一切构成温暖又璀璨的光,破开迷在他身上的重重雾气,叫他能瞥见一丝未来的迹象。
周自恒在为一个, 他想要的未来而奋斗。
这个未来里,要有明玥,有周冲,具体的模样,周自恒并不能很好的描绘出来,甚至还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景,只有一个模糊的轮廓。
但即使是这样,周自恒依旧会在想到时,不由自主地笑出声,尔后打起精神,拿起笔,继续钻研一道一道高考题。
他并不午休,中午日光近乎纯金,射进窗,稀疏斑驳的光影就落在他的发上和脸上。
发微短,衬出他一张精致如玉的脸,光影分割如同电影画面,实在是很干净沉稳的一个男孩的模样。
好像变了一个人。
白杨趴在桌上这样想。
他并不认为周自恒在过日复一日的重复生活,周自恒驾驶的木船一日大过一日,激起的水花也一日大过一日,他身上那些扎人的刺似乎被收敛,浮躁的气质也被洗去。
他已经是一个一天天长大的周自恒了。
当上帝赐给你荒野时,就意味著,他要你成为高飞的鹰。
周自恒已经是了。
白杨垂下了头,翻了个面,向著另一侧,孟芃芃笔直的背影好似是这个教室的中心。
她穿著薄薄校服,头顶有一扇电风扇,吹得衬衫有规律地起伏,短发只到耳垂下方一点,露出幼细的一截脖颈。
她很瘦,脖子也纤细,白杨总会想她的身体能不能担起一颗超量级的脑袋。
每个沉睡的少年都好像一直稚嫩的雏鸟,当蒙在生命里的黑布被掀起一角,露出一抹刺眼的天光——青春,就这样被惊醒了。
对于白杨来说,那抹天光就是那个一月隆冬季节里,一间明亮开阔的教室,一个名叫孟芃芃的女孩子,把数学试卷递向他的一瞬间。
白杨记得她嘴里吐出的清冷干净的气息,记得那不过0.1秒的触碰,记得她素白的脸好似热腾腾肉包子的皮,记得孟芃芃对他说过的,和著风声的掠过他耳边的每一个字。
白杨再次回忆起那一个瞬间,不知不觉,午休就已经完全过去。
他一直愣愣地盯著孟芃芃的背影,孟芃芃好似有了些察觉,回头看了一眼,又平静收回视线。
这一段目遇很短暂,又好像很遥远。好像一个在看上辈子,一个看下辈子。
永不相叠。
白杨叹了口气,微不可查。
暗恋是一种礼貌,暗地里盖一座城堡。
这座城堡不被任何人瞧见,却坚固地盘踞在心巅上,风吹雨打,也不曾飘摇。
白杨起身,和周自恒说一句:“老大,水壶给我,我去打水。”
他的水壶是满的,而恰好,周自恒的水壶也是满的。
周自恒抬起头,把笔放了下来,正好对上白杨还未来得及掩饰的失落和尴尬。
为什么要去打水呢?
因为白杨会挑孟芃芃边上的过道走,来回,能路过孟芃芃两次。
就为了这短促的,衣角相互擦过的,两次……
极幼稚,又极可爱;极傻气,又极固执。
周自恒窥破白杨小心思已久。
他直直地望著不安的白杨。比起上一个五月,白杨瘦了一些,但也只是一些,比起常人来说,他依旧很胖,眼下挂著两个大大的黑眼圈,胖乎乎好似一只可爱熊猫,头低著,手绞著,不敢再做言语。
周自恒没有挑破白杨的心事,他只是打开水瓶瓶盖,一口气,将一壶满满的水喝得干干净净。
他手指很修长,象牙白色,握著水瓶,阳光下近乎透明,血液在底下晕开。
白杨下意识地看向自己的手,肥肉堆成圈,五指没有缝隙一般。他把手缩到了身后。
周自恒并不渴,一瓶水喝完,肚子有些饱胀,但他没有显露出烦躁,只是把空荡的水瓶再递给白杨。
他手指揩了揩嘴角的水泽,挑著眉,又笑著扬扬下巴。
这一幕让白杨想起很久以前。
他还是个被收保护费的圆球,周自恒站在巷口,整片天光好似只打在他一个人身上。
白杨没有接下这一支空水瓶。
“小肥羊。”周自恒喊他。
“嗯?”白杨坐立难安。
“我以前和陈修齐说过一句话,现在也送给你。”周自恒把水瓶放下,靠著墙,“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等待是最矫情的自海。”
他穿黑色衬衫,五官分明,从额头到下颌每一寸都像是精雕细琢,最引人注目的是一双眼睛,眉骨深邃,瞳仁漆亮深黑。
无端叫人信服。
白杨呆呆看著他。
上课铃声响起之前,白杨应了一声:“哦。”
周自恒并不知道白杨这一声【哦】代表的含义,只是这一个傍晚,跟在他屁股后头打著圈圈的白杨不见了踪影。
南城日落。天幕染著微醺的桃花色,云朵好似鱼鳞层层铺开。
明玥替周自恒拿著水和外套,站在操场边沿。
五月末,年级篮球赛开幕,周自恒被邀请著加入班上篮球队,周自恒欣然应许。
明玥觉得,这是周自恒变化的另一个方面。
周自恒孤傲,更多的时候独来独往,除了白杨,几乎不与班上任何男生交好。他的姿态摆的高,自然也没有人主动亲近。连打篮球,都是独占一个场子,蛮横霸道,不与人相让。
但他如今很容易就融入男生群体之中,在球场挥洒汗水。
傍晚是团队训练。
周自恒生的高大,投三分球很精准,团队合作欠缺,但他很用心地在和其余人配合,认真谦虚的态度挑不出一丝一毫的错处。但他身上的傲气不消,特别的气质让男生不由自主地以他为首。
斜阳把球场上男孩的身影都拉长,鎏了一层金边。
周自恒是这其中最耀眼的存在。
再次投进一个三分球,明玥听到一群女生的欢呼和叫喊。
明玥并不认识这些女生,但她知道,这些欢呼和呐喊一定是投向周自恒的。
有一点自豪并著酸涩一起涌上心头,明玥咬著红唇,小力地跺了跺脚,也大喊了一声“加油。”
她嗓门不大,很容易就被盖过去,但细细糯糯的声线依旧叫周自恒辨认出。
明玥站在场边,亭亭玉立,抱著他的外套和水杯,给他说加油的时候,甚至小小地激动地跳跃了起来,黑色的长发也上下晃动。
视线再往下,是她白生生的细细小腿,□□在空气里。
周自恒拧了拧眉,打了个暂停的手势,旋即跑向场边。
他向明玥跑来,明玥有些疑惑,四周看看,再歪著脑袋眨眼:“怎么了?”
“忘记给你抹花露水了。”他脸上挂著晶莹的汗珠,白皙的脸带著运动过后的红潮,头发也微汗湿,贴在鬓角,越发衬得一双眼睛黑亮如琉璃。
他只是很轻地说著这句话,自然而然地从明玥手中外套的口袋里,翻出一瓶便携的花露水。南城夏季多蚊虫,明玥皮肤细腻,常被咬地惨兮兮,又不敢挠,生怕留疤。
明玥尚未来得及言语,周自恒就蹲下身,从她的脚踝到膝盖上方,仔仔细细地喷著花露水。
他低著头,明玥只能看见他黑黑的短发,顶端一点硬发立著,随著他的动作摇晃,晚霞还未完全褪去,余晖落下的橙色光芒在他发间跳跃。
“周周……”明玥不由自主地唤了他一声。极小声,像是羽毛扫在云端。
“嗯?”周自恒抬头,手下动作不停,应了一声。
明玥直直撞进他的眼底,被一抹温柔神色缠住。
她忘记言语,未几,周自恒又低下头,替她把膝盖窝也喷上花露水。
他已经长到187厘米,如今弯著腰曲著腿,矮矮一团,有些委屈身量。
铺天盖地的晚霞,宽阔的操场,上下弹跳的篮球,操场边的人,好似一瞬间都成为陪衬。
明玥因此心跳飞快。
周自恒没有发现她的脸红,因为他也很是紧张,按著花露水的指尖都有些颤抖,不慎之间,会稍稍触碰到她凝脂一般的皮肤。这是他第一次如此近距离触摸到她的一双腿,因为常年练舞,修长而笔直,玉笋一般,脚踝更是小巧精致。
明玥扭动了一下脚踝。
周自恒并不敢多加触碰,也不敢再看。
起身。
“谢谢……”明玥期期艾艾。
“要记得看我一个人打球。”周自恒笑了笑,“明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