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牺牲自己
辛史见保安前前后后分布不一,显然当头儿的让马仔在前面挡子弹,自己拿着冲锋枪却躲在后边。
他悄悄绕到一个保安的身后,用枪托砸碎这家伙的脑袋,夺下冲锋枪便朝前面的保安一阵狂扫。
那五个人看似全都倒了,但他是绝对不放心的,冲过去逐一检查,果然发现两个装死的,便用匕首挑断他们的手脚,然后又回到库房。
林文急道:“你还要干嘛?”
辛史回答:“所有箱子我都要看一看,拍照取样。”
田毓秀也回来了,还握着手机。
林文便说:“正好,你赶快拍照!”
又招呼两个手下从箱子里各取出一件材料,以便日后作为佐证。
辛史在五个箱子里找到了装备无人机的电子设备,这些全都是军用产品,能够结合卫星定位,指挥无人机对目标实施侦察和打击,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
“这些卖国的狗辛八!”
辛史最痛恨出卖国家利益的人,不仅嘴上骂人,眼里更是充满了憎恨。
还有最后一个箱子没打开,林文却催促道:“快走吧,我好像听到外边汽车的声音,这些家伙全是亡命之徒!”
要是全都走了,明天咱们全都会被通缉的!”
“不可能吧?”
林文道,“我们是警察!”
辛史冷冷一笑,说道:“你还打算立刻就把证据交上去吗?市政府的秘书长是这伙间谍组织的重要成员,所以d市的警察局我信不过,你们也千万别交给d市的警方。
若回到a市,只怕局长已经被刘海波拉下马了。”
三个警察既震惊又感到不可思议。
还是田毓秀反应比较快,问道:“那怎么办?去中央吗?”
辛史道:“先躲起来,再找个机会把证据递到中央去!毓秀,你是本地人,对这儿熟悉,赶紧带大家隐藏起来!”
说完,他离开库房,朝大门口冲了出去。
众人明白了,他这是要牺牲自己来保全大家。
明天,他也许就会成为警方的通缉犯。
走吧,不要辜负了他的苦心!众人跟在他的身后快速冲出了仓库,与他分道而行。
很快,他就与几十个持枪歹徒交火了,对方居然还有手榴弹,扔一颗过来,就在距离他不到两米的地方,逼得他赶紧卧倒,轰得一声爆炸,弹片四散飞射,有一块正好打在他的腿部。
他撕下衣襟迅速包扎了伤口,然后且战且退,敌人则穷追不舍,一直到江边,他纵身跳了下去,密集的子弹便雨点般噼噼啪啪地打在水中,但他已经顺流而下,去得远了。
次日凌晨两点,d市警察局紧急发布了通缉令,悬赏50万缉拿徐峰。
由于仓库现场的保安全部死亡,尽管警方还发现了其他人的脚印,却只能锁定辛史,这也正是辛史为什么那么凶狠杀人的原因。
他顺流而下到了一片树林,仰望夜空,见月亮处于正中的位置,知道此时在零点左右。
生一堆火,然后用烧红的匕首将弹片挖出来,再将创伤口变为烧伤,接着就在篝火旁歇了一会儿。
今晚还是自由的,但过了这个夜,他就会变成逃犯,四处飘零。
得好好利用这短暂的时光。
首先,是去取钱,取出五万块钱也不知够不够,但取得多了带在身上也不方便。
其次,买一台笔记本和无线网卡,从此手机不能再使用,以免被人定位。
最后他去到罗芳菲居住的小区外,远远地看着罗芳菲居住的房子,只停留了一会儿便转身离开。
他想,警方干他警方的事,爷爷玩爷爷的。
眼下必须找到金鹏,了解更多的情况;当然,由于行踪暴露,不排除唐玉杰也在盯着他。
既然这样,何不会会这个女人呢?凌晨三点多,唐玉杰忽然从睡梦中惊醒,因为她听到了门锁被撬开的声音。
她坐起来,冷冷一笑说道:“你果然来了!”
黑暗中,辛史出现在她眼前,帮她点亮壁灯。
“连灯也不开,是为了省电吗?”
辛史在她身边坐下,看着她那张美丽的脸,又说:“你给外国人做事赚了不少钱吧?是准备买更大的房子更豪华的汽车,还是移民到国外呢?”
“你什么意思啊?”
“哟,别告诉我你不承认,既当婊子又立贞节牌坊,真够贱的!”
唐玉杰立刻抓起手枪指向他的脑袋,冒火的眼睛几乎随时可以杀人。
“你知道还敢来?信不信我现在就可以杀了你?”
“你试试看呀!”
辛史嘿嘿一笑,右手忽然握住一把子弹啪嗒啪嗒地掉了下去。
唐玉杰感到吃惊,也不知道辛史如何卸掉她手枪里的子弹,动作之神速,简直如同鬼魅。
辛史道:“你很好奇是吗?那爷爷我就告诉你吧。
当我进来的时候,你其实有点紧张,所以一直在盯着我,而我就趁你不注意把子弹退了出来。
这点小儿科我几年前就学会了,还亏你参军过,失败啊!”
唐玉杰把枪放下,冷冷地说:“那又怎样?至少我知道你的过去,我只要告诉董永升,他一定会倾尽全力杀了你!”
“我要杀他早就杀了!”
辛史似笑非笑地看着她,伸手去撩她的头发,说道:“就像你,我要杀你,刚才也可以动手了。”
“唔?这么说我对你来有利用的价值是吧?”
“没错,不如咱们做个交易吧,告诉我,出卖雪狼突击队的内鬼是谁?”
“那我能得到什么好处呢?”
“保护你安全离开华夏国。”
唐玉杰哈哈一笑,说道:“我偏不告诉你,让你死不瞑目!你也不想想,你现在已经是通缉犯了,还有资格跟我谈条件?滚吧!”
“好啊,既然你想死我也不拦你。”
辛史的眼神里忽然现出冷峻与疯狂,说道:“我来的另外一个目的是要告诉你,你和你身后的这个间谍组织,死期到了!”
说完,他起身离开。
才走了两步,唐玉杰便迅速往弹夹里压了一发子弹,不料辛史比她更快,一只飞刀射来,她赶紧向左闪避,接着又有三只飞刀射来,她立刻扣动扳机,子弹与其中一只飞刀相撞,擦出剧烈的火花,第二只飞刀则打在她的手腕,第三只飞刀更绝,直接钉在了她的左眼。
枪声与惨叫声一前一后,很快就惊动了这个小区,也注定将成为这个小区第二天议论纷纷的焦点。
他白天就一直在监视金鹏,发现此人离家以后就去郊外的a工厂,晚上去梨花夜总会,三点一线,行踪简单得就跟白领一样。
他怀疑,此人会不会就是秘书长的弟弟吴登权呢?金鹏在夜总会呆的时间不长,只有一个小时,然后就回家了。
而从警察局到梨花夜总会的路程大约12公里,徒步过去,绰绰有余,只不过具体是哪个人,他无法锁定。
为了方便寻找,这夜总会是必须进去的,所以还得换一身装束。
他大摇大摆地走进斜对面的商场,搭乘电梯去到四楼的服装区,挑了一套西装就去试衣间换了。
这时,一个档主认出了他,圆圆的眼睛睁得又大又亮,在张嘴将要大喊大叫的一刹那,辛史用一叠钞票塞住了她的嘴,说道:“这是价钱的一倍,都给了,要是还敢多嘴多舌,你的钱没有了,命也没有了,知道吗?”
在警方的通缉令说明中,他被描述成杀人不眨眼的魔鬼,这番话又怎能不叫档主心惊胆战?档主点了点头,把钱抓在手上,为他开具发票,默默看着他离去。
有了这身名牌服装,进了夜总会就是人模狗样,立刻有一位服务生迎上前,问他是要喝酒还是直接叫小姐?“我是来赴约的。”
辛史道,“金鹏请我来的,他在哪儿?”
“金鹏?”
服务生嘀咕了一句,说道:“不认识。”
“他每天都来这儿的,你们的老顾客,你会不认识?”
“老顾客的名字我都知道,但确实没这个人。”
辛史看他目光清澈,不像是撒谎,难道金鹏真的只是个化名?“这样,你把老顾客的名字都我说一下,或许我就能知道是谁了。”
服务生笑了笑,说:“这涉及的顾客的隐私。
先生,您可以打电话给那位先生,让他出来接您。”
辛史故做神秘地说:“我手机放在公司了,来这种地方是不能让老婆知道的,你小子懂吗?”
“哦哦,晓得晓得。”
服务生连连点头,却丝毫没有妥协的意思。
辛史于是随便看看,见到一个穿着黑色吊带裙的小姐从柜台后边出来,便指着她说道:“那就先让她来陪我喝几杯酒吧!”
“好的。”
服务生朝那小姐叫道:“兰兰,这位先生请你!”
妈的,这女人居然也叫兰兰,不过姿色还挺不错,重要的是她的胸与孙兰兰有的pk。
两个人开了一个包间坐下,服务生为他们送来两个大酒杯,满满的威士忌,要是没酒量的人喝下去,一杯就能醉倒。
兰兰喝了一大口,面不改色,看着辛史只是在笑。
辛史道:“你就不问问我怎么称呼吗?别告诉我你是新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