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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第四十七章有惊无险

      辛史狠狠地咽了口吞没,说道:“咱们说吃的,怎么就扯到男人和女人了呢?”
    兰兰扑哧一笑,俏脸微微一红。
    辛史就爱瞧她这表情,不禁多看了一眼,可就是这短短的一瞬间,一辆逆向行驶的跑车就忽然飞来,兰兰大声尖叫,赶紧闭上了眼睛。
    辛史迅速调转方向,与那车擦边而过,辆车相距近在咫尺,只要再慢一点,恐怕就得车毁人亡了。
    黎美也不禁捏了一把汗,嗔道:“相对速度五六百,你是活腻了吗?刚才还説你们男人的坏毛病,真死性不改!”
    兰兰拍了拍胸脯,长舒了一口气,转头对黎美说:“你就别怪徐大哥了,只是有惊无险而已。
    以前在飞机上,有可乘客还在玩手机,差点就害得所有人跟他一起陪葬了,那时候才叫做惊险呢!”
    黎美白了她一眼,道:“就你什么都觉得他好!要是有一天他保护不了你了,你该怎么办?”
    “那我也怪他。”
    兰兰微微一笑,坐了回去。
    辛史为刚才的疏忽感到愧疚,说道:“是我错了,以后绝不再让你们担惊受怕。”
    兰兰却似乎没听到他的话,盯着远处波光粼粼的湖面不禁一声惊呼:“好美!那就是野鸭湖吗?”
    黎美摘下眼镜,也朝那个方向望过去。
    金光闪耀的湖水与蓝天连成了一片,浩瀚无垠,简直就是大海呀!“我在d市呆了那么久,居然没听说过这个地方!”
    辛史把车开到一处平地,说道:“咱们到了,这儿就是野鸭湖,d市最美的地方!”
    兰兰与黎美都下了车,见到岸边有许多芦苇,而在湖面,似乎还有几个小岛。
    “钥匙有船就好了。”
    兰兰道,“真想到湖心去看看。”
    黎美却很谨慎,说道:“我们对地形不熟,别到处乱跑!”
    “没事儿,我熟啊!”
    辛史说着,领着两位美女走到岸边,将芦苇丛拨开,露出一只小船。
    “我早准备好了,上来吧!”
    “徐大哥真棒!”
    兰兰笑着,第一个跳上了小船。
    黎美则冷冷地问:“原来你是早有预谋的呀!”
    辛史似笑非笑地回答:“一点惊喜而已。”
    黎美把长长的裙子卷到大腿,夕阳下,玉肌像被镀了一层金,显得神圣而辉煌。
    辛史心想,如果他是画家,一定要将黎美这迷人的双腿画下,也许无数男人都会终生难以忘怀。
    水波荡漾,辛史摇着双桨,奋力朝远处的小岛前进。
    夕阳已经有一半沉到了地平线下,兰兰正考虑今晚要吃什么,忽觉得船底下似乎有东西在撞击。
    起初她以为是鱼,但持续不断,便不得不令她诧异了,转头问身边的黎美:“你有没有感觉船底下有东西?”
    “的确是有东西,不会是鱼吧?”
    黎美的目光,与兰兰的目光不约而同地望着辛史。
    辛史道:“食人鱼。”
    “啊?”
    两个女孩都是一惊。
    黎美朝睡眠一阵张望,忽见身后浪花不绝,上百条鱼一直在狂追。
    下车的时候,辛史带了一箱腊肉,她于是抓了两根扔进水里,辛史叫道:“别!”
    可是太迟了,腊肉一到水面,那些鱼便跳起来争夺,大嘴一张,满是锋利的锯齿。
    有两条鱼被同伴排挤,一个翻身跳到了船上,其中一条正巧就扑到兰兰的脚边,吓得她大声惊呼:“徐大哥,我被咬了!”
    辛史忙放下手里的活儿,抽出匕首扎进鱼腹,那鱼却死咬兰兰不放。
    辛史只得双手一起开工,将鱼嘴小心翼翼地掰开,却已经咬下了一块皮,疼得兰兰浑身发抖。
    辛史用随身携带的消炎药给兰兰快速敷上,包扎,本想赶紧去摇桨,却发现小船被鱼群包围了,密密麻麻,每条鱼都像发了疯一样拼命撞击船舷,使得传神摇摇晃晃。
    黎美的包也带了一把小刀,用这把刀扎进另一条鱼的腹部,那鱼张开了血盆大口拼命挣扎,逼得她赶紧连刀一块儿甩进了水里。
    “有你这么笨的方法吗?”
    辛史道。
    “你还好意思说!”
    黎美说着,与兰兰各有双手使劲按住船的两边以保持平衡,可船却晃得越来越厉害,一会儿左倾,一会儿右斜,有好次她们的双手差点就被鱼嘴给咬了。
    “徐大哥,赶紧想想办法呀!”
    兰兰叫道。
    辛史撑着双桨,眼看是冲不出包围圈了,既然如此,倒不如拼了!
    而黎美又何尝不感到紧张呢?但她更了解辛史,知道此时此刻辛史最需要的是鼓舞。
    于是她大声呐喊:“加油,徐峰!加油,徐峰……”兰兰受到启发,也跟着大声助威。
    辛史听到两位美女的鼓励,行都更加神速,尽管有几条鱼已经咬到了双足,但他依然成功上岸。
    接下来要做的,就是砍下芦苇,将苇杆削尖,一支一支地刺向那些还守在岸边、张开锯齿大嘴的鱼。
    这些苇杆就像箭一样精准、神速,有的自口直贯鱼腹,有的从两边刺穿,在几分钟的时间里,辛史弹无虚发,射出67支苇杆,杀死67条鱼,岸边的浅水迅速被鱼血染红,一大片尸体被活着地同类争抢,那场面实在是触目惊心。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辛史知道,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如果天黑,那么浓浓的夜色将妨碍然的射击,而黎美和兰兰还在船上等着,她们会害怕的!如何才能最大限度消灭这些可恶的食人鱼呢?辛史想到了火攻。
    他从汽车的备用油箱倒了两升的油,然后再杀几条鱼,将尸体串起来,浇上汽油,抛向鱼群。
    众活鱼蜂拥而上,辛史将剩余汽油全都倒入水中,然后点着一支芦苇扔了过去,嘿嘿一笑:“去死吧!”
    漂浮在水面的汽油迅速被引燃,进而烧成了一大片,食人鱼仓皇逃窜,却又如何躲得过火势?跳着游着挣扎着,在火光的映照之下,波涛汹涌,浪花飞溅,原本平静的湖水成了成了几百条恶鱼的火葬场!辛史再砍几十只芦苇,削尖了抱成一捆便跳入水中。
    他选择的这片水域没有火海,但有许多四散逃窜的食人鱼。
    他一一射杀,打光了芦苇杆便用匕首,一边快速游向小船,一边同身周的敌人战斗,老实说,这可比数月之前对付鲨鱼群要困难得多,因为鲨鱼虽然凶猛但体积庞大,要攻击它们的软肋也容易。
    可这些鱼也就半个屁股那么大,行动迅捷而灵活,冷不防就被咬掉了一块皮,接着再被咬上一口,那疼痛比挨枪子儿还厉害。
    但越是这样,辛史的战斗力就越是强悍,眼神里始终充满了面对敌人的冷酷与疯狂。
    记得当年在丛林与狼群作战时,他采取的战术就是进攻进攻再进攻,以快于对手十倍的速度闪电出击,而且每次攻击都必须命中要害,绝不给敌人还手的机会。
    结果,十几只狼都是一剑封喉,匕首则是越磨越利,在冰冷的夜色中闪耀着血光。
    如今,这只匕首已经跟随他五年了,在湖水中同样大显神威,划出一个又一个英文字母,将凶猛的食人鱼开膛破肚送给死神。
    天色暗了下来,将鱼腥味四处飘散。
    辛史手刃最后几条鱼,完全靠的是感觉。
    有一条鱼似乎没有死透,张着大嘴狠狠咬了他的小腹,那痛苦的滋味如同被敌人打上一拳。
    妈的,以前都是老子这样收拾人,现在反过来了,操!难道是报应?他把那条鱼使劲一扯,鱼身被抛向半空,又被他的匕首刷刷几下,霎时间粉身碎骨。
    当敌人完全被消灭的时候,他紧绷的神经并不敢松弛,只是冰冷与疯狂渐渐褪去,在满是鲜血的湖水中快速游向小船。
    “徐大哥!”
    兰兰兴奋地叫了起来,眼里还闪烁着泪花。
    黎美却还是冰冷如常,但这毕竟是她第一次欣赏辛史同敌人搏斗,那神一样的勇猛与气魄,必将永远烙在心里。
    两个美女将他拉上小船,本来还打算一人撑一支桨,他却摆了摆手,把脸上的水擦了一下,说道:“我还行,你们都饿了吧?咱们快点到小岛,美美地吃一顿烧烤!”
    “可是你的伤……”辛史打断兰兰的话,说道:“我全身湿透,包扎伤药是没用的。”
    双手摇动船桨,像打鸡血一样变成了螺旋桨,飞速划向离他们最近的小岛。
    虽然是小岛,却也有几千平米,而且岛上有沙石、草地、灌木丛。
    辛史率先登陆,再把兰兰和黎美依次接上岸。
    “我先给你的伤口包扎吧!”
    兰兰说。
    “不碍事。”
    辛史说着,朝灌木丛走去。
    “你们在这儿别动,那里有蛇,我先清理掉!”
    他把灌木一拨,果见一条黑质白章的大蛇盘卧于此。
    正当对方展开的攻击的时候,他匕首一挥,寒光闪烁之间,自七寸以上,整个蛇头被砍下,血淋淋地掉在了地上。
    他接着将所有灌木砍掉,用树枝探入洞穴,把所有毒蛇都逼出来逐一消灭,最后才终于松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