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三章杀灵琉续
余波未尽,剧烈的灵力波动还在的时候,杨阳已经闯进来,手里的家伙事一下下全都招呼到灵琉的身上。只可惜锐利程度不够,无法、像发簪那样对灵琉造成更大的伤害。
“闪开!”董晴憷赶过来,扬手甩出三枚雷鸣针。心随意动,在雷鸣针甩出手的那一刻,控制着当场灵力变化的镇灵珠在董晴憷的意念驱动下马上解除对灵力的镇压……寒光闪过,一声惨叫……
三声雷鸣骤响骤散,灵琉大叫后大笑,在山洞顶里挣扎过后,掉落下来。
董晴憷拉着杨阳退到洞口前,一路血迹都是从杨阳的断臂处流淌出来。
放下杨阳,董晴憷回走两步,已经从手里取出一柄乌金荡灵刀来。凝视灵琉的眸子里看不到任何的色彩,只有浓郁的杀意在告诉灵琉,她必杀的心是多么的坚定和强烈。
“哈哈哈……你要还想着用刚才的法子,我保证被砍掉的不会是手臂,一定是你的脑袋!”
“是我的错,小看你了。”董晴憷冷冷静静的说:“刚才你任由我攻击,把注意力全部放到驱动刀兵上,一旦我放开灵力镇压,你就能第一时间对我进行攻击。”
嘿嘿怪笑,灵琉瞅瞅那边的杨阳,不屑中略有一点点佩服的样子。“不是他替你挡着,还推开你一点,你早被我一刀一劈两半,还能跟我扯三扯四?不过他分寸感不赖,推动你的距离不影响你对我的攻击,自己受的伤也只不过是一段小臂。不过他这样想杀了我,恐怕不是为了什么圣族人族之间的族怨吧?”
“你杀的女人,是他的娘子。”
“搞不懂,只不过是一个生孩子的东西,值得那样拼命?”
“不值得。”董晴憷挽了一个刀花说:“若是为了自己的爱情,那么做什么都是值得的。”
“狗屁爱情,什么都是狗屁,只有实力才是王道!”
董晴憷出刀,简单的直刺,没有开启镇灵珠对灵力的镇压,她决定用凡人的方式来解决他,或者是被他解决。
灵力是天地之源,灵力也是构成天地最基本的元素,因此灵人拥有得天独厚的天赋,他们的身体就是由灵力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构成。虽然镇灵珠对他们的影响不如对灵力来得直接和有效,但是干扰无时无刻,无处不在。
灵人要想摆脱镇灵珠对他们的镇压或者是干扰,只有进入到更高级形态,也就是五星修者之上的层面才可。即便如此,也不能完全消除镇灵珠的影响。因此,魂修的标准配备之一就是镇灵珠。若是没有镇灵珠在手的魂修,根本无法与通过血祭召唤而来的灵通对战,就算是和灵琉这样的灵修对阵,也没有绝对的胜算。
魂之谷内,吴惠之所以能够与小灵通对阵,完全是因为韩灞的缘故。不然,吴惠选择如何死法都是奢求。
可是老天爷还是公平的,任何事情和道理在特定的环境里,都是有利的一面也存在有弊的地方。
灵人的身体强度根本不及人族,更无法与妖族相比较。在镇灵珠的影响下,双方采用凡人对战,灵族人处在绝对的下风,所以灵族制器技艺发达,远远超过人族。通过制造更坚固的衣甲和更锋利的武器来扳回劣势。后来人族通过灵族内的异族人得到了巧手图,才算获得了最后得胜的基础。
灵琉的速度,反应的敏捷程度全部下降到略微强于董晴憷的程度,还有最重要的地方就是,灵琉的衣甲已经被震天珠破坏,一部分身体显露在董晴憷的攻击之下。
灵琉没有办法,只能处在守势,护住自己的弱点与董晴憷僵持着。唐志陌刀尽管锐利异常,不过在没有灵力加持下,与普通锋利的快刀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无非就是个头大一些。
乌金荡灵刀下劈,招式未老之际董晴憷突然舍刀欺身上前,整个人都撞进灵琉的怀里。灵琉措手不及下本能的后退,长柄的唐志陌刀反倒成为累赘,灵琉想丢不甘,也怕董晴憷还有其他的兵器,自己却是点子背,手中只有这么一柄近战武器,剩下的都是需要灵力支持。
董晴憷双手空空,握成拳头,蓄势在身体的两侧,左拳稍稍探出一些,脚下踩着踏天八方步的步伐,尽管没有灵力发挥,可还是比寻常的奔跑快出许多倍来。尤其是此种步伐极度适合兜圈跑桩,于是山洞这种不大的范围内,灵琉的速度在体力的消耗后,开始处在了下风。
越来越近,山洞中的追逐终于在灵琉舍刀的半柱香后结束。
董晴憷瞅准机会,左拳向身后猛拉,腰胯借着左拳向后的力量拧身发力,将右拳送出。右拳顺势击打在灵琉的腰眼上,那处被发簪反复刺过两次的地方。
正在向前跑的灵琉被击飞出去,未及落地眼前突然一黑,竟是那个掉了小臂的人族修者,发簪不知何时到了他的手里。灵琉看到发簪一下子扎进自己的左眼……
震天动地的呼号声才起,腰眼那里再次传来剧痛,灵琉吃不住劲,昏死过去。至此他的一生算是到了站。
杨阳拿着发簪反复的刺灵琉的眼睛,左边右边,右边左边他就不肯换个地方。董晴憷盯着灵琉的腰眼,拳拳到肉,小小的伤口、活生生被打出个坑,最后一拳,董晴憷的拳头完全打进灵琉的身体里。
拽出自己的拳头,董晴憷一屁、股坐下来,绷紧的身体经受不住突然的放松,董晴憷仰头倒下。杨阳是栽倒在灵琉的身体上,失血过多的他在剧烈的打斗后,再也支撑不住。
灵璃,也就是刀火呢?感应到山洞禁制被破坏,他便拼命的向回赶。一路上他都在犹豫纠结一个问题,那就是灵琉这个自己的亲弟弟,是杀还是不杀。
行走在无边无际的木行灵域中,它到底有多大?在这里活着有上千年的王晓薇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