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八章 捋(下)
第五次见面,就是在白玉堂了。我与师弟九死一生从地道里逃出来,谁成想,大气儿都没赶得上喘一口,居然就到了白玉堂,还他娘的成了唐僧肉,九九八十一路妖魔鬼怪,个个都想尝一口。正当穷途末路之际,奎雪与老乔挺身而出,美女救英雄,本以为就此脱离虎口,哪知他娘的又入狼窝,到头来还是被这个女人给算计了。
不过,按照老乔的说法,奎雪这女人也不算是完全的天良丧尽,起码比她哥哥有人性,还知道帮我们争取吃饭和休息的机会。一顿黄汤下肚,总算是睡了个囫囵觉了!
第六次见面,也就是在刚才。这老话常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真他娘的一点没错!原以为经过休整之后,我们彼此之间已经开诚布公,达成共识,团结一致向敌看,建立起了完全的革命友谊。哪知这女人死性不改,再次利用对我的了解,不断以言语诱惑或是相激,猛戳我的软肋,迫使我分散对周围环境的注意力,完全陷入她的掌控之中,最终陷困于此。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奎雪当时并没有进到这间密室,只是利用这里的石墙极其类似于镜面的特质,反射所成的投影诱骗我中计,再加上当时的光线十分昏暗,自然成了她耍把戏的障眼法。
至于她刚才说的那些疯话,实在是难辨真伪,我仔细想了想,唯一具有参考价值的应该是这一句:我嫂嫂死了,我的小侄子失踪了,我娘也病在垂危。再结合当时在西安北站见到的那一老二少一小,如果我能搞清楚奎家这几个人之间的身份关系,应该就能离真相更进一步。
这也是整件事情中最最核心的一部分,光靠凭空猜测肯定是不行的,得有一条线索,肯定会有一条线索,而且这线索就在我刚才捋过的这些事情当中。现在我的脑子里就像是有无数根的线头,乱七八糟地缠成一团,其中只有一根或者几根线头是可以扯动的,只要能找出它们,轻轻一拉,后面的这一大团自然就能被抽丝剥茧。
可是这么多的线头,能解开答案的到底是哪一根呢?
奎雪说她死了嫂嫂,丢了侄子,只有母亲还活着,师弟也说过,他曾亲眼看见过奎雪的母亲霍启云大哭灵堂,而湖底女尸又是戴着霍启云的人皮面具,随身背着能够证明霍启云身份的笔记本和照片……很显然,她是在刻意伪装,伪装成霍启云的样子,可是为什么呢?
一个人伪装成另一个人的样子,不妨大胆地设想一下,分别站在伪装者与被伪装者的角度,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如果我是伪装者,伪装成另一个人,一定是想利用这个人的身份做一些事情,或者是得到某些好处。但根据我目前所掌握到的情况,霍启云的身份在翡翠山庄相当尴尬,非但捞不到半点好处,反而四处树敌,这样做根本就划不来。那么站在被伪装者的角度,让另外一个人伪装成自己的样子,以假乱真,扰人耳目,莫不失为自我保护的一种手段,再联系霍启云的身份处境,这他娘的就对上号了嘛!
一个人如果肯为另一个人完全牺牲自己,那么这两个人的关系,一定非同一般。而且我记得湖底女尸的那张脸,几乎跟奎雪长得一模一样,形同孪生,如果不是我知道奎雪的头发没那么长,当时一定会误认为是她。而奎雪又说她新没了嫂嫂,难道这个女人……就是奎雪口中的嫂嫂?那么她与奎明岂不就是夫妻关系?
等等,我越来越觉得乱了……如果说,奎雪的嫂嫂是那个七十多岁的老太婆,也就是名义上的“霍启云”,那么在车站见到的另外两个中年妇女,其中一个的真实身份,就该是真正的霍启云呀!奎雪和她嫂嫂,是为了保护霍启云才易容成她的样子的,没想到,果然还就遭遇了不测!而当时奎雪怀中抱着的那个小男孩,其实并不是奎雪的儿子,而是她的侄子,是奎明与她嫂嫂所生养的,而现在这个小男孩也失踪了。
分析到这里,一切似乎都显得那么地合情合理,犹如神助,但我心里知道,这不过是大雾弥漫的海面上最表面的那一层雾,下面依旧是白茫茫的一片,对于奎雪的真实身份依旧是一无所知,对奎家几个女人之间的关系也只是猜测而已,并无真凭实据,其中的疑点依旧是一重压着一重。
譬如,奎雪的嫂嫂为何甘愿为霍启云这个名不正言不顺的“二娘”舍身犯险?她又为何与奎雪长得如此相似?是巧合,还是另有隐情?奎雪的小侄子现在人在何处?奎家与霍家又是什么样的关系?霍启云在灵堂痛哭驾鹤西归的霍老爷子,霍家又在奎明破口大骂霍启云之时炸了毛,只恨不得立刻剁了他解恨,这在表面看上去是在袒护霍启云,再往深处想,会不会是与霍老爷子的西归有甚关系呢?这两家人之间的恩恩怨怨,绝不只是斗斗玉、争争堂主这么简单,一定还存在着某种更深层面的联系。
苦于我现在手头上没有证据,光凭猜测的话,难免会陷入唯心主义的误区。要是走运,猜得八九不离十了那还好,万一要是不走运,走了岔路,劳神伤脑不说,反而把事实的真相给掩盖了。问题分析到这里,还是暂时先告一段落的好。
想着,我深呼一口气,让脑子过过氧,放松放松,不过,刚才的这些问题最好还是能白纸黑字地写下来,人的记性再好,也难免会有疏忽和遗漏的时候,要不怎么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呢?再者我是想,等这些问题一一罗列整理出来之后,能不能再从整体上宏观审视,找找联系,说不定还会有所收获。直观的视觉冲击,往往能带给人意想不到的效果。
当时奎雪在的时候,我浮光掠影地扫过一眼,这间密室并不算很大,大约七八平米,而且有轻微的物品发霉发腐的味道,说不定其中就有能够提供照明和书写的东西。
想着,我摸索着爬起来,脚尖先碰触到铁门,然后向右转身,手摸着石墙一寸一寸地往前挪,挪了有十六脚,脚尖磕到另一面的墙壁,大概是到了密室的某个墙角了。我转过身,接着往前走,八脚之后,右脚尖上突然一疼,磕到了一个硬实实的东西,他娘的,还是会左右摆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