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笔书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输入小说名 可以少字但不要错字

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继承魔教才能谈恋爱GL_27

      易灵谣在她问出口的那个瞬间,就已经在心里给出了答案起先是因为要跟那帮男人斗气,再后来是因为你长得太漂亮。
    她易灵谣就是喜欢漂亮的小姐姐,送上门的不可能不收。
    不过这话不能这么直白的说出来,她想了一下,给出一个正常人更容易接受的答案。
    “但凡是个有点能力的好人,遇到那样的事情,都很难无动无衷吧?更何况我还是个大夫。”
    想象之中的“更容被接受”的情况没有出现,她发现云昭的疑惑似乎更深了,好像是完全不能理解。
    联系到之前的那些行为,易灵谣觉得这人不是阴谋论患者就是有被迫害妄想症,她好像不相信这世上有不求目的就会做好事的人。
    云昭也不是完全不相信,很多很多年以前,她是相信的,因为经历过被帮助,那让她受益至今……但后来,她就再也不信了。
    那个帮助过她的人她再也没见到过,取而代之的是炼狱一般的生活,鬼魅一样冷漠无情的“同伴”。之所以还称之为“同伴”,只是因为要一起配合着出任务,但是彼此之间毫无情感,任何人都可以为了自己随时将“同伴”献祭出去。
    云昭见过的太多了,甚至她自己也做过同样的事,为了活命伤害别人,或者被别人伤害。
    其实在此之前,她也有过一次重伤的经历,同样是以为自己非死不可,同样也是被人救了。
    救她的是个男人,看起来文质彬彬像个读书人,举手投足间都散发着“好人”的味道。然后就在她快要对那个男人放下防备的时候,她才陡然发现,那不过是敌营派来探她口风的卧底,想用那种戏码来骗取她手头的机密消息。
    “想什么呢?”易灵谣突然在她面前挥了挥手。
    云昭的瞳孔动了一下,应该是回魂了。她没有回应易灵谣的问题,只自顾自的丢出几个字来,“三日内,我必须离开。”
    “三日?”易灵谣一愣,然后掰了一下指头,三天别说是解毒了,腿伤能不能好都难说。“你有急事啊?”
    应该是云昭最急的一件事了。
    但她没有说,沉默表示默认,易灵谣从她的脸色在看出了非走不可的决心。
    从易灵谣的角度出发,她自然是不太愿意放人走的,所以就算没有明确阻拦,至少她也没有过度积极的促成这件事情。
    两天后云昭勉强能下床走路了,但是需要扶着墙壁,尚未彻底愈合的腿伤让她艰难像个瘸子。
    事实上她和瘸子也没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