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第103章 方白若
方白若拎着一个大食盒,慢慢的走在花木萧瑟的青石小路上。
这里是宫中最偏僻的院子,囚禁着造反不成的崇王。
如今大耀已经平定,朝中换血,朝堂上基本上都是皇上自己的人了,就算有人有心蹦跶,也因为现在的局势消停下来。
对皇位最有威胁的逍遥王恒昱祺已经自请下嫁,嫁到北方的平阳县,带着五千兵驻守在平阳县再靠北的位置,出关入关的关口处,从嫁出去就没有回来过,而且还伪了身份带着他家小爵爷四处破案,日子过的十分逍遥自在。
带路的小太监推开一扇破旧的朱红色大门,门轴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露出里面破败的院子。
谁能想得到,这里关着的这个男人,曾经是个王爷,在蜀地呼风唤雨,吃喝用度比皇上还要奢侈。
门口的护卫让开身,方白若一步一步走进去,大门又在背后吱吱呀呀的关上了。
再过几日就是年了,皇宫内外张灯结彩,气氛欢乐,只是一丝一点都没有感染到这里。
方白若慢慢的往房间里走,穿过厅堂走进内室,一个须发花白的男人坐在一把破旧的圈椅里,靠在窗边闭着眼睛,似乎是在晒太阳。
“青和。”方白若将手中的食盒放在桌上,轻声喊着一个名字。
坐在圈椅上的男人睁开眼,眼神有些浑浊,在昏暗的房间里呆滞了一会儿才看到面前的人,然后露出一丝惊喜的笑容,“白若。”他有些开心,扶着圈椅艰难的站起身来,原本高大健壮的身体变得瘦弱,走起路来也有些微跛。
他艰难的走到方白若面前,伸手包住对方的双手,放在嘴边呵气,“这么冷的天,你来做什么?”
“看你。”方白若任他抓着自己的手,双眼描绘着面前男人的模样,“青和,你看上去,老了。”
被称之为青和的男人笑了笑,“能不老吗?我都五十多了……我……”他看向方白若,方白若还不到四十,却已经满头白发,背后看有若五六十岁老翁,只有看脸才能察觉到这个男人其实还很年轻。
“我对不住你……”
方白若笑了笑,抽回自己的手道:“还未吃饭吧?我向皇上讨了小厨房,做了几道菜给你吃。”说完打开食盒,从里面拿出几盘热气腾腾的菜,还有一大碗五色米饭,一大碗骨汤。
“好久未曾吃过你做的菜了。”青和扶着桌边坐下,拿起筷子夹了一大筷子菜塞进嘴里,“好吃,真是好吃。”
方白若坐在旁边,静静的看着他吃,脸上露出有些悲伤的微笑。
“你恨我吗?”他突然问道。
青和拿着筷子的手顿了顿,脸色变得有些难看。他抬起头看着满头白发的方白若,轻声道:“你恨我吗?”
“恨。”方白若道:“若不是你,也许我守着几亩薄田,会娶上一位贤惠女子,生几个孩子,平平安安的过上一生。”
青和没想到他会这样说,一时间难掩脸上的震惊,半晌化成一抹浓重的悲哀,“是,是我的错。”
“那你后悔吗?”方白若又问。
青和抿了抿嘴,看向一个方向。那是皇宫的方向,那是他这一生想要得到的地方。
“不后悔。”青和一字一句道:“只是觉得自己做的还不够,所以落得这个下场。但是如果来世还有这个机会,我也不会放过。所以我不后悔。”
方白若笑了笑,轻声道:“我也不后悔。”
青和不可置信的看着他。
方白若道:“遇到你我不后悔,离开你我不后悔,指证你的时候我也不后悔。”
青和的嘴角颤了颤,苦笑着摇头道:“成王败寇,成王败寇……我只是没想到你会是第一个来看望我的。我那些家眷,怕是……”
“几位公子去守了陵墓,夫人和小姐已经……皇上十分宽宥,若是旁人,怕是早已经都被……”方白若没有往下说,但是结果都是摆在明面上的。皇上不愿意大造杀孽,崇王毕竟是皇室,留下几条根脉守陵,其他人也只是赐了鸠酒而已。只是那些门客下人,或杀或流放。崇王一脉除了丫宝改名换姓留在了重涛身边,其他人基本上都永无出头之日了。
“他心太软,永远成不了大事。”青和重新拿起筷子,慢慢的吃着饭,表情尽是不屑。
“心软有心软的好处,心硬也不过一句话的事。”方白若又从食盒里拿出一壶酒和两个酒盅,摆放在青和面前,“喝酒吗?”
青和看着那壶酒,嘴唇轻轻颤动。
“这房间太冷了,我看看能不能去要一些炭火来。”方白若起身走出院子,过了一会儿,有小太监捧了火盆进来,给冰凉阴暗的房间增加了一些暖意。
青和仍是看着那个酒壶,若有所思。
方白若似乎好像没有看到他的表情一样,又笑道:“你知道吗,皇上的亲弟弟,逍遥王下嫁了,嫁给了平阳县的一个爵爷。”
青和的目光从酒壶上移开,冷笑道:“他身边居然也容不下人吗?”
“皇上毕竟是皇上,而且逍遥王做出这样的事,也给了其他王爷一个警示。就算皇上能容得下,太子未必能容得下。”方白若倒了两杯酒,自己先端起一杯一饮而尽,“好酒,我已经很久没有喝道这样的好酒了,宫中佳酿十分难得,皇上能给我这一壶,也是恩典。”
“哈,恩典……”青和端起他面前的酒杯,手指轻轻颤动,酒水泼洒出来,湿了手指。他闭了闭眼,把酒杯放在唇边,慢慢喝下。
“也不过如此,想我府中美酒无数,要比这宫中佳酿还要好,只可惜……”只可惜再也喝不到了。青和摇了摇头,拿起酒壶又给自己和方白若满上,似乎有些漫不经心的问道:“你这次来,是为了陪我?”
方白若点头道:“是为了陪你。”
青和的表情似哭似笑,“陪我……我那样对你,最后却只有你来陪我。白若,来,坐到我身边来。”
方白若站起身,两个人挤在一张宽大的圈椅里面。
“你瘦了好多。”青和伸手圈着方白若的腰身,怀念的想到:“当年你还是肉肉的,我还曾嫌弃过你胖呢。如今却瘦成这个样子。”
方白若靠向青和的肩头,握住对方的手,“你也瘦了。”
“不止是瘦了,武功也被废掉啦,脚也跛了,是个废人啦。”青和哈哈一笑,“我这个样子,你还喜欢吗?”
“喜欢。”方白若合上眼睛,声音轻柔,“这辈子,你变成什么样,我都喜欢。”
“嗯?只有这辈子?”青和笑着逗他,“下辈子就不喜欢了吗?”
“下辈子……若是真有下辈子,方白若愿永远不认识恒青和。”方白若睁开双眼,眼底泛出淡淡的红色。他看着青和刚毅的下巴,还有花白的鬓角,“这辈子太苦了,下辈子还是不要再认识比较好,因为我永远不能满足你的野心,因为我只贪恋这种平和的日子。你给不了我的。”
青和苦笑道:“我,我给不了吗?想一想也是,这辈子我居然也没有能给你什么,甚至还派人追杀你。你跟了我十多年,我连一个名分都没能给你,现在居然还奢望你的下辈子……”
方白若直起身子,将酒杯端起来,眼睛闪亮的看向恒青和,“青和,跟我喝一杯交杯酒好吗?我一直都盼望着能跟你喝一杯交杯酒。”
恒青和一愣,不确定的问道:“交……杯酒?你还愿意与我……”
“这辈子这么短,总想要了却一些心愿。”方白若笑道:“我一直盼着,能有这么一天,你与我喝上一杯交杯酒。”
青和急促的喘息着,虎目中几乎要落下泪来,“只是这样么?只是这样……”他端起酒杯,和方白若绕过手臂,仰起头将杯中酒喝的涓滴不剩。
放下酒杯,方白若握住他的手,表情焕发出年轻时候的光彩,“没想到能了却心愿,我盼望这样好久了。”
“白若,白若……”青和的喉结上下滑动,他有些枯瘦的手抚摸上方白若的脸颊,手指轻轻滑过他的唇瓣,然后虔诚的亲吻上去。
方白若的手搭在他的肩膀上,闭着双眼承接这个亲吻,当两个人唇瓣分开的时候,他忍不住轻声唤道:“相公。”
恒青和的泪水刷的落了下来。
他生来高贵,文韬武略,却一直得不到自己想要的,只能盘踞一方。虽然蜀地富庶,但是仍旧无法满足他的野心。在他眼中,除了自己最为高贵之外,其他人都有若蝼蚁。
这十多年,他利用了方白若无数次,看着这人从十几岁就跟着自己,爱上自己,却无动于衷。直到方白若拿了名册账本离开,勃然大怒之下发现自己经常梦见那人,他早已经习惯了方白若寸步不离的跟着自己,喊自己王爷,偶尔会叫自己的名字。
他一直觉得自己能让这人跟在身边已经是最大的恩情,谁知道如今想来,他能跟在自己身边,是自己的幸运。
两个人挤在一张椅子里,分喝了一壶酒。
方白若重新给恒青和梳了头,然后抓了他的手臂环在自己的腰上,头枕在对方的肩膀上。
“这样也挺好……”他望向窗外,阳光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不见了,天色阴沉下来,大片的雪花不知不觉落了满地。
炭盆里的炭火渐渐地熄灭了,青和把人紧紧的圈在怀中。
“冷吗?”
“不冷。”
“来世真的不愿在与我相见了吗?”
“……是的,愿你我来世再不相见。”
“白若,你好狠的心。”
“白若今生得青和一杯酒,心愿已了。”
“就算你不愿见我,我也要找到你,缠着你,绝对不会放手……”
华灯初上,小太监再次推开大门,举着灯笼走进漆黑的房间,看着圈椅上互相拥抱的两个人。
他们脸色苍白,唇角溢出淡淡的血丝,表情却如同睡着一般安详。
崇王恒青和,殁了。
第104章 【现代篇】初遇
唐煜茫然的在沙发上睁开眼,他抬手摸了摸脸颊,摸到一手水渍。
他觉得自己这段时间是中了邪了,从上个月开始就不停的做梦,梦里自己是个古装的王爷,对一个看上去弱不禁风的小秀才爱的死去活来,甚至为了能求的与小秀才一起,从皇上那里讨了下嫁的圣旨。
可惜那小秀才身体着实不好,两个人恩爱了十多年就因病去世了。
梦里的自己哭的天昏地暗,那种失去挚爱的浓重的悲痛让他几乎透不过起来。
挚爱……
唐煜不屑的撇撇嘴,他身边从小就不缺各色男男女女,却从未感受过什么叫一见钟情二见倾心。对他来说,能用金钱解决的感情才是最好的,那种什么一生一世黏黏糊糊的,他才不想要。
简单的洗漱了一下,唐煜看看外面的天色,已经有些昏暗了。他这个午觉直接睡了三四个小时,估计是这段时间晚上玩的太疯,导致身体有些受不了了。
他随手抓起放在茶几上的遥控器,打开了电视。无聊的换了几个台正打算放弃,就被几个词吸引了注意力。
大耀,王爷,合葬……
考古工作者在东北的某处山中挖出一座保存十分完好的古墓,墓中陪葬品琳琅陈列,令人眼花缭乱。墓是合葬墓,两位墓主人早已经都化成两具白骨,可是却是一具拥抱另一具的造型。
唐煜看到那墓室浑身一震,有些不可思议。因为这个地方他在梦中见到无数次,也走进去无数次。甚至那些专家都叫不出来的陪葬品的名称和作用他都十分清楚,更别说那两位相拥而眠的墓主人了。
简直荒谬!华夏国的史书上可是没有什么大耀这个世代,怎么会挖出这么一座墓穴!
这一段新闻总共三分钟多点,其中大半的时间都给了那几位不知所云的专家特写了。唐煜有些烦躁,有些坐立不安。
他抓起手机拨号,“哥,我想出门一段时间。不,不是玩,唔……是去东北。不是,什么乱搞,说的我只会乱搞一样!是是是我知道……嗯,半个月左右吧。成了成了,我知道……好,那就这样,替我向袁助理问好,就说我想他了。哈哈哈哈好好好,不逗你心上人,就这么说定了。”
挂了哥哥的电话,又拨打了一个号码。
“小白,给哥哥我订张票。啧,别这样嘛,好好,你是哥哥,那哥哥给我订张机票,去东北xx市的。对了,你也要随行啊,两天后。哎呀,工作你交接一下嘛,带你去散心,你瞅瞅你,都憋成老处男了!宾馆也一起定了啊,嗯,好好不打扰了你工作,你们都大忙人,就我闲的蛋疼成了吧?”
定了机票,唐煜还是有些心慌。他打开电脑搜索着一切与那个合葬墓相关的话题。
合葬墓是建在山里的,并不是特别豪华。它讨巧的用了厚重的山壁做了坟墓,在山底部挖了墓穴,十分隐蔽,有一种单调的奢华感。若不是这次山民炸山修路,还炸不出这么一个墓穴来。
网上有专家对这个墓穴的点评,根据模糊不清还未彻底开发出来的信息确定这是两个男人的合葬墓,看墓葬规格不是很高,可是陪葬品却超过墓葬规格,让他们有些摸不着头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