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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第10章

      “草泥马。”
    “你怎么骂人啊?”胡铁花皱眉道。
    “花草的草,泥泞的泥,千里马的马。”黎盛钩一脸“少见多怪”的样子看着他。
    “我叫胡铁花。”胡铁花见黎盛钩年纪不大,但是一脸高傲的模样,忍不住想起了姬冰雁以前的时候,可不也是这么个样子?
    “我叫……李破天。”
    第12章 花香满人间
    “破天?哈哈,这名字真对我的心意。”胡铁花大笑。时人取名常以含蓄为美,这种霸气又招惹是非的名字一般是不会给自家儿女取的。尤其是黎盛钩如今又是这么一副浪荡贵公子的模样,怎么着应该也配个诗情画意的名字才是恰当。
    可惜黎盛钩其他方面都符合了诗情画意这四个字,唯独名字永远和他沾不上边。
    大约他们师门三人,唯一没有点亮的便是取名技能了。
    “多谢兄台夸奖。我觉得胡铁花这个名字也很符合兄台你的形象。”花蝴蝶嘛,可不是人如其名?
    “相逢即是有缘,我和我兄弟两人坐一间包厢有些浪费,李公子若是不嫌弃,不妨上来和我们一道喝酒。”胡铁花邀请道,随后又看了一眼黎盛钩牵着的草泥马,“这位马兄也可以一起来。”
    如胡铁花这般放荡不羁,对于一个坐骑也以礼相待的人,任何一个人都难以拒绝他的邀请。
    黎盛钩,哦,不,李破天,当然不想做这个例外。
    “那就打扰胡兄弟了。”李破天点点头,牵着草泥马一步步上楼。
    胡铁花看着那乖巧的草泥马觉得十分有趣,看得久了,反倒生出一种奇异的美感来。
    毕竟,这可是价值三万两的宝贝。
    姬冰雁在李破天牵着草泥马进来的那一刻,双眼就盯着草泥马不动了。
    相比于武功,其实姬冰雁更喜欢做生意。全书斋和胡铁花这两个青梅竹马是天生习武的材料,姬冰雁的根骨虽然说不上差,但和这两个家伙相比,却说不上好。然而全书斋虽然聪明,但是总是招惹事端,胡铁花虽然义气,却是个一根筋。因此,哪怕姬冰雁心里其实更想做个商人,为了这两个生平好友,也得放下心中理想陪他们出来闯荡江湖。
    但这不代表姬冰雁就不喜欢那些奇珍异宝,如草泥马这般可以展现无数上商场技巧的动物,更是容易吸引他的目光。
    “这位是我的好兄弟,姬冰雁。”胡铁花为李破天介绍到。
    “姬兄弟好。”李破天笑道,“在下李破天,这厢有礼了。”
    “请坐。”姬冰雁艰难的将视线从草泥马身上移过来,淡笑着和李破天说话。
    李破天并不觉得对方冷淡,相反他和胡铁花聊的十分兴起,充分表现了一个富家子弟应该有的模样。
    “原来李兄弟你出身唐国,还是皇室远支,哈哈,真不错。”胡铁花称赞道,“听说唐国如今已初现盛世之态,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看李兄弟如此人品,想必是真的了。”
    “治安好,自然民风淳朴。”李破天随口应道,脸色微微有羞涩之意,“说是皇族远亲,但是如我这般的家世其实也只剩下了些许富贵。我不愿意如父亲一般安心当个富家翁,便自作主张的跑了出来。远行方知父母恩,如今心中对家乡也是思念的很。只是还没有混出个样子来,无颜回去见父母。”
    “正是如此。”胡铁花喝了一大杯酒,隐隐有些醉意,“没离开家之时,觉得什么都不好,等到出来了才知道那里有多好,可惜……”可惜如他们这般隐姓埋名出来闯荡江湖之人,除非当真金盆洗手退隐江湖,不然估计是回不了家的了。
    酒过三巡,胡铁花和李破天两人已经称兄道弟。姬冰雁看着两个醉鬼说三道四,几乎都站都站不稳的样子不予置评。相反,到了此刻,他才矜持的起身,悄悄的伸出手,摸了草泥马一把。
    草泥马没有动弹,任由姬冰雁抚摸。
    “有点像羊,又有点像马,性格温顺,这种动物还是有意思。”姬冰雁喃喃自语道。
    “嘿,铁公鸡,你一定又在盘算什么了,来,来和我喝酒!”胡铁花大笑。
    姬冰雁朝着他翻了个白眼。
    “哎哎,姑娘,姑娘,您不能进去,那有客人在!”
    “让开!”
    门外忽然传来一阵争吵的声音,听见熟悉的娇吒之声,胡铁花的酒意三两下子去的干干净净,半点不剩。
    姬冰雁脸上飞速的闪过一抹落寞之色,很快就恢复了过来。
    一旁装醉的李破天看见这两人模样,心里已经有了一些底。
    能够让两个大好青年露出如此模样的女子声音,意味着什么,真是再好懂不过了。
    哈哈,青春啊!
    李破天坐下来,又喝了一口酒。
    “胡铁花,你还想跑?”推门而入的是一个极为美丽的少女,约莫十七八岁,英气勃勃,青衣窄袖,一头如墨长发随风飘动,为她平添了几分温柔。
    这实在是一个很吸引人目光的少女。
    “哈哈,原来是老朋友来看我,我怎么会跑呢?”胡铁花打着哈哈道。
    他的确是很喜欢眼前这个姑娘,她漂亮,还很会喝酒,还和他的朋友们处的很好,唯一不好的大约就是她追胡铁花追的太紧,弄得胡铁花一听见她的声音,就恨得像条狗一样跑掉。
    可现在姬冰雁还有新交的朋友都在这里,他若是跑了可就太不地道了。
    “胡铁花,你上次明明答应过要和我成亲的,忘记了么?”来人正是华山派枯梅师太的弟子高亚男,得了“清风十三式”的真传,江湖人称“清风女剑客”。之前她和胡铁花等人喝酒,胡铁花喝的连人狗都分不清,胡乱答应了要娶她,醒来后又不认账,被高亚男追的满江湖跑,早已不是个新闻了。
    “我那时喝醉了,男人喝醉的话怎么能信?”胡铁花抓抓头发,显得很无奈。
    他暂时还真不想成亲,尤其是被人逼着成亲。
    当时他都喝成那个样子了,说出来的话根本不经大脑啊。
    “酒后吐真言,我为何不能信?”高亚男手握着剑,目光灼灼的看着胡铁花。
    “哟,姬兄,这是玩的哪一出?”李破天推推一旁的姬冰雁说道。
    “一个老朋友。”姬冰雁略有些闷闷不乐的说道。
    “姬兄弟,还有这位兄台,在下打扰了,请多多包涵。”高亚男注意到一旁还有人在,忍不住有些脸红,连忙抱拳说道。
    “好说好说。”李破天笑着回答。
    “这话我们已经争论很多次了。”胡铁花叹气道,“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哼。”高亚男冷哼了一声,“你就是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知道。”
    胡铁花无言以对。
    “我来找你,是帮全书斋那个家伙来传个口信。”高亚男到底没忘了正事,“前些日子崆峒派一个长老死于神水宫神水的事情想必你们也已经知道了。全书斋打算前往神水宫一趟,但是在路上却遭遇了劫杀,如今正在莫愁湖边养伤。”
    “老臭虫受伤了?他也能受伤?”胡铁花有些不敢置信。
    一旁的姬冰雁也从愁绪中醒过来,“还请高姑娘仔细说一说。”
    “他在路上遇见一个漂亮姑娘,正是神水宫之人,本来打算和那个姑娘一同前往神水宫。谁知道路上就遭到了一群好手围攻,他又要顾着自己,又要顾着那位姑娘,自然会受伤了。不过如今他身边有那个姑娘陪伴,想必伤口会恢复的很快。”高亚男言简意赅到。
    “哈哈,我倒觉得,这样养伤会格外的慢。”李破天忍不住说了一句,见三人目光都看着自己,有些不好意思,“抱歉,在下多嘴了。”
    “我觉得你说的很对。”姬冰雁转过头来看着李破天道。
    “莫愁湖在什么地方?”
    “金陵!”
    李破天骑着草泥马和他们一同前往金陵,打着想要见识一下江湖的幌子,难以拒绝不说,加上胡铁花、高亚男和姬冰雁三者之间的气氛实在古怪,多一个人也是好的。
    “高姑娘,在下冒昧问一句,你看上胡兄弟哪一点呢?”胡铁花朝着李破天眨眼睛眨的眼睛都快要瞎了,李破天这才慢悠悠的问道。
    胡铁花和一旁的姬冰雁情不自禁的竖起了耳朵。
    高亚男微笑着看了李破天一眼,她对这个富家公子没有什么恶感,她并不是不知羞,当着胡铁花和姬冰雁的面吐露衷肠,实在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然而她对这场你来我往的追逐戏码也有些厌倦,干脆借机说清楚也好,“他是个好人,很会喝酒,对朋友又义气。虽然嘴上说着不着调,但是他却是一个愿意为你赴汤蹈火的人。这样的英雄,我当然喜欢。”
    胡铁花被人这么夸,有些脸红,也有些不敢看她。
    姬冰雁不动声色,眼睛里有些悲伤。
    “他没钱、没房,也不通文墨,最重要的是,他的敌人和他的朋友一样多。自古美人爱英雄,这一点我可以理解。只是高姑娘可曾想过,一个被你追着跑的男人,是否真的是可以付托一生的良人呢?”李破天认真问道。
    胡铁花在一旁连忙点头,表示李破天说得对。
    “我并非那些肤浅之人。”高亚男不假思索的说道。
    “拜托。”胡铁花对着李破天做口型,他实在不想和高亚男这么耗下去了。正是因为喜欢高亚男,所以才不愿意娶她。他已经说的清楚明白,无奈高亚男并不放手。
    “其实也并非没有办法。”李破天笑道,“在下从唐国而来,偶尔听见一法,说不定可以解决两位的困难。”
    “什么办法?”
    李破天笑着看了看胡铁花和高亚男,笑道,“婚前同居,也就是试婚。”
    第13章 花香满人间
    当然,这种婚前同居不该干的肯定不能干,纯粹只是让两个人一同尝试过普通人的生活吧。
    至于其他,只要好好保密,剩下的自然不算什么。
    高亚男能够追着胡铁花跑了这么久,在了解这个提议之后自然是双手赞成的。
    胡铁花也觉得不错,毕竟他还是有自知之明的,他生活习惯不太好,若是能够让高亚男放弃他就再好不过了。恰好全书斋也在金陵莫愁湖那边养病,就近也可以照顾一下全书斋,实在再好不过。
    两人都同意了,姬冰雁自然也没有什么话好说,只是忍不住暗地里飞了李破天几个眼刀罢了。
    四个人顺顺利利的到了金陵,刚刚踏进小院,就听见了全书斋和一个少女嘻嘻哈哈的笑声。
    “老臭虫这日子过的不错啊。”胡铁花嗤笑了一声道。
    高亚男和姬冰雁自然是见怪不怪。
    不过对于李破天,我们的黎盛钩国师来说,就显得有些惊奇了。
    师父既然给了他恶魔果实,给了他无双的美貌,那么自然不可能半点都不练习使用,而是任由明珠蒙尘。为了锻炼微笑,黎盛钩当初几乎每天都在照镜子。
    四分赞美三分真诚,两分俊俏一分不羁的笑容可不是平白练出来的。
    据说,这样的笑容最讨人喜欢,尤其最讨女人欢心。
    师父说,笑容是不分国界不分语言大家都能懂的表情,但是如何笑的好看却是需要大量练习的。
    而全书斋显然就是无师自通知道如何将自己的魅力发挥到最大的人。
    他的脸庞看上去确实不错,但也称不上是特别英俊。然而他笑起来的时候,却充满了迷人的气息,几乎能够戳中各个年龄段女子的心。
    爱笑的女孩子运气总不会太差,男孩子也是一样。
    妥妥人生赢家,让人羡慕嫉妒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