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请客(下)
“一万一千二十一……”
脚步一止,陈央停下了身子。
下了一个多小时的暴雨,仍旧没有见得停歇,天色逐渐变得灰蒙蒙,一眼望去视线不出百米。
“大胃王自助火锅店”的名字出现在陈央的眸子上,仿佛从梦中惊醒了似的,他缓缓回过神来。
到了么?
他想询问一下右手,然而他小心翼翼地叫了几声“螺丝长官”,都没有得到回应。
又沉睡过去了?
陈央大松口气,被严加看管的束缚去掉后,他终于能够稍微享受到一点做人的乐趣了。尽管现在看来,这种乐趣每天享受时间不多,但也因此让他倍加珍惜。
走了一个多小时的路,陈央更加觉得饥饿,他略微迟疑了下,还是举着伞走进了这家火锅店。
“先生,您几人?”
一个二十多岁的女服务员一看见有人上门,立即展开询问。
“唔,我朋友应该先来了。”
他左右扫视了一圈,火锅店的大厅内已有七八桌客人在用餐了,因而靠窗某个孤零零的男人就显得极为显眼。
那便是这次请他吃饭的朱骏臣了。
二十五岁的年纪,戴着一副黑框眼镜,身子稍微有点发福,正摸着手机低头沉思。
陈央拿着雨伞走了过去,“老猪,你先来了?”
朱骏臣一抬头,“你妹的,怎么来这么晚?”
“有点事耽误了。”
收拢雨伞放在一边,陈央一屁股坐下。
“好了,这次请你吃自助火锅,有什么喜欢的自己就过去拿吧。”
桌子旁已经放了不少的菜品,此时见陈央这个客人终于来了,朱骏臣一口气把几盘菜倒入火锅当中。
“我们很久没有见面了吧?”
“嗯,是有些日子了。”陈央轻微点点头。
“这些日子你都在干什么啊?找了份安稳的工作没有?”
朱骏臣拿起油碟递给陈央。
“找了几份工作都不怎么满意,所以就辞职在家里了。”
陈央接过油碟,“开了一家小面馆,勉强度日吧。”
“哎,你开了一家面馆?”
朱骏臣吃了一惊,“小子不错啊,都有本钱开面馆了。”
“也要看开在什么地方,就我那地方……”
陈央摇摇头。
“嘿嘿,开面馆自己做老板其实也不错,好歹比我们这种上班族好多了,至少不用受气,现在的职业竞争压力有多大你可能不知道……”
朱骏臣一提起这个就一肚子火,叽里呱啦诉苦道。
陈央不动声色,一边附和朱骏臣的话,一边赶紧从锅里挑菜,等到朱骏臣反应过来,锅里的脆皮肠和毛肚早就被陈央吃的一干二净了。
“好小子,你可真够狡猾,都不给我留一点。”
朱骏臣笑骂了几声,又拿起旁边的菜盘子往锅里倒。
他现在还能笑几声,但过了一会儿,他就笑不出来了。
看着陈央狼吞虎咽的样子,朱骏臣放下筷子,“老陈,你有多久没有吃饭了?”
“什、什么?”
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陈央一时半会还真没多少精力去关注朱骏臣说的话。
“我说,老陈你是不是到非洲贫民窟去转了几圈啊?你这是饿死鬼投胎吧?”
自助火锅任由客人随意拿去食物,看似大方,实际认真算下来老板并不会吃亏,因为不是你想吃,就能把五十元批发价的菜吃够的。
许多人抱着一定要回本的念头来到自助火锅店,没有进门之前信心满满,进门吃了半小时后,肚子就浑圆吃不下去了,只能懊悔自己酒水喝的太多。其实就算他们不喝酒,每个人顶多也就吃得下七八盘菜而已。
但假设一个人,吃了二十盘菜,还一脸若无其事地继续埋头吃,仿佛吃的不是二十盘菜,而是两盘菜一样。那么,没有人能够视若无睹。
朱骏臣现在就庆幸不已,幸好是自助火锅,若是一般火锅店的话,看陈央这个吃法,没有伍佰元简直镇不住场子。
他觉得庆幸,偶然看到这一幕的大堂经理就不会这么觉得了,眼皮子直跳,暗骂一声,“得,今天还真来了一个大胃王。”
“哎,这家火锅店的东西吃起来还真不错。”
吃完第二十五盘菜,陈央喝了一口啤酒,摸着并不怎么鼓起的肚皮赞扬道。好吧,这是一句谎言,现在的他,就算拿起白米饭,他也能面不改色地吃掉七八碗。
“是嘛,那下次请你吃点其它东西……”
朱骏臣这话说的底气不怎么足,心里都有点发虚。
“好了,老猪,说说你这次的来意吧。”
陈央放下杯子,注视着朱骏臣,所谓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他不觉得半年多没见面的朱骏臣,会突然临时起意请他吃饭。
“嗯,其实也没什么,就是想问你借点钱。”
朱骏臣稍微犹豫道。
“借钱?”
陈央皱了皱眉头,心里有股不好的感觉,假如是几百几千元的话,实在是没有必要专门请吃饭借这点钱。
“你想借多少?”
“不多,十万。”
十万?
陈央心里一阵苦笑,莫说此刻他银行卡里被右手消耗的只剩下四千多了,就算没有右手的消耗,他也拿不出十万啊。
看着陈央突然不说话了,朱骏臣已经有些明白了,苦涩着喝了一口啤酒,“哎,十万,十万,真他妈的操蛋。你说现在结婚为什么就一定要买房子啊?不买房子还就不和你结婚……”
“你要结婚了?”
陈央皱着眉头。
“是啊,女方家说必须要有一栋房子才答应,东拼西筹借了一百五十多万,还差五十多万。”
陈央苦笑:“对不起了,老猪,最近遇到一点事,实在是拿不出那么多钱。”
“没事,还差五十多万,就算你借我十万,这四十万的缺口我也不知道往哪里去借了。”
朱骏臣倒是一脸不在乎。
“其实,你可以考虑一下贷款买房。”
陈央提出了一个建议。
“呵呵,贷款买房……。”
朱骏臣似乎因为某些原因不想深谈,转移话题道:“对了,有件事想要和你说一声,高中的同学会下个星期六举行,你去不去?”
高中的同学会?
陈央回忆了一下,呃,很抱歉,高中大部分同学的脸面他都快差不多忘记了,甚至连名字很多都记不起。
“为什么……会突然想起开同学会?”
陈央疑惑道。
“所以我说你啊,哎。”
朱骏臣无奈道:“高中的同学差不多都已步入社会两年了,现在举办同学会,你以为是想干什么?大家互相熟络一下,彼此看看能不能有些帮助,除了这些,你以为还真的是联络感情吗?感情这东西值几个钱啊?”
陈央恍然大悟,毕竟他没有真正踏入社会职场,一时间还真没想到此处。
“那我还是不要去了吧,就我这穷光蛋,去了也是没人理会。”
陈央继续埋头大吃,一口拒绝道。
“嘿嘿,我记得当年你高中时暗恋林清玥吧?怎么,到毕业时都不敢开口,现在就不想去看看佳人变成怎么样了?”
朱骏臣有持无恐。
林清玥,这三个字从朱骏臣口中说出来,顿时令陈央脑海里浮现出了那个影子。
“时间、地点?”
陈央放下油碟,干脆问道。
“哼,我就知道你忍不住。”
朱骏臣说道:“下个星期六晚上七点,地点在紫云大酒店,到时候再联络你。”
陈央心里也说不出什么感觉,六年时间过去了,要说还像当年那么暗恋喜欢林清玥,那肯定是不可能。人这种生物,最喜欢健忘,特别是受荷尔蒙刺激的爱情,时间长了,激情消散那就一拍两散。
喜欢是不可能的了,但毕竟那个女人是陈央的第一次暗恋对象,有股复杂的情绪令他想要见上对方一面。
也许,那个高中的女神,对他连名字都记不起来了也不一定。(求推荐,很多书友虽然收藏了,可是并没有给推荐,也不是强求给推荐,只是如果有空余的票票,还请各位给我投上一点,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