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他记得师尊当时叫了自己小墨的,且还那么讨厌王清欢,这是不是意味着,师尊还是有些许记忆的?
可惜林霄却摇了摇头,俊脸上上的表情仍旧熊到高冷,冰到没朋友:“我什么都不记得。”
那表情,就像是傲矜至极的猫妖,即便是他有些在意,也不会让任何人从他的身上看出端倪。
君墨好脾气地笑了笑,温声道:“那我便多多地说给师尊听,听的说了,总会记起来的。师尊不要急,既然师尊能够记得我,就一定能够恢复记忆的。”
尽管,他有些害怕他恢复记忆,想起当日那些不好的事情来。
林霄瞥了君墨一眼,忍了忍没去拆穿他的自我安慰——然而他除了觉得这东西亲近一些,对他总有一种无法抗拒的纵容,却并没有记起他的任何事。
你说名字?那一定是因为听到王清欢说了,他才随口说出来的而已。没错,就是这样!
况且,其实他并不急,他有预感,等到进度条完成,那个所谓的系统重启完毕,他应该就会想起来那些东西。
这么想着,他下意识地用意念打开了光屏,看了看重启的进度——百分之十。
两三天了,才到百分之十,这岂不是说,最少也要等一个月?
君墨转身给林霄续了一杯茶,将杯中再一次送到了林霄的掌心。
当他抬起了头正准备说什么的时候,动作却微微一顿,眼神中闪过了一丝茫然和骇然。
他皱眉呆立了半晌,似乎在做什么,然后又颇为震惊地瞪了瞪眼睛,之后又立刻若无其事地撇开了眼,只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的岔开了话题。
“师尊多喝些灵茶,您睡了两年,经脉一定程度上受损,等过些日子徒儿找的灵药回来,便可以为师尊调理经脉了。”
“哦。”林霄应了一声,正在愣神的他显然没有注意到君墨的不对劲。
刚刚那个……是什么?
君墨努力压下了心头的各种情绪,惊骇莫名,又下意识地不愿意让林霄知道他能够看得见那个东西。
他猛然想到,有一段时间,林霄总喜欢盯着眼前的空处发呆,明显是在看什么,之后,这人总是会做出一些改变,对他也越来越好。
难道,难道师尊看的竟是这个?!
他抿了抿唇,不动声色地“看”了一眼那轻薄至极、时不时闪烁着几乎可以当做不存在的光屏,察觉到那上面似乎有一个方框,方框里面的的长条被绿色填了十分之一左右。而在方框的下面,则是一些黑色和红色的字,只是因为上面就像是笼罩了一层阴影,他并不能看清楚。
这个,是不是跟师尊的来历有关?!
他心中猛然一惊,再不敢多看,唯恐被林霄发现了端倪,只是仍旧忍不住呼吸微微一紧——查了多年的秘密似乎终于在他的面前掀开了一角,他心中忍不住生出一分激动之色。
然而他心中又清楚师尊是有多么的谨慎小心,因此他心中虽然惊疑不定,却还是很快就压下了心中的众多想法,只肃沉了脸,再一次将林霄和自己的身份,以及玄真宗的各人详细地说了一遍,又将他与王家、轩辕澈的各种纠葛说了,然后才说起了最近刚刚查到的事情。
他沉声道:“师尊前些日子见到的那个王清欢,是王家的少主,如今已经是元婴巅峰的修为。两年前他就一直对师尊图谋不轨,更是不断挑拨师尊与我的情分。
两年前师尊为了追踪一个仇人而走火入魔,我用了玉清诀中的秘法换……救了师尊,可惜师尊虽然没有事,却始终都没有醒来,直到两日前。
我为了寻找天才地宝,便跟王贵妃之子轩辕城合作,探听到了不少王家的秘密。那王清欢似乎早就惦记上了师尊,且他那个所谓的师哥,正好就是师尊的仇人,我便一直在查这件事情,最近,我发现了一个了不得的秘密。”
君墨说到了这里顿了顿,沉吟了一阵子才道:“那王清欢,应该在三年前就已经死了,而现在的王清欢,就算不是被人夺舍重生,至少,也是被人附体操控的活尸傀儡!”
夺舍重生?
活尸傀儡?
林霄怔住了,脑子里想是有什么一闪而逝,然而却很快就被剧烈的头痛所打断。他微微闭了闭眼睛,然后听到君墨缓缓地说道。
“那个李淳风,一年前曾经出现过一次,他当时是想要抢夺师尊的身体,幸好虽然我差点儿被他击杀,但是师尊的身体却被我安置在了别的地方,才没有叫他得逞。
就是那一次的动手,让我看到了他的灵魂波动,我记得他的灵魂波动。那个人,绝对是当年在清劲峰给师尊送尸蛊解药的那个人。他,至少是分神期的大能,操纵一个元婴期的傀儡王清欢,简单至极!”
☆、第六十章 践踏在尘埃里
“所以你是说,其实那个王清欢,是李淳风的傀儡?”林霄有些茫然地问了一句,眉头微微皱了起来。
君墨点了点头,指尖碰了碰林霄的眉心,低声道:“我告诉师尊这些,是想让师尊对他们有些防备之心罢了。其他的事情,师尊都不用操心,一切都有徒儿,我会处理好一切的。”
林霄点了点头,看着君墨眼底泛着乌青的样子,知道他最近大概是累惨了,便伸手拍了拍身边的床铺:“睡吧。”
君墨浑身都是一僵,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才道:“睡……睡在这里?”
林霄看着他似乎很迟疑的样子,便道:“你若不想……”便算了。
然而这蠢东西不等他将话说完,就已经扑上来,滚到了他的身边。
林霄默默地抿了抿唇——这么蠢,真的是他的徒弟么?
……
林霄花费了二十多天的时间来练习自己的所有法术和真气运行,这期间,君墨不知道是忘了还是怎么的,从来没有要带人进来,也没有要带他出去的意思。
每日只要睁眼之后,看到的就是这蠢东西任劳任怨却笑的一脸二哈的表情,闭眼之前,就是这人满足濡慕的神色。
这个人对他真好,好到了他觉得自己的心脏有些微微的疼,似乎曾经发生过什么事,而眼前的这个人,不止一次用命来扯回了他的命。
林霄出奇地没有任何想要离开这个府邸的想法,除了让自己完全有自保能力之前,他并不想那么蠢的出去乱晃这个原因,更有一个让他茫然的原因,似乎是因为他隐约觉得,这蠢东西不想他离开。
缓缓地收了意念,他习惯性的点开界面看了看,如今界面已经非常稳定了,而那个进度条所显示的进度,已经到了百分之六十,且看这进度的意思,像是越到了后面越慢,偶尔还会停下来,直到他开始修炼,那进度条才会不紧不慢地动两下。
面无表情地关掉了屏幕,他端坐在榻上,看似清冷的凤目中带着几分茫然,正落在院子里的君墨身上。
这人正在认真地描绘着院落的防御阵法,阵法是用血祭为引子做出来的,所以每天都要用君墨的血描绘一遍,以防备阵法松懈。
看到他在看他,君墨回头给了他一个暖洋洋的笑容,让他抿了抿唇,熊着脸转开了头。
不知道是不是重启的进度增进了将近一半的缘故,这段时间他总会梦到一些奇怪的画面,让他终于对自己的处境有了一个认知和猜测。
那些画面虽然断断续续,但是持续了这么半个多月,还是让他看到了“他”的一生。
那是一个跟这里完全不同的世界,“他”也叫林霄,是帝都林家的下一代中最优秀的子弟,因为极强的商业天赋和强大果决的手腕,被选定为林家的第一顺位继承人。
“他”的这一辈子几乎少有敌手,直到林家跟李家碰上。
那个叫李淳风的青年,跟“他”简直就像是宿敌,只不过这个宿敌比“他”更加狠辣,更加无情,也更加变态。
“他”享受的是登上高峰,凌虐各种困难,然后遍览天下的成就感,而李淳风喜欢的,却是玩弄人心。
这个人的胜利心,从来都不在商战的胜负上,更不在家族的势力碰撞上,他唯一喜欢和感兴趣的,只有亲手改变别人的命运,折断旁人的翅膀。他喜欢欣赏每一个被他亲手拉下神坛的人的绝望表情,喜欢看着那个人彻底堕落,要么承受不住疯了,要么承受不住死了,要么承受住了却成了比凡人还不如的烂泥。
李淳风大概太聪明,然而人一旦聪明到了极致,就只会觉得全天下的人都是蝼蚁,哪怕是他的亲生父母,于他而言大概也不过是“愚蠢的凡人”这一类的蠢物。
在“他”崛起之前,李淳风已经玩腻了所有可以玩儿的人,那些被他盯上的天才,无一不精神崩溃,成为了比精神病人还不如的存在。
“他”大概是李淳风生命力唯一特殊的存在,因为,无论李淳风用了多少方法将“他”打败,甚至是从“他”身上扯下肉来,“他”也能冷静淡定地擦干嘴角的血,然后狠狠地反击回来。
李淳风,大概找到了久违的乐子,在逗弄够了之后,他饶有兴致地设了一场巨大的局。
先是青梅竹马的恋人,爱上了明面上甚至愿意替自己的死的亲弟弟。
然后是极为照顾他的大伯,因为觉得亏欠“他”的母亲而被再三利用,被“他”的那对父母生生害死。
再然后,周围的所有真正关心“他”的亲人一个个莫名死在了家族内斗中,只剩下“他”以为爱他的那些亲人,却恨不得将“他”切成李淳风喜欢的厚度的肉片,一片片亲手跪舔着捧上去送给他。
“他”的腿断了,可惜“他”还是没有意识到真正的威胁到底来自哪里,直到那些人将“他”截肢,将“他”长年累月地扔在地下室里,任由“他”的伤口化脓生蛆,“他”才终于崩溃,崩溃得像是一坨再也扶不起来的烂肉,那个人才兴味浓郁地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那个时候,他跟“他”说——呵呵,林霄,你果然是个美人,对,就是这样,就是这样绝望的眼神啊,美得就像是罂粟,让人沉醉,嘶,真是舍不得,我以为,你还能再坚持一个月呢。
他笑得很温柔,温柔得让人觉得他在跟“他”说着情话——你是我玩儿的最久的一个玩具,五年,你竟然陪了我五年才疯了,呵呵,真是……真是该死的让人觉得兴奋!来,起来,你不恨我么?快清醒吧,等你清醒了之后,我们又可以继续玩儿了。
“他”是真的疯了,可即便是疯了,“他”的脑子却无比的清楚,“他”狂叫着扑上去啃掉了他腿上的一块肉,然而那个人却像是不会痛似的,除了兴奋的红了眼睛,一举一动仍旧温柔得让人毛骨悚然。
“对,就是这样恨我!来,报复我吧,你不想杀了我么?你看,我们都是同一种人,我想要折磨你到死,你也一样,你一定想要亲手剥了我的皮,然后将我的肉一块块地片下来,不是吗?哈哈,来,只要你肯,我就帮你啊,你不想报仇了吗?你大伯,你叔叔,还有你那些衷心的下属……”
“他”咬碎了后牙槽的所有牙齿,然后在他愤怒的目光中颤抖着身子,就像是吓疯了的幼兽一样缩在了墙角。
李淳风脸上的所有笑容顿时消失了,他开始暴怒,他以为“他”是不同的,毕竟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有人能够被他拖着玩儿这么久,他原本以为,这个人可以让他玩儿一辈子的,然而想不到这个人竟然这样废物,才五年,才五年而已啊,“他”竟然就这么废了!
他怎么肯甘心?!
然而“他”却真是怕他怕到了骨子里,卑微的就像是一只摇尾乞怜的野狗,甚至为了一口吃的,可以从轮椅上扑下来,趴在地上冲着他疯狂的磕头。
“他”,再也不是他眼中那个特别耐玩儿的矜傲玩具了,这个人,竟然还是被玩儿坏了。
李淳风的愤怒让“他”生活在了水深火热之中,因为他还是坚信,“他”应该是在装的,所以,他故意放松了对“他”的监控,甚至派人装作衷心的下属来接近“他”,只想看到“他”跟以前一样苦苦挣扎却还是失去一切的罂粟一般诱人的表情。
然而,“他”却真的堕落了,“他”甚至为了能够得到一个手机或者电脑,对着“他”那个狗杂种弟弟磕头卖好。
李淳风以为“他”一定是想借用这些东西联系外界,可惜,这个人竟然沉迷在游戏之中,甚至整整三年时间都在玩儿同一个游戏,颓废得就像是让人作呕的烂泥。
他从开始的期待,到后来的愤怒,再到最后的失望,亲眼看着这个曾经的天之骄子为了一点点的生活费,竟然开始不要脸的写一些狗血白痴的小说,然后看着他没羞没臊地在见到自己的时候瑟瑟发抖,又满脸讨好。
那些小说他看过,粗粗一遍过去,除了文笔好得惊人,那里面的内涵和精气神,堕落到让人无语,天真到竟然相信爱情或者亲情能够战胜一切。
直到他看到“他”的最后一本书,他才厌烦地知道,这个人是真的废了。
这人竟然没出息地把林家所发生的事情,隐含在了一本言情小说中,寄希望于虚无缥缈的善恶终有报,就好像“他”的男主女主就这么走下去,就一定能够让“他”失去的那些人活在那个“他”创造的虚幻中一样。
这样只敢把一切至于虚幻的人,还谈什么报复和坚韧?!所以,这果然又是一个不中用的废物。
因为“他”的自我践踏和毫无自尊,李淳风终于遗憾不满地放弃了“他”,打算去寻找下一个更耐玩儿一些的玩具了。
小说,“他”写了三年,还真的红了,只是是那种红到发黑的那种,每天都有一大群人追着他的书骂,骂完了又忍不住接着看。
曾经有读者骂他,你特么是不是人生不完美,所以才这么逗比不要脸的写这些看似完美,却细思极恐的男主女主?
“他”想,“他”的人生,连完整都算不上,还谈什么完美呢?
除了将自己践踏在泥泞里,“他”找不到任何报复的手段了——“他”要报仇,更要撕开那贱人的掌控。
“他”的心没有死,“他”恨李淳风那个变态,即便“他”已经身处地狱,然而哪怕是为了不让那个贱人如愿,“他”也不愿让任何人看到他包裹在血污里的矜傲和微薄得可怜的自尊了。
“他”宁可,让那个贱人跟李家,林家一起毁灭,也绝对不会让他知道,“他”并没有被他玩儿坏了。
“他”,和他是不一样的!“他”是人,而他,是畜生!
“他”利用了暗语和代码,找到了一个曾经认识的黑客,学到了一切可以学习的东西,用了无数的方法和代价去赚钱,去设计,终于在残废了十年后的那一天,用一整车的火药,将整个林家和李家一起埋葬于火焰之中。
唯一可惜的是,那篇被读者们追着骂的文,没有写完,“他”想好的,专属于君墨的结局,也埋藏在那一场大火中。
玄真宗,就是当年的林家,而君墨,则是当年虽然聪明,却足够单蠢的“他”……
“他”说要疼他,疼这个一如当年自己那般阳光四射的自己的少年,不是假的……
☆、第六十一章 你果然喜欢我
君墨一直在注意着林霄的动静,他喜欢这个人投注在自己身上的目光,却舍不得让这人的每一个举动得不到回应,所以他总是忍不住回头看着他,然后露出个笑容出来,直到看见这人又一如往常地眼神放空走了神,他才专心去做自己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