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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完结+番外_233

      我们狗尾巴草到了秋天总归是要死的,也不差这十天半月。书生以前浇水捉虫施肥,没少照顾我,权当是一报还一报了。
    直到最后我才得知,原来王三花在将那盆昙花送给秀才时已经将花根尽数剪去。那株花在被秀才捧在手里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在慢慢枯萎了。
    听说王三花要嫁去的地方在皇城,那里离我们靠山屯极远,要走上三天三夜的路程。如此算来,今晚花开之时她还来不及拜堂,既然没有拜堂就算不得正经夫妻。那么,是不是今晚她就能回来见秀才一面,按照约定与他一起私奔了呢?
    我感慨道:“做人啊,情情爱爱哭哭啼啼生生死死的,真烦恼。还是我们做草木的好,草木无心,也不懂情,每天都清闲快乐。若有来生,我还是做……”
    “嗯?做什么?”他微凉的手指将我细长的叶子一片片梳理开,细心展平。
    我问他,我都要死了,他为何还要费这个心神。他说,即便是枯死,他也想让我死得体面。因为我以前是个死要面子的体面人儿。我又问他因何认识以前的我,以前的我又是谁。他却只是笑笑,并不回答。
    此刻,望着他好看的眉眼,我又觉得做草木虽然清闲快乐,但比起人来,总觉得少了些趣味,便道:“其实做人也不错,只有将生老病死爱别离都尝过,才算是圆满。”
    第108章番外
    我乃人间一株桃花树,长在“忘君山”东面一个叫做“老鸹窝”的穷山坳里。
    “忘君山”地势偏僻又凶险,少有人烟,但景致极好。山坳里有一片桃花林,生长着三千株与我一样的桃花树。
    但我与它们又有所不同。
    人家一棵棵长得枝干挺拔,春去秋来,开花结果。我却是一棵不会开花的歪脖树。作为一棵活了数十年的桃花树,竟不能开花结果,简直是我树生的一大失败,岂有此理。为此,我一度郁郁寡欢对月垂泪,但后来发现于事无补,也就只好作罢了。
    “老鸹窝”名符其实,有很多老鸹,每天在我们头上飞来飞去,相中了哪棵桃树,就叼来枯枝干草在上面搭窝。我因为全身上下光秃秃的,老鸹们也许瞧着别致,于是都喜欢把窝搭在我头上。
    如是过了数十年,林子里的桃花开了又败,败了又开,花瓣落下来化作春泥,泥厚到了三尺,等旁边的几棵桃树开开谢谢几十载,子孙繁衍七八代,都老得不能再老,剩下一堆枯枝残骸,我还活着,顶着一身密密麻麻的老鸹窝,好好的活着。
    这般光景持续了近百年,直到有一人在桃花微雨的时节,着一身红衣,撑一把褪了色的旧纸伞入了桃林。那伞破破烂烂,只剩下伞骨上粘着的油纸残骸,却隐约能看出上面曾画过一整片灼灼艳艳的桃花林。
    我还从未见过这么好看的人,比我之前见过的任何一个…樵夫、迷路的书生、路过的员外、落魄的武士…都要好看千倍万倍。
    可惜我没上过学堂,脑子里的形容词匮乏,形容不出他之一二。只知那人金发微鬈,烈衣如火,带着赤金的护腕,执伞的手指修长又干净,骨节就跟他本人一样漂亮。
    我傻傻盯着他看了半天,望着他一双金色的眼眸心里迷惑不已。心想像他这般的人物,生来就该是骄傲的,可为何他琉璃一般的眼睛里根本看不到什么叛逆之色,望向我时反而溢满了柔柔的光彩呢?
    他最终在我面前停下,合上伞,站在清风微雨中静默着注视我。良久,久到毛毛雨将他的漂亮衣裳和头发全部都一点点打湿了,他脸上也挂满了雨水,他才缓缓抬手,抚摸着我腰间的一圈丑陋的疤痕轻轻地说:“这一世,你可让我好找。
    “忘君山,忘君山。欢喜,两千五百年前,你是真的决心将我忘个彻底,才躲在这忘君山的三千桃林之中,一躲就是一千年么?”他将声音压得极底,像是耳语,但我却一字不差的全部听清了。他问:“那么,现在呢,你为何又来了‘忘君山’?”
    我也不知自己为何生在了忘君山。实则我不大喜欢这个地方,因为这里美则美矣,老鸹却忒多。这些乌不溜啾的东西喜欢在我身上搭窝,压得我的老腰都有点儿不堪重负了。
    但我知道,他在难过。他看着我,但又好像在透过我看着别的什么,嘴角撇着,就像是受了委屈的小孩儿。雨水在他脸上汇聚,一滴一滴沿着他下颌滑落,最终埋没在他的领口处。
    这一刻,不知怎的,我的心突然拧巴成了一团,疼得我只想捂着胸口抽气。忘了以前是谁告诉过我,说我们做草木的全都是没有心的。骗人!“别难过,你别难过呀。”我道,想伸手去碰碰他的脸。
    我刚伸出一条干枯的枝桠,他便用指尖轻轻将那条小枝捏住了,方才的忧伤仿佛只是我一时的错觉。他咧着嘴对我笑,就像有头莽撞的勋鹿在我心里狠狠冲撞了一下,我的那根枯枝竟然在他指尖抽出新芽开花了。
    我下意识抖了下身子,“噼噼啪啪”抖掉了那些鸟窝,腰也挺得直了些,惊奇地发现只顷刻间灼灼桃花已经覆了我满身,刹那金光万丈,笼罩了整座“忘君山”。
    原来,我的真身竟然是一株金桃树。听一位曾偷偷乘风飞上过九重天的老鸹朋友说过,天庭丞显元君的真身便是一株金桃,天降大任于斯,曾救三界于水火。大家都是金桃,这么说,我竟然跟这种大人物攀上亲戚啦。但听说金桃本无根,生根即情根,花开即动情。emmmmm,动情?难道我对面前这人…
    “看什么看,别看啦,好羞涩!”我挡住了自己的眼睛。他笑出声来,道:“你是在掩耳盗铃吗?”
    雨停了。夕阳下,桃色的彩霞与三千桃林连成一片,风景独好。
    他不知从何处弄来许多紫竹,就着地势在我旁边的空地上搭了一间小小竹舍,每每闲云野鹤,朝夕相对,日子过得既快也慢,不知不觉又是数载已过。
    春天,他帮我浇浇水捉捉虫;夏天,他将外袍解了,上衣退到腰间,裤脚也一并挽了,然后爬到我的树杈上乘凉;秋天,他搬来一把竹椅躺在树下陪我说话,并将树上零星结出的果子小心摘了收好;冬天,他则会抱着一床棉被将我的树干裹住以防御不期而至的暴风雪。
    时不时地,也会有人前来拜访他。有一位唤作“呆子”的白衣公子,还有头上顶着三只眼睛的冷面将军,或者蹦蹦跳跳的小猴子。有时他会在小竹屋里接待客人,从林子里就地取材,煮一些粥啊菜啊。我也不吝啬,落几瓣桃花下去让他拿给客人泡茶泡酒。
    喝过我的桃花酒的人都赞不绝口,又问他什么“哎,这是第四世还是第五世来着?”他说,“第四世。”对方笑着说,“那不就快了嘛。一千年过得很快,现在已经过去小四百年了,还有六百年也是眨眼功夫的事儿。大圣您再坚持熬几年,就快熬出头啦。”他却垂眸望着竹碗里的茶水以及水面上飘着的花瓣,静默着不再说话。
    等人都走了,他独自收拾好桌上狼藉的杯盘,拎着余下的半壶清酒,撩起衣摆靠着我的树干席地而坐。支起一条腿,胳膊搭在膝盖上,望着高高的穹顶,出一会儿神喝一口酒,喝一口酒出一会儿神。
    酒壶跌落在地,他才极轻地笑了笑,道:“欢喜,我不知道自己脑子里究竟是怎么想的。在过去的几百年里,每一天我都在告诉自己只要等一千年你就会回来。但其实我自己也不能确定,一千年后即使你回来,你我是否又真的能从头来过。
    如今与你在桃林的这些日子这么安逸,安逸到让我忍不住时常在想——假如你没有来世,只有此生此世,我们就如现在这般平平淡淡长长久久的在一起,是不是也挺好的?”
    作者有话要说:欢喜这一世也行善啦,而且是大功德,所以他下一世可以变成稍微高等一点的动物啦。不过具体如何行善积德的没明说,以后等他回到天庭会再提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