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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第232章 想歌

      “你的改编想法很有趣,将歌曲的前半部分改编成中文,还柔和进了一些中国的曲调,跟着又想把rap融入到这首歌里,让大家都接受。.”
    “耶!兄弟!我就是……这么想的!”见杜星河完全理解了他的意图,詹姆斯更兴奋了,都想去抱杜星河了!
    杜星河却给詹姆斯泼起了冷水:“可你将rap用到《我的肯塔基故乡》里,并不是很合适。这样彻底破坏掉了这首民歌的美感。”
    詹姆斯听得一怔,两条粗粗的眉毛全皱起来了,难道面前这个兄弟,也不喜欢他的rap?看来没有中国人喜欢rap啊!
    吕琴其实还不太明白rap的真正唱法是什么,但听杜星河的意思,好像是这詹姆斯改的很差劲,便对杜星河道:“亲爱的,你能给这黑人兄弟改的更好点吗?让这首歌更欢快些,适合这场演唱会。”
    杜星河被吕琴叫的很不自在,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叫他“亲爱的”,这天才女的脸皮还真够厚的!
    还好他现在注意力都放在音乐上,否则非得掉两斤鸡皮疙瘩不可!
    徐静薇也很希望杜星河能给这首歌妙手改造一下,不由期待的望向了杜星河。
    杜星河却道:“这首没法改成欢快的形式,因为它本身抒发的就是一种朴实的感情,如果改成欢快的歌,这首歌的味道就全变了。”
    众人听到杜星河这么说,眉头都微微皱了起来,他们真的没法接受这首所谓的美国经典民歌,这样的歌放到平安夜这种欢声笑语的演唱会里,实在是太不合适了!
    见徐静薇很为难,杜星河给她提建议道:“如果这首歌不能换的话,可以只唱一小段,完了让詹姆斯换一种rap的形式,再接一首别的热歌,这样气氛就能被托起来了。当然,后面接着的热歌,一定要有平等的情怀,要有打破种族观念的思想,这样更能烘托出前面一首歌的感情。这样校方就不会对你们有意见了。”
    杜星河一边说一边在思考该给这些学生接什么歌,在这个位面的华语乐坛,除了一些非主流的摇滚乐团外,主流音乐世界还没出现什么特别流行的反种族歧视的歌。所以他脑子里自然蹦出了上个位面beyond那首经典的《光辉岁月》。
    然而仔细斟酌了一下后,他又觉得这首歌并不是很合适在这样的场合唱,如果听歌的都是中国学生,那让他们听这首歌,没问题,这首歌一定能感染到这些学生。毕竟,大家谁都没亲身感受过种族歧视,不知道那究竟是个什么滋味。
    beyond自己也没面对过种族问题,所以他们是从旁观者的角度来写出这样一首歌,自然能感染到以旁观者来看待种族问题的国人。
    这也正是beyond,或者说是黄家驹的才华所在。他总能将自己的感情,强烈的抒发到音乐中,让那些心中怀有梦想、想要追求自由的年轻人产生出强烈的共鸣,继而被他们的音乐所征服。
    喜欢beyond音乐的人,大多都喜欢他们音乐中那种不可妥协的永远追求自由和理想的态度,但其实beyond这支乐队,本身就已经向主流乐坛妥协了很多,这才有后来的他们。
    听过beyond早期音乐的人都知道,早期的beyond音乐风格要比后来“硬”很多,那时的黄家驹绝对不屑去写《喜欢你》这样迎合大众口味的情歌。
    不过,对于有才华的人来说,妥协并不一定意味着退步与束缚,能让更多的主流大众感受并接受自己心中的理念,这本身就是一种成功。
    杜星河追求的理想,也正是用自己的歌声去感动世人,让世人能从音乐中汲取正面的向上的力量,就像黄家驹那样,所以他是很欣赏黄家驹的。
    但说回这首《光辉岁月》,却并不适合在外国人面前唱,特别是不适合在黑人面前唱。
    这首歌的核心思想是在歌颂一种追求平等和自由的情怀,但却是从一个中国人的角度去歌颂的。
    懂中文的黑人兄弟,根本不用往后听,听到“黑色肌肤给他的意义,是一生奉献,肤色斗争中”,直接就会怒!
    这句歌词,别管是不是在歌颂黑人领袖,普通的黑人兄弟听到一定会觉得非常刺耳!甚至会觉得这本身就是一种种族歧视!
    凭什么黑色的肌肤带给他们的意义就是肤色斗争啊?还一生都要奉献到肤色斗争中?
    黑皮肤和别的颜色的皮肤有什么不同吗?
    为什么要对他们另眼相看?
    像是詹姆斯这种已经生活在了自由世界中的黑人,如果搞不清楚情况,乍的听到这一样一句歌,一定会非常不舒服!
    这就好像在说黄种人,你们生下来就和别人不一样,你们生下来就要奋斗!中国人听了怎么可能高兴?
    真正对种族歧视有着深刻体会的音乐人,写出的呼唤种族平等的歌,是绝对不会将某色人种单列出来讲的。
    就像《love-is-color-blind》,是说黑白黄红任何肤色都是一样的,爱无定界。
    还有更经典的迈克尔杰克逊的《black-or-white》,说的也是众生平等,黑白都无所谓。
    杜星河其实很想给詹姆斯接一首《black-or-white》,这首歌的节奏很轻快,与传统的严肃的对待种族问题的歌曲很不一样。这样的歌在演唱会上唱,必定能唱爆全场!
    可惜詹姆斯的声线太厚重了,不适合唱mj的歌,他自己唱还差不多,让詹姆斯去说《black-or-white》中间的rap,这样一定能给苏大的同学都唱惊了的!
    不过这也就是想想,这是人家苏大的学生演唱会,他没必要拿这么经典的歌跟人家去瞎搀和。
    还是给詹姆斯想首别的歌好了。(未完待续。)